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隱私權

爭奪隱私權

來自專欄隻眼窺世界

所知的眾所周知

蘇·哈爾朋(Sue Halpern

《知名公民:現代美國的隱私歷史》

作者:莎拉 E.伊戈(Sarah E. Igo)。

哈佛大學出版社,569頁,35.00美元

《海比斯的數據:隱私與監控技術的興起》

作者:塞勒斯·法利伐(Cyrus Farivar)。

梅爾維爾出版社,281頁,27.99美元

《超越墮胎:羅伊訴韋德和隱私之戰》

作者:瑪麗·齊格勒(Mary Ziegler)。

哈佛大學出版社,383頁,45.00美元

《隱私的藍圖:控制新技術設計的戰鬥》

作者:伍德羅·哈佐格(Woodrow Hartzog)。

哈佛大學出版社,366頁,35.00美元

1.

1999年,太陽微系統公司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斯科特·麥克尼利(Scott McNealy)宣稱:「你沒有隱私…… 克服它,」當時我們大多數人,仍然是萬維網的新手,不知道他的意思。 十一年後,馬克·扎克伯格說「隱私的社會規範」已經「演變」了,因為「人們不僅真的感到舒服愜意,不僅能分享更多的信息和不同種類的事務,而且更公開,與更多人交往,」他的言論表達了變成了矽谷的常見比喻:隱私已經過時了。

到那時,扎克伯格開發的臉譜擁有5億用戶,每月增長4.5%,最近超過競爭對手MySpace。 推特已經克服了人們對140個字元的帖子感興趣的懷疑態度; 截至2010年底,它擁有5400萬活躍用戶。(它現在有3.36億。)You-Tube已進入第五個年頭,微博平台Tumblr已進入第三年,Instagram剛剛創建。 社交媒體鼓勵和依賴人們分享他們的思想,激情,興趣和形象,使他們成為網路的內容提供者,這一過程方興未艾。

用戶發現它有能力繞過甚至取代傳統的信息和文化守門人。 社交網路似乎使互聯網的早期承諾得以實現:它將使知識的創造和傳播民主化。 如果在這個過程中,個人正在上傳醉酒派對的照片,並討論他們的性迷信,並對所有以前隱藏的個人行為拉開帷幕,那麼這也不是釋放嗎? 當這些爆料是自願的時候,人們怎麼可能會說隱私被侵犯、被破壞或被抹去呢?

簡短的回答是他們不能。 他們沒有這樣做。 在社交媒體早期,主要是年輕人的用戶基本上是無辜的,並且對隱私漠不關心。 在2006年對羅切斯特理工學院64名學生進行的一項調查中,蘇珊·巴恩斯(Susan Barnes)發現他們「想要對信息保密,但似乎沒有意識到臉譜是一個公共空間。」當皮尤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員於2007年對隨機抽樣的年輕人提出詢問,「他們是否對公開發布的照片有任何疑慮,大多數人……說並不擔心他們的隱私存在風險。」(這主要是在臉譜和其他科技公司開始跟蹤並在線上和線下獲利之前。)

現在回想起來,網上的信息披露和淫亂的傾向不應該讓人感到驚訝。正如莎拉?伊戈在《知名公民》中所觀察到的那樣,她對美國隱私的主人派頭的研究,在社交網路之前就分享和改變了親密關係;實際上,社交網路只是允許這些行為在更開放和更容易訪問的平台上激增。 伊戈引用了1973年在美國公共電視台上分發的十二部紀錄片「美國家庭」的巨大受歡迎程度,這是美國人對隱私權不斷變化的最早文化分水嶺之一。從中剔除電影製片人沉浸在一個普通家庭的日常生活中,加利福尼亞州的勞茲(Louds),該劇集暗示在電視上沒有任何禁區:勞茲的婚姻破裂了;他們的兒子是同性戀;他父親的不忠被曝光了。令人如此聳人聽聞的部分原因在於,通過讓私人領域公眾化,窺淫癖和表現主義成為主流娛樂。 (幾十年後,隨著網路攝像頭內置到計算機中,窺視其他人的家庭和生活似乎不再那麼不尋常了。)

伊戈還指出了懺悔談話類節目的影響,如20世紀70年代的菲爾·唐納修(Phil Donahue)和20世紀80年代及以後的奧普拉·溫弗瑞(Oprah Winfrey)主持的節目,客人們開闢了以前禁忌的主題,如亂倫和配偶虐待。 公眾也對啟示性的回憶錄有著巨大的胃口,這種類型的文學作品以指數級增長,因為作家,不管是否出名,都提供了越來越令人吃驚的、真實的——或者可能是真實的——吸毒、酗酒、童年創傷、性冒險和各種各樣的失敗。伊戈寫道:

