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的禱告(2/3)父啊,赦免他們

主耶穌的禱告(2/3)父啊,赦免他們

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饒恕,很可能是信徒最難的功課之一。

我指的是真實的,或者說完全的饒恕。不是指,對他不生氣,看他如普通人之類得「假饒恕」。

饒恕到底是什麼概念?或者說,到底什麼才算是真饒恕?

五旬節的時候,使徒彼得對曾經喊著「釘他上十字架」的以色列人如此說:「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 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跡,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他既按著 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 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 神所召來的。」(徒2:22-39)

這些人曾經借彼拉多的手殺死了耶穌,也曾想要殺死彼得。但彼得對他們說,只要你們悔改,信耶穌,就能得著一切神曾經對先祖所應許的祝福。

這祝福是以色列人祖祖輩輩一生的盼望。對他們而言是最重要的事情。彼得把如何得著這應許告訴了他們。

耶穌曾對彼得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19)」

很顯然,使徒彼得使用了天國的鑰匙,沒有捆綁這些人,而是釋放了他們。給他們傳了得救的福音。

因此,饒恕是:

1,叫仇恨的自己與耶穌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叫定罪對方的律法,也一同釘死。這律法曾同樣定罪過我們。

2,與耶穌一同復活,用耶穌愛罪惡的自己的愛,去愛仇敵。這愛就是不定罪,不計較惡,憐憫,甚至願意為對方死。

3,樂意把生命的道,耶穌基督,傳講給他。不只是說說而已,同時要為他禱告,幫助他,甚至想盡辦法要讓他真實的信耶穌,蒙祝福,得恩惠。如果對方自稱是「信耶穌」的,那就為他禱告,叫他的信心和愛心有根有基。求神親自在他裡面掌權,求聖靈親自做工,叫他能得著耶穌叫他得著的祝福和恩典。

4,以善勝惡,以愛勝惡。把仇敵變作弟兄。叫他被聖靈所感,所責備,就甘心悔改,以至於得救。

5,把以上的一切交給神,而不是自己掌控。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靠神的恩典。

事實上,當我們心裡充滿憤怒的時候,不可能一下子跳到完全的地步。但這是我們饒恕的方向和目標,也是我們一步一步走向饒恕的方法。

如果此刻信徒心裡充滿憤怒,詛咒。心裡雖然知道饒恕,卻不願意饒恕。沒關係,我們可以先不饒恕,而是先走向十字架。

一、我們可以像哈拿一樣向神傾心吐意的禱告。

我們什麼都可以說,什麼都可以講,甚至求神審判他,詛咒他。但禱告完了,請一定加上一句,主啊,但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這表明,我們雖然憤怒,有很多報復的想法,但願意把主權交給神,願意順服他。這就是我們的信心了。

我們把一切交給神,就不再在這件事情上做主做王。我們順服基督,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釘死自己的肉體和情慾(憤怒、仇恨、報復、怨毒等等),叫基督活在我里。

二、我們可以像耶穌一樣禱告:「父啊,赦免他,因為他所做的他不知道。」

這個禱告就像是,求耶穌來介入饒恕事件。我們無法饒恕他,但可以先求天父饒恕他。因為耶穌也同樣在他還不認識自己的時候,為他而死。

這裡有一個很神奇的地方。當我們求天父饒恕他的時候,就等於放棄了禱告求審判。這已經是很大的得勝了。

我相信,當我們真心求天父饒恕他的時候,神就會安慰我們,並加給我們饒恕的力量。當然我們也可以求耶穌的安慰、力量、愛。

當我們求天父饒恕他的時候,就等於已經叫一部分的自己(報復心的自己/求公平的自己)同耶穌死了。同時也極大的消除了苦毒和憤恨在我們裡面的權柄。

當我們求天父饒恕他的時候,這就是愛,就是祝福。誰願意把敵人交給一個充滿憐憫和愛的神呢?若不是因為基督的愛,我們寧可把他交給撒旦。

神真是憐憫的神,因為在當下,神一直在忍耐寬容,既忍耐沒有揀選的人,叫他惡貫滿盈;又忍耐揀選的人,給他悔改的機會。

在這裡並不是教導一種達到完全饒恕的方法,而是當我們在憤恨中不知所措的時候,可以投靠基督的十字架。

因為除非我們把饒恕這件事情完全的交託給神,把敵人完全交給神手上,自己只謙卑順服。不然這個禱告也只是空空的說話而已,起不到任何作用。

除非神的恩典和憐憫,我們無法饒恕任何人,更談不上完全饒恕。甚至神有時候,會借著我們的不饒恕(暫時不賜下恩典,只保守),叫我們看清楚自己的污穢和罪惡本性,從而更多的投靠基督十字架的恩典。

