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孤死子女判刑:扭曲「孝道」背後的四大幽暗是什麼?

老人孤死子女判刑:扭曲「孝道」背後的四大幽暗是什麼?

來自專欄姬鵬

有媒體報道,四川綿陽一村幹部,到80歲的「貧困戶」張老太爺家走訪時,發現其已死在家中,遂向當地派出所報告,經公安機關查明,去世的張老爺獨自居住,去世前曾多次因病住院。當地的司法所、村委會等多次聯繫其五名子女,但子女方均未有效履行贍養義務。最終,當地法院一審判決,認定五名子女犯有「遺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到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不等。

對於這樣的結局,因涉及「至親」的關係鏈,就顯得較為尷尬。老父親獨居家中,死於無人陪伴的情境,這「於情於理」都是一出悲劇,就演算法律上不追究,倫理上也不會輕饒他(她)們。只是,對於這樣的一種情境,卻在很多偏僻之鄉已被默許。

通常的道德倫理中,對「孝道」很是強調,這也導致世俗的關係來往,比較瑣碎。可深層次的去追究「世俗的孝道」,在很大程度上又是禁不起推敲的。我們暫且不論子女是不是「大不孝」,起碼在很多鄉野的「中老年意識」中,「孝道」從來就「不夠純粹」。

於此,就算「鄉土意識」中出來一個「大孝子」,也多半是「面子主義」的沉積,就孝道本身而言,往往顯得很虛妄。所以,通常以為的「孝道」應該重落實,而非重世俗就被孤立起來。這其中一個典型的力證,就是鄉野中辦「葬禮」時的邏輯。

很多子女,在父母生前並不是很「孝順」,甚至躲得很遠。可但凡父母離世,在辦「葬禮」時,卻還是會拼盡全力去「搞出風光」,這種「風光」當然也是「世俗的」,表面上看似在「維護孝道」,以孝道的名義「風光的送父母最後一程」。但是,就骨子裡的心思,卻只是為保全自己的「世俗人格」,本質上顯然是「自私的」。

不過,這種邏輯「爛大街」之後,人們就越來越覺得「生前照顧」比「死後風光」更為重要。一個老人如果生前是艱澀的,子女不孝,兒孫不和,那麼死去的「風光安慰」,就會形成黑色幽默的屏風,隱約透著無限悲涼。所以,就「老人孤死子女判刑事件」,我們有必要「談一談」扭曲孝道背後的「四大幽暗」。

其一:「撫養子女」和「贍養老人」本應該是對等的,但現實的圖景卻是「往下親」。

雖然,在現代社會中,對於養老有更多的途徑。但是,就「撫養子女」和「贍養老人」而言,本來並不過分。「你養我小,我養你老」,邏輯上也並不矛盾。只可惜,有相當一部分子女,並不能做到「回報的角色」。

甚至,在一定層面上,他(她)們會抱怨父母的出生,認為父母沒有給自己「打下江山,提供好的起點」。無論怎樣,這類子女真是夠過分,一點人倫道德也不講,滿嘴都是市井邏輯。當然,就算從「自食其力」角度去丈量,他(她)們也會馬上露出尾巴,無地自容。

當然,在傳統的圖景里,我們有一個很壞的「認知」,關乎「親子關係」都是「往下親」多一些。但凡涉及反哺的姿勢,總是感覺有些勉強,甚至是羸弱逼人。大凡有子女知道父母不易,能「知冷知熱」的「好好說話」,父母們也就能被感動的唏哩嘩啦。從這一點上去看,顯然就能感到「不對等」的原因在哪兒。

其二:追逐「孝道」成面子工程,落實「孝行」的初心死絕。

關於「孝和道」越來越形而上,而非拿起抹布替父母操持家務。這是一種「社會病」,而且病的不輕。甚至,在這種怪誕的「親子」氛圍中,人們越來越開始懷疑「情感」,懷疑「關係」,懷疑「一切」。於是,「金錢原教旨主義」大行其道,「孝道風行,孝行死絕」。

於此,也就能理解,為何在我們可觸及的視野中,健康的「親子關係」很少。物質上多是子女「消耗父母」,可精神上父母想依偎一下子女,十之八九難以做到「孝順」,能忍著好好說人話,就可以打90分,成為「好孩子,乖孩子」一類。但是,能做到的子女也並不多。

在這種低標的尺度下,孝道越來越雞肋,已經成為一種維護面子的工具,成為子女用來「粉飾美好,滿足自我」的由頭。只是,這樣的「親子關係」真的好嗎?多數人本來即當孩子,也當父母。真要是自己面對的時候,不覺得殘酷和寒心嗎?

其三:世俗的邏輯里,「父母」意味著是「終身保姆」。

通常,人們習慣將「東西方」親子關係拿出來對比,然而可比性真的不大。畢竟,不同的國家基本的模式也不同(體制模式,經濟模式,文化模式等)。但是,就親子關係而言,「感恩和回報」的精神邏輯應該是相通的。

西方的親子關係,主要強調「自我人格」的塑造,比如成年後獨立生活,自食其力。而我們的「親子關係」,幾乎是「管家模式」,不僅要負責「子女代」的一切,而且還要負責「孫女代」的一切,只要自己活著,就好像就要為「後代」負責到底。

所以,在我們的人生認知上,就好像是一個永不停歇的機器,只要出生,就要操心一輩子。這種「終身保姆」的模式中,意味著自我必須閹割,只有「親子我」才可以活下來。這就導致,父母們有強烈的「親子斯德哥爾摩綜合征」,表現在現實里,就是自願當子女的「一輩子保姆」。

雖然,常有人強調,兒孫自有兒孫福,可能從其中解脫出來的父母並不多。甚至,有人想要擺脫的時候,也會被周遭「剿滅」。所以,我們的圖鑑里,父母永遠卑微,子女永遠跋扈,可這真的正常嗎?

其四:子女多並不意味「養老無憂」,很容易因「貧窮」出現「三不管」現象。

「子女多」不養老的事情經常見諸報端,這是一個令人悲傷的事情。雖然,沒有絕對數據上的顯示,證明「子女少」比「子女多」養老有保障,但是現實的故事裡,真的不樂觀。當然,子女們要是富有的情況下,應該出亂子的可能性不大。怕就怕子女們都「貧窮」,然後出現「三不管」的現象。

坦白講,如「老人孤死子女判刑」事件中的子女,顯然有些「太不是東西」。但是,類似的子女在生活中也不少,他(她)們對於父母的「不管」,有來自力不從心的原因,也有來自埋怨的原因,但這些都不足以成為「不養老」和「三不管」(不管吃,不管住,不管病)的理由。

我們很清楚,作為一個人怕的不是吃苦,而是擔憂晚年無依無靠。因為,就現在的養老模式而言,單憑「養老金」模式,是難以滿足大多數老人的需求的。從這個意義上而言,「養兒防老」的意義還是不容忽視的,只是對於「養兒防老」的理解,也應該更為柔性的,而非功利的,否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將徹底「被撕裂」,成為純交易,自然也就難以建立「幸福感」。相信,這對於「孤死」的張老太爺而言,從來沒敢想過,因為在死去的時刻,他是絕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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