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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百課(48)——赦免

引論

因著人類的墮落,人人都成為罪人。罪是一件使人們與天家隔絕的東西,天堂是個聖潔的地方,邪惡不能進到那裡。故此到天堂的唯一門徑就是罪要先得赦免。若神赦免我們的罪,沒有一個人能阻止我們進天堂。對罪人來說,赦免成為他一生中一個最重要的問題。

在舊約中,有三個關於赦免的詞:一個是「遮蓋」,另一個是「提開」,第三個是「遣走」。「在新約赦免是藉著基督的犧牲並純然是在恩典基礎上,罪人與他的罪得以分開。」(李羅柏 R.Lee)

一、赦免的主權人——神自己

自從罪人破壞了神的律法後,只有神方能赦免這罪。假若你偷了我的墜子我能為此赦免你,但你破壞國家一條律法,我不能為此赦免你。同樣的,當你破壞了神的律法,世上沒有人能赦免你,只有神方能。「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什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路7:49)「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可2:7)在這兩件事中,猶太人是說的對的,只有神方能赦免罪。

倘若你破壞了神的律法,不要到人面前去求赦免,直接到你得罪的那一位去求他赦免,「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約壹1:9)他,主神,是唯一的聖潔者,他賜下律法,樂意赦免罪人。因為耶穌是神,同時他也是神的兒子,他被派定赦免人的罪惡。「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二、赦罪的導管——耶穌基督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耶穌基督)傳給你們的。」(徒13:38)對負罪的靈魂這是一個奇妙的救恩信息。

在路加福音7章48節,救主自己赦免那婦人說:「你的罪赦免了。」在馬可福音2章5節,耶穌自己赦免那癱子說:「你的罪赦了。」耶穌今天沒有帶著肉身,但他確實無形的在此赦免我們每一個人的罪,我們只要閉上眼睛並將我們一切罪告訴他,他樂意赦免我們。

我們不能在任何教會,以任何聖禮或儀式中找到赦免,惟獨在基督身上才能找到。

三、赦罪的根據

1.赦罪是根據神的憐憫和施給。「但他有憐憫,赦免他們的罪孽,不滅絕他們。」(詩78:38)

2.赦免是根據神的公正而施與。「……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約壹1:9)神能赦免人的罪,但保持他的聖潔和公義。

3.赦免是根據基督的血而施與。「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1:7)靠著血是意指基督在十字架上作了和解的工作,在十字架上他流出血作為贖價,對我們的刑罰永遠和完全的償還。

神曾宣告:「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4)罪帶來死亡,因為人犯了罪,他的結果必須死。「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神始終要求血,一種死亡象徵作為罪的代價。為了遮掩亞當和夏娃赤裸的身體,神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取皮是要流牲畜的血的。(參創3:21)亞伯的獻祭蒙悅納是因祭物包含有血,該隱的獻祭被拒絕是因祭物里沒有血,(參創4:3-4)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利17:11)

四、赦罪的完全——一切的罪

當耶穌赦免罪的時候,他是完全的赦免它,不是四分之一,或一半,或是五百分之四百九十九,乃是全部赦免。「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路7:47)「他赦免你一切的罪孽……」(詩103:3)神也赦免一切過犯,罪和罪孽。(參詩32:1-2)「……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西2:13)「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的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可3:28)這是最重要的一點,若有一樣罪留下來未蒙赦免,那個人不能到天堂去,他只能被迫永遠在地獄裡。「凡不潔凈的……,總不得進那城。」(啟21:27)因了一件罪死亡就臨到眾人,同樣的,只要有一件罪就能使天堂被玷污。

五、赦罪的獲得——現在就獲得

許多人盼望等到死後好知道他們的罪有沒有蒙赦免,但福音帶來了赦罪的喜訊,這就是現在就可得著赦免。「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1:7)路加福音7章36-50節所記的婦人得著立時的赦免,「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的名得了赦免。」(約壹1:12)我們將一個正確的福音信息帶來,就是使人現在在此就可以確定的知道他們的罪已經毫無疑問的蒙赦免。

六、赦免的條件

1.要悔改。「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悔改在赦免以先,悔改是從罪中轉向神,「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2:38)在路加福音7章36-50節的故事中,那婦人在主腳前謙卑流淚表示她的悔改。

2.要有信心。「你的信救了你。」(路7:50)悔改導致有信心和得赦免。

3.要承認自己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不承認罪的不能得赦免,我們求聖靈將罪向我們顯明,並賜我們恩典承認每一樣的罪。「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詩32:5)這是大衛的經驗,也同樣能成為我們的經驗。

4.要饒恕別人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5;參路6:37)讓我們記住以弗所書4章32節的勸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根據馬太福音18章21-35節的比喻中,赦免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應該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七、經常的蒙赦免

每當我們犯罪的時候並承認我們的罪,若我們已經履行了上面所提的條件,耶穌基督的寶血已有效的赦免了我們。悔改包括離棄罪惡,並應許靠神的能力不再重犯。

這樣我們可否繼續的犯罪?恩典既如此之多,不管怎樣,神又隨時赦免我們。這問題在羅馬書6章1節曾提及,主藉保羅在羅馬書6章2節回答了這個問題:「神不許可(中譯斷乎不可)」,這種思想對神來說是一種咒詛。我們有沒有隨時赦免得罪我們的人?救主在馬太福音18章21-35節回答了這問題,不是到七十次,乃是繼續不停的赦免。

結論

神自己寫了三個信息:

1.在出埃及記的20章的十誡,是神為人的行為所定的律法標準。

2.在但以理書5章27節:「你被秤在天平里,顯出你的虧欠。」——有罪(參羅3:23)

3.約翰福音8章1-11節,耶穌親自用指頭在地上寫字,他寫的什麼,我們不知道,但我想他寫的兩個字:「赦免。」

今天就來接受他對你一切罪的赦免,然後「去吧!不要再犯罪了。」

複習題

(一)為什麼虔誠的猶太人,對路加福音7章49節和馬可福音2章7節感到迷惘和發義怒?

(二)約翰一書1章9節,「公義」這字的意思是什麼?

(三)舉三個赦免的事實,且各以一節經文證明之。

(四)在使徒行傳13章38節,這「人」字意味是什麼?

(五)以弗所書1章7節在哪方面應驗了利未記17章11節的話?

(六)舉三處經文表明神赦免我們一切的罪。

(七)根據啟示錄21章27節,究竟有多少罪才能使一個人進不了天堂?

(八)你如何證明今天我們就能得著完全赦免的確據?

(九)列舉四個從主領受赦免的條件(各舉一經文)。

(十)我們經常需要赦免嗎?我們要經常赦免別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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