懺悔文化,20世紀90年代的風格,有許多主根:媒體形式和名人文化使自我宣傳如此誘人,對改變政治文化的秘密的批判,以及對真實性和救贖的煽動,從沙發和會眾那裡得到同樣的結果。

不久之後,當社交網路出現時,人們已準備好參與其中。

這些都不意味著美國人——普通人和立法者——當時或者在任何時候都不關心他們認為實際和可能侵入他們的私人生活。政府對居民的住房和生活的過度活動激勵了制憲者,從那以後,他們的意圖一直在法院和國會進行辯論。正如塞勒斯·法利伐在《海比斯的數據:隱私與監視技術的興起》所撰寫的,這是一個與新技術同時出現的與隱私相關的法院案件和法律的生動目錄,「權利法案或憲法中沒有任何地方是提到隱私的。但是,學者,律師,法官和其他人從兩個文件中直接或推斷出類似隱私權的東西。」 「更不用說的權利確實是所有自由的開始,「1952年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O. Douglas)寫道。這與大約四分之一世紀前的大法官路易斯·布蘭代斯(Louis Brandeis)的言論相呼應,他在奧姆斯特德(Olmstead)訴美國的反對意見中寫道「讓人獨處的權利是最全面的權利,也是最受文明男性重視的權利。」

布蘭代斯(Brandeis)和他的法律合伙人塞繆爾?沃倫(Samuel Warren)在1890年發表了一篇名為「隱私權」的哈佛法律評論文章時,將這種權利的現代觀念納入美國法學,因為它受到了新技術的啟發——相機——以及廣泛的,未經授權由狡猾的小報記者拍攝的照片的傳播,布蘭代斯和沃倫在文章中譴責

瞬間的照片和報紙企業已經侵入了私人和家庭生活的神聖區域……許多機械裝置威脅要做好預測,即「在壁櫥里低聲說話的東西應該從屋頂上傳出來。」

他們認為,法律需要響應新技術帶來的新的入侵行為,因為「政治,社會和經濟變革需要承認新的權利。」

作為最高法院法官,布蘭代斯有機會在幾十年後追尋奧姆斯特德的這些思想。 在這種情況下,有爭議的新技術是電話和它所提供或不提供的隱私推定。 原告是一名受到執法監督的走私犯,他辯稱,當調查人員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聽取他的電話時,他的憲法權利受到了侵犯。 法院的大多數人都不這麼認為。 由於政府的竊聽並未導致該人的私人財產遭受實際身體破壞,因此他們未發現任何傷害。

在他的異議中,布蘭代斯責備他的同事沒有考慮到制憲者無法想像的新技術的發展:

時間帶來了變化,帶來了新的條件和目的。 因此,一項至關重要的原則必須能夠比產生它的惡作劇更廣泛地應用。 這對於憲法來說是特別正確的…… 未來是他們的關心,並為有可能沒有預言的或好或壞傾向的事件提供條件。

但後來他做了一個預言,完全預見到了我們目前的斯諾登時刻,當時法院和國家都在努力解決政府對電子郵件,手機和其他電子設備的監控問題:

以竊聽方式為政府提供科學服務的科學進展不太可能因竊聽而停止。 有朝一日可以制定方法,政府可以在不刪除秘密抽屜里的文件的情況下,在法庭上複製這些文件,並且通過這種方式,它將被允許向陪審團揭露家庭中最私密的事件。

在《海比斯的數據》中,法利伐說明了這個「有朝一日」在現在將如何,因為他檢查審視了諸如牌照讀取器,安全攝像頭,無人機,黃貂魚(模擬手機信號塔以攔截呼叫等)相對新技術所引起的隱私問題 ,安裝在無人機上的黃貂魚,多普勒雷達,面部識別和持久監視系統——安裝在飛機上的攝像機,可以查看和記錄地面上發生的事情。 他的故事,往往講述政府如何利用這些技術來監視其公民,這些故事更具懲戒性,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技術都是合法的。 正如法利伐所指出的那樣,問題在於「如果沒有專門禁止特定行為或規範特定技術的部門政策或州法律,執法部門將始終堅持限制,直到他們被告知停止為止。」