一個沒有完全對自己絕望的人,它裡面總有一個偶像,就是榮耀的我/做王的我。自然沒有辦法來到基督的十字架前。而神的工作就是,借著各種環境,試煉我們的信心,叫我們信心如精金。痛苦但是喜樂,軟弱但是恩典夠用。

這樣喜歡試煉我們的神,賜恩典好像總是晚那麼一步;能力好像總是弱那麼一點;也好像總是我們只有處在絕望中,才向我們顯現。雖然我們知道他並非如此,只是因為我們對他的旨意不清楚而已。

保羅說,他的智慧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講的就是,我們總是不絕對清楚神的旨意,不絕對明白神的作為。

因此保羅說,神為愛他之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就是,對神的心意,我們實在不太清楚,不甚明白,不敢完全確定。

不是神給的一定比我們要的更多,而是神給的一定是我們不知道的,想不到的,超乎我們所求所想的。他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他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

因此我們看到,唯獨信心和唯獨恩典,是多麼的難能寶貴。也是我們過信仰生活所必須的方法。我們必須時時刻刻出於信心的把自己全部交給神,以便完全倚靠基督十字架的恩典而活。

這個交託和完全倚靠恩典的方法就是:來到十字架前認罪悔改。認罪,就是與基督一同釘死;悔改,就是與基督一同復活。

在饒恕對方之前,信徒還需要為饒恕做一個充分的預備工作,就是:饒恕自己。

不是自己饒恕自己,而是迎接耶穌赦罪的恩典。方法也是,認罪悔改。

為何自己先要認罪,原因不是說,就算完全是對方的錯,自己也有那麼百分之一的問題(或許確實是如此);而是,基督的愛和饒恕的力量都是從十字架而來,神的恩典和憐憫也是從十字架而來。

如果沒有認罪悔改,如何能得著恩典和憐憫呢?沒有恩典,就無從饒恕。

有人說,我已經受洗得救了,難道還需要認罪悔改才能得著神的愛和恩典嗎?不是禱告祈求就可以了嗎?不是神的愛和恩典一直在我身上嗎?

保羅說,已經得救之信徒的身體還未得贖(羅8:23)。

肉體未得贖的結果就是: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 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7:18-23)

為此,保羅感嘆道: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因為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7:24-8:2)

那到底具體怎麼做才能勝過肉體的捆綁呢?

保羅說,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5-6)

體貼聖靈是什麼意思?

保羅接下來解釋到: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里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0-11)

10-11兩節經文講了2個概念:

10,我們得救是靠著基督的義,不是我們的身體(肉體的善行)。我們的身體會在罪里逐漸死去(不信的人也是如此),雖然如此,但我們的靈卻靠著基督的救恩活著。就像保羅說,把那犯罪不悔改的人,交給撒旦,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如果沒有後面的話,這裡就好像在說,隨便犯罪吧,反正靈魂會因信稱義。因此保羅繼續說到。

11,肉體雖然不斷犯罪,但如果神的靈住在信徒裡面,聖靈是復活的靈,神曾借著聖靈叫基督從死里復活,因此,若聖靈在我們裡面做工,我們的肉體也會死里復活。(這裡講的是信徒成聖的過程。)

那個犯罪不悔改的人(林前5:5),如果有聖靈在他裡面,我相信,當他不斷犯罪的時候,聖靈一定不斷在做工,雖然可能他好像抵擋了聖靈,但是神的恩典絕不徒然返回;就算他肉體完全敗壞,聖靈最終也一定可以叫他認罪悔改,從而得救。

信徒成聖的過程就是肉體在聖靈大能和權柄下,不斷死里復活的過程。

這個過程不僅僅是聖靈的工作,更是基督十字架的工作。這工作就是,信徒不斷的認罪悔改,不斷的認罪悔改,不斷的叫自己與基督同死,不斷的與基督一同復活。死的過程,是聖靈恩典的帶領,活的過程,是聖靈的大能和恩典。

因此,雖然信徒已經受洗得救,但還是要每天不斷的認罪悔改。因為認罪悔改是信徒成聖的過程,也是聖靈的大能和恩典。當然,如果沒有認罪悔改的成聖過程,那所謂為的靈就不是聖靈。

感謝主,饒恕的本質是一個叫自己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過程,沒有這個過程,就沒有基督的愛和恩典,也就不可能饒恕。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里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5:14)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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