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拆除」違章房屋是一種手段?!還能拿回合理賠償嗎?

「強制拆除」違章房屋是一種手段?!還能拿回合理賠償嗎?

  凱諾律師事務所拆遷律師,沒有合理的條件就實施強制拆遷是違法行為,是不顧及老百姓合法權益的行為。但是現如今很多當地的拆遷單位為了達到拆遷目的,對被拆遷人直接作出限期拆除的通知或是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的決定,有的甚至是明知故犯的強拆老百姓的合法房屋。

  王先生是浙江省某村的村民,在該地擁有一處合法房屋及院落,2017年的時候,王先生突然收到了相關部門作出的《責令改正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作為普通老百姓的王先生並不懂法律,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的合法房屋就被莫名其妙的說成了違建。更讓王先生沒想到的是,在幾個月之後,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強制拆除了王先生房屋前鋼棚及水泥地面。非常憤怒的王先生為了尋求真相,想到了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終委託了凱諾所賈啟華主任及和雪蓮律師全權代理此案件為自己維權。

  在接手該案件之前,賈主任就懷疑這可能是當地相關部門為了儘快完成征拆任務而採取的逼遷「手段」。隨後,賈啟華主任所懷疑的情況慢慢得到證實。

  在了解了該案件具體的情況之後,兩位律師通過對王先生鋼棚及水泥地被強制拆除一事作為接入點,從而取得同相關部門談判的契機。針對相關部門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兩位律師起草訴狀,請求法院依法確認相關部門強制拆除王先生房屋院落的行為違法。

  最終法院判決確認相關部門強制拆除王先生房屋前鋼棚及水泥地面的行政行為違法。

  對於違章建築,對於咱老百姓來講或能並不是很清楚,違建是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4)擅自將臨時建築設成為建築。

  在遇到合法房屋被說成違建被相關部門違法強拆的時候,大家切忌不要慌張,要及時的撥打110報警,錄下當時的強拆視頻、錄音以及拍下照片,這對以後的維權起著很大的作用。

凱諾律師事務所北京拆遷律師,且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在征地拆遷中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最後在維權時,千萬不要盲目的去維權,應當及時的諮詢專業拆遷律師,通過合理有效的方式獲得補償。

推薦閱讀:

樹枝砸壞車輛賠償誰來承擔
離婚精神損失費,何種情形下才能獲賠償?
今評媒:無罪?賠償?追責?呼格案再審六大焦點
戰後日本賠償艦

TAG:賠償 | 違章 | 交通違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