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刑犯罪≈&&自殺——鬼話背後——白日夢殤

極刑犯罪≈&&自殺——鬼話背後——白日夢殤

來自專欄之我精神導論

(註:之我或靈魂之我——靈魂之王、靈魂的主宰、靈魂的主人、哲學之我或哲學層次的我。之我里的『之』是助詞,起增強語氣作用。)

楊新海——鬼話背後

罪犯楊新海(又名楊柳、楊枝牙),1970年出生,原籍河南省正陽縣,河南省駐馬店市人。此人身材矮小,初中畢業,高中肄業,高三時離家出走之後,先後到過山西、河北等地,在一些煤礦、建築隊上打工,期間因盜竊、強姦被2次勞教,1次判刑。 從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楊新海曾橫跨皖豫魯冀4省,瘋狂作案26起,殺死67人,傷10人,強姦23人。楊所作案件多為滅門案件,他殺死的多是一家人,還有奸屍嫌疑。2003年8月,河北省滄州市的公安部門在檢查娛樂場所時將他緝捕,從而揭出連串驚天兇案——此人正是國家公安部通緝的河南省殺人魔王楊枝牙。

楊新海一直上到高三,在他們家是受教育最多的人,但是高中生活顯然並不愉快。在油坊店鄉高中住校時,他比班上的其他同學更加窘迫,同學們從家裡帶糧食來換飯票吃飯,楊新海常常需要煮野菜或是別的隨便什麼東西。他的成績不佳,身體瘦小,在學校受到嘲笑。家裡繼續供他讀書也更加困難,他曾經與父親為此爭吵,本來書是可以繼續念下去的。有一天,楊新海捎信沒有飯票了,父親背了兩袋小麥,準備給兒子用來換飯票,趕到學校時,老師告訴他,楊新海已經有一星期不在學校了。這一年,楊新海大概十六七歲。

一年之後,家裡突然收到一封信,他在太原,在一個建築隊做飯,叫家裡不要挂念,父親坐一天一夜的火車到太原看兒子,看到兒子辛苦的生活,做父親的也說不出更多的話,告訴兒子要注意身體,然後離開了。中間楊新海回過家,在村裡的磚廠幹活。不到一個月,楊新海走了。父親再次見到兒子又是在一年之後,在廣州,楊新海被收容,寫信讓父親去接他,父親坐了更長時間的火車,從收容所接齣兒子,父子倆坐上回家的火車,在信陽站,楊新海堅決不肯再走,這一次只有父親一人回到楊陶村。又是一年左右,沒有消息的楊新海終於往家寫信了,說他在成都的一個招待所,當父親趕到那裡時,沒有看到他,這是楊新海最後一次告訴家人自己的消息,對家裡人來說,從此之後,楊新海真的就杳無音信了。

1988年,楊新海因盜竊被西安公安勞教兩年,1991年又因扒竊被石家莊長安公安分局勞教一年。楊新海被審訊時說,1991年,當他因扒竊被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勞教時,一個姑娘對他海誓山盟,說一定要等他回來結婚。一年後,他被釋放,剛好趕上那個姑娘和別人結婚,楊新海覺得那個女人之所以這樣做,就是要出他的洋相,讓他在人面前抬不起頭來。1996年,寂寞難耐的楊新海在本縣的一處偏僻之地碰見一個女人,邪惡的慾火一下子被點燃了……最後,不但女人跑了,他的舌頭尖還被咬掉了一塊,為了療傷,他含了幾天的雞蛋清,他被法院指控犯有強姦未遂罪,在監獄裡勞改了4年(判刑5年,提前一年釋放)。這樣,28歲的楊新海已有了7年的牢獄生活。

這些經歷慢慢讓楊新海成了一個可怕而扭曲的人,他對別人沒有感情,尤其仇恨婦女,他開始在與他的家鄉一樣貧窮的鄉村遊盪,在與他的父母鄉親一樣的人們中挑選要殺害的對象。 楊新海釋放後,曾與別人結夥進行乞討盜竊活動,他似乎並不適應合夥乾的方式,一次失手後,他開始單幹,殺人,強姦,盜竊,搶劫,2000年到2003年,在河南、山東、安徽、河北,他殺害了65個人。剛開始殺人的時候,他也曾一連幾天睡不著覺,受害者的頭顱碎裂的聲響、他們在垂死之際沉悶的喘息、還有鮮血的味道,都曾讓他窒息,但是很快,他就變成了嗜血的魔鬼,不會再停下來了……楊新海總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潛入,用鎚子、刀或者繩子作為兇器,殺死家裡的每一個人,然後對婦女女孩的屍體進行性侵害,有時也包括男孩。然後,濃重的夜色中,一身血腥的楊新海經常徒步幾十里逃竄,在他感覺安全的時候才會停下喘息。

有一位民警向他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你怎麼看待那些被你殺死的人?」「我沒想過。」「你覺得他們該死嗎?」「我不知道。」「你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給社會帶來了什麼影響?」「社會?什麼叫社會?跟我有關係嗎?」「你這一輩子最感激誰?」「警察。」「什麼?你會感激警察?」「這是真心話,我自從被抓住以後,警察已經給我買來兩套新衣服了。我長這麼大,從來還沒人這樣關心我呢。」「你的父母兄妹不關心你嗎?」「關心?他們連自己的生活都保證不了,哪有空兒關心我?!」

