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之邏輯

德福之邏輯

來自專欄人生與幸福1 人贊了文章

1.

我們自小就被教育要做一個有道德品質的人。我們也會這樣教育孩子。但遇到些事或者獨自靜下來時,我們也會猶豫和疑惑,道德真的那麼重要嗎?道德真的能給我們帶來福利嗎?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就一定能幸福一生嗎?……

很多傳統文化和宗教文化的內核就是「德福同一」(個人並不贊同道德簡稱為「德」,幸福簡稱為「福」,此處暫做借用),所謂「因果報應」是主要的表達方式。但我們往往看不到這種因果的即時報應,所以心裡會著急,會糾結,甚至會懷疑。

事實上,我們可能都不止一次地公開或者暗自辨證,但多數時候都是一聲嘆息,然後,依舊故我地去做事、去生活。因為,信念的成分已經多於功利的追求。所以,有不少人雖然不一定違心但卻很唯心地說:即使明知道會吃虧,但我還是寧肯選擇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

2.

不言而喻,人類社會本來是一個建立功利基礎上的龐大體系,抽除了功利精神的底子,現成的社會體系恐怕會即刻崩坍。雖然,社會體系的倒塌並不意味著人類就瀕臨消亡,但重建一個新的社會體系——實際上是基於現時生產力水平的倫理體系,既需要時間,也需要生產力水平發回內在的約束和掌控作用。自然,在生產力水平沒有明顯提升的前提下,新的社會體系與舊有的還是一脈相承,不會有質的飛躍。

在以功利為邏輯基礎的社會體系中,道德是社會結構得以相對穩定的要素之一,也是個人實現生活理想的相關要素之一。

3.

我們說道德是個人實現生活理想的相關要素之一,就意味著每個人要實現生活理想,僅有高尚的道德一條是不夠的。

同樣,還意味著,實現生活理想的方式和路徑需要一組要素的組合,道德在其中所發揮的作用的程度和方式,雖然有一定的規律,但並不總是恆定的。

4.

做一個並不一定恰切的比喻,道德好比環境因素,比如水、空氣。

對於一個人而言,有大環境和小環境問題。

從邏輯上說,要發展生產,肯定會影響環境。而要保護環境,就需要改變生產方式,影響生產速度和效率。

這樣,我們就需要在速度、效率和效果之間做出選擇。有人寧願以小環境的損害換取經濟的利益的迅速積累,而有人寧願在大環境被破壞的境遇中堅守小環境的潔凈。

無論怎樣認識,一個非常要緊的現實是,審視經濟和社會問題,我們不僅需要關注當下,還需要兼顧未來。其實,我們關於幸福和道德的辨證更多是基於對未來的預期。

5.

所以,考量道德與幸福的關係,還是要首先定義我們認為的幸福。

在定義幸福這一點上,人人都享有同等的自由。尤其是在定義自己想要追求的幸福理想上。

如果,有人認為經濟利益本身就是目的,那麼,如何迅速積累起大量財富會是他幸福理想的主要目標,其他一切手段、方法、路徑等等都只是手段和過程。

如果,有人認為經濟利益只是手段,人生還有更多豐富多彩的目的,那麼,手段、方法、路徑又會有不通的規劃。

……

事實上,幸福沒有確定的樣式。因為我們可以自定義自己的幸福理想,所以,若需要用函數來描述我們的人生,道德以及實現幸福的諸多可行能力等等,都是我們幸福函數的變數之一——甚至,有時候可以即使自變數,又是因變數。通俗而言,道德、財富、以及其他精神和物質的追求,既可以是我們實現自身幸福理想的手段、過程、路徑、方法,也可以就是我們個人幸福理想的最高目標(即目的)。比如有人追求個人財富積累的最大化,有人追求專業領域的領袖地位,有人追求道德和精神領域的止於至善

6.

基於以上,我們可以得出一些概況和延伸的認識。

一、幸福的源動力是「為所欲為」,即做自己想做的事,過自己想過的生活(隱含著做怎樣的人,過怎樣的生活);

二、個人的幸福理想是受約束的,凡事需先(為)人後(為)己,因為「看不見的手」的驅使,我們需先滿足社會需求,才能實現自己的目標(理想)。亦即,雖然我們的初衷是為自己美好生活理想能夠實現,但卻需要先做出為社會所需的努力,才能獲得實現自身理想的必要資源(造福於社會,而得到社會的回報,是一般社會的基本倫理)。而且,任何有目的的行為所實施的手段、方法、路徑都需要保障目標的實現;

三、道德是安全性的要求。幸福是人生追求和人生意義的目標,是我們能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但當我們設定了一個自己理想的美好生活目標(樣式、方式)以後,就需要通過努力來實現這個目標,而所有努力都圍繞著如何安全(即結果符合預期)、高效(包括高效率、好效果、最大化目標)地實現目標展開。圍繞這兩方面要求,我們會展開一系列風險評估,在「高風險-(預期)高收益」和「低風險-(現實)低收益」的一系列方案中做出選擇。道德既是所有方案都需要考慮的衡量因素之一(其他因素包括可行能力諸因素,如先天資源、後天積累等等),也是隱含的重要風險因素之一(本質上可以說是實踐幸福的環境因素),遵守公序良俗與法律規範跟相反的做法,會有不同的及時損益和長期後續損益,我們需要在這些「得失」之間做出抉擇――總之,要把風險降低到自己可以承受的範圍以內。

四、幸福存在個體差異。這表現在很多方面,首先目標不同,就是每個人理想的生活樣式不同;其次,每個人的性格以及追求目標的信念堅定程度不同;再次,每個人對外界輿論的抗壓能力不同;複次、每個人內心的自省與覺悟能力不同;還有很多……所以,道德觀念對個體幸福理念的干涉程度不同。

五、完美的理想的幸福,是道德與生活追求具有線性正相關關係且互為促進。這是所有人都意欲追求的完美境界,但卻不會理所當然地簡單存在,只能是一種理想,一種奮鬥目標。而且這種相關只是總體趨勢上的正相關,而非整個定義域內的單調發展。換言之,在無數個局部可能表現出非單調發展的情形。通俗地說,道德與幸福並不總是因果報應的簡單關係。

六、幸福很簡單,但生活沒有那麼簡單。或者說,生活很簡單,但幸福沒有那麼簡單。如果幸福與道德真的是函數關係,每個人其實都是在自己定義專屬於自己的x,y,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式。

(20180920-21)


推薦閱讀:

放下了貪念、看淡了得失,才有閑心品嘗幸福
哪種好男人給不了女人幸福
光棍節,總歸是幸福的
186、【轉載】安蘭德:你生命中道德的唯一目的,就是獲得幸福

TAG:幸福 | 道德 | 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