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坐男」、「霸坐女」要這樣整治,這才是正道!

「霸坐男」、「霸坐女」要這樣整治,這才是正道!

1 人贊了文章

「按號入座」,是幼兒園小朋友就懂得的基本規則,但是偏偏有人非要表現出自己「特立獨行」的一面。

前些天,高鐵「霸坐男」刷屏網路,結果,「霸座男」一波未平,「霸座女」又出現了……

「霸坐男」

"高鐵霸座男"笑坐"輪椅"拍調侃視頻-資訊-高清正版視頻在線觀看-愛奇藝?

www.iqiyi.com

視頻中,乘務員詢問該男子是否喝酒了,男子慢慢悠悠地說「沒喝酒」,乘務員追問「那為什麼站不起來」,男子拒絕給出原因,並「有氣無力」地表示到北京南站也站不起來,需要乘務員幫助,「你弄個輪椅唄」。

該男子表示知道自己這個座位是別人的,但是堅稱「我座位在那裡她可以去坐啊,誰規定要按號入座?」

溝通無果後,女乘客找來乘務員反映,於是就有了視頻中的一幕。最後他被安排到商務車廂的位置,後來「列車長和乘警過去勸他無果,我就在商務車廂坐到了終點」。

事件結果

8月22日晚,當事男子孫某也進行了回應:稱自己當時態度不太好,現在對自己的行為很後悔,並向女乘客表示道歉。

8月24日,據微博@濟南鐵路,高鐵「霸座」男孫某被處治安罰款200元,並在一定期限內被限制購票乘坐火車。

波瀾又起「霸坐女」被曝光

8 月22 日凌晨T398 列車濟寧段,一女子購買無座車票後強佔女孩座位,女孩找來乘務人員協調。乘務員查看佔座女子的車票,是無座票,一直勸說協調,女子到最後也沒有起身。從凌晨四點到六點,買了有座票的女孩在車廂里站了兩個小時。

視頻來源:騰訊視頻

高鐵又現「霸座女」,霸佔別人窗戶邊座位不肯讓?

www.iqiyi.com圖標

「霸坐」等不文明現象時有發生

近些年,媒體頻頻曝光「高鐵佔座」事件。

高鐵囂張哥橫空出世 無理佔座不肯走

2012年,一位小夥子,買了高鐵二等車的車票,卻一定要坐一等座,高姐勸解請他回到自己的座位。小伙不但不領情,反而蠻不講理,自己不肯補票,還死賴著不走,和高姐理論起來,大喊「我是來享受服務的!」,很是囂張,人送外號「高鐵囂張哥」。

高鐵無理佔座

2015年5月3日,一則名為「高鐵無理佔座哥」的視頻引髮網友關注。一名乘客買了一等座的票,卻強行坐在商務座上,理由是「我腿放不下!」

乘務員再三解釋說,一等座和商務座的票價不同,座位自然不同。但該乘客仍多次強調,一等座的空間狹窄:「我不要價格,我只要回到上海就行了,我哪兒都不去。」

幾經勸阻,佔座乘客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但仍不滿乘務員的態度。

2018年1月5日,由蚌埠南開往廣州南站的G1747次列車在合肥站停站辦客時,一名帶著孩子的婦女羅某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鐵路工作人員和乘客多次勸解,該女子仍強行扒阻車門,造成該列車晚點。

面對記者的採訪,羅女士不斷反問:「我這樣做有錯嗎?」

看到這些視頻和圖片之後,很多國人會拿咱們中國人和日本人對此,列舉雙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種種,最後都是一聲嘆息或者痛心疾首,「日本人天生就是素質高」「中國人天生就是素質差」云云。

