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讀小說?

再也沒有比整日讀閑書更愜意的假期了。

賈平凹的《山本》、理查德?福特的《千百種罪》和費迪南德?馮?席拉赫的《罪責》,構成我這一季閱讀體驗的三個維度,再仔細想想,世間的小說閱讀無非圍繞著這三個基礎,萬變不離其宗。

《山本》

作者:  賈平凹 出版社: 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年: 2018-4

《山本》讀的是語言,那說書人的行雲流水被小說家一氣呵成,讀著過癮。賈平凹是我年少時即熱愛的作家,至今在我心中仍不輸任何當代作家。漢語在他筆下生花,極其平常的場景經他描述,寥寥數筆即鮮活不已,可參加《紅樓夢》里那些看似稀鬆平常卻傳為經典的段落,想來作者沒少從中取經,再融合自己的陝南方言,可謂實現了對母語的忠誠與創新的合二為一。「陸菊人怎麼能想到啊,十三年前,就是她帶來的那三分胭脂地,竟然使渦鎮的世事全變了。」四十幾萬字的故事就這麼不著痕迹地展開,讀完整個故事再重讀此句,才發現那「竟然」二字里寫盡了驚心動魄。結尾處:「陸菊人說:這是有多少炮彈啊,全都要打到渦鎮,渦鎮成一堆塵土了?陳先生說:一堆塵土也就是秦嶺上的一堆塵土么。陸菊人看著陳先生,陳先生的身後,屋院之後,城牆之後,遠處的山峰巒疊嶂,一盡著青黛。」眼前立即回到小說最初的秦嶺意象,亂世英雄們最終歸於塵土,與歷史一同灰飛煙滅。評論家們都說賈平凹的創作是作家重歸民間的自覺,我想他的血液里始終流淌著這個自覺,讀他的文字便知曉了。

《千百種罪》讀的是構思,看生活中的普通人如何試圖在一個個短小精悍的故事裡解決有關於慾望的棘手問題。第一篇《隱私》就很精彩,一個已婚十年的男人連續幾夜在床上偷窺對面公寓里的女人脫衣服,直到一次在樓下偶遇,發現對方是個七十多歲的老人,但「她就是那個我偷窺了幾個晚上、給我帶來歡愉、的的確確帶來秘密安慰的女子」。《視線之外》里妻子在赴宴的路上向丈夫坦陳和宴會的男主人不久前曾有過一段婚外情,之後故事完全朝著情理的順向發展,丈夫盛怒之下打了她,隨即對她充滿歉意,而她說,「我很後悔嫁給你,我會儘快修正這個錯誤。」她的修正方式就是誘使丈夫下車,然後一腳油門撞向他,「他轉過頭剛好能看見瑪喬麗漂亮的臉蛋在車裡亮著,就像他剛才開車時那樣,被那橙色的儀錶盤燈光照亮。他看見她的指尖在方向盤上方,聽見發動機的呼嘯聲……此刻空氣聞起來有點甜。蛙聲停止了。此事到此為止。」《護雛》里對前妻的姐姐意圖不軌的男人,最終被關在門外,於冰天雪地里過夜。而姐姐菲斯想到「明天」時,想到的是「某些名字和話語會避而不談,為了大家好。女孩子們會再次學習滑雪並樂在其中。會有玩笑。他們會感覺好起來了,又成為一家人。聖誕節一切都會好的」。將戲劇衝突如何巧妙地放置在有限篇幅的文字創作中,是短篇小說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而理查德?福特看似輕描淡寫的構思,讀後便知,有著四兩撥千斤的文學智慧。

