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邏輯》學習筆記(一)

《辯證邏輯》學習筆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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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接觸到了形式邏輯這一邏輯學入門的分支,我就喜歡上了邏輯學,當知道馬克思主義哲學在誕生時吸取了來自德國古典哲學黑格爾等人的思想時,想到黑格爾的著作《小邏輯》,就一直在好奇馬克思主義哲學和邏輯學的交集是怎樣的一門學問。在遇到這本書之間,我只能在馬哲的書里找到幾章幾節的內容,而且高大上到讓人感到玄乎。而這本出版於上世紀80年代的《辯證邏輯》,和形式邏輯,也及邏輯學基礎完全對應起來,並且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原理貫徹全書,做到了世界觀和方法論的一致。

這本書的內容解開了我思想上多年的困惑甚至是枷鎖,值得我去反覆研讀。通讀一遍後,第二次細讀做了一遍筆記,這次是第三次,我打算在摘錄總結式的筆記中加入自己的思考,以及嘗試用這套思維方法去分析研讀社會科學類的書籍,因為我覺得,哲學是可以把邏輯學作為工具來指導具體科學的,我也許恰好找到了合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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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粘貼一下目錄:

然後從緒論開始。


第一節 邏輯是歷史發展的科學

邏輯是一門研究思路及其規律的科學,也是一門非常古老的科學。

恩格斯有句名言:「」關於思維的科學,和其他任何科學一樣,是一種歷史的科學,關於人的思維的歷史發展的科學「」(《自然辨證法》)

邏輯的類型並非唯一,有形式邏輯形式邏輯擴展的科學方法論,還有辯證邏輯

古希臘亞里士多德被人認為是邏輯科學的創始人,它創立的邏輯的第一種類型,被後世的康德成為形式邏輯。,作為科學的邏輯學,它的開端是有了對推理形式的抽象,或者一般的時候有了對思維形式結構的抽象。三段論就是其典型代表。亞里士多德考察命題形式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推理的有效性的問題,即弄清從某種形式的前提可以得出何種形式的必然結論。

形式邏輯僅涉及形式,不涉及內容,也經歷過巨大的演變。自從萊布尼茨提出邏輯數學化的革新思想以後,形式邏輯就開始由古典的形式發展到新的形式——數理邏輯。邏輯變項和邏輯常項都要用符號表示,即用一種人工語言(符號系統)來代替思想的自然語言。它比古典的形式邏輯更為精確,更嚴密。

隨著近代精密自然科學的興起和急劇發展,經驗科學的方法論問題則愈來愈引人關注。近代提倡研究科學方法的先驅者是弗蘭西斯·培根,以後又有不少的邏輯學家在傳統邏輯的基礎上,將研究的興趣朝向歸納法和與之相關的經驗科學方法論。這就在邏輯上開創了一個新的研究方向。「在古代邏輯中固然也時常談到『方法』、『方法論』。但人們最多只限於討論一些一般命題。穆勒第一次作了科學的方法論的詳細的陳述,並且詳盡地考慮了各種科學,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可能弓}起不少矛盾,但邏輯也總之很正確地有了一個新的廣闊的工作圓地。」(【德】泰奧多爾.齊亨:《邏輯學教程》。參看《邏輯史選譯》,三聯書店版,第110頁)從此,邏輯的第二種類型也就逐步地發展壯大。這類科學方法的邏輯並無公認一致的、比較確定的研究範圍。穆勒的歸納邏輯只不過是古典形式的經驗科學方法論,而沿著這種新邏輯的研究方向繼續前進時,就出現了現在所說的「科學的邏輯」,或「科學發現的邏輯」,或「科學方法論」,或「科學論」等等。下面這種見解頗有幾分道理:「我們把『科學論』的概念作為形式的和非形式的邏輯的上位概念,其定義是:最廣義的獲得科學認識的工具的理論。」(亨利希。肖爾茲)。

有些人會混同『非形式的邏輯』、『科學方法的邏輯』和『辯證邏輯』,但其實不是。問題的癥結在哪裡呢?辯證邏輯是一種非形式的邏輯,也是關於科學方法的理論。因為邏輯「交給我們在一切科學中進行思考的方法」,所以凡是邏輯都是關於科學方法的理論。故問題的癥結不在科學方法,在於如何看待從形式邏輯擴展而來的狹義的「科學方法的邏輯」