評析:僅從罪犯進入中學後資料看,罪犯是一個倔強反叛之徒,之我為恨深深縈繞。讀到高三,居然不辭而別,這種情況無論城市還是鄉村都及其罕見——在油坊店鄉高中住校時,他比班上的其他同學更加窘迫,同學們從家裡帶糧食來換飯票吃飯,楊新海常常需要煮野菜或是別的隨便什麼東西。他的成績不佳,身體瘦小,在學校受到嘲笑。家裡繼續供他讀書也更加困難,他曾經與父親為此爭吵,本來書是可以繼續念下去的。於此,罪犯找了個理由跑了。所謂——有一天,楊新海捎信沒有飯票了,父親背了兩袋小麥,準備給兒子用來換飯票,趕到學校時,老師告訴他,楊新海已經有一星期不在學校了。其中,主要是不堪於成績和身體欠缺壓力,罪犯反彈反抗的結果就是選擇逃逸和迴避。《導論》指出,人與人相遇,哪怕互不相識,對方的一個眼神或舉止,也可能即刻令人產生恨。但這種恨,來之快,去之也快,人往往不會追究或思考。聽到某句話或看到某個事物,人也可能即刻產生恨,轉下眼球或皺下眉頭也許就忘卻了。恨,是之我對外的一種排斥,是之我的本能。可是就罪犯而言,其恨把之我擠壓的太沉重了,也為其殘暴殺戮埋下伏筆。

闖蕩江湖的罪犯,從頭到尾都是個失敗者。截止28歲,楊新海已在牢獄度過七個春秋,其它的日子幾乎都與犯罪相伴,其之我處處氤氳密布,而與兩個女人的糾葛則令其之我晦暗得難以復原。所謂——一個姑娘對他海誓山盟,說一定要等他回來結婚。一年後,他被釋放,剛好趕上那個姑娘和別人結婚,楊新海覺得那個女人之所以這樣做,就是要出他的洋相,讓他在人面前抬不起頭來。1996年,寂寞難耐的楊新海在本縣的一處偏僻之地碰見一個女人,邪惡的慾火一下子被點燃了……最後,不但女人跑了,他的舌頭尖還被咬掉了一塊……在這裡,「要出他的洋相」只是罪犯自己的臆測,自我加重之我昏暗而已,說明其之我已到不堪一擊地步;至於『舌頭尖被咬掉』,一則加重了之我恨的分量和堅決程度,二則加速了之我進入坍塌的倒計時。《導論》指出:因生活事業或生理等問題而長期情緒低迷,身處環境壓抑或惡劣而遭受精神壓迫打擊,這些都可能造成之我自身內部短路,其結果是之我或瀕臨坍塌、或瘋癲遊離及至拚死掙扎,對外則表現為抑鬱症常見現象,但一些反社會、反人類、反常規的舉止卻常被另類解讀,實則是之我活的意志畸形化反抗的結果。

罪犯自浪跡江湖,基本上有去無回。話說,警察與罪犯的對話很有意思——「你這一輩子最感激誰?」「警察。」「什麼?你會感激警察?」「這是真心話,我自從被抓住以後,警察已經給我買來兩套新衣服了。我長這麼大,從來還沒人這樣關心我呢。」於此,如同他當年捎信沒飯票,隨後卻逃之夭夭一樣,其實罪犯在說鬼話。當年,其父為尋找他、看望他,東奔西走多少回啊!一個農民,在那樣的年代、那樣的交通條件,其中的艱辛不難想像。所謂——「我長這麼大,從來還沒人這樣關心我呢」,只能表明罪犯之我拒絕愛!回答警察的不過是狡辯,以此隱藏其之我的醜陋!《導論》指出:按照人的成長階段,這個搖籃也在不斷變化著花樣——在嬰兒和幼年時期,與父母之間的愛尤其強烈,此時的愛就是此時之我的搖籃。在少年以後的人生階段,人與異性之間的愛日漸濃厚,異性之愛逐漸換位親情之愛,成了之我的搖籃。有時,宗教之愛、事物之愛、動物之愛等,也可能取代異性之愛,成為人之我的搖籃。固然,異性之愛在生活實踐中最常見直接。之我需要愛的滋養,失去了愛,打翻搖籃的之我,會令人異常痛苦!對於罪犯而言,已經沒有痛苦了!因為其之我拒絕愛。為此,《導論》提醒——特別注意,一個人,如果之我連愛都排斥,那麼這人之我必是陰暗扭曲的,性格性情如同冷血動物,在某些情況下對社會和他人危害極大。由此,罪犯瘋狂對老弱婦幼進行滅門式孽殺,其精神實質原因也就大體清晰了。

