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愛情

談論愛情

來自專欄影子大地12 人贊了文章

今天,今日佳音刊登了馬麗和李晉的一篇舊文,《七夕這一天,讓我們重新認識愛》。每次讀他們的文章,都有一種,「哎呀呀為什麼我想說的都被你說出來了呢,而且是用一種更好的方式表達出來」的心情。還好已經認識了,不然大概會要無論如何都要去結識的吧。

關於愛,馬麗他們已經說的很好了,我一邊讀一邊想,如果能此時此刻坐在一起面對面的談論該多好,忍不住有很多想發的感概、想加上去的回應啊。不如這樣好了,就用寫的來加入這場討論吧。這就好像給書做註解一樣。以前紙質書,多傳閱幾次,就可以看到不同人的註解,可惜現在網路閱讀,就沒有這個功能了啊。

以下原文收錄於「今日佳音」公眾號,斜體字作為我強行加入的感想。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什麼。


01 消費主義的愛情

盧雲曾說,人生真正重要的問題是:我曾經愛過嗎?

世上沒有一個話題像愛情一樣,在被人最多評論的同時,還一直存留最多的迷思和悖論:愛情會帶給人最接近天堂的愉悅感,但也會將人拋入痛苦的地獄;愛情是兩個人最親密的關係,也可能是最遠的距離;「愛情」一詞的前面,常被人們加上眾多永恆持久的形容詞,正如切斯特頓說過,人在戀愛的時候,總想發誓表白,這是一種本能,但同時,人們又感嘆愛情是轉瞬即逝的。愛情好像是命運所賜的一個捉弄人的玩笑,一個徹頭徹尾的悖論,才會讓人發出「圍城式」的感嘆。C.S.路易斯在《四種愛》一書中寫到的:

在一切愛中,愛情最為短命已是臭名昭著,全世界到處都能聽到人們抱怨愛情變化無常的聲音。令人困惑的是,這種變化無常與他聲稱永恆交織在一起。……愛的誓言不請自來,無法阻止。……大家都聽說過一些人,他們每隔幾年就會戀愛一次,每次都真心地相信「這次是真正的愛情」,心靈不再漂泊,自己找到了真愛,對他/她會至死不渝。

當愛情成為一個傳說,「圍城」成為廣為接受的現實時,愛情就墮落為廉價的商品,可以隨意交換或終止。可悲的是,這個世上最流行的,就是這種消費主義的愛情觀。它不能帶給人們滿足,因為人心必然還為了獲得「愛情」,而不停地尋找。

(商品的本質是可交換的、可複製的、可被時間和空間磨損的,而我們對愛情的期待卻是唯一的、獨特的、長久不衰的,我們期待的是一份獨一無二的珍珠,拿到手上的卻是一個廉價的塑料複製品,這是這個世界所販賣的無數謊言中的一個。我們的期待並沒有錯。就好像上帝把對永生的盼望放在我們心裡一樣,上帝也把對那份美好愛情的期待放在我們心裡。然而這個世界說沒有永遠,人會改變,愛情會變,可以放手,還有新的,實在不行花錢買也可以獲得愛與被愛的感覺。我們都相信了這個謊言,於是人與人之間最大的傷害是以愛的名義做下的,包括性侵,那種集中營大屠殺似的傷害也是以愛之名做出的。)

(那麼怎麼才能獲得珍珠之愛而不是廉價的塑料珠子愛情呢?)

(在繼續閱讀之前,首先要確定ta也是那位尋找珍珠而不是塑料珠子的人,否則傷害更大。)

02 愛情很危險

當人陷入愛情時,Ta其實同時愛上了三樣東西:自己、對方和愛情本身——

1、人的自愛(self-love)是與生俱來的。

2、人也有需求之愛,反應在對所愛之人的渴望上。

3、同時,兩個人心意相通的愛情,有足夠的魔力,讓人愛上「愛情」本身。

但是,婚姻是一面鏡子,會殘酷地顯出這三種「愛」中的本相。進入婚姻後,他們都會發現,自己的弱點在配偶面前暴露無遺,彼此之前的愛,在日常瑣碎和爭吵之下,他們都希望對方付出,能徹底、無條件地接納自己,但同時沒有一個人能先做到這樣。人們都知道接納、饒恕才是經營婚姻之愛的秘訣,但卻極少有人行得出來。婚姻即便不一定成為愛情的墳墓,也讓愛情成為一種奢侈品。更糟糕的是,如提摩太·凱勒所說,婚姻還會帶來很多其他「次配偶」,如父母的意見、孩子的需要和工作等。

