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哥事件隨想

東哥事件隨想

來自專欄法之彬彬

1、性,與愛情連在一起,是兩個人的事,與婚姻連在一起,是兩家的事,與政治連在一起,是國家的事;

2、性侵,與普通人連在一起,是違法犯罪的尋常事,與著名企業家連在一起,是紐約時代廣場也要播放的新聞事件;

3、性侵,與企業家控制的上市公司連在一起,就不再是個人的事,而是「個人的事+公司的事+股東的事」,上市公司為企業家說謊,會引火燒身,小股東會委託律師抱團告公司,公司股價也會嘩嘩嘩往下掉;

4、性侵,與政治與外國聯繫在一起,外交部要在記者的追問中作出回應,人民群眾還會懷疑,這是不是外國人的陰謀;

5、性侵,與著名企業家聯繫在一起,會引起自媒體的狂歡,你不曉得,他們是同情惋惜,還是幸災樂禍,你不知道他們關心的究竟是公共利益,還是熱點有沒有蹭上,蹭的效果怎麼樣;

6、性侵,與企業家參政議政的政治身份本來沒有聯繫,世界上,哪個政治團體敢保證自己的成員百分之百不性侵?美國政府也沒有防止總統在白宮跟實習生婚外情啊。所以,捲入性侵漩渦的企業家,即使有參政議政的身份,我們也不能把性侵泛政治化,像美國某主流大報那樣,報道人家涉嫌性侵的時候,非要把人家參政議政的老照片登出來,這不是成心寒磣人嗎;

7、性侵,與受害人指控聯繫在一起,可以分為「有證據證明的性侵」、「無證據證明的性侵」,還可以分為「被起訴的性侵」、「未被起訴的性侵」,在涉案的著名企業家還沒有被起訴,更沒有證據證明他是罪犯的時候,大家最好忍一忍,閉嘴歇會兒。美國歷史上,還有一個被控性侵的政治家,因為沒有實錘,最後成功當上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呢。今天,法庭還沒有依法審判定罪,你可以本著春秋責備賢者的態度,批評涉案企業家怎麼不檢點,但是,你不能把他當作可恥的強姦犯口誅筆伐,這樣干,既不合法,也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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