新技術的部署通常先於其監管,甚至先於公眾對這些技術存在或正在使用的了解。通常,當這些做法在法庭上受到質疑或在立法上得到解決時,有爭議的具體技術已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很可能是更具侵略性的。例如,超過一半的美國人口的面部圖像已經存在於各種政府資料庫中,這些資料庫是從更新駕駛執照或重新進入國外旅行等良性活動中收集的,但現在是全國最大的警察人體攝像機供應商Axon ,剛剛宣布正在考慮為其相機添加面部識別功能。由人工智慧驅動的面部識別軟體在識別皮膚黝黑的人時是眾所周知的不可靠。即便如此,至少有一家公司正在為其面部識別軟體添加「種族檢測」演算法。

根據電子前沿基金會的說法,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正在進一步採取這種做法,使用

移動生物識別設備,可以識別面部並捕獲現場的面部數據,允許其ICE(移民)和CBP(海關)的官員掃描與他們接觸的每個人,無論這些人是否涉嫌犯罪活動或移民違規。

這些將是新的,全面的國土安全部資料庫的一部分,除了面部圖像(由航空公司等提供),指紋,虹膜掃描,DNA數據,物理異常描述(疤痕,紋身)和從社交媒體中挑選出來的個人關係和關係圖。 國土安全部將與地方和州執法部門,其他聯邦機構以及某些外國政府共享該資料庫。

2.

可以提出一個論點,即一種不同的曾經新穎的技術——避孕藥——是另一個困擾法院和社會的主要隱私問題的根源:墮胎。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批准藥丸治療五年後的1965年,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質疑康涅狄格州一項法律,該法律禁止已婚夫婦使用避孕藥具,引發了法院對在羅伊訴韋德案的判決。八年後使墮胎合法化。在1965年的案例中,格里斯沃爾德(Griswold)訴康涅狄格州是最基本的隱私措施,第四修正案的作者確定了這一措施:更不用說,不受政府干涉的權利。 「我們是否允許警察在婚姻卧室的神聖區域搜尋使用避孕藥具的跡象?」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道格拉斯寫道,打擊了康涅狄格州的法律。「這個想法令人厭惡地圍繞婚姻關係的隱私概念。」 道格拉斯說,婚姻強迫施行「隱私權利,比權力法案更早——比我們的政黨更早,比我們的學校系統更早。」雖然法院在格里斯沃爾德所主張的隱私權特別涉及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的合法聯盟,並且不會延伸到未婚夫婦七年,而是決定中的其他語言——尤其是"權利法案的具體保證有半乳,是由那些給予他們生命和物質的保證所形成的。」這是一個模糊但又包含的概念——為未來的隱私聲明設定了方向。

最高法院於1973年在羅伊訴韋德案中作出裁決,同年公共廣播公司播放了「美國家庭」(僅在法院將婚外寬泛合法化的一年後)。 沒有其他決定證明更具爭議性或更具社會和政治壓力。 僅在過去的這個春天,密西西比州,印第安納州,愛荷華州和肯塔基州就通過了旨在以不同方式摧毀它的法律。 自里根時代以來,尤其是在唐納德?特朗普和邁克?彭斯的統治下,推翻羅伊和禁止墮胎一直是共和黨的組織原則。 但在1973年,當法院作出裁決時,只有兩名法官不同意。 正在為大多數人寫作的布萊克蒙(Blackmun)法官指出:

法院已經承認「憲法」規定了個人隱私權或某些領域或隱私區的保障…… 這種隱私權,無論是根據第十四修正案的個人自由概念和對國家行為的限制,我們認為是,或者,正如地區法院在第九修正案對人民的權利保留中所確定的那樣是廣泛的, 足以包含女性是否終止妊娠的決定。 通過完全否定這一選擇,國家將對孕婦造成的損害是顯而易見的。

羅伊建立的隱私權並非絕對。 用法院的話來說:

孕婦不能在她的隱私中被隔離。 如果接受了人類子宮中正在發育的年輕人的醫學定義,她會攜帶一個胚胎,然後是胎兒…… 女性的隱私不再是唯一的,她擁有的任何隱私權必須相應地進行衡量。

正如我們在這些年間所見證的那樣,這是反墮胎運動用來挑選羅伊的法律楔子。

然而,當決定發布時,甚至包括魯思·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在內的一些女權主義者也對這個案件在隱私權益方面的爭論和決定感到沮喪。 對他們而言,依賴隱私權主張的論點使法院能夠繞過基於性別平等和自決的更持久和包容性,同時忽視了貧困婦女尤其是在獲得墮胎服務方面遇到困難的結構性原因。 1976年國會通過海德修正案,阻止聯邦醫療補助計劃為墮胎提供資金(除非是強姦或亂倫,或者如果婦女的生命因懷孕而受到威脅),這一點就更加明顯了。