(其實這三種愛實為一種愛,那就是「自愛」,所愛之目的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情感和慾望。其實自愛沒有對錯,只不過在婚姻就會碰撞出無數的爭吵和傷害來。在傳統社會中不是這樣的,那時候白頭偕老、一輩子不吵架的也並不少見,但那並不值得羨慕,因為那份和諧通常是以一方絕對的犧牲和順服為代價的(當然是女方)。所以,婚姻本就應該是兩個自愛、自尊的人的結合,但在「自愛」之後如何再愛別人,這才是困難的所在。)

沒有上帝參與的愛情必然會如此枯乾。但是,對於基督徒來說,情況會真的不一樣嗎?兩個人真的會比一個人好嗎?提摩太·凱勒在《婚姻的意義》中如此回答:

婚姻之所以如此痛苦而奇妙,是因為婚姻反應基督的福音,而福音本身就是又痛苦又奇妙的。福音就是:我們自己的罪惡和殘缺超乎我們所信,而與此同時,我們在耶穌基督里蒙愛和得接納也超乎我們所望。只有這種關係才會真正轉變我們。沒有真理的愛太孱弱:它支持我們,肯定我們,卻讓我們無法糾正錯誤;沒有愛的真理太強悍:它鞭策我們,我們卻不忍聽聞。然而,上帝在基督里的救贖之愛,既有真理又有愛:基督讓我們徹底認識自己的本相,又徹底地、無條件地向我們獻身。基督滿有憐憫的獻身之愛,幫助我們認識真理,認識我們自己的本相,又讓我們可以悔改。這種認罪悔改促使我們一生跟隨他,安息在他裡面,享受上帝的憐憫和恩典。

凱勒精闢地提出,上帝所設計、在基督裡面的婚姻具有三種力量:真相的力量、愛的力量和恩典的力量只有真實的自省、犧牲的愛和赦免的恩典並行時,婚姻才能脫離它似乎命定的惡性循環。這三種力量的源頭,都必須是從上帝而來。愛必須回到它原本的秩序上,才不會脫離軌道。

(基督徒的婚姻不痛苦嗎?怎麼可能!但基督徒的婚姻和非基督徒的婚姻痛苦的源頭不一樣,非基督徒在婚姻里痛苦的是怎麼改變對方,基督徒痛苦的是如何改變自己。和另一個人生活在一起的強烈的不適暴露出我們的真相:原來我們沒那麼溫柔、沒那麼有耐心、沒那麼好脾氣、沒那麼包容忍耐、原來我雖然愛ta,卻突然不喜歡ta了。

非基督徒可以分手,或者慢慢磨合,你如果不在炸雞上擠檸檬汁,我就會喜歡吃啦。如果兩個人性格都好,大概也可以快快樂樂、穩穩噹噹的走下去。當然碰上兩個性格都好的人相當難。

在某種意義上,基督徒的婚姻可能更加「痛苦」。因為我們不得不在碰撞中直面自己的真相,也就是說,神借著婚姻向我們顯明我們的罪性,借著婚姻磨練我們,sanctify我們,讓我們效法基督的愛。這不比非基督徒的婚姻更辛苦、更痛苦嗎?我目前覺得答案是肯定的。在這兩種婚姻中,同樣是兩個相愛的人走到一起,接下來的不同在於:

非基督徒的婚姻:I am not necessarily a better person, but I am a happy person.

基督徒的婚姻: I am not necessarily a happy person, but I am a better person.

非基督徒的婚姻是要讓雙方幸福,基督徒的婚姻是要讓雙方都成為更好的人——具有聖徒品格的人,當我們都成為更好的人的時候在婚姻里會不會幸福?我相信會,但我自己還沒有到那裡,也不知道何時會到那裡。)

03 愛的失序

在奧古斯丁的作品中,「有序之愛」(rightly ordered love)是一個貫穿始終的主題。他認為,人對事物的愛,要按一定的秩序,以免多愛那些不應居首要位置的事物。上帝作為永恆的首善,本應是人第一秩序的愛。追求、愛慕首善,就像C.S.路易斯用的比喻所說的,人要從陽光追溯到太陽在哪裡才對。人若忽略上帝作為首善,而尋求其他次要、暫時的善,他的愛就失序了,也不再具有美德。奧古斯丁在《懺悔錄》說,「那些可愛之事讓我遠離了你,但是,如果它們沒有在你裡面存在,它們就根本是虛無。」當人對其他事物的愛,超越第一秩序的愛(對上帝之愛),人也不可能維持其他次要的愛。奧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的一個禱告也是,「給我裡面的愛定下秩序!(Set an order of love in me!)」

