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認為反殺紋身男案一定會判無罪?

為什麼我認為反殺紋身男案一定會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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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無罪,撤案!

正當防衛,無罪,撤案!

正當防衛,無罪,撤案!

我的判斷是對的!

以下是原文!

什麼叫「正當防衛」呢?舉個例子,當壞人拿刀對著你時,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當壞人的刀插入你的身體後,你仍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是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違反以上任意一條都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的。那怎樣才算「正當防衛」呢?很簡單,在壞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間,你準確判斷,迅速反擊,奪刀斃敵,一擊致命,這個就屬於「正當防衛」了。

暈呀,原來正當防衛是一個技術活呀!

嗯嗯,這是網友在戲虐……

不開玩笑了,回到正題!

龍哥兄弟眾多,權傾天下。

雖然電瓶男目前被抓,警方通報稱其涉嫌故意傷害,被控制中,並且大量的律師認為,本案最終可能會被定性為防衛過當,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往好了說,可能是緩刑,往壞了說,可能要呆在裡面三五年,但筆者堅持認為,結合當前中國司法審判對正當防衛的傾向,我認為電瓶男最終被判無罪的可能性極大。

這樣的預測當然是有依據的,是從大背景與案件事實兩個角度來看的。

先看大背景,即我國司法關於正當防衛的適用。眾所周知,他極其嚴格。有網友曾開玩笑的說出了本文開頭那段話,雖然有戲虐苛刻的部分,但正當防衛的嚴格司法適用性可見一斑。

不過在這方面,中國司法系統已經開始有所反思,最典型的是今年關於於歡案的審判 ,明顯擺脫了之前關於正當防衛的苛刻適用條件。

另一方面,學術界關於正當防衛的適用壁壘,也有很多許的研究成果,他們正在試圖考慮引入西方的一些原則,如不退讓法案等,別小看它,這對未來中國的司法適用將影響深遠。

再看本案的關鍵。

在事實層面是「龍哥」開車酒駕,是帶刀酒駕,違章佔用車道,撞了別人,讓其馬仔去教訓電瓶男,電瓶男據理力爭,龍哥大怒,親自出馬,毆打電瓶男,結果打不贏,丟了面子,一怒之下,回到車中,拿走鋼刀,衝上前去,對電瓶男一頓猛砍,誰知電瓶男身手不錯,未能砍中要害,情急之下,也許是因為多年未持刀砍人,業務有所生疏,結果一不留神,鋼刀脫落,自己也跌倒在地,電瓶男眼急手快,撿起鋼刀,對龍哥一頓猛砍,龍哥見勢不妙,跑向寶馬車,電瓶男追將上去,再度猛砍!

千萬別欺負老實人,因為你可能打不過他!

這也許是龍哥臨死前自己最大的反思吧!

以上便是本案的表面事實。

龍哥開啟開掛模式

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本案中電瓶男對龍哥是否構成防衛過當。

首先,大家應該明確一個法律規定,即根據我國刑 法,對正在實施的殺人強姦等惡 性犯罪,可以實施無限防衛,所謂無限防衛,是指可以採取暴力殺死對方生命的方式,進行防衛,即不問結果。

當然 ,正當防衛仍然存在一個犯罪行為中止的問題,即對已經中止的犯罪行為,或者不具有現實危害性的情況下,不可以再對對方進行傷害 ,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 繼續實施,那不是正當防衛,那是故意傷害 ,或者構成防衛過當。

那麼在本案中,我們就要看兩個關鍵事實:

1,龍哥在第一次跌倒被電瓶男砍傷奔跑之後,是否還具有傷害電瓶男的能力?

2,龍哥的致命傷到底是什麼時候形成的?是電瓶之第一次帶刀防衛,還是之後的追逐形成的?

3,電瓶男一直持刀追逐電瓶男至草叢,直到警察到場仍然緊握刀具,是否明防防衛過當?