儘管如此,許多女權主義者和女權主義組織,如全國婦女組織,計劃生育組織(曾經是格里斯沃爾德的原告),以及全國墮胎法律廢除協會支持隱私論點。 在對法律學者瑪麗·齊格勒的估計中,他們重新解釋了它,聲稱羅伊賦予女性「選擇權」和「控制自己身體的權利,」 儘管這些結構並未出現在決策本身中。 「在某種程度上,選擇自由與隱私之間的聯繫隱含在羅伊的決定中,」齊格勒在《超越墮胎:羅伊訴韋德和隱私之戰》中寫道:

但活動人士還從羅伊的決定中採取了原材料來製造新的東西。 倡導者將墮胎描述為選擇權和控制自己身體的權利,部分原因是他們認為這些術語俘獲了憲法的真正含義。

墮胎倡導者不僅發現了羅伊的隱私語言既有彈性又有用。 齊格勒舉了一組案例中的一個例子,一些團體將羅伊案件的原因與終止妊娠的原因進行了調整。 其中包括那些主張死亡權利,使用未經證實的藥物的權利以及拒絕接受治療(包括精神保健服務)的權利。 所有這些的基礎是對羅伊的一種解釋,即發現隱私權——一種被證明既柔韌又寬容的權利——包括控制自己身體的權利。

這些後羅伊運動發生在公眾意識提高和政府入侵人們生活的時候。 聯邦調查局對國內政治人物和團體進行秘密監視的反間諜計劃於1971年曝光。水門事件於次年發生。 兩年後,國會通過了1974年的「隱私法」,該法雖然有許多豁免,但其目的是讓人們有權知道政府記錄中包含哪些信息,以及在錯誤時修改這些信息的能力,並禁止聯邦政府 機構在未經公民同意的情況下分享其記錄。 根據美國司法部解釋法律起源的聲明,「隱私法」來自一個渴望遏制的國會

在水門事件醜聞期間,聯邦機構非法監視和調查個人。 它還關注政府越來越多地使用計算機通過通用標識符(例如個人的社會安全號碼)存儲和檢索個人數據而引起的潛在濫用行為。

1935年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Roosevelt)簽署「社會保障法」後,社會保障號碼一直被懷疑。這是國家收集普通公民的個人信息(宗教信仰,婚姻狀況):這些信息可以用來做什麼,其他人(如僱主)可以做些什麼呢?儘管社會保障委員會保證會密切關注這些記錄,儘管董事會首先將它們置於警察,聯邦特工和其他可能對其調查有用的人員無法接觸的地方,但在戰爭期間,其地位減弱了,打開了潘多拉的信息盒——不僅是尋找逃兵的軍隊,而是警方尋找逃犯,聯邦調查局追查嫌疑人,美國國稅局追捕稅務欺詐,以及調查納粹戰爭罪犯的調查人員。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那樣,這是國家安全時期加劇的一種模式——在9月11日之後,根據「愛國者法案」,政府對公民的監督有所增加。)

行政國家才剛剛起步。 在戰後時期,計算機化和集中記錄保存成為常態,隨之而來的公眾認識到已故哥倫比亞大學教授艾倫?威斯汀(Alan Westin)在他的《隱私和自由》(1967)一書中稱之為「數據監視」的可能性和危險性。 「當社會科學研究理事會和預算局提議將國家稅務局,人口普查局,社會保障管理局,美聯儲,勞工統計局和其他一些聯邦機構的記錄結合起來時, 該提案遇到了激烈的公眾抵制。 正如莎拉?伊戈所暗示的那樣,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政府比自己更了解公民。

但這不僅僅是政府。 隨著廣告商轉向心理決定的市場研究,僱主依賴於模糊的性格測試,人們開始意識到企業開始蠶食比卧室更親密的東西:他們的思想。 在伊戈的估計中:

無論是竊聽還是像潛意識廣告一樣令人恐懼的新事物,入侵技術似乎在公民的日常生活中不斷升級。 威脅不是來自一個特定的方向,而是來自美國社會的每個角落。

3.