日本人真天生素質這麼高嗎?且讓我來給這些人一項一項地打臉。

一、排隊真相:《輕犯罪法》規定插隊1000-9999日元罰款+拘留1-29天

日本的《輕犯罪法》第十三條將「在公共場所插隊」納入處罰範圍,雖然沒有對插隊規定特殊處罰,而是適用《輕犯罪法》的通則進行處罰,但是該法通則規定,凡觸犯《輕犯罪法》的,可處以「拘留」或「科料」,「拘留」是指被關1~29天,「科料」指的是罰款「1000-9999日元」。

想想,一個插隊,竟然可以1000-9999日元罰款+拘留1-29天!在我們國家,大家都認為這僅僅是個道德問題,法律不應當管。

二、不約架真相:法律規定判處6個月以上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日本明治時期日本就定下法律,只要提出決鬥和應戰,就判處6個月以上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決鬥真的發生了,就要判決2年至5年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決鬥是一個有明確定義的法律行為,除決鬥雙方外,還包括決鬥立會人、證人、場所提供者等等,所以如今適用「決鬥罪」是相當少見的。阻止日本人打架的法律,主要靠的還是暴行罪和傷害罪。

三、不隨地吐痰真相:《輕犯罪法》規定處以1000到10000日元罰款,且犯罪前科記錄在案

日本《輕犯罪法》把在公共場所吐痰納入了處罰範圍並記錄在案。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日本輕犯罪確實會被記錄下來,如果有犯罪前科,是不能從事一些特定職業的,關於這方面的規定很清晰,包括哪種犯罪、嚴重程度如何等等。

四、不經許可擅去南極真相:《南極環境保護法規定》非經批准前往南極處以50萬日元以下罰款

近年來,隨著人類活動引向南極,地球上最後一塊凈土的環境引發了各國的關注。日本《南極環境保護法》規定,日本公民想去南極必須向相關機構提交登錄南極申請書,在經過4個學時的『南極環保相關知識』的緊急培訓、並且考試合格後才能獲得批准前往南極;否則,將被處以5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以示警告。

對此我國,雖然2014年5月30日國家海洋局出台了《南極考察活動行政許可管理規定》,也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開展6類可能破壞南極環境和生態系統的考察活動應當向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但是,和我國其他很多法律一樣,軟綿綿的,因為幾乎沒有規定違法的後果,僅僅在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本規定第三條所列考察活動許可證的,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給予警告,並撤銷其許可證;已經在南極開展活動的,應當責令其立即停止活動,並限期離開南極。」看清楚啦,沒有拘留,連罰款都沒有!

五、不亂扔垃圾真相:《廢棄物處理法》規定,處以5年以下監禁外加1000萬日元以下罰款

根據《廢棄物處理法》第16條的規定,企業隨意丟棄垃圾最高會被處以「5年以下監禁外加 1000 萬日元以下罰款」;個人隨意丟棄垃圾的,罰金30到50萬日元之間。

六、拾金不昧真相:觸犯『欺詐罪』判處罰款甚至監禁

在日本,當你發現了找零找多了,而一聲不吭昧下多找的零錢的話,將會違反日本民法中的『欺詐罪』,根據情節判處罰金甚至監禁。

七、不酒駕真相:法律規定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萬日元以下罰款,如果是飲酒駕駛(帶有酒氣),則是3年以下徒刑和50萬日元以下罰款

這方面,我國雖然也已經將酒駕、醉駕入刑,但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僅僅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所謂拘役,在我國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並強制勞動的刑罰。在中國是主刑之一,拘禁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看看,是不是比日本輕了很多。

八、不勸酒真相:《防止醉酒擾亂治安法》規定,處以48小時以下監禁1萬日元以內罰款

雖然日本男人下班之後,都喜歡喝點小酒,但是千萬不要勸酒,更不能像我國一些地方那樣強行勸酒,但是,這與日本人的道德素質沒關係,而是因為日本《防止醉酒擾亂治安法》第二條規定,強制勸酒行為將被處以48小時以下監禁,1萬日元以內罰款的處罰;如被勸酒者酒駕或因酒肇事,勸酒者同罪。

近幾年,雖然我國發生勸酒致死案,法院最終判決勸酒者進行賠償,但僅限於民事賠償而已。

上面是日本的例子,那麼在其他法治發達的國家呢?

