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合佔有率能代表「球權」么?
來自專欄籃圈即是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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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關注我們的朋友私信來問關於一些常見的高階數據的問題,例如它們是如何計算,有哪些優點,又有哪些局限性,如何看待和使用這些數據。在賽季期間,我們一般很難有閑暇來談論這些問題,所以這個休賽期,我們會儘可能的選取一些有趣的切入點,儘可能少的列讓人感到厭煩的公式,讓大家輕鬆的了解這些高階數據的優缺點和使用場景,做一個數據科普系列。
作為這個系列的第六篇,原本的計劃里是沒有回合佔有率的,畢竟內容相對簡單,但這個系列為數不多的讀者要求重點講一下,還是必須滿足的(笑
什麼是回合佔有率?
回合佔有率(Usage Percentage)通常簡寫為USG%,由於原文的影響,國內很多地方都翻譯成使用率。這個譯法雖然也沒有大問題,但從字面意思上不容易理解這個數據的原本含義。它是指由一名球員終結的回合占他在場上時全隊的回合數的百分比,因此回合佔有率這個說法更貼近它的本意。
回合佔有率是如何計算的?
如定義所說,回合佔有率是一個球員佔用球隊進攻回合的比例。而進攻回合的計算在數值上就是投籃出手,罰球出手和失誤。以NBA官網的計算方式為例,它的公式是這樣的:
USG% = (FGA + (0.44 * FTA) + TO) / (TmFGA + (0.44 * TmFTA) + TmTO)
NBA官網的數據由於使用了play-by-play的比賽日誌,因此可以精確計算球員在場時球隊所擁有的回合數,公式中的球隊數據部分也都是指該球員在場時的數據。
而在Basketball-reference上,為了方便統計久遠年代的球員的回合佔有率,他們採用了一種簡單的辦法來修正「在場時」這個概念。
USG% = [(FGA + 0.44 * FTA +TOV) * (Tm MP / 5)] / [MP * (Tm FGA + 0.44 * Tm FTA + Tm TOV)]
他們根據球員的上場時間佔比賽總時間的比例折算了球隊的總回合數,得到該球員在場時的回合數。這是一個大致的估算,因為某名球員在場時和不在場時,球隊的節奏(Pace)很可能是有差異的,但這其中的差異並不會特別大。我們可以把17-18賽季官網的數據和BBR的數據做一個簡單的對比。

我們將兩種演算法的USG%作差,並進行統計,差值超過1%的球員僅有3人,而超過90%的球員的差值都在0.5%以內。兩組數據的相關係數也高達0.986。因此,他們之間的誤差實際很小,考慮到1996-97賽季之前並沒有公開可以使用的play-by-play比賽日誌,採用BBR的演算法對更久遠的比賽進行估計是一個完全可以接受的做法。
回合佔有率多少算高?多少算低?
從這項數據的定義來看,場上5名球員,平均回合佔有率應當大約為20%,事實上由於明星球員巨大的球場影響力,球權會更加傾向於向明星球員集中,回合佔有率的實際聯盟平均數和中位數都要小於20%。

我們能從USG%的直方圖中看出,USG%的人數分布並不是標準的正態分布,而是偏左,大量球員的回合佔有率處於15%-18%,我們也能看到在27%-32%的區間有一個明顯的人數增長,這個區間里大部分都是我們熟悉的球星。從這裡我們也能明確一個事實,回合佔有率超過30%就已經是聯盟前十了。
回合佔有率能代表「球權」么?
