道德經與樹形哲學 第二十四章·企者不立

道德經與樹形哲學 第二十四章·企者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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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章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

其於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

踮著腳尖站,站不長久;大步飛奔,跑不長。

「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

以為自己的看法一定是正確的,這種人聽不進別人的看法,所以不明。

以為自己做的事一定是正確的,這種人聽不進別人的意見,所以很難把事情辦好,事情辦不好,人們自然不會稱讚他,所以不彰。

事物或者理論的發展,都是從不完善一點點改進,最後完善起來的。你拒絕改進,理論或事物就失去了發展的「根」。自以為「明」,所以拒絕改進,結果不能得明了。

自以為「是」,所以拒絕改進,結果不能得彰了。

正是「失根」而後不能得「果」。

「自伐者無功」

自伐其根者,自然收穫不到果實,所以無功。

「自矜者不長」

過於貴重自身,拈輕怕重,不願意付出,憑什麼收穫。不願意為根付出,又怎麼可能憑空生長出果實?

所以前面幾句話,老子本質上都是在說一件事:物失其根,則不得果,故事不可成。

「其於道也,曰餘食贅行。」

上面這些「失根」的行為,在「道」的角度上講,叫做「餘食贅行。」

何為「餘食贅行」?把多餘的食物當成出行的累贅。

大家要注意,老子是否定「餘食贅行」這種做法的。他認為「餘食贅行」與「企者不立,跨者不行」等等行為都是求果卻「伐根」的行為。

道德經第二十六章:「是以聖人終日行,不離輜重。」聖人終日出遊,周遊列國,始終帶著輜重啊。正因為帶著輜重,所以才能行的很遠很遠。

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你出門不帶糧食,那你又能走多遠?所以說輜重是終日行的「根」,「餘食」是「遠行」的根。

「餘食贅行」的人看不到事物的「根」,反而認為攜帶食物是出行的負擔。這樣的人就算開始走的輕快,但是又能走多遠呢?又能走多長久呢?

「物或惡之」

類似「餘食贅行」這種欲得其果,卻「不守其根」的行為,根本就無法達成目的,所以叫「物或惡之」。

「故有道者不處也」

此句在老子帛書版中是;「故有欲者弗居。」

所以想要做成某件事的人,不會以這種「失根」的方式去做事。

個人認為「有欲者弗居」才是真正與前文渾然天成,正是欲立者不企,欲行者不跨,欲明者不自見,欲彰者不自是,欲得功者不自伐,欲長者不自矜,欲行者不以餘食為贅。是以有欲(得其果)者,弗居其果,而居其根。是以聖人抱根(抱一)以為天下式。「抱一」就是守其根這種行事方法啊!此處有一點要格外注意:萬物各有其根,守某事之根,只能成就某事,卻不能成就別的事。能成就所有事的是「守其根」這種行事方法,具體到不同的事,各有其不同的根。所以老子的完整邏輯體系是「知其果,守其根,明其道。」不知果,不明道,又靠什麼來判斷各種事物的根究竟是什麼?連根都找不到,你守什麼?怎麼守?

所以我說「故有欲者弗居」與老子原意緊密相連渾然一體。我估計是後世的哪位「有道清修」看「有欲者」三個字扎眼睛,所以自以為是,將「有欲者弗居」改成「有道者不處」!

真正不明白老子本意的到底是誰啊?老子從來都不介意人「有欲」。一個人如果不想要「果實」,他又何必費心費力種樹呢?連人的這點本性都不願意承認,還因此把眼睛刺得生疼,欲改之而後快,這種人就是老子最擔心的所傳非人啊!

別看改動小,但是目的、行為、結果,三者緊密相連,彼此之間的利害關係,是老子理論體系的核心。你把「有欲者」改成「有道者」,就等於把「行為,結果,目的」三要素中的「目的」去掉了。表面上看似乎意境更加高遠了,但是卻脫離了實際,讓老子的整個理論玄虛起來了。看這路子就是儒家的手筆,不務實,好虛談。

「目的」很重要。雖然我一直說有根自有果,所以不要理會果,只管把全部精力用在根上就可以了。但是一根結一果,根不同果不同。你想吃橘子,所以把全部精力花在蘋果根上了,這算是聖人的處事方法么?這是腦殘的處事方法吧!不明白自己「目的」,與不理會「結果」是兩回事。因為連接行為與結果的是「道」,這種轉化就有必然性,無可違逆。就如同磁鐵的兩極,有正極就一定有負極。你都握住了正極,還會擔心沒有負極么?所以如果「目的」與「行為」相互扣合,那麼「目的」與「結果」就必然相吻合。因為必然吻合,所以不需要理會結果啊!但是若是不理會「目的」,那你依據什麼來選擇「行為」呢?

老子說聖人「無為」,是無為於果,而為於「根」。強調要把時間精力用在根上,若是一個人無欲無求(沒有目的),那他何必勞心勞力呢?

所以把「無為」錯誤的理解為「完全不勞心不勞力」就會產生對「目的」的鄙視。而之所以把「無為」理解為「完全不勞心勞力」,這是因為不理解老子的核心理念:根與果結構啊!

有人可能要反駁我了,你不是說聖人治理百姓要仿照天地治理眾生么,我也沒見到天地勞心勞力啊?

那是因為天地制定的規則可以自然演化出來,而聖人治理百姓的規則是人造出來的。道法自然,人法怎麼自然?人制定的律法就要靠人來不斷完善啊!人制定的法律就要靠人來執行啊!你不勞心勞力怎麼完善法律?你不勞心勞力怎麼公正嚴明的執行法律?所以老子既提倡無為,又崇尚付出,把無為理解為「什麼都不做」豈不是與崇尚付出的理念矛盾?把「無為」理解為於根於果都「無為」,那麼不種樹憑什麼收穫果實,這不是自伐者無功么?

個人認為道德經要闡述的是一門實事求是的,觀察分析事物的方法論。脫離實際,憑什麼分析實際。

題外話:

個人認為本章與第二十二章,文意連貫,前後呼應。二十二章與二十四章都講聖人行事要「守根」。二十二章講守根故能得果,而二十四章講「不守根」故不能得「果」。兩章內容一正一反,渾然一體。

我觀老子帛書版講第二十二章與第二十四章是連在一起合為一章,實在是與我心中所惑暗合。古人之心,今人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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