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青春 祭奠愛情

十年青春 祭奠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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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一個中午,那是一座軍營,她穿著軍裝在陽光下站著,手擋在眼睛上方,遮擋著太陽。

「你在做什麼?」他好奇的問。

「我在曬太陽啊!」她隨意的回答道。

他沒有再問為什麼別人都在乘涼,而你卻在曬太陽這種話。他只是覺得這個女生很特別,那種與眾不同的特別,心中有種說不出的微妙的感覺。

後來他和她在一個教室里開始了高中三年的學習生活。高中的學習可以用沒有人性來形容,並非是很殘酷,而是坐在教室里的根本就不是一個一個的血肉之軀,而是一台一台的人工智慧機器。你不能有疲倦的感覺,即使你真的很疲倦;你也不能有放鬆的心態,即使你真的很想放鬆。不得不說能在中國重點高中的重點班日復一日的堅持下來本身就是一件很變態的事情。

他其實很不喜歡這種毫無人味兒的環境和氛圍,像一台機器一樣在一個人均佔地面積不到一平米的的空間重複著所有的事情,而這樣的日子大概要持續三年。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當初在軍營里素不相識的兩個人開始有了交集。也許是空間太小,人數又太多,總歸是能有交集的,也許是座位離的近了,多了一些交流的機會。慢慢的兩人認識了,相互了解了,在他心裡,當年那個站在陽光下曬太陽的身影始終揮之不去。

漸漸的,沒什麼朋友也不喜歡和人交談的他開始和她無話不談,除了自己的母親有了第二個人記住了他的生日,從沒收到過生日禮物的他收到了人生中第一份生日禮物,黑白色調的學習生活,漸漸地多了些活潑鮮艷的東西。很多人很難被改變,除非遇到了對的人。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喜歡看著她,上課的時候,下課的時候,有事兒的時候,沒事兒的時候,他喜歡坐著靜靜的看著他。一向精力旺盛的他,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能有這麼安靜的狀態。他偶爾回眸過來的眼神更是讓他心跳加速,甚至會面紅耳赤。

後來他知道了,那種目光相接的剎那心跳的感覺,那種全身血液都在加速奔跑的感覺,那種覺得看多久都看不夠的感覺,那大概是喜歡吧,那大概是愛情吧。

那一年,他16歲,他喜歡她。

「你在幹嘛?」

「看你啊……」

「看我做什麼……」

「看你好看啊……」

「流氓……」

暗戀是不可能的,一輩子都不可能的,他的字典里就沒有暗戀這兩個字。他的心永遠都是那麼銳利,向一把鋒利的刀,明心見性,毫不遲疑。

高中三年讓人麻木,但是麻木的日子過起來反而倒是極快了,高考這東西沒來的時候沒什麼感覺,一旦感覺要來了跟末日也沒什麼分別。

對他來說,高考卻不是什麼恐怖的東西,相反他已經期待已久。因為直到高考來臨,他也沒對她說過那句正式確立兩人關係的話。還沒到時候,對於一個高中即將畢業的學生來說,考上一個好大學是唯一應該去想的事情。他不想因為這件事情去影響到她,絕對不可以。

相信經歷過高考那三天的人,應該是永遠都無法忘記了。拋卻一切雜念,放下一切包袱,用自己的雙手創造自己的未來,這是可能是這些人一輩子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其實後來才明白,高考的結束,雖然是一個開始,卻也是這輩子最後歡樂的時光了。

「我喜歡你,做我女朋友吧!」他說出了這句一年前就藏在心裡話,毫不遲疑,充滿了堅定。是什麼時候有了這樣的想法?第一次見她的時候?還是第一次目光相接的時候?還是第一次擁抱她的時候,算了都不重要了。

「你就不怕我拒絕么?」

「不怕,我怕我不說出來將來後悔。」

他沒有問她考得怎麼樣,他也沒問她想去哪個學校,他甚至沒有給出自己的任何一個看法和建議。自己的路自己去走,我們沒有權力和資格去影響別人的人生,即使是情侶也一樣,他知道她和自己是同一類人,一直都是。

她喜歡用左手拉著他的右手壓馬路,聊一些無關緊要的話題,她喜歡和他一起看電影,一起坐摩天輪,一起去吃學校旁邊的雞拌,她說:「你是我的羈絆……」。

那個夏天是少年人生中永遠都無法忘記的一段時光,想必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應該就是幸福的吧!愛情是美妙的,是像蜂蜜一樣甜的,書里是這麼寫的。