這些威脅已經升級並成倍增加,特別是現在雲存儲和人工智慧已經能夠收集和分析大量數據。 例如,僅國土安全部就擁有2.2億人的指紋信息,每天處理350,000個指紋交易。 美國國家安全局也一直在調查數據。 5月,當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發布2017年年度透明度報告時,它透露了根據1978年「外國情報監視法」第702條規定進行監視的美國人數,該法案允許對數字通信進行無證監視。 ,在過去的一年裡增加了兩倍。 除其他外,去年美國國家安全局從5.34億個電話和簡訊中收集了元數據。

正如我們從劍橋分析公司醜聞中再次了解到的那樣,通過收集,交易和銷售個人數據來建立業務的公司也危及了隱私。 今年5月,臉譜為劍橋分析公司未經授權撥款至少8700萬用戶檔案道歉,並解釋說其2014年與第三方數據共享的政策發生了變化(因此用戶和他們的朋友現在已經安全地避免了這種違規行為),該公司承認它已經允許至少有200個其他應用程序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訪問其用戶的數據。 然後事實證明,該公司還與蘋果,微軟,亞馬遜和其他近60家設備製造商共享用戶的個人信息,即使用戶拒絕臉譜允許與第三方共享此信息。 其中之一,中國電信公司華為被美國情報部門視為安全威脅。

大約在同一時間,臉譜將其在愛爾蘭的國際總部的15億用戶檔案轉移到其在加利福尼亞的美國辦事處。 這是在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生效前幾周,使公司能夠遵循(用馬克?扎克伯格的話說)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對這些用戶的「精神」,同時避開嚴格的被稱為「我們這一代最深刻的隱私法」的任務。它還允許公司在大多數情況下避免對不遵守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公司徵收相當大的罰款。

臉譜並不是唯一一個試圖繞過嚴格的隱私法規的人。 最近,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開展了一項活動,宣傳被認為是「該國最嚴格的消費者隱私法規」,即伊利諾伊州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案,該法案允許消費者起訴那些未得到消費者同意而使用其生物識別數據的公司。 谷歌在2017年承諾自己不再閱讀用戶的電子郵件,實際上仍允許第三方閱讀用戶的電子郵件。 再加上所有這些入侵:最近發現美國手機運營商一直在向名為LocationSmart的公司提供客戶的實時位置數據,而該公司又將其出售給其他不起眼的,有時是陰暗的公司。 其中之一,Securus,使其客戶能夠隨時隨地跟蹤任何攜帶移動設備的人,而無需批准手令。

金錢勝過隱私,不是因為消費者想要這樣,而是因為在這個「監視資本主義」的新世界中,引誘人們使用「免費」和有意上癮的產品,然後在徵得他們同意或不同意的情況下吸收每一筆他們可能的信息財富。在《隱私的藍圖》中,伍德羅·哈佐格建議公司可能需要考慮「隱私價值」並將其納入其產品的設計中。事實上,這是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任務之一,該法律不適用於美國或其他非歐盟國家。例如,考慮到臉譜的普遍性,因為它多年來一直在減少用戶的隱私,同時聲稱通過隱晦的「隱私政策」來保護用戶隱私政策,這使得公司通過新的方式將人們的個人信息貨幣化,人們想知道這是多麼可行。我們不能依賴立法者來裁決這些事情。用參議員馬克?華納(Mark Warner)的話來說,「如果你讓我們自己做這件事,我們就會搞砸了。」然而眾議院再次投票不再資助技術評估辦公室,這是一個兩黨合作機構。該機構就技術問題提供幫助和建議。

2016年,TRUSTe /國家網路安全聯盟消費者隱私指數發現,92%的美國互聯網用戶擔心他們的在線隱私,「對網路隱私的擔憂超過個人收入損失11個百分點。」這表明 馬克·扎克伯格從2010年開始的陳述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具有先見之明,雖然不是他所希望的方式:隨著已知公民變得更加了解,隱私的社會規範正在發生變化。

最近在美國大西洋月刊上發布的一項調查發現,「78.8%的人表示他們非常或有些關注他們在社交媒體上的信息隱私,82.2%的人表示他們會在社交媒體上進行自我審查。」今年春天 佛蒙特州通過立法來監管數據經紀人。 6月,加利福尼亞州通過了「加利福尼亞州消費者隱私法」,讓居民有權了解公司收集的有關他們的個人信息的種類,以及要求刪除其個人信息的權利。 同樣在6月,科羅拉多州通過了嚴格的數據安全法律; 截至9月,科羅拉多州的公司將被要求處理某些類型的個人識別信息。 總的來說,三分之二的美國人現在急於看到更嚴格的隱私法。 這些可能是——借用道格拉斯大法官的話——來說明未來的事情。

《紐約書評》2018/09/27

推薦閱讀:

王靜然:我國隱私權刑法保護的缺陷與完善
美國與歐盟尋求緩解銀行隱私權擔憂

TAG:隱私權 | 個人隱私 | 美國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