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順風車,曾是一代美國少女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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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春天,當20歲的科琳像往常一樣在俄勒岡州際公路搭便車,她絲毫沒有為自己的命運擔心。
這次,在她面前停車的是23歲的木材工人胡克。看見車上還載著胡克的妻子,和襁褓里的嬰兒,科琳沒猶豫就欣然上車。
她不會想到,這居然是人類搭車史上最黑暗的旅程。
半小時後,這對「看上去友善的」夫妻把她綁回了家,當作奴隸圈養在夫妻床下的木盒裡,並給她取了個新的名字,叫作「K」。
此後的日子,科琳每天有超過20小時的時間,都被鎖在不見光的空間。而僅剩下能活動的幾小時,則輪番經歷著性侵、毆打和虐待。
這個聽起來無比荒誕的事件,一直持續了七年。1984年,胡克的妻子詹妮思因為妒忌科琳逐漸受寵,把科琳放回了家,並向警方告發了丈夫。
而此時的科琳,卻已經幾乎忘了自己的名字,她更熟悉的,是一個名叫「K」的奴隸。
「盒中女郎」的案件一經報道,就震驚了全美,並改變了一代人對於順風車的認知。
搭便車,這種誕生於上世紀美國的文化,曾狂飆突進地開啟無數人關於烏托邦的想像。從此,則徹底成了大多數人眼中的死亡陷阱。
「當你獨自開車,你是和希特勒同行」
搭便車的歷史要追溯到汽車普及之初。1920年代,當第一批淳樸的中產階級開始駕車上路,少數男孩就開始了搭車的新潮冒險。
1923年,《泰晤士報》報道,耶魯大學學生Delzie Demaree從家鄉阿肯色州搭車到紐黑文,只花了29美分,算是延續至今的大學生搭車裝逼風尚的開山鼻祖。
等到30年代大蕭條時期,搭便車真正成了實用的大眾出行工具。迫於生計,1200萬剛剛失業的人成了搭車的主力。似乎每個落魄的靈魂,都在通過不斷搭車到另一個地方,尋找安全感和就業機會。
就連經濟蕭條時期激增的犯罪率,也沒有阻擋搭車的熱情。因為在有車族眼裡,捎上找工作的搭車者,就等於幫國家實現經濟復甦。
隨著二戰到來,搭順風車又被賦予了新的愛國主義內涵。因為戰時石油緊缺,所以搭載沒油的鄰居,或者旅途中的大兵,都變成了一種公民責任。
官方為了鼓勵拼車也是不遺餘力,打出宣傳口號:「當你獨自開車,你是和希特勒同行。」
一時間,美國公路上的搭車者達到了史無前例的數量。隨著乘車者的增加,一些人甚至探索出了自己的公路搭乘指南,以便快速被司機選中。
最常使用的手段是喬裝打扮,比如戴領帶,穿晚禮服,甚至大猩猩服裝,也有人使用猥瑣流小伎倆,比如拄著拐杖假裝殘疾人,或者穿士兵制服。
進階技能則需要組隊配合。有學者專門研究了搭便車的成功率,發現單個女性平均10-15分鐘就能上車,三名男性的組合則需要長達一個半小時,但如果他們和女性一起出行,並躲在籬笆後面,搭車會快得多。
接下來的幾十年,是搭便車的黃金時代。戰後的美國國力強盛,急切地建造了當時星球上最大的公共工程:42795英里的高速公路系統。
同時,隨著高等教育的大規模擴張,越來越多躁動的大學生聽從凱魯亞克《在路上》的召喚,沿高速公路蹭車去往了四面八方。
在他們眼裡,最有意義的事情,就是行時高歌,醉時沉思,到遠方的烏托邦找尋理想。或者至少不要像父母一樣,安於穩定的中產階級生活,辛勤工作一輩子就為了買房買車。
到了60年代,美國青年的理想主義情結達到了巔峰。伴隨越戰失利,全國的政治小青年紛紛上路,到南方支持人權運動,或者到華盛頓參加反戰遊行。
蹭車完美契合了他們的反消費主義理想 —— 分享別人的車,而不是自己佔有一輛。沒有iPod,手機或信用卡,只要在口袋塞一點現金,就能意氣風發地上路。
即便山窮水盡,也可以藉助流行的嬉皮士交易方式,用「gas,grass,or ass」(汽油、毒品、艷遇)交換旅程。
由於搭車晃來晃去的年輕人太多,這種人口流動甚至引起了美國上層的恐慌。
當時,FBI局長鬍佛正大力打擊激進分子,他覺得搭車也是對國家政權的威脅,宣稱美國的新左派一直在鼓動年輕人搞事,把他們訓練成革命者。
