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大使館積極為中國在外公民利益懟外國政府,以後應該成為常態

駐外大使館積極為中國在外公民利益懟外國政府,以後應該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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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從瑞典遊客事件看中國社會輿論」系列的第三篇文章,也是最後一篇】

前兩篇分別是:

日常交往中,我們應該如何擺正來華外國人的位置——由瑞典事件引發的思考

中國社會輿論對公權力執法過程中「我弱我有理」的評價變化過程和複雜情緒

在上一篇中分析過,瑞典遊客事件之所有會有這麼多的關注,一個原因是此事彙集了至少網路上的四個敏感情緒點:

1、對「按鬧分配」、「我鬧我有理」的觀感。

2、對「警察粗暴執法」的觀感

3、對「敢於處理外國友人」的觀感

4、對「外交部為遊客發聲懟外國政府」的觀感

第一篇文章討論了第3點,第二篇文章討論了1、2點,最後一篇我們來談一下第4點。

瑞典遊客事件之後,中國駐瑞典大使館連續發聲,指責瑞典方面對中國遊客粗暴對待。在我的印象中,這似乎是第一次,中國駐外大使館在一個普通中國公民事件上,鬧出這麼大的動靜,對中國公民在外國的遭遇有這麼大的且連續的反應。

但很有趣的是,有些中國網民僅僅因為這位中國遊客本身行為有問題,就連帶著對大使館的這種維護中國公民合法權益、質疑瑞典警察執法不當的行為,開始了批判。

但這二者之間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啊,中國遊客有問題,和瑞典警察有問題,這二者完全是可以共存的。中國大使並沒有說中國遊客沒問題啊。

可以批評這位遊客的表現有不合適的地方,但哪怕從你自身的利益出發,你最好也不要去否定駐瑞典大使館這種為中國人爭取利益的行為。

萬一你哪天出了國,遇到了某些事情,你能一定肯定,你會是「完美受害人」嗎?

如果你在「受害」過程中有什麼地方不那麼「完美」了,大使館因此拒絕了為你發聲,拒絕了為你向外國機構的交涉,你會發自內心感謝他們「嚴於律己(國人),寬以待人(外國人)」的精神嗎?

這次某些網友對大使館的批判,除了應激性地把「受害人的不完美」和「不應該為受害人」說話錯誤綁定在一起,還有一個因素,就是長期以來,我們駐外大使館其實沒有做到像這次一樣,在一個普通中國公民在外遭遇不良待遇時,這樣站出來多次、連續懟外國的政府機構。

換句話說,某些中國人對此還不太習慣。

其實,對於外交機構來說,就是為了本國公民發聲的,至於本國公民的行為本身是否真的違反了所在國的「規則」,那根本就不是外交機構該考慮的問題。

護犢子就對了。至於他行為本身怎麼不當,先和外人討了公道之後,關起門來怎麼教育都行。

舉個例子,美國公民在朝鮮因為違反了朝鮮當地的「規矩」被抓了起來,美國前總統親自求情,甚至親赴朝鮮。這個事情當時在中國,可是感動了一大批國人的:你看,偉大的美國,願意為了幾個普通的美國公民,這麼賣力為本國公民奔走,這就是選票的力量啊!這就是對人權的尊重啊!

更早的時候,所謂的中美兩國護照的謠言,更是反映了中國人對「護犢子」的渴望:

美國護照中寫著:不管你身處何方,美國政府都是你強大的後盾。

中國護照中寫著:請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並尊重那裡的風俗習慣。

微評:

美國說:出去了有人欺負你,招呼一聲咱修理他!

中國說:出去了老實點,聽人家話,少給老子惹麻煩。

在沒闢謠之前,在「認為消息為真」的前提下,可是有一大批中國網民對(幻想中的)美國這種「不管我的人做了什麼錯事,老子都要保護」的霸氣羨慕有加的啊。認為這是一個負責任大國該做的啊!

反而對(幻想中的)中國這種「請尊重當地的規則」的「軟弱」行為,很嗤之以鼻啊。

中美護照謠言事件,之所以後來在網路上被反轉,是因為它被證明是假的,而不是因為這個段子體現出的價值觀不被認可,至少在當時是這樣的。

現在很諷刺的是,當中國真的試著按照段子里美國的做法(其實還差非常遠)開始去做的時候,我們很多自己人反而批判說,應該按照段子里中國的做法去做。

如果把中國輿論場整體視為一個觀察對象和研究對象,你會發現,它經常出現「葉公好龍」的有趣表現。

「葉公好龍」現象的原因之一,是網民很容易被某一個事件或者消息所激發起情緒,而在一個群體輿論中,那些越簡單直接,越「解氣」的評價,往往會在其他言論中脫穎而出,成為被傳播最廣的觀點。而這種「解氣」的觀點背後,又經常會忽視事物原本另外的傾向。也就是說,這次群體輿論以一個明顯傾向性的觀點「解」了「氣」,甚至推動了社會向這個傾向性進行了一段程度的發展,結果到了下次,真的「身臨其境」地感知到了另外一種環境,它又會從另外一個角度來一次明顯傾向性的「解氣」批判,把社會向另外一個傾向性推動。