周宇新——另類他殺

罪犯周宇新,2011年4月13日晚至14日晨,將包括自己的妻子、兒子、父親在內共計10人全部殺死。4月15日15時50分在營口鮁魚圈開發區紅海市場附近被抓獲。罪犯周宇新供認,13日晚至14日晨,周宇新先殺妻子兒子和父親,然後殺了服務員和兩名洗車工。次日又殺了房東父子、一名洗車工和隔壁店老闆父親。14日上午,周宇新駕車到兩三公里處的岳父家中,欲殺岳父。因其岳父早晨出門未歸,沒找到人。報載,製造遼寧省鞍山市4.14特大殺人慘案的罪犯周宇新33歲,和他的妻子閆冰都是鞍山市寧遠鎮大陽氣村人,距離案發的二檯子村不過二三公里。周宇新的父母系近親結婚。雖然母親和姥姥均有精神病,但他本人除了性格有些內向外,到案發前並沒有發現精神異常現象。周宇新被父親帶大,從技校中專畢業後開始打工。由於他愛鑽研,對電器維修技術很懂行,不久就在二檯子舊貨市場開了一個電器維修店,幾年後又回到村裡建起了一個機電維修部。多名村民證實,當年正是因為周宇新能幹,是村裡有名的創業有志青年,同村的閆利斌才支持女兒閆冰嫁給他。閆冰長相漂亮,是村裡的美女。

2008年前後,由於哈大高鐵途經大陽氣村東部,周宇新的住宅被動遷,一次性補償了不少錢。隨後,他和妻兒搬往村西頭的岳父母家居住。他借用岳父家門前的幾畝地,他在這上面又建起了規模較大的機電修造廠。在大陽氣村,周宇新尚未建好的工廠大門前還刷有「宇新修造,飛躍無限」的大幅立志標語,一旁寫有「西門子戰略合作夥伴」。 他後來因建廠不成功,跟岳父爭吵後從岳父家搬了出來,前往二檯子村開浴池和洗車店。在當地幾乎都是人工洗車,他卻搞電腦洗車,還依託洗車店搞了個車友會,以此招攬顧客。

周宇新作案後在日記本上寫下了「是網路害了我們」的內容。周宇新面對審訊表現異常鎮定,沒有任何悔意。他話語不多,每次回答都言簡意賅,個別問題他拒絕作答。在周宇新浴池店的吧台上,警方偵查時發現了一份寫在日記本上的簡訊,判斷是他作案之後的留言。上面內容為:閆冰(周妻),我愛你,我愛你一生一世,是網路把我們毀了,所有這些事,都是你爸逼的,凱子(周宇新妻弟的小名)這回你能過上幸福生活了,你和你爸的願望都實現了。周宇新供述,之所以這麼寫,是因為閆冰平時喜歡上網聊天,跟一些網友的關係不正常。另外,他還懷疑妻子與他洗車店裡的一名洗車工(已被他殺死)有染,他恨妻子和岳父。周宇新說,他不打算殺掉妻弟閆凱。對於為什麼殺掉父親、兒子以及很多無關的人,他低頭不願回答。周宇新交代,連續殺死10人後,他也不想活了,可是他還想殺死岳父。14日上午,他曾給岳父打電話,請他來洗浴店內談事,可岳父沒同意過來。他便開車去岳父家尋找,岳父因出門幹活不在家,他才開車逃跑。他逃命的最大目的,是為了潛回來伺機殺死岳父。 

據悉,周宇新父親曾經多次勸他別把攤子鋪得這麼大,周宇新聽得心煩,把老父送到敬老院。但結局是,他失敗了,還欠了不少債。由於手頭緊,他連老父的養老費都交不起,只好把老父從養老院接了回來。村民們說,周宇新的母親和外婆都患有間歇性精神疾病。其母年輕時一發病就去撿別家的泔腳,到集市上看到花布就往身上套,不過自從20多年前走失後至今渺無音信。周宇新的母親與父親有親戚關係,據村民介紹,「兩人是姨表親,屬於近親結婚。」記者披露,提起周宇新向警方交代了殺人動機之一是岳父太小氣後,他頗為激動,說:「網上的東西(指新聞)我都看了,外面說的都是謊言。」他還說:「在適當的時候,我會站出來說話,還會主動和媒體聯繫,但不是現在。」周宇新交代,這幾年他做生意不順,特別是在他岳父承包地上建的機電修造廠成了半截子工程,岳父就開始反對他,看不起他,說他幹啥啥不成,屢次打擊他的自尊心。他建廠向岳父借了10來萬元,也向岳父家族的一些親戚借過錢。從去年開始,岳父就向親戚們放出風聲,說周宇新無能,勸大家不要再借錢給他。殺人前幾天,周宇新再次向岳父借錢,仍然遭到拒絕,長期積累的矛盾讓他動了殺機。 

評析:罪犯幼年是十分凄慘的,由於母親患有間歇性精神病,以及「其母年輕時一發病就去撿別家的泔腳,到集市上看到花布就往身上套」,直至母親最後消失了,罪犯的心靈創傷、家庭缺失、社會鄙視等等,令其之我不光晦暗,而且充滿排斥、盛滿了恨。因為黑暗,所以需要光明。所謂——周宇新尚未建好的工廠大門前還刷有「宇新修造,飛躍無限」的大幅立志標語,一旁寫有「西門子戰略合作夥伴」以及「在當地幾乎都是人工洗車,他卻搞電腦洗車,還依託洗車店搞了個車友會,以此招攬顧客」,或多或少都有點標新立異的味道,從一個方面表達了罪犯企望為點燃之我在作努力和嘗試。

