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親戚朋友法律諮詢的牢騷

關於親戚朋友法律諮詢的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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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有人發起話題,討論如何應對親戚、朋友的法律諮詢。之所以有討論,是因為這些諮詢都是不能收費的,往往人家根本就沒想過會付費給你。對於這個話題,我深有感觸。凡是當律師的,恐怕或多或少也都有過這個困惑。

不同地方的人感受可能是不一樣的。多年前,我的一位同事(同是安徽老家來上海做律師的)就感嘆:浙江人做律師的,與親戚朋友的交往往往帶來很多業務;我們安徽人做律師的,與親戚朋友的交往往往帶來一大堆亂七八糟的麻煩事,都是要免費服務的,諸如:交通事故,勞動糾紛,債務糾紛,違法行為,等等。你要是不幫忙吧,你就是「陳世美」或者是「大架子」了,要受道德審判的。

就我的經歷來看,諮詢問題的基本分兩種人:一種是打工的,另一種是做小生意的。這兩種人基本都嚴重缺乏法律知識。他們這個層次所接觸的人往往也嚴重缺乏法律知識或者是因為嚴重缺乏信譽。因此,他們出「問題」的概率非常高。

「問題」基本分這幾類:

(一)個人性質的。發生了交通事故,撞人了或者被撞了,需要諮詢責任認定問題、如何打官司和索賠;跟別人打架了,發生了人身傷害;在打工的單位,被老闆欺負了,領取不到工資;借出去的錢討不回的;因盜竊被抓起來的。

(二)做小生意的人的問題。象我的老家安徽某縣,經濟不夠發達,但是近年來也在快速發展,因此做小生意的特別多。主要是承包小工程、小加工廠、裝修隊、房產中介、貿易中間商,等等。有些基本處於混一口飯解決生存問題的階段,他們斷然捨不得花錢請律師的,根深蒂固的概念就是找親戚朋友。還有些生意比較大的,哪怕年銷售額做到幾個億的,可能也還是不習慣花錢請律師,因此自然想到蹭免費的服務。

在他們這些人眼裡,向你諮詢點事,你不花什麼,免費解答是應該的,理所當然的。如果你要收費,朋友關係肯定是沒了,而且會認為你這個人怎麼這麼勢利。

對於親戚、朋友偶爾遇到什麼簡單的問題,來詢問下,只是花幾分鐘、十幾分鐘出出主意,磨個嘴皮子,我覺得一般幫忙也是應該的,至少不那麼排斥的。

但是,應對免費諮詢,我遇到了如下問題:

1. 時間成本。

諮詢問題的人往往連一些基本常識都不懂,有時候甚至可以說完全不懂,加之你自己需要不少時間了解他們所諮詢的問題的背景信息,你要解釋清楚、提供比較精確的回答,真的不是一時半刻能解決得了的。

如果你認識的每個人都來諮詢一個問題,那諮詢案件的數量也是很多的,足以佔用你相當可觀的一部分時間。現在我就有這個困難,應付這種諮詢所花費的時間真的太多了,經常影響到了我自己的業務。

對於你而言,因為精力有限,為了應付這些事,難免會影響自己的業務,這就意味著影響你的收入。在他們眼裡,你花錢了,他們會歉疚,但你花的時間他們不會覺得有什麼,他們絕對不會想到你的收入減少或者應付這些事的成本。

2. 不是他們自己的問題。

一些親戚朋友還會介紹他自己的親戚朋友,也就是說通過免費消費你來鞏固他的社會關係。甚至還有親戚朋友的親戚朋友的親戚朋友。這個真的是我無法接受的。

還有,可笑的是,還有一些人是特意找些他朋友的問題來諮詢你,目的是來跟你套近乎。

3. 不顧及你的專業分工。

法律服務越來越專業化,分工越來越詳細。而他們從未有過這個概念,認為你是律師,只要是法律問題你應該都懂的。如果你說不是你的業務領域,他們會認為你這是推辭,不願意幫忙。

如果你做的是高端的律師業務,比如兼并收購,服務外資企業、跨國公司。突然這些親戚朋友來了一個交通事故或者是打架鬥毆的事,你可能會覺得很滑稽。這些事轉給別人做吧,恐怕就需要你自己花錢花成本替這些親戚朋友買單,因為事務所內部畢竟有分配機制的,律師都是靠工作量、工作時間吃飯。於是有時候,只有硬著頭皮自己做了。這就感覺你在做高樓大廈的設計,他們跑過來:「哦,你是在做泥瓦匠啊,幫我家房子院牆砌砌磚吧。」如果真的你是幫他家院牆砌砌磚,幹了一天,他會有一絲感激的,因為這對他們而言真的是幹活。對於律師的工作,他不會覺得你有什麼成本,而是覺得這只是幾分鐘的親戚朋友之間的電話通話而已。

4. 「諮詢」的並不是法律問題。

如果電話上為他簡單的解答一些事情,不需要你去了解背景信息,不需要幫他們審核合同,倒也還可以吧。問題是他們有時候是在訴苦的,問的問題根本不是法律的問題。他們需要的是你的傾聽,有時候期待你替他們拿主意,有時候所有的細節都要你來拿主意。

5. 事特別多的親戚朋友。

我有個親戚,他女兒的,兒子的,他侄子的,他自己的,他朋友的,他朋友的朋友的事都來找我。事情有:因犯罪被抓起來或者拘留的,打架鬥毆的,有酒駕被警察抓住的,有交通事故的,因為工傷跟單位「干」起來了,借了別人的錢他不想還錢問我怎麼辦的,賭博債的。即便是同一件事情,有時候要打好多個電話。有時候要你去出面調查、代理,甚至要你去另外一個城市。這個就更耗費時間了。

還有些小老闆,不停地蹭免費服務,不是一次兩次,而是很多次。做生意的,法律的事多你為何不請個常年顧問啊。作為回報,可能某個節日來給你送點水果什麼的,或者說要請你吃一頓飯。相信很多人都是無法接受這種諮詢。跟他們吃飯其實也是一種負擔,實在沒有共同語言啊。

6. 諮詢之餘還要借錢的。

免費諮詢有時候這也就算了,我無法容忍的沒錢了要到我這來借錢了。就前面所說的我的那位親戚,要來我這借錢。幾年前已經借給過他一次了。沒有還。他都忘記了。這次又來借錢,還說什麼:「我可是第一次向你借錢哦」。我委婉拒絕,說沒錢,他建議我:「你去銀行借拿點貸款啊。」

借出去給老家的親戚朋友的錢有十幾次了,雖然金額不多,但到現在沒有一個還的。幾年前借的幾千,現在開口就要幾萬,甚至有要借十萬二十萬的。我一個窮酸的賣命(律師出賣自己的時間和經驗就是賣命)的律師,好像在他們眼裡是個大款。每次來電話,我都害怕了,因為如果他們來電話了,從來都不是什麼好事!從來不是關心你或者問候你的!

7. 看重的不是你的經驗,而是要利用你的關係。

出了問題的,例如被警察抓起來了,他們的思維方式都是來要你幫他找關係的。從來沒有真正想過法律上怎麼去解決,他們的思路只有找關係,不相信正經法律途徑的。他們不會理解你的經驗和學識的價值,是要你幫他們找關係。

上面這些牢騷不是說看不起這些親戚朋友。有時候遇到的哪些事,真的很值得同情,的確冤啊,或者被這個社會上那些多的不講信用的人害了啊。但是,不記得是哪位說過的話,「凡是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真的有些道理的。人窮啊,真的不是經濟上窮,是腦子窮。

最後一句感嘆,上面這些牢騷話,我是不敢在微信空間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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