那麼,如果宏觀層面地去看這個社會輿論,它就像一個錐子尖上的圓盤,一會向這個方向傾斜一定的角度,一會又向另外的方向傾斜一定的角度。不停做著這種不倒翁式的運動軌跡。

作為一個個人,一個普通網民,如果你希望成為輿論的控制者和引領者,至少成為在輿論風向中有獨立思考能力的觀察者,而不是成為那個「烏合之眾」組成的輿論大圓盤本身的一分子的話,還是要翻開課本,複習一下馬克思主義哲學和毛澤東思想:

要兩點論,不要一點論。在注意到一種主要傾向的時候,要注意可能掩蓋著的另一種傾向。必須充分地看到和抓緊主流方面,同時逐一解決非主流方面的問題。

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要看到已經出現的問題,也要估計到我們還沒有察覺而可能出現的問題

其實如果看過往的很多網友留言,尤其是一些出國網友的留言,經常會看到對中國駐外大使館各種「不作為」、「官僚主義」的抱怨,抱怨服務海外華人不力。

而這次,大使館為了一個普通中國公民的遭遇和權利而多次抨擊外國當局,不就是一個改變嗎?

我們可能一開始不適應,有一部分國人太善於「反思」、「自省」了,除非自己是「完美受害人」,否則是「不好意思」在「同胞有錯,對方也有錯」的情況下,去向外國當局爭取自己應得的那份利益的。

但我們應該要學會適應。這才是真正的「與國際接軌」。

當然,有的朋友會說,這次很可能是因為中國和瑞典兩國產生了一些矛盾,是政治原因,而不是真的僅僅為了這個遊客,是有政治目的的。

這其實是另外一種「完美受害人」的思路。別說沒有政治目的,就算有政治目的,那又怎麼了?

當年英國首相布朗,為了一個毒販阿克毛,英國外交部在24小時之內連續傳召中國駐英大使傅瑩兩次,要求就處決一事做出解釋。英媒形容,長達40分鐘的會談無果而終令英國外交大臣十分氣憤,她斥責中國「毫無憐憫之心」。中英多項交流計劃因此停止,英國首相布朗也推遲訪華

這TM的可是一個毒販啊!毒販!毒販是什麼概念?

連一個在中國犯下重大罪行的毒販子,英國當局都用這麼無理霸道的行為來粗暴干涉中國內政,這個時候怎麼想不起來「遵守中國人的規矩」了?

如果沒有政治目的的考慮,難道是因為英國當局喜愛毒販?因為英國首相和外交大臣喜歡吸毒販毒?還是因為英國首相布朗先生傾慕這位阿克毛的宗教信仰?

我們長期以來,痛恨外國人在中國的各種特權,痛恨「一等洋人」在中國的地位。有沒有想過它的背後是什麼原因?

為什麼我們的各級政府官員,我們的政府執行機構,怕得罪外國人?遇到外國人就容易「特意」好好服務,生怕外國人不滿意?除非是外國人犯了明顯的大錯,否則能寬容就寬容?

還不是因為外國人背後有外國政府,如果外國人不滿意了,向外國政府告知一聲,外國政府就可能會向中國施加外交壓力,在外交壓力之下,本著「外交無小事」的原則,這些「得罪」了外國人的基層官員,就可以在「維護中外關係」的考量之下,被撤職,丟掉工作,或者轉崗,遭受處分。

這算什麼?這實際上不就是「按鬧分配」嗎?

因為外國政府能鬧,敢鬧,他們在中國就能獲得超額的利益。

「按鬧分配」是這個星球上真正的普世價值,我們過去對這個「普世價值」學的太少了,接下來應該補補課了。

當然了,這裡的「鬧」不是像那位遊客一樣,在外國警察面前撒潑打滾,而是要以國家的身份出面,用國家的實力去「鬧」,這樣才有效果,才能爭取到更多的利益。

美國總統特朗普,就是「按鬧分配」的成功者。北美自由貿易區好好的,他一鬧,就能在墨西哥身上獲得更多的利益。他一鬧,日本韓國就要考慮多給美國人輸送一些利益,就要在貿易上讓步。他一鬧,動輒退出各種機構組織,毫不顧及別人的評論。他一鬧,歐洲就要在提高軍費上讓步,在汽車關稅上讓步。

「鬧」是需要實力的,經濟實力和軍事實力是「鬧」的基礎,美國是世界第一強國,有按鬧分配的本錢。我們雖然不需要打滾撒潑到美國的程度,但我們現在也是世界第二經濟大國,國家在瑞典警察確有執法不當的前提下,出個面捍衛中國公民本該獲得的那部分利益,怎麼了?有什麼問題嗎?