現實是無情的,罪犯不光花光了動遷補償,還借了一大堆可能難以償還的債務,一個或略的地方是——將來,連住的地方都沒了!也就是說經濟上似乎沒後路可走,這也許是罪犯糾結的主要外因,投資於罪犯而言如同賭博,結果徹底輸了——由於手頭緊,他連老父的養老費都交不起,只好把老父從養老院接了回來。雪上加霜的是,其岳父就向親戚們放出風聲,說周宇新無能,勸大家不要再借錢給他。殺人前幾天,周宇新再次向岳父借錢,仍然遭到拒絕……於此,絕望令其之我瀕臨坍塌,而之我的藏身之所——愛,所謂之我的搖籃也大廈將傾。據罪犯周宇新供述,閆冰平時喜歡上網聊天,跟一些網友的關係不正常。另外,他還懷疑妻子與他洗車店裡的一名洗車工(已被他殺死)有染,他恨妻子和岳父。《導論》指出,之我需要愛的滋養,失去了愛,打翻搖籃的之我,會令人異常痛苦!失戀是指一個痴情人被其戀愛對象拋棄。失戀引起的主要情緒反應是痛苦與煩惱,大多數人能正確對待和處理這種戀愛受挫現象,愉快地走向新生活,然而也有一些人不能及時排除這種強烈情緒,導致心理失衡、性格反常。有人失戀以後,在情感上首先會產生極大的悲傷和痛苦,隨之而來的便是憤怒和絕望,很可能產生鹵莽的異常行為,如自殺、殉情、報復他人等。儘管如此,罪犯好像還在呼喚愛——「閆冰(周妻),我愛你,我愛你一生一世,是網路把我們毀了……」於此,完全因愛殺人便解釋不通。

案情顯示,罪犯連續殺死10人後,曾給岳父打電話請他來洗浴店內談事,可岳父沒同意過來。他便開車去岳父家尋找,岳父因出門幹活不在家,他才開車逃跑,可他逃命的最大目的還是為了潛回來伺機殺死岳父。警方偵查時發現了一份寫在日記本上的簡訊,判斷是他作案之後的留言。上面內容為:所有這些事,都是你爸逼的,凱子(周宇新妻弟的小名)這回你能過上幸福生活了,你和你爸的願望都實現了。那麼,不借錢就成罪犯殺人最大理由嗎?顯然說不過去。針對記者提問——周宇新向警方交代了殺人動機之一是岳父太小氣——「網上的東西(指新聞)我都看了,外面說的都是謊言。」「在適當的時候,我會站出來說話,還會主動和媒體聯繫,但不是現在。」依之我論分析,罪犯是在找歪理!《導論》指出,所謂種種理由及其產生,或油然而生、或牽強附會、或極力搜尋,這個過程其實也是之我的肯定途徑之一,肯定是之我的意志。需要指出的是,殺人犯、法西斯黨徒、邪教分子等等,通過歪曲事實編撰合乎他們行動的理由和邏輯,為他們的犯罪作惡去背書,由此達成其之我肯定或暫時的自欺性、強制性之我肯定。因此之我的意志在肯定方面,其社會性後果和表現是善惡皆存的。

一個細節不知大家可注意沒有——多名村民證實,當年正是因為周宇新能幹,是村裡有名的創業有志青年,同村的閆利斌才支持女兒閆冰嫁給他。閆冰長相漂亮,是村裡的美女。也就是說當初其岳父是看好他的,可現在徹底瞧不起他了,不光為事為錢,而是在之我層次上鄙視。就家庭條件環境而言,罪犯的家庭殘缺不全,而且是精神病世家背景,其岳父的鄙視、後悔更傳染、影響其妻,罪犯之我剛剛點燃的火炬在挫折挫敗中瀕於熄滅,更要命的是這個所謂火炬,根本不為其岳父當做什麼玩意兒。《導論》指出,我的唯一性,不論是自己還是外人都一致認同,人們對待所謂——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少小離別尋根故里的等等,並不會因此而對其「之我唯一」有絲毫改變或動搖。在此也要提醒,『之我唯一』如果動搖了,或者過分『唯一』之我——唯我獨尊,人的精神便會出現障礙和麻煩,嚴重的以致切斷之我與思維聯繫,任由瘋癲或逆施行為發生,在道德層面表現為決絕、絕情、殘酷、變態及六親不認等。這些叛逆,實則也是之我活的意志使然,是之我回應『唯一動搖』的掙扎。需要提醒的是,罪犯父母是姨表親,屬於近親婚姻,而其母的精神病及家族遺傳背景,必定令罪犯思維精神存在殘缺,之我遭受污染和侵害也當必然。所以,從罪犯出世那天起,魔鬼就已經潛身其上了。罪犯弒父屠兒,就是對這種孽緣孽種的失望,他完全知道其之我的失敗,於是他通過殺人,再端起法律之槍把自己幹掉,不是自殺,而是另類的他殺!這,或許就是此起滅門案的最大秘密!