《千百種罪》

作者:  [美] 理查德·福特 出版社: 上海文藝出版社出品方: 99讀書人譯者:  徐振鋒 出版年: 2016-11

《罪責》也是短篇集,但讀起來並不容易,因為讀的是人和人性。席拉赫律師出身,《罪責》是繼《罪行》之後,出版的第二部短篇小說集。他的小說不像小說,更像案卷分析中陳述事實的那一部分,沒有常見的包袱線索,卻超越了其他常見的文學手段。那個在節日被毆打輪姦的十七歲少女,依然躺在重症監護室里人事不省,而那幫犯下罪行的混蛋卻一個個被無罪釋放,因為證據在搶救受害者時基本被醫護人員清理殆盡。無罪辯護的青年律師「我」從審判庭出來後,「那個少女的父親,站在樓梯正中,從他身邊經過時,我們中沒有人留意他。他看著我們,哭紅的雙眼,長著張善良的臉。對面,市政廳牆外依然掛著節日的宣傳海報,年長的律師正在接受記者採訪,麥克風閃閃發光像太陽底下的魚——在他們背後,這個父親在台階上坐下,頭深深地埋在兩臂之間。」這並不是故事的結尾,作為大學同學的兩位辯護律師搭乘返程的火車,作者以第一人稱「我」的口吻寫下:我們知道我們丟失了純潔,實際上,這並不重要。進車廂後,我們繼續保持沉默……我們甚至沒有看過對方一眼。我們變成了大人。和案卷中陳述事實的不同就在於,作為律師的「我」在故事中並不只是講述者,「我」就是故事的一部分。第二篇《DNA》中,一對年輕的流浪漢情侶接到邀請,平安夜去一位老先生家做客,後來因主人對女孩做出不雅舉動,男孩失手殺死了他。懷揣從死者抽屜里搜出的八千五百德國馬克,倆人開始租房、戒酒、努力工作、生養小孩……度過十九年符合主流社會價值觀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刑偵技術發展到足以破解當年案發現場煙蒂上的DNA,於是他們收到一封柏林警局的來信,請他們回去配合調查。做完口腔刮片一周後,他倆作為主要嫌疑人被逮捕,立即招供……在等待庭審期間,他倆獲得短暫自由,法官強調此舉是因為兩個嫌疑人已經完美地融入了社會,所以毫不擔心他倆逃跑。他倆當然沒有逃,又能逃到哪裡去呢?「他在朝太陽穴開槍之前,先瞄準了她的心臟。倆人都是一槍取命,次日被一條狗發現。在萬湖湖邊的沙洞下面,他們相擁而卧。他們不想在家裡自盡。兩個月前,他們重做了牆紙。」

《罪責》

作者:  [德] 費迪南德·馮·席拉赫 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原作名: Schuld譯者: 吳掏飛 出版年: 2013-1

其實當我們開始閱讀一部小說時,並不會去甄別這三個元素孰輕孰重,讀下去,就是被語言吸引;讀得不願放下,是被構思迷住了;而最後留在腦海里的總會是小說里的某個人。所有的好小說,這三個元素都必不可少,但只有讀者自己知道最愛的是其中哪一個。自打文學誕生,在世間就建立了另一個有序的世界,通過語言,作者將其眼中的世界創造成作品,讀者借語言(或翻譯語言)閱讀作者的作品,進入作者刻畫的世界。所以在這個世界裡,作者、作品、語言、讀者缺一不可。這個世界並不會消失,除非語言不再存在於世間。這個世界的美妙是由作者和讀者共同完成的,那麼,作為讀者,為什麼要擁有這樣一個抽象的世界呢?或者,更通俗地說,在自己的生活之外,我們為什麼要去閱讀別人的生活呢?

小說不是人生指南,從不負責為人生難題提供標準答案。現實殘酷,小說也不總是溫情脈脈。生活需要理智,小說常常和理智搗亂,有時甚至一點也不正確。小說不一定要教給我們不知道的東西,有時是那些我們已經知道或我們以為我們知道的東西,在小說里「原來還可以呈現出別樣的風貌」。小說也不一定都可以用來豐富自己的人生,有些故事和你的一模一樣,你讀它就是在讀自己。即便是自己的故事,縱觀這幾百年來的好小說,裡面的人無非比你勇敢了幾分,懷揣一顆「雞蛋碰石頭」的心,試圖去碰觸現實所不能。讀小說,就是在別人的世界裡讀自己的生活。小說這扇窄門之後,是片廣闊天地,有人哭有人笑有人懦弱有人彪悍有人偉大不能複製有人平凡如你我。我們能做的,無非是閱讀,一本一本讀過去,終將遇到那本屬於自己的書,通過它,建立起自己和世界之間隱秘的精神關係,在這個關係里,你沒有任何社會屬性,你是讀者,你是你自己。

每個人在一生中至少擁有一本屬於自己的書,願你在合適的時間遇見它。

文| 

趙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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