失序的愛,會帶來傷害,而不是祝福。的確,若我們省察人生之路,不難發現,有多少傷害,不都是以愛的名義進行的?不僅包括扭曲的母愛、父愛、情愛,還包括對國家、種族、意識形態之愛。例如,莎士比亞筆下的李爾王,貪婪地想要得到女兒愛的表白,甚至喜悅兩個大女兒的阿諛奉承之詞,當小女兒拒絕用同樣方式表達出對父親的愛時,他幾乎瘋狂,隨後導致悲劇發生。這種貪婪的愛給家庭帶來災難。還例如,對故土之愛本是好的,但一旦被高舉為狹隘的民族主義,會給整個社會風氣帶來危害。這正應了路易斯在《四種愛》中重複的一句話:愛一旦成為上帝,就會立刻淪為魔鬼。他解釋說:

每一種人類之愛在達到巔峰時,往往都宣稱具有神聖的權威,其聲音聽起來彷彿就是上帝自身的意志。它告訴我們要不計代價;要求我們徹底委身;企圖置一切其他的宣稱於不顧;暗示我們,一起行動只要是真心「為愛」所做,就是合法的,甚至值得稱讚。

路易斯高度肯定,愛情必須是純潔的,他說,「只要兩顆心在一起,心碎也願意。我們內心的聲音若不這樣說,那就不是愛情的聲音。」但他同時指出,愛情可以是很危險的,因為「愛情一向以上帝的口吻說話。他全身心地投入,將幸福置之度外,超越對自我的關注——這些聽起來彷彿是來自天國的消息。…愛情總是傾向於將「戀愛」變成宗教。」路易斯生動刻畫出,當愛情成為上帝時發生的一種悖論和悲劇,就是人與人之間反而在親密關係中疏遠:

他(愛情)可能活下去,將兩個相互折磨的人無情地拴在一起。雙方都因為愛恨交織而遍體鱗傷;都貪婪地想要獲取,卻堅決拒絕付出;充滿嫉妒、猜忌和怨恨;都力爭上風,決意要自由,卻不允許對方自由;靠吵架度日。

詩人但丁延續了「秩序之愛」的思想,提出七宗罪,其中,驕傲、嫉妒和怒氣是出於「誤導的愛」,懶惰是出於「愛的缺乏」,而貪婪、貪食和情慾是出於「過度的愛」。

(Orderly love,有秩序的愛,我認為是讓理性回歸愛情。愛中的理性不是說在相愛時算計、計較得失、簽婚前協議。理性的意思是讓愛回到它該有的位置上。它不是我們一生的全部。人的一生很廣、很深、很長,戀愛要真摯,婚姻要忠誠,從一人獨行、到二人攜手,婚姻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變成兩個人一同向著標杆直跑、一同完成人生的使命。)

04 只要愛,就能贏?

除了愛情消費主義和不婚主義之外,人發明出很多其他文化敘事來消解婚姻的嚴肅性。LGBT社區曾打出「Love Wins」的口號,意思是,只要愛就能贏。假如大多數由一男一女進入的婚姻都是失敗的(很大程度上因兩性生理和心理差異大),也許同性婚姻更容易克服諸多問題。女人會更理解女人,更願意互相傾訴聆聽,男人會更支持男人。如果奧古斯丁在世,他仍會將此謬誤,算為失序之愛的一個範例。當上帝不被人們作為首善而愛時,世界就偏離了一種絕對價值觀,相對主義泛濫,每個人愛他所愛的,都不以為恥。這個口號又是一種把愛高舉為上帝,繼而墮落為魔鬼的例子。

奧古斯丁、路易斯和盧雲是三個深刻反思愛這一主題的作者。有趣的事,他們三位的生命大部分時間都是獨身狀態。他們思考的維度,都是從上帝出發,包括對上帝作為至善的愛是一個絕對命令,以及基督之死顯明上帝之愛。

(上帝的愛贏過罪和死亡。如果愛的源頭是上帝,一定能贏,如果源頭是我們自私而有限的ego,愛就是傷害的武器。)

最後,我們摘抄一首先前翻譯過的詩,題目就是《愛》,這愛的面孔就是基督。

《愛》——喬治? 赫伯特

愛,召我來迎侯,但我的靈卻退縮,

自責於我這出於塵土之肉身和我的罪。

而那愛,多麼敏銳的眼目,他察覺到我的泄氣

從我一進來他就看到了,

他便接近我,柔聲詢問我,

是否缺少什麼。

「我不配做一個客人,」我回答,「不配得上在這裡」;

愛說:「你會是那個配得上的。」

「我嗎?我這不善且不義的?啊,我親愛的,

我甚至都不能凝視你。」

愛,拉著我的手,笑著回答,

「誰造了你的雙眼,難道不是我嗎?」

「的確是,但主啊,可我已玷污了它們;

讓我的恥辱去它該去的地方吧。」

「你難道不知道,」愛說,「誰已經為你承擔了這罪責嗎?」

「我親愛的,那麼讓我來服侍你吧。」

「你要坐下,」愛又說,「來吃我的肉。」

於是我坐下,而且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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