為了切斷這種便捷的「串聯」方式,聯邦調查局開始恐嚇駕駛員,搭便車者可能心懷不軌。
不過,FBI的警告似乎形同虛設,很快被全國年輕人的冒險熱情所淹沒。不僅一窮二白的嬉皮士在公路上徘徊,尋求「人與人之間的愛與信任」,許多來自中產或上層體面家庭的學生,也愛上了伸出大拇指的體驗。
其中許多人從小生活在富裕的郊區,享受了良好的教育。他們聽過很多關於「另一個世界」的故事,那裡有貧民區和戰爭,卻從來沒有真正目睹任何危險重重的生活。
順風車所隱含的危險,反而讓他們更願意接受挑戰,穿著牛仔褲或色彩繽紛的服裝,出發前往海灘、校園、派對,或僅僅是去冒險。
1970年,紐約時報文章寫道:「由於權威人士都說搭車危險,結果許多自認為叛逆的年輕人,都覺得必須得去搭車證明自己。」
梅斯就是其中之一。她父親被列為全美百名富豪之一,可是每天,她都選擇偷偷搭車去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上課,而不是開自己的賓士。
為了不讓父母發現,她會把自己的車開出家門幾百米,停在小巷裡,然後到大路上招手。
談起搭陌生人的車,她抑制不住地興奮:「每天都是一次新的冒險,終於可以逃離一成不變的日常生活。」
遊盪在公路的「女大學生屠夫」
當越來越多天真爛漫的中產階級青少年沿著公路豎起大拇指,黑暗中環伺等待的罪惡從未遠去。
因為對一部分人來說,搭便車從一開始就帶有濃厚的獵艷色彩。甚至有法國的心理學學者專門對1200名駕駛員進行了實驗,發現女性胸部大小與男性司機停車概率呈顯著正相關。
1972年到1973年,在美國聖克魯斯的公路沿線,相繼6名女孩遭到姦殺。
她們的共同點是,年輕美麗,住在大學校園附近,平時都喜歡搭車。兇手也因此被警方稱為 —— 「女大學生屠夫」。
憤怒和恐懼席捲了小鎮。不過由於警方遲遲未能破案,人們只能寄希望於提高女性的防範意識。
「女性反抗強姦」(Women Against Rape,W.A.R)組織給出了建議,包括「絕不在晚上搭車」,「不要坐在雙門車的后座(不能隨時開門逃跑)」,「如果司機開始聊性相關的話題,馬上轉移主題」,還有「盡量選擇背景相似的車主的車,同齡人、同樣性別、同樣種族和社會背景。」
大學也警告女學生晚上最好待在校園,如果必須搭車出行,也要結伴而行,還建議只搭乘貼著校園通行證的車輛。
不過,隨著「女大學生屠夫」自首,這些建議很快被啪啪打臉。因為,連環殺手埃德蒙·肯珀幾乎符合一切安全搭車的標準。
他跟乘車者差不多年紀,有相同的種族和社會背景,從沒跟搭車者調情,也沒暴露出任何性癮傾向,甚至,他還從在大學當秘書的母親那裡獲得了大學車輛通行證。就連去監獄為他做犯罪側寫的FBI調查員,也禁不住誇獎,埃德蒙幽默文雅,「如果說自己不喜歡他,就是在撒謊。」
在埃德蒙的眼裡,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原本就是受害者的錯。因為如果沒遇到這些搭便車的天真女孩,他就永遠沒機會實現自己的幻想。
隨著防不勝防的案情曝光,媒體迅速掀起了一場反搭車運動,爭相起出聳人聽聞的標題,包括《搭順風車真的一點也不酷!》,《搭便車:常常是最後一次坐車》。《讀者文摘》的報道稱,「全國各地的警察都發現,許鄉村道路上的姦殺案件受害人都有個共同點,就是喜歡搭順風車。」
聖地亞哥警方也不示弱,到處給路邊豎大拇指的人分發宣傳冊,標題是《搭便車:輕鬆,好玩,奪命》
到了70年代中,波士頓,明尼蘇達,邁阿密,洛杉磯針對搭車者的案件仍然頻頻發生。
對那些仍然義無反顧搭車的青少年,有激烈者諷刺,「有些人就是要維護憲法所給予的被強姦的權利。」
最終警方為了安全,不得不開始強制拘留路邊的搭車少女。
與電影里教女孩們露大腿快速搭車不同,從70年代開始,「短裙,低胸衣,透視裝」越來越成為禁忌,「會引來最差的那種男司機。」另一個共識是,「小心那些叫你寶貝、甜心、小美女、蜜糖的司機。」
搭便車的情節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恐怖電影里。其中一部的主題曲唱著,「當你在路邊豎起大拇指,你從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搭上地獄的旅程。」