李磊——白日夢殤

罪犯李磊,北京大興滅門案主犯。2009年11月23日晚,李磊將父母、妻子、妹妹和兩個兒子共計六人殺害。28日下午,李磊在海南三亞市河西路某休閑會館落網。據警方調查,李磊在北京經營一家快餐店,此前他曾做過美髮、金融等生意,一家人剛從北京天宮院搬到清澄名苑。由於原居住地拆遷,李磊一家獲得了600萬元拆遷補償。報載,11月23日晚上7點多,李磊來到了與合伙人合開的天天火火飯店。這個位於西紅門西南側,滿是大紅裝飾的臨街平房內,合伙人劉光輝對李磊建議「今天不忙,要不去丰台吃饞嘴鴨吧?」隨後,李磊開車載著劉光輝和李磊的朋友盧勝利一起前往丰台。晚飯過後,在京良路邊的一間浴城,李磊為盧勝利安排了住宿。盧勝利稱,他和李磊原本約定11月21日一起去南方考察理髮行業市場,起初想去長沙,後來改為深圳。21日上午9點鐘左右,李磊打電話告訴盧勝利,南行的日期改在23日。但到23日中午2時左右,李磊再次打過電話稱,自己的飯店要檢查衛生,走不了。於是,當天,又將車票改至24日,地點為深圳。11月23日晚上9時,李磊與劉光輝安排完盧勝利後,一起回到天天火火飯店。在餐廳內,李磊和服務員一起玩了一會兒牌。半小時後,李磊自稱有事,駕車自行離開餐廳。

事發後,和李磊一起去深圳的盧勝利證實,11月24日早上,他給李磊打電話,李磊的手機不在服務區,他發了一個簡訊問李磊什麼時候來接他。當日中午12時45分,李磊接到盧勝利,兩人一起去了李磊的飯店吃飯。飯後,李磊離開,下午5時李磊回來後,二人又去了李磊在長椿街的租住地,李磊給了他1700元左右,讓他去買點吃的。隨後,兩人打車去西客站,坐晚上8點鐘從北京開往深圳的T107次列車。25日晚上9時15分,李磊、盧勝利到了深圳,用盧勝利的身份證登記住進了楓葉酒店。27日,李磊和盧勝利坐大巴去三亞。28日上午9時,同樣用盧勝利的身份證,他們住進了景雲酒店507房間。當天下午1時左右,李磊被警方控制。

罪犯李磊,1980年12月3日出生在大興區天宮院村,在家族中是長子長孫。父母本村務農,妹妹小他七歲。李磊從小在祖父母身邊長大,聰穎好動,備受老人嬌寵。偏偏其父平日嗜酒,脾氣比較暴躁,對他管教有些嚴厲。李磊因貪玩打架被父親打罵過,每次挨打從不挪動身子、不求饒,脾氣有點犟,平時內向,不喜歡說話,但是心裡有數。李磊從7歲回到父母身邊開始上學,上了中學後還是比較頑皮,而且不喜歡學習,時常逃學打鬧,學習成績欠佳。在中學只上了兩年,李磊就自動放棄學業,每天呆在家中無所事事。後來在他父親的督促下,李磊才去參加成人補習班,半年後取得高中證書。1997年時,李磊到某食品廠打工,就是在某食品廠打工這一年,李磊因不滿父母管束,離家出走一年有餘。提及17歲時離家出走的原因,他坦言是父母給的壓力太大,父母從小就管教嚴厲,他怎麼做父母都看不順眼,父親脾氣暴躁,經常動手打人,母親好嘮叨,一進家門面對他們,李磊就感到特別煩悶壓抑,總是不願回家。「出走後,我在外頭上班掙錢,心情特好,後來因為想家,再加上怕父母著急,就又回去了。」李磊說,沒想到回家後的幾年來,父母沒有變化,對他的要求太苛刻。在離家出走期間,李磊與一家美髮店的河南籍女子王美玲相識,二人確立了戀愛關係,並共同經營美髮店。到了李磊22歲時兩人結婚,在外人看來夫妻感情較好,育有二子。婚後夫妻繼續經營美髮店,生意靠其妻打理。

對李磊兒時的印象,天宮院村村民和親屬都停留在他初中畢業之前。從小內向,不愛說話,什麼都放在心裡,「猜不透究竟在想什麼」。「你不和他說話,他是不會和你說話的。」一位村民說。李磊的三叔說,李磊很聰明,但從小喜歡打架,為此沒少讓家長操心。同學的眼中,李磊上學時各科成績都不出色,平時沉默寡言,其餘沒有太多印象。初中畢業後,李磊開始在大興西紅門一帶打工。村裡人說,李磊在外邊結交了不少形形色色的朋友,聽說經營過理髮店、服裝等生意。

據悉,2006年時,李磊在父母幫助下出資安裝兩台變壓器,出租給周邊店鋪使用,每月收取電費上萬元。2007年時美髮店停業,專靠收取傭金維持生活,其妻開始從事安利直銷業務。夫妻兩人在長椿街租房,孩子寄託父母代養。2008年以來,李磊又開了兩家足療店,同時經營信用卡套現,並註冊貿易公司從事典當品抵押,生意效益都不錯。然而,李磊錢是掙到了,但他從事的足療、信用卡套現、典當抵押等生意,並不能得到父母的認可。「父母總說我不幹正經事,我做買賣他們不支持,還千方百計的干涉。媳婦這些年也老管我的事,回家晚了就爭吵,媳婦做安利以後心氣太高,看不起我,在這個家沒有人認可我,尊重我,就連妹妹也和父母一起貶低我。我在家抬不起頭來,但是在外頭,朋友都說我能幹,我很有面子。我認為自己不比別人差,感覺壓抑的時候,我很久不回家住,這些事我沒對任何人說過,也不願意和父母家人溝通,積怨時間太長了,我恨他們,早就有殺人的想法。」李磊如此說。