須知,科學的認識活動是歷史發展的,科學的研究方法也有發展水平的差異。用德國古典哲學的術語來說,悟性(或譯知性)的活動與理性(辯證思維)的活動兩者不同:前者的基本特點是局部地、固定地、分隔地、抽象地認識被研究的對象;後者的基本特點是整體地、流動地、統一地、具體地認識被研究的對象。從形式邏輯擴展而來的「科學方法的邏輯」(狹義的)是悟性的邏輯,並不是辯證邏輯。辯證邏輯是理性的邏輯

恩格斯曾經指出:

整個悟性活動,歸納、演繹、分析、綜合、抽象等等(請注意!這裡列舉的都是各自分隔的、單純的、固定的,並不是作為對立統一的,相互滲透、相互轉化的,如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抽象與具體),「所有這些方法—從而普通邏輯所承認的一切科學研究手段—對人和高等動物是完全一樣的。它們只是在程度上(每一情況下的方法的發展程度上)不同而已。只要人和高等動物都運用或滿足於這些初等的方法,那末方法的基本特點對二者是相同的,並導致相同的結果。—相反地,辯證的思維—正因為它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為前提—只對於人才是可能的,並且只對於較高發展階段上的人(佛教徒和希臘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發展還晚得多,在現代哲學中才達到。雖然如此,早在希臘人中間就有了預示著後來研究工作的巨大成果!」(《自然辯證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45頁)

一旦涉及辯證法領域,那麼頭等重大的問題就是:果真有運動嗎?什麼是運動?古希臘的思想家對此進行長期而又激動人心的論爭。埃利亞學派的實際創始人哲學家巴門尼德認為:真實變動不居,世間一切變化都是幻象,因此人不可憑感官來認識真實。。他的弟子芝諾對運動提出了四個反駁,而前三個反駁都是建立在空間和時間可無限分割的基礎上的。簡單說明如下:

二分說:

向一個目的地運動的物體,為了要走完這全部路程,首先必須走完一半。然後要走完這路程的一半,又必須經過這一半的一半。如此類推,以至無窮。由此可見,「每個量—時間和空間總是有量的—又可以分割為兩半,這種一半是必須走過的,並且無論我們假定怎樣小的空間,總逃不了這種關係。運動將會是走過這種無窮的時點,沒有終極;因此運動者不能達到他的目的地。」(參看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一卷,三聯書店版,第282頁)

阿基里斯追不上龜:

阿基里斯是古希臘傳說中的英雄,行走如飛,為什麼追不上走得慢的烏龜呢?"追趕者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達到被追趕者於這一個時期開始出發之處』。當第二個達到第一個動身的地方時,第一個已前進了一步,留下一段新的空間,這又需要第二個費一部分時間才能走過;依此遞推,以至無窮。」(參看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一卷,三聯書店19陰年版,第282頁)設追趕者距被追趕者十丈遠,而且行走的速度為被追趕者的十倍。當追趕者跑過這十丈距離時,那麼被追趕者就前進了一丈。接著,當追趕者跑過這一丈的距離時,那麼被追趕者又前進了一尺。再接著,當追趕者跑完這一尺距離時,那麼被追趕者又前進了一寸。如此下去,被追趕者永遠是在前面。

飛矢不動:

飛矢的體積佔有一定的空間,而且它在每一瞬間(每一時刻)都是佔有相同的空間。這一瞬間或那一瞬間同樣是一個「此刻」,這一點或那一點同樣是一個「此處」。「凡是永遠在此處在此刻的東西就是靜止的。換言之,關於飛矢也同樣可以這樣說:它是永遠在同一空間和同一時間內;它不能超出它的空間,它不能佔據一個別的,亦即較大的或較小的空間。」(參看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一卷,蘭聯書店1956年版,第290頁)

綜上所述,芝諾的疑難就在於發現了運動本身含有矛盾,因而就以為運動是不可能的,不真實的。傳說芝諾由於這個發現而非常興奮,立即跑到哲學家第歐根尼那裡去訴說,第歐根尼被芝諾的論證所激動,他一言不發地站起來,走來走去,試圖用步行來反駁芝諾的論證,用行動來表明運動是真實存在的。其實,芝諾從未否認過作為「感覺的確實性」的運動,問題是怎樣來理解運動。第歐根尼用步行來反駁芝諾的論證,並不能解決芝諾的疑難。列寧指出:「問題不在於有沒有運動,而在於如何在概念的邏輯中表達它。」

如何理解運動呢?如何用概念的形式來表達運動呢?概括地說,「運動是(時間和空間的)不間斷性與(時間和空間的)間斷性的統一。運動是矛盾,是矛盾的統一。」換句話說,運動就是「物體在同一瞬間既在一個地方又在另一個地方,既在同一個地方又不在同一個地方」。廣而言之,任何變化都是「有」與「無」的統一,存在與非存在的統一。毫無疑問的,應當探討這種運動—矛盾(對立面統一)的邏輯,即辯證法邏輯。