這些影片里的公路殺手與「盒中女孩」慘案一起,成了新一代人的童年陰影。
隨著社會恐懼加深,美國各個州相繼出台法律,一刀切式地禁止了在公路搭便車。自此,上世紀如夢似幻的順風車狂潮也成為了歷史。
搭便車愛好者只能無奈地感嘆,「一位女士不能指望搭車的安全,這是一個悲傷的時代隱喻,但這就是我們生活的世界。」
陌生人即地獄
「人們太害怕接你了,」35歲的瓦工比利在沙漠地區搭車時,感受到了人們的恐懼。
當時,比利正試圖搭五個小時的車去另一個城鎮幹活,按照年輕時的習慣,他覺得等不了太久。可是,當終於有人肯為他停車時,他已經渴得快要脫水了。
「令人傷心的是我無法怪他們冷漠,」他補充道,「現在公路沿線有很多禁止搭車的牌子。」
如今,在美國大多數州,搭便車都是非法或嚴格限制的行為。但即便放開搭車,願意搭或被搭順風車的人也越來越少。
有研究顯示,人們對順風車的恐懼,其實已經遠遠超過了它實際的風險。據統計,如今在美國搭便車遭到殺害或強姦的概率為,0.0000089%。這意味著,一個人更容易被槍擊或摔倒而死,而不是因搭便車死去。
但是對於大多數美國人來說,標榜愛與和平的天真時代已經過去,9·11的恐怖陰影遠比逝去的理想更為真切。對陌生人的恐懼,已經在社會中蓬勃發展。
既然可以一個人在車裡安穩地聽廣播,還有什麼理由要冒險跟路人產生關係呢?畢竟,往遠了說,世界已經如此瘋狂,媒體上常常出現的有核武器、恐怖主義、第三次世界大戰。而往近了說,幾乎每個父母從小就告訴孩子,不要與陌生人交談。
即使在年輕人中,搭便車或搭便車的人通常也被視為過度冒險,公路旅行早已不是最酷的社會實踐。
如一篇紀念的報道中寫的:「像凱魯亞克他們那種旅行我已經消受不起,死忠的背包客也不會像那樣只為上路而上路 —— 一路拍了哪些好風光、遇到多少次艷遇,這才是飯後的重要談資。 」
隨著時代變遷,那些曾經在路上縱情聲色的年輕人,也老老實實演練起中老年應該過的日子,篤信起曾經一度反抗的那種穩定生活。
如今,喬伊斯已經迎來了60歲生日,回想1970年的夏天,一切都像做夢一樣。那時,她跟朋友一起搭車到緬因州,在1號公路上,遇到了駕駛皮卡車的英俊男子。
他們乘車直到天黑,然後司機建議兩個姑娘跟他回農場過夜,而不是大晚上再出去冒險搭車。
於是,一行人穿過一條被樹木覆蓋的漫長道路,駛進了田野深處的古老農舍。吃過晚飯後,兩個女孩在客廳打起地鋪。
後來,農場養的貓試圖鑽進喬伊斯的睡袋,於是她徵得陌生駕駛員的同意,搬到了卧室的地板上。
再後來,這個男人成了喬伊斯的丈夫。他們有三個兒子和幾個孫子。回想當年,沒有在陌生男人的農舍里被謀殺,她承認,那是一個不同的時代。
「如今我看到有人搭便車也不會接他們,」她說。「這不安全,我只是一個小老太太啊。」
其實,在路上的人也許還是那些人,只是拉著陌生人穿越美國東西大道的心情,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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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The forgotten art of hitchhiking — and why it disappeared,Joseph Stromberg(2015)
[13] What Killed Hitchhiking? Robin Dalmas
[14] Digit To Ride——How sticking your thumb out became a universal gesture for hitchhiking,Forrest Wickman
[15] Through history, hitchhiking has gotten thumbs up and thumbs down,Jim Willard(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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