他和她選擇了不同的大學,去了不同的城市。他去了天府之國成都,她去了十三朝古都長安。長安,這個陌生的城市成了他心中最嚮往的聖地,因為那裡住著他的女神。

其實距離產生美是不對的,起碼對於談戀愛的這種事情來說是不對的,這有點像一根橡皮筋,拉的越長就越細直到最後綳斷。

「我們暫時分開吧!這樣兩個人都難受。」

「嗯,對不起,好好照顧自己。」

他和她沒有多說,有時候做了什麼樣的選擇就要承擔什麼樣的後果。

都說愛情讓人成長,那是因為傷痛讓人無法忘懷。

他每天只吃一頓飯,窩在屋裡什麼也不做,不想睡覺,不想吃飯,什麼都不想。把自己當成一具可以活動的屍體,全身上下沒有彷彿被抽幹了血液,沒有一絲一毫的力量,支撐他活下去的大概是生物的本能吧。

15天後,他從沙發上爬了起來,洗了個澡,颳了鬍子,看著鏡子里的自己:「還好,我還活著,還有個人的樣子」。然後他吃了一頓飯,拖著行李回到了學校。

他給她打了一個電話:「對不起,又讓你流淚了,以後別再輕易流淚了,好好照顧自己。」

相識五年,相戀三年,一切都好像做夢一樣,他沒有後悔,說了那句話他心痛三年,不說那句話,他後悔終生,他的字典里,從來沒有後悔這兩個字。

很長一段時間,也不知道是多久,一年、兩年還是直到大學畢業,兩人幾乎沒再聯繫。真心相愛的人無法做朋友,因為只要再多看一眼都會想再擁有。

時間是最好的良藥,能治癒一切創傷。其實有些東西就和酒一樣,放的時間越長,越是香醇,勁頭越大。時間的作用只是讓酒罈子上的蓋子越來越厚而已,讓人漸漸忘記裡面裝的是一壇正在發酵的老酒。

他再也沒有喜歡過其他人,人生來就是孤獨的,他早已習慣。其實他知道,這一生應該不會這麼去喜歡一個人了,再也不會了。

「你對工作有什麼要求么?」

「離家近一點就行了。」

「你家在四川的話,去西安分公司吧,可好?」

就這樣,他簽了人生第一份正式的工作。或許是巧合,也或許是命運,但是他是一個隨遇而安的人,更重要的是他想去看看這個她曾經生活過四年的城市到底是什麼樣子。人有時候就得接受命運的安排不是么?

時間會讓人麻木,他習慣了一個人的生活,習慣了那種曾經讓他想去死的傷痛,人的韌性總是超乎尋常的強大,痛著痛著就習慣了。

兩年後。。。。

「我以為你結婚生孩子了,就沒去打擾你。」

「……我也是,覺得你有自己的生活了就沒去打擾你。」

果然……,我們從來都是同一類人。

他不知道說什麼,即使是五年過後,和她說話依舊會心跳加速,不知所措。

人總是會成長的,那些傷痛,那些記憶,好的壞的,開心的不開心的,刻骨銘心的,都像一個個包袱壓在人身上,越來越重。就像他永遠也無法忘記那個夏天的每分每秒,永遠也無法忘記那天月圓的永恆一剎,永遠也無法忘記那個冬天行屍走肉一般的15個白天黑夜。

有的人會把它們拋棄,讓自己輕鬆上路,有的人會把它們一個一個的背負,當做最寶貴的財富,緩慢前行。身上背的東西越多,行走就會越緩慢,要麼被壓垮,要麼變得更加強大,成長不是逃避,從來都不是。

他耳邊想起了一句歌詞,那是家裡第一盤DVD里的第一首歌:一開始我只相信,偉大的是感情,最後我無力的看清,強悍的是命運。

相識兩年,相戀三年,用了兩年讓自己平靜,最後三年堅定的前行。

他早已經不是以前那個偏執仇恨世界的孤僻少年,他學會了真誠,學會了珍惜,學會了如何讓自己強大,孤獨但不孤僻,自我但不傲我。感謝那些出現在生命中並讓他成長的人,感謝給他留下那些美好回憶的人。

他用十年的青春,祭奠逝去的愛情。

如果最後還想對她說些什麼……

十年未束冠,長發為君留。

夜夜望長安,今生不回頭。

那時年少青衫薄,他還是他,一直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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