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頌2》裡面樊勝美問房產證會不會寫她名為什麼問的那麼理直氣壯?

我覺得他們還沒結婚,而且她沒掏錢。王柏川父母掏的首付。她要求房產證上寫她名怎麼可以問的那麼理直氣壯?她是想離婚了還有半個房子嘛?這個跟他倆結婚不結婚有什麼關係。老兩口把積蓄拿出來已經很不錯了我覺得。樊勝美為什麼要糾結房產證有沒有她名字那?

對於一個沒有安全感、家庭情況比較困難,並且在上海這樣寸土寸金的地方打拚,想要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很正常的情況,這並不是愛慕虛榮,只是想要一個家。

雖然在婚前買房並且是由王柏川的父母自己出資是屬於他的個人財產,但是他可以在婚前協議上註明,婚後他們是要共同還房貸的,並不是王柏川自己出資還,所以我覺得樊勝美要求寫上自己的名字並不過分。

樊勝美的家是個無底洞,王柏川和他父母的擔心也是有理由的,但是對於自己的結婚對象,不提前說清楚,直接在別人滿懷欣喜去簽字的時候說不能寫上自己的名字,任何人也是不能接受的。樊勝美只是想要一個家,並沒有想那麼多,如果說她真的是為了離婚以後分房,那她大可不必嫁給王柏川,陳家康的條件比他好多了,寫上自己的名字只是想給自己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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