為什麼芝諾對運動疑惑不解呢?這是因為他發現了運動自身的矛盾(間斷性與非間斷性之間的矛盾)。他的錯處不在於發現矛盾,而在於從發現矛盾而走向否認運動的可能性。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錯誤呢?這絕不是偶然的,而有其深刻的認識根源

列寧說:「如果不把不間斷的東西割斷,不使活生生的東西簡單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末我們就不能想像、表達、測量、描述運動。思維對運動的描述,總是粗糙化、僵化。不僅思維是這樣,而且感覺也是這樣;不僅對運動是這樣,而且對任何概念也都是這樣。」(《列寧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版,第285頁)

芝諾把活生生的運動過程分割為無窮的部分並給予孤立的考察,正是這種思維("悟性")方法使他以為運動是不可能的。

黑格爾也說過:「造成困難的永遠是思維,因為思維把一個對象在實際里緊密聯繫著的諸環節彼此區分開來。思維引起了由於人吃了善惡知識之樹的果子而來的墮落罪惡,但它又能醫治這不幸。」(《哲學史講演錄》。第一卷,三聯書店1956年版,第290頁)

如果人們能把運動作為完整的過程並統一起來考察的話,那麼就會認識到正是運動自身的矛盾使運動成為可能。並不是矛盾使運動不可能,而是只有辯證地思維才能理解運動。

科學家們,藝術研究等也需要像哲學家一樣辯證地思考

如果辯證邏輯只是哲學家們書齋里談論的東西,或者辯證邏輯與其他科學理論的發展互不相干,那麼它頂多是「哲學博覽會」上的一件「藝術珍品」而已。

1)哲學家們討論運動時,需要辯證地思考,用概念的形式理解運動的本質:「不間斷性與間斷性的統一」,即矛盾對立面的統一。

2)不妨回顧一下近代物理學對於光的本質的論爭。以牛頓為代表的一派認為光的本質是微粒(間斷性的),提出「粒子說」;以惠更斯為代表的另一派認為光的本質是波(非間斷性的),提出「波動說」。按照經典物理學的眼光,如果光是粒子,那就不可能是波。如果光是波,那就不可能是粒子。「在經典物理學中,一束光和一束電子是根本不相同的。前者是一束經由空間的某一方向傳播的電磁波;物質並沒有動,變化的僅是電磁場在空間的狀態。與之相反,一束粒子則由實在的物質以一個個小單元筆直地向前運動組成;它們之間的差異猶如湖面上的波動與一群沿著同一方向遊動的魚。因此,當物理學家發現電子束有波性,而光束又有粒子性的時候,還有什麼事情比這更使他們吃驚呢?」(v .F.弗斯科夫:《二十世紀物理學》科學出版社版,第28頁)物理學家發現光量子的二象性 (間斷性與非間斷性的矛盾),猶如芝諾發現運動自身中的矛盾一樣地感到迷惑。於是物理學家們面臨著這樣的抉擇:是死死抱住經典物理學的觀念不放呢?還是拋棄經典物理學的陳舊觀念呢?出路則在於後者,承認光既具有粒子性又具有波動性。它的本質就是粒子與波兩者矛盾的統一。科學理論的發展表明了:人的概念並不是不動的,而是往返流動的,相互轉化的。否則,它們就不能反映活生生的客觀現實。科學的理論思維要求研究概念的運動,它們的相互轉化。可以說,量子力學創立的本身就是對辯證思維的證認。這恰好啟示著人們:現代科學的發展,迫切需要辯證邏輯。

3)藝術理論也迫切需要辯證地思維。比如說:「綠—那是旺盛的生命力和強烈感情的色彩」。這樣抽象地陳述綠色的象徵意義對不對呢?誠然,生機勃勃的植物世界大多是綠色的,因而,斷言綠色是生命的象徵的確有一方面、一部分道理。但這不是全面的道理。試看一下彩色影片《畫皮》:魔鬼的綠色面孔,荒郊破廟墨綠的夜色,那將有何種感受呢?難道綠色不也是陰森恐怖,毫無生機和冷酷無情的「色彩」與象徵!如果我們給與全面考察,那就不難發現:無論哪一種色彩,都不是只能固定地象徵著某一方面的意義,而不能象徵著與之對立方面的意義。這個理論問題也和運動問題、光的本性問題一樣,需要辯證地思考才能解決。

總之,關於辯證思維的邏輯理論,是哲學與各門科學發展的必然產物,是對世界認識的歷史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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