天宮院村曾因拆遷,而使不少村民一夜暴富,甚至有媒體把天宮院村稱為「奧迪村」。李磊作案後,媒體在報道該案時,多會提及李家獲得拆遷補償款500多萬元。但是,據李磊說,在這方面,他是被家人「瞞」著的。李磊說:「具體的拆遷補償數額我不知道,家裡人不跟我說。我自己分析總數也就是五六百萬的樣子,買了6套房以後,也就剩不下什麼了。」拿到拆遷款後,李父決定把錢全買了房。李父選了一個三居室,給李磊的妹妹選了個兩居室,李磊則選了一個兩居室和兩個一居室。李磊說,選房的當天就辦好購房合同了,當時家裡說錢不夠,他還拿了50萬元。李父之所以買這麼多房子,是出於對李磊的不信任,出發點也是為兒子的長遠打算。他生前曾跟鄰居說起:「李磊這孩子不好好過日子,多要房子不留錢就是怕孩子亂花,把錢糟了。」

媒體披露,出事頭一天,李磊有個親戚結婚,他開車帶父母、媳婦去參加婚禮。飯桌上聊天時,親戚們沒發現李家父子間有矛盾,舉止挺正常。然而,正是參加這次婚禮,使李磊終於下了弒親的決心。他說:「當時正趕上做抵押經紀手頭緊,朋友能借給我錢,家裡卻不支持我,反而嘮叨沒完,管我的事,我更反感他們。心裡壓抑的時候,心情肯定不好,但我從來沒有因這事悲觀絕望,也沒有影響我的買賣,我不會選擇自殺,我那段時間也沒想殺他們,我決定離家出走,再也不回去了。案發前20天吧,我就曾找過一個朋友,讓他跟我去南方考察餐飲市場,偏偏案發前一天,我父親叫我開車帶他們參加表叔的婚禮,對我喚來喚去,還是那個態度,我不願做也沒辦法。加上媳婦又跟我要錢躉安利,一下煩了,我就決定殺了他們。」

2000年春天,王美玲的父親來北京看女兒。王父對女婿的第一印象是「不愛說話」。當時李磊去車站接他,騎著摩托車,一路上沒說幾句。到家後,李磊給他倒了杯水,「就又不說話了。」王父說,知道李磊那時在做煤渣生意。他還問女兒,李磊沒有正當工作,還不愛說話,為什麼要選這樣的對象。「人很踏實,沒有花花腸子。」王美玲這樣回答父親。2002年,李磊和王美玲結婚。李磊煩父母嘮叨,朋友們對此有耳聞。一位朋友說,李磊曾說過在家一看父親喝酒,他就找機會溜出來,怕自己又被嘮叨。朋友圈中,李磊年齡最小,圈裡人多稱他「小李子」。朋友們說,交往中李磊大多時候是沉默,「是個城府極深,喜怒不形於色的人」。李磊有時雙手拄著桌子,雙手抵頭達兩個小時,一句話也不說。「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朋友說,他雖然不愛說話,但是那種讓人一見就害怕的人,「眼神就會讓人害怕」。

李磊愛抽煙、喝茶、吃肉,也喜歡旅遊。「他能花錢」一位朋友說,沒錢時抽5塊錢一包的煙,有錢後抽好煙,每天抽兩包。李磊在三亞被抓後,從看守所到機場20分鐘的車程,李磊向民警要了4根抽。他說沒煙抽,很難熬。「他能花,也能掙。」一位摯友稱,李磊十幾歲就在西紅門混,交際圈很廣,背景也很複雜。「他跟我是朋友,他跟別人也是朋友。但從來不會說他的朋友是誰,是幹什麼的。」摯友稱,即便都是要好的朋友,李磊只局限於兩個人的交往或者生意往來。李磊生意圈子共識的是,「小李子」頭腦靈活,賺錢有道,做什麼都能悟進去。朋友稱,2000年至2002年期間,李磊夫婦經營的理髮店規模不斷擴大,生意很不錯。這並不是李磊主要的收入來源。一名摯友說,李磊剛20歲出頭的時候,手下就聚集了一群朋友。他們開始從事與髮廊女有關的生意,「一個月的收入在二十來萬」。這種情況持續了一年多,這才是李磊的第一桶金。朋友們稱,李磊與人合夥做變壓器生意、開的飯店至今每月仍有可觀的收入。李磊從去年開始做「金融」方面的「生意」,每天手裡有大量的流動資金。出事前一天,王美齡還與母親見面。王母說,11月22日早上,女兒打來電話,「她(王美玲)聲音很小,像是出什麼事了。」下午,她看到女兒臉色有些憔悴,但李磊和往常一樣。「現在回想,覺得他那時候有點裝。」生意合伙人說,出事前半個月,李磊有點反常,李磊話比平時更少,臉色也不好。雖然李磊說命案「因長期家庭積怨」,但朋友不信。他們說,即便是真有其他原因,「有些話他可能不會說了」。