能,也不能。
之所以說能,是因為回合佔有率顧名思義就是一項衡量球員佔用了多少回合的數據。籃球比賽的本質就是兩支球隊如何利用有限的進攻回合盡量多的換取得分,因而把作為唯一資源的回合如何分配,如何由「投資回報」最高的球員來使用這些「資源」就成為比賽中最重要的課題之一。而很多時候,回合佔有率最高的球員也是球隊中進攻端最好的球員,他們掌握著終結這次球權的權力。回合佔有率的高低代表著球員在球隊資源分配中的地位高低。
但是,這個簡單的「把球給最好的球員」的策略在真實比賽中並不是那麼容易執行,一方面過大的進攻戲份會大量消耗球員的體力,另一方面,防守方對明星球員的針對性防守也會導致球員實質上並沒有那麼多進攻機會。高回合佔有率往往意味著很難維持極高的效率,球隊通常也不願意採用這樣的策略。因此,歷史上達到極高的回合佔有率,效率又不至於太難看的情況往往不單是球員一身神力,通常還可能是球隊的無奈。比如05-06賽季的科比,86-87賽季的喬丹,16-17賽季的威少更是把這項數據的首次超過了40%。一般來說,我們會認為擅長持球在中距離作業的球員更容易消化更多的球權,因為三分線外的出手由於距離太遠,往往很難在貼防下持球出手,而對手又不可能不斷的給出空位出手的機會,籃下經常需要面對大量的收縮包夾,激烈的身體對抗更容易消耗體力,要大量提升回合佔有率通常就需要一定的中距離產量。我們回顧歷史,高回合佔有率的球員,諸如科比,喬丹,威少,艾弗森,安東尼,韋德,都是中距離出手很多的球員。(當然,近幾年出現了一些擅長在三分線外持球出手的怪物級球員,比如哈登,庫里)
之所以說不能,是因為很多時候,球迷們口中的「球權」並不是「終結權」,而是「持球權」。一名球員從弧頂持球,運球調整節奏,叫一個擋拆,利用擋拆突破到籃下,然後再分球個底角的隊友,隊友出手。這樣的一個過程,實際上由持球人發起進攻,創造出手機會,支配球的走向,但在回合佔有率中,這不是他的回合。很多球迷,包括一些自媒體寫手,對USG%的認知往往是從「使用率」這個詞開始,進而拓展到他們想像中的「持球權」,所以經常以為USG%還包含了,諸如持球時間,單打次數之類的統計。更誇張的想法是,認為一名球員如果USG%很低,那就是不佔球權,不會長時間持球,進而推出這名球員進攻參與度就很低這樣的結論。事實上USG%並不能代表「持球權」,也不代表進攻參與度。反過來,持球時間少也不代表回合佔有率低,不代表進攻參與度低,不代表進攻能力差。
前幾天我看到有人提問「庫里能否消化大量球權?」,在這個問題上我不知道提問者是否暗含這樣幾個想法。「庫里現在沒有在消化大量球權」,「庫里的無球型打法意味著他持球能力不行」,「庫里現在在勇士的打法意味著他的戰術地位低」。我無法理解抱有這樣想法並提出這個問題的人的思路。我們知道庫里已經連續三年回合佔有率超過30%了,這個數據三年來也基本處於聯盟前十的水平。即便談「消化持球權」,馬克-傑克遜時代庫里也有過光擋拆持球終結這一項就超過37%的賽季,完全稱得上是核心後衛的打法,當時他的陣地戰每回合得分也超過了87%的球員。我們也應該很清楚,庫里更多的打無球是勇士從一支季後賽強隊發展成一支可以進入史上最強球隊討論的關鍵,「庫有引力」的現象也得到了多方數據的驗證,這都說明了一個球員的進攻參與度和他是否是持球打法之間沒有很強的相關性。
助攻應當被計入USG%的計算中么?
這是個很值得探討的疑問,就如前面所舉的例子所說,一名球員開發了進攻機會,支配了球的走向,就因為最終的出手不是他的,就不算他的回合了么?本-法爾克在他的個人數據網站Cleaningtheglass上就提出了一個包含回合佔有率的演算法,他把每次受助攻所形成的投籃出手所佔的回合都會平分給出手人和助攻人。當然這裡我們會產生一個疑問,為什麼是平分?有一些演算法中,會把出手的三分之一分給助攻人。以及既然出手要平分給助攻人和出手人,那失誤呢?一次傳球失誤是不是也應該由接球人和傳球人共同負擔?
比法爾克更誇張的演算法來自Seth Partnow,他曾是一名與NBA毫無關係的上班族,業餘時間兼職擔任數據博客NylonCalculus的主編,但目前已經被雄鹿隊雇為高級數據分析顧問,圓了自己的草根籃球夢。他曾經發明過一項叫真實回合佔有率(True Usage Percentage)的數據,他不僅要把助攻出手算給助攻人,還要算上NBA官方追蹤數據所統計的潛在助攻(Potential Assist),凡是接球人接到球後在一次運球以內就出手的傳球都會被記作一次潛在助攻,無論這個球最終有沒有進。以威少為例,他17-18賽季場均送出了20.3次潛在助攻,這毫無疑問能讓威少的真實回合佔有率超過50%。
大部分時候,高助攻率的球員往往都是高回合佔有率的球員,但也有一些球員的回合佔有率會因為他自己主攻能力不強,偏向於送出助攻而顯得比他們實際的情況要低。比如隆多,追夢-格林,鮑爾。同時,這樣的球員由於有較強的傳球傾向,往往還是同等回合佔有率里失誤率較高的。(也有一些球員回合佔有率很低,助攻率很低,但失誤率卻很高,我們通常叫他們——黃油手)。
我還想知道更多關於數據的事情,怎麼辦?
當然是接受這波廣告,關注「籃圈即是原點」的公眾號和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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