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最應該了解的幾個股權比例

公司治理最應該了解的幾個股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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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10%、5%、3%、1%的股權會產生什麼樣的法律風險?有人講,做什麼事都要有自己的節奏和節點,那麼這些股權比例無疑是初創公司乃至上市企業的關鍵節點。

一、股權節點之代位訴訟點:1%。

當你擁有1%的股份,你就享有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股權節點之臨時提案點:3%。

當你擁有3%的股份,你就享有股東大會的臨時提案權。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範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三、股權節點之重大股權變動警示點:5%。

當你擁有5%的股份,如果你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那麼現在要對外披露你的持股信息了,否則會收到證監會或交易所的警示了。

《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八項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十六條: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股權節點之臨時會議點:10%。

當你擁有10%的股份,恭喜你!你擁有申請公司解散的權利。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五、股權節點之重大同業競爭點:20%。當你擁有20%的股份,意味著你所持股公司與其他關聯公司到了同業競爭警示線。

同業競爭是指掛牌或上市公司所從事的業務與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業所從事的業務相同或近似,雙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係。

法律界認為,通過20%以上股權關係或重大債權關係所能控制或者對其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的任何企業,導致與其他企業產生競爭關係,從而影響企業走上掛牌上市等資本市場道路。

六、股權節點之上市公司要約收購點:30%。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證券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三十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七、股權節點之一票否決點:34%。

當你擁有34%的股份,意味著你擁有對重大事項(需要2/3以上股權通過的議案)的一票否決權。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八、股權節點之相對控制點:51%。

當你擁有51%的股權,你就擁有對重大決策進行表決控制,對公司章程規定需半數以上通過事項就握有「生殺大權」。

九、股權節點之絕對控制點:67%。

當你擁有67%的股權,你就是傳說中的「一股獨大」,掐住了公司治理的「命脈」,有權隨時修改公司的章程,並實施增資擴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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