「鬧」有什麼好處?好處就是可以憑空製造出籌碼來。

比如現在我們兩國正常交往,商業往來。這個時候我開始「鬧」,比如接見你國家的一個分裂者,比如為了我的一個公民在你的國家被判刑而抗議,那麼這件事就成為了一個議題,就可以在接下來的談判中,憑空製造出了這樣一個籌碼。比如,你做一個讓步,多買我的一些東西;我做一個讓步,接下來不接見這位分裂者了。這樣「鬧」出來的政治籌碼,是可以變現的。

過去,我們在西方國家身上吃這種虧太多了。

他們隨便收留一個什麼什麼分裂分子,隨便指責我們按照中國法律對他們的「公民」判了刑,我們就要去耗費外交資源去解釋,去鬥爭。而我們卻幾乎從來沒有主動在這方面去「鬧」過他們。

來而不往非禮也,憑什麼你能「鬧」我,我就不能「鬧」你?

與本國實力不相符的「老實」,在別人眼裡就是無能的表現;敢鬧的,善於鬧的,才能獲得利益。不鬧的,老實埋頭學習做題的nerd的,那就是傻啊,不欺負你欺負誰?

在一個法制化國家的公民社會內部,上述觀點當然是錯誤的,但別忘了,國際社會是個無政府、弱秩序的半叢林社會。

過去中國實力不夠,加上韜光養晦,不願意惹事,更不願意去主動指責對方,中國文化也是內斂型的。所以只有被別人處處針對,處處指責的份。現在中國總體經濟實力已經是世界第二了,我們手裡能「鬧」的東西已經大大超過以往,不能再這樣忍氣吞聲當老實人了。

「人權」手段,是過去多少年來西方經常用到,我們過去實力弱,經濟不強,國內人權狀況不太理想,只能挨打。那麼接下來能不能用?假以時日是完全可以的。像瑞典這樣的小國,雖然有自己的先進技術,有一定的壁壘,但終究也只是產業鏈條上的一部分。我們國內的企業繼續發展自己,一旦攻克了某些技術,將其白菜化後,西方的同等企業就只能歇菜,退到下一個技術壁壘後面。像瑞典這樣的小國,不像美國那麼強大,一旦其支柱企業所掌握的技術被中國拿下,它的經濟造血能力就會迅速衰落,經濟不行了之後,你還能掏出錢給難民嗎?你還能支撐你的高福利嗎?你還能保持社會穩定嗎?如果不能,那這個過程中國家內部必定伴隨著非常多的「違反人權」的事情發生。這些都是彈藥,都可以將來被我們所用,來高高在上擺出一副「痛心疾首」的道德優越感面孔:「你這個人權問題啊,是體制導致的,只有改變體制……」

總結的再露骨一點,在國際上,「人權武器」未來可以被我們怎麼用:

1、通過發展本國企業和技術,先從經濟層面摧毀對方的生產力

2、生產力衰退後,社會必然動蕩,而為了維護秩序,必然會出現各種在白左意義上的「破壞人權」現象

3、把這些現象解釋成體制和道德問題,在國際上佔據道德高地,通過指責這些去主動「鬧」,來在與對方的外交過程中憑空製造政治籌碼,獲取實際利益。

反過來,中國的技術發展之後,提供的就業機會就會更多。社會內部就會有更多的人「能夠站著把錢掙了」,就越來越會拋棄low的腐敗文化和舊文化,整個社會就會提升,人權水平就會改善。就會更有利於對外使用「人權武器」。

而且,哪怕中國大使這次確實有政治考慮,但這畢竟是開了一個好頭,之前為什麼我們的大使館相對而言不太敢不願去為中國人的利益發聲而懟外國政府?一個原因也是怕麻煩,怕因為你一個小小民眾,而影響了兩國關係。

而如果接著這次契機,政府發現,我這樣做,不但影響不到什麼兩國關係,反而還能在國內增加支持,而我只不過是說了幾句話而已,那麼這就是一個低成本高收益的好事啊,以後就更有動力去這樣做。我們的公民在國外也就能獲得更多來自祖國的支持,底氣就會更足。

同樣,如果我們的國家多次出面捍衛本國公民利益,形成了慣例和習慣,那麼外國政府再遇到涉及我國公民的執法的時候,就會心裡多想一想,不要欺負他們,得秉公辦事,否則形成外交壓力,可能會對我的工作帶來影響。

反之,如果外國政府長久以來發現,在我的地盤上,就數中國人最好管,怎麼弄他們他們的政府也無動於衷,就會更加變本加厲,甚至炮製出專門針對中國人的歧視性潛規則。比如某個東南亞國家海關專門針對中國人收的小費。

所以,接下來,如果南海方面再有緊張局勢,我建議,駐這個國家的中國大使館也應該拿出一兩件具體的例子來,比如A先生B女士在這個國家的海關遭遇的不公平待遇,配合國家「鬧一鬧」。

當然了,最終的目的,是要形成駐外使館捍衛中國國民利益常態化,但政治行為其實可以作為一個「捅破窗戶紙」的契機和開端,是有利於接下來形成常態化的。這種由偶然事件的特例做法逐漸變成常態,以前是有例子的,比如日本釣魚島的國有化觸發了中國的釣魚島巡航,然後逐漸變為常態化。因此,作為中國國民,哪怕為了自己日後出國時的切身利益考慮,這次也應該對大使館的行為予以支持和鼓勵,而不是打擊其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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