評析:罪犯下手如此歹毒,理由之一便是其之我已經排斥愛了——所謂「父母總說我不幹正經事,我做買賣他們不支持,還千方百計的干涉。媳婦這些年也老管我的事,回家晚了就爭吵,媳婦做安利以後心氣太高,看不起我,在這個家沒有人認可我,尊重我,就連妹妹也和父母一起貶低我。我在家抬不起頭來,但是在外頭,朋友都說我能幹,我很有面子。我認為自己不比別人差,感覺壓抑的時候,我很久不回家住,這些事我沒對任何人說過,也不願意和父母家人溝通,積怨時間太長了,我恨他們,早就有殺人的想法」,綜上這些即是罪犯真實思想思維的表達,藏在背後的則是其之我拒絕愛!《導論》提醒,特別注意,一個人,如果之我連愛都排斥,那麼這人之我必是陰暗扭曲的,性格性情如同冷血動物,在某些情況下對社會和他人危害極大。就本案看,罪犯對其家人其之我拒絕愛已經醞釀很久了,並且鑄成了一定狀態。

罪犯從小到大都不太愛說話,或者說話對象非常特定,因為其社交面很廣。儘管如此,一個事實也不可否認,就是其之我對外戒備排斥,之我為恨緊緊包裹,這也是罪犯之我一大特色——例如:1、李磊因貪玩打架被父親打罵過,每次挨打從不挪動身子、不求饒,脾氣有點犟,平時內向,不喜歡說話,但是心裡有數。2、王父對女婿的第一印象是「不愛說話」。 3、朋友們說,交往中李磊大多時候是沉默,「是個城府極深,喜怒不形於色的人」等等。4、對李磊兒時的印象,天宮院村村民和親屬都停留在他初中畢業之前。從小內向,不愛說話,什麼都放在心裡,「猜不透究竟在想什麼」。「你不和他說話,他是不會和你說話的。」一位村民說。李磊的三叔說,李磊很聰明,但從小喜歡打架,為此沒少讓家長操心。同學的眼中,李磊上學時各科成績都不出色,平時沉默寡言,其餘沒有太多印象。總之,罪犯的性格是如何形成的,是家庭還是社會、遺傳等因素,姑且不作過多探討,反正其之我為恨縈繞則是事實。《導論》指出:如果之我一味地凝固在恨里不能自拔,那麼之我就會變形變態,進而引發思維產生消極情緒和想法,誤導人走向反社會、反人類的叛逆歧途。另者,世俗的恨及後天熏陶,這些思維層級的精神性東西,會影響之我、誤導之我,進而使之我的對外排斥增強或放大,讓之我流連於恨之中。之我如果長期或持續為恨包裹,之我就會變態扭曲,進而與思維發生短路,任由思維所積蓄的激進和冒失付諸行動。

無須遮掩,罪犯之我還相當陰暗,因為其從事的大多是陰暗的勾當,所以一直為家人不齒!例如:1、一名摯友說,李磊剛20歲出頭的時候,手下就聚集了一群朋友。他們開始從事與髮廊女有關的生意,「一個月的收入在二十來萬」。這種情況持續了一年多,這才是李磊的第一桶金。2、一位摯友稱,李磊十幾歲就在西紅門混,交際圈很廣,背景也很複雜。「他跟我是朋友,他跟別人也是朋友。但從來不會說他的朋友是誰,是幹什麼的。」摯友稱,即便都是要好的朋友,李磊只局限於兩個人的交往或者生意往來。李磊生意圈子共識的是,「小李子」頭腦靈活,賺錢有道,做什麼都能悟進去。3、所謂——「盧勝利稱,他和李磊原本約定11月21日一起去南方考察理髮行業市場,起初想去長沙,後來改為深圳」,其實就是考察眾所周知的「黃色市場」。凡此種種,也正是「父母嘮叨」的原因所在。罪犯雖然掙了點錢,但並沒有因此而點燃其之我,在其家庭里、在父母妻子妹妹面前碰了一鼻子灰——不義之財,而且特別骯髒!話說,如果在外再遇著挫折,其之我將加倍壓抑。所謂——出事前一天,王美齡還與母親見面。王母說,11月22日早上,女兒打來電話,「她(王美玲)聲音很小,像是出什麼事了。」下午,她看到女兒臉色有些憔悴,但李磊和往常一樣。「現在回想,覺得他那時候有點裝。」生意合伙人說,出事前半個月,李磊有點反常,李磊話比平時更少,臉色也不好。由此,可以斷言罪犯遇到了麻煩,之我瀕臨坍陷邊緣,否則也絕不會令慘案發生,之我塌陷是最本質原因。