這是一則來自《讀者》的德國故事《我夜闖紅燈之後》。

一天夜晚,天空下著小雪,我經過一個小十字路口,正好趕上了紅燈。我想:「唉,天這麼冷,得趕緊回家喝杯茶暖暖身子,反正天黑,闖紅燈應該不會被人看見的,就闖一次吧!」抱著僥倖心理,我闖了一次紅燈,結果被一個晚上睡不著覺的老太太發現了。

第二天,保險公司的電話就到了:「你的保險費從明天開始增加1%」。

「為什麼?」我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要讓我增加保險費,我又沒做錯什麼事,奇怪了,難道是我闖紅燈的事被保險公司發現了?不,不可能的,那一天又沒有人看見我,到底怎麼回事?

「我們剛剛接到交通局的通知,昨天你闖了紅燈。我們覺得你這樣的人很危險,所以保險費要增加1%」。

我心想:「那我就退保,去另一家保險公司投保」。可是沒想到,全德國的保險公司通過網路都知道了我有一次闖紅燈的不良記錄,所以每一家保險公司都要增加我的保費。

沒過多久,銀行突然通知我們的分期付款期限由15年改為10年,我的太太也因此知道了我前幾天闖了紅燈,她生氣地把我大罵了一頓,還讓我自己想辦法解決。

我羞愧極了,真倒霉,闖了一次紅燈不僅自己招來了一大堆麻煩,還連累了親人。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以後我在太太面前抬不起頭了,現在我該怎麼辦呢?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不久,我的寶貝兒子從學校回來了,他告訴我學校的老師讓我們下學期的學費用現金繳納,說不能分期付款了。

當兒子得知這一切都是因為爸爸闖紅燈造成的時,感到不可思議:「啊,爸爸你闖紅燈?難怪同學們都笑我,下禮拜我不想去學校了,真丟臉!」

我後悔莫及,我可真不是一個好爸爸,沒給兒子做個好榜樣。現在一系列的煩心事讓我焦頭爛額,誰能幫幫我呀?以後我可沒臉見人了。

面對上述各種違規行為,很多國人崇尚道德說教,但是效果怎麼樣,相信正常人都有正確的判斷,對此,我認為胡適先生的一個說法最能說明,他曾說: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而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最終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布的骯髒國家。

所謂的偽君子,網上有一個很好的詮釋:當事實對自己有利時,就強調事實,當法律對自己有利時,就援引法律,當道德對自己有利時,就鼓吹道德。其實,我們身邊,總有這種人,不懂得感恩,還把被人的幫助當做理所當然。

筆者從來不主張擯棄道德,但是,我們必須明白:道德從來都是約束自己的,因此,它不能作為約束他人的工具。

法律就是規則,但是,從1997年我國提出依法治國提出來,現在整整過去了21年,我國基本的法律體系也已經建立,但是法律的權威遠未建立,原因很多,但是我想,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違法成本過低,法律還是沒有牙齒的裝飾。

因為道理很簡單,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如果違法成本小於違法收益,一個正常的人,自然會選擇違法,相反,如果違法成本大於違法收益,一個正常的人,自然會選擇守法。

這不,就在本文剛準備發表時,又傳來了「霸座嬸」!

對違法者溫柔,就是對守法者自己懲罰!不要再對違法溫柔相待了!是時候對違法者狠狠地說不了!全國人大,請趕緊修改法律,對他們狠點!


推薦閱讀:

國家出手調查!又一個行業要被整治了!
新視角第1036期:新晉諾獎得主一招整治中國壟斷國企
糖尿病胰島素抵抗太明顯,如何調整治療方案?
馬雲張近東聯手整治劉強東

TAG:整治 | 法律 | 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