先看第一條,我們以一個理性的社會人的眼光來看待此案,即我們如果處在電瓶男的背景下,是否可以準確判斷出龍哥被第一次砍之後,已經失去了再傷害的能力?

顯然不能!

為什麼?

因為龍哥在倒地被砍之後,是奔跑,請注意,是奔跑,不是逃跑,而且,請再看看視頻,看看他跑的方向是哪裡,對,是車子那裡,

再好好看看視頻,龍哥第一次跑到車子裡面,是取出了什麼?

刀!是刀!

龍哥受傷之後,又跑向車子,他又在試圖從車子裡面取出什麼?

槍!槍!槍!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誰敢保證他不會從車子裡面取出槍?也許是更為厲害的致命武器喲!

如果你是當事人電瓶男,你能準確的判斷出來嗎?他不會取出更為致命性的武器?

龍哥開掛失敗,寶刀脫落。

是的,當時電瓶男即使是沒有失控,處在完全理性社會人的角度,他也無法判斷出龍哥跑向車子的目的不是去取槍來殺他!

那麼,電瓶男當時能做的唯一的,也只能是,繼續對龍哥進行砍殺,以消滅其繼續犯罪的能力,同時保衛好自己。

在這樣的背景下,要求電瓶男準確的判斷出龍哥已經不具有再傷害能力,並放棄對龍哥的繼續防衛,顯然,缺乏期待可能性,任何人都做不到!

第二個問題是,龍哥的致命傷是什麼時候造成的?

從監控畫面來看,龍哥的腹部受到了嚴重的砍傷,如果該傷口是致命傷的話,我們反覆看視頻,應該是第一次電瓶男持刀防衛時,龍哥倒地,所造成的!

這個因果關係很關鍵,即意味著即使後來電瓶男有繼續砍的行為,也不是造成龍哥死亡的關鍵,當然,這要看屍檢報告 了。

第三個問題更為關鍵,即根據最新的警方公布資料,電瓶男直到警察到達現場都緊握著砍刀,看到警察才放手。

電瓶男為什麼要這麼做?

竊以為這是經過深思熟慮,並對現場的危險性做出準確評估之後,做出的判斷 !

是的,電瓶男一直持刀是對的。

為什麼是對的?

因為他面對的危險不僅僅來源於龍哥,還來源於他的同夥。

請大家再仔細看一下視頻,視頻中先前與電瓶男交涉的白衣黑褲男(手臂有紋身),一開始是阻止龍哥去打電瓶男的,但在龍哥打電瓶男的過程中,他也加入了進去,揮拳攻擊了電瓶男。

那麼在龍哥失去攻擊傷害能力之後,如果他放下砍刀,他的其他同夥,會否向他發起新一輪的攻擊?為龍哥報仇,致害其生命呢?

絕非沒有這種可能性,所以電瓶男理性的做法是繼續持刀,保持對其同夥的戰術威攝,因為只有如此,才能保住自己的生命!

面對具有超強攻擊能力的龍哥與他的同夥,要求電瓶男放下刀,不進行戰術防衛,我認為極其苛刻,也不具有現實可能性。

這是本案事實層面 的分析,即電瓶男構成正當防衛,無不當,更無故意傷害,應該判處無罪。

此外,本案電瓶男被判無罪的另一個有利因素是龍哥激起了民憤,在掃黑的大背景下,如此惡人,劣跡斑斑,張狂至此,不追究當地政府掃黑不力的不作為瀆職責任就算不錯了,怎可再對電瓶男這樣的見義勇為英雄施以刑罰?

我堅信此案會判電瓶男無罪的。而且本案將成為中國刑事法中正當防衛的轉折性案例。

是的,該案將載入史冊!

什麼,預測錯了怎麼辦?能怎麼辦,你們想怎麼辦?我自罰三杯,哈哈!

龍哥刀劈人不成,反被人刀劈。

以下是案情情景再現:

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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