以上僅是概念上的空談,之我在整個案件里是怎樣演繹的呢?這才是弄清問題的關鍵。罪犯所謂——父母給的壓力太大,父母從小就管教嚴厲,他怎麼做父母都看不順眼,父親脾氣暴躁,經常動手打人,母親好嘮叨,一進家門面對他們,李磊就感到特別煩悶壓抑,總是不願回家。顯見,罪犯抑鬱由來已久。作為反抗,罪犯在17歲離家出走一年余,在此期間與比其大三歲的美髮店河南籍女子王美玲相識相愛。據罪犯交代,其下弒親決心過程是這樣的——「當時正趕上做抵押經紀手頭緊,朋友能借給我錢,家裡卻不支持我,反而嘮叨沒完,管我的事,我更反感他們。心裡壓抑的時候,心情肯定不好,但我從來沒有因這事悲觀絕望,也沒有影響我的買賣,我不會選擇自殺,我那段時間也沒想殺他們,我決定離家出走,再也不回去了。案發前20天吧,我就曾找過一個朋友,讓他跟我去南方考察餐飲市場,偏偏案發前一天,我父親叫我開車帶他們參加表叔的婚禮,對我喚來喚去,還是那個態度,我不願做也沒辦法。加上媳婦又跟我要錢躉安利,一下煩了,我就決定殺了他們。」於此,所謂「我決定離家出走」即是其之我灰暗的表徵。而所謂「對我喚來喚去,還是那個態度,我不願做也沒辦法」,則是其父對罪犯之我的蔑視。《導論》<之我之歌>指出:『之我唯一』如果動搖了,或者過分『唯一』之我——唯我獨尊,人的精神便會出現障礙和麻煩,嚴重的以致切斷之我與思維聯繫,任由瘋癲或逆施行為發生,在道德層面表現為決絕、絕情、殘酷、變態及六親不認等。這些叛逆,實則也是之我活的意志使然,是之我回應『唯一動搖』的掙扎。

即便如此,對於罪犯的作為還是難以讀透,因為符合以上所謂之我狀態情況的人與事比比皆是,怎麼人家就沒怎麼的呢?前面有這樣一段話——雖然李磊說命案「因長期家庭積怨」,但朋友不信。他們說,即便是真有其他原因,「有些話他可能不會說了」。那麼,這「不會說了」究竟是什麼難言之隱呢?

注意——朋友們說……李磊有時雙手拄著桌子,雙手抵頭達兩個小時,一句話也不說。「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朋友說,他雖然不愛說話,但是那種讓人一見就害怕的人,「眼神就會讓人害怕」。「他能花錢」一位朋友說,李磊愛抽煙、喝茶、吃肉,也喜歡旅遊。沒錢時抽5塊錢一包的煙,有錢後抽好煙,每天抽兩包。李磊在三亞被抓後,從看守所到機場20分鐘的車程,李磊向民警要了4根抽。他說沒煙抽,很難熬……綜合罪犯之我精神其它表現,可以斷定罪犯長期沉淪於幻想或白日夢當中,以此來消化之我陰晦所帶來的消極與困擾,這也是其沉默寡言播下的苦果;最初,恐怕與其幼年母愛父愛缺失存在些許關聯。《導論》<幻想的味道>指出,為擺脫抑鬱,瘋狂飆車刺激之我,幻想飛到另一個世界,則想讓動蕩之我永久安寧,自殺企圖隱現。飆車動作多了,之我哪次若與思維短路,任由「不知不覺」繼續下去,悲劇便會發生……至於罪犯煙癮大,根據催眠常識,吸煙呼吸運氣能夠助人容易進入半催眠狀態,幻想或白日夢進行起來就更加順暢些。

本案發生的時間節點很值得玩味——所謂:一家人剛從北京天宮院搬到清澄名苑。由於原居住地拆遷,李磊一家獲得了600萬元拆遷補償……李磊說:「具體的拆遷補償數額我不知道,家裡人不跟我說。」李父說,之所以買這麼多房子,是出於對李磊的不信任,出發點也是為兒子的長遠打算。他生前曾跟鄰居說起:「李磊這孩子不好好過日子,多要房子不留錢就是怕孩子亂花,把錢糟了。」話說,在罪犯生意需要錢的時候,其父沒有幫助並屢屢數落,其之我晦暗且備受藐視,而罪犯化解的最常用辦法之一依然是所謂「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幻想或白日夢,與往常不同的是,這回罪犯竟將「我就決定殺了他們」變成了事實。在其之我瀕於坍塌的情況下,罪犯在殺人後繼續其「白日夢」,與其朋友繼續踏上毫無意義的考察之旅。那麼,罪犯殺人後為何這般從容呢?這是因為罪犯企望把這個白日夢一直做下去,在這個「夢」里,之我也發揮了作用——《導論》<不舍晝夜>里指出:絕大多數人、絕大多數時候,記憶或回憶出來的,往往大多是愉快事、愉快人,之我需要並尋求安逸,不愉快的過往在之我作用之下,記憶閘門往往會閉合……直至罪犯被抓,圍繞這個案件的「夢」才草草收場。因為是「夢」,所以罪犯不可能講,也無法表述出來,說出來了也沒人相信。這,恐怕就是所謂的難言之隱罷!令其父母沒想到的是,自從把罪犯交給其祖父母養育的那刻起,這顆罪惡的種子就已經落下了。另外,在其年少離家出走時經歷和遇見了什麼,受到了怎樣的驚嚇和刺激,其是否殺過人或目睹殺人,以及打架鬥毆其腦部受傷後遺症與否,這些也都是答案謎底的參考元素。

選自----------------《之我精神導論》

之我精神導論——(目錄)……免費全書閱讀?

www.douban.com圖標
推薦閱讀:

毒品犯罪案件刑事辯護經驗總結
黑視界:相愛相殺病態般存在的沉默雙胞胎
【吐血整理】《刑事審判參考》(第1—103集)詐騙類犯罪目錄總結
挪用資金罪量刑標準
深度丨上下游犯罪被告人之間的量刑平衡

TAG:法律 | 犯罪 | 自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