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學長幫-SAT閱讀-美國歷史知識補充-美國立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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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學長幫-SAT閱讀-美國歷史知識補充-美國立憲制

今日講題學姐:小R

在SAT考試2017年05月亞太的閱讀文章中,歷史篇是第一篇的作者是Patrick Henry,文章改編自1788年Virginia ratifying convention。

第二篇的作者是Edmund Pendleton;文章改編自The speeches delivered to the in 1788.

SAT改革之後,閱讀部分增加對美國建國文獻的考察,這對大多數中國SAT考生來說不是一個好消息,因為大部分學生對於美國歷史不夠熟悉,更不要提看過原版的建國文獻了。部分考題明確需要考生具有相關背景知識才能讀懂文章和做對題目,但是看完所有建國文獻對於大多數考生來說並不現實,我的建議是大家有針對性地補充美國歷史的核心知識,今天我先給大家介紹美國立憲制。

關於1787年美國立憲會議之前,各州實行的是十三州邦聯憲法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其為美國第一部憲法。其法案更強調各州的權利,也是美國獨立最開始的根本核心概念:每個州都保持相對的獨立自治。文中也提及:如果這個新政府不能滿足人們的期望,他們將會失望,自由將會喪失,而暴政將會出現。(If this new government will not come up to the expectation of the people, and they shall be disappointed, their liberty will be lost, and tyranny must and will arise.)

在這裡我們對美國的立國過程進行一個知識補充:

在美國建國的時間坐標系中,美利堅政治民族的生成佔據著一個從1776年到1788年的歷史位格,它起始於1776年7月4日,《獨立宣言》斬斷了原英屬北美殖民地同大英帝國的政治紐帶,終結於1788年6月21日,是因為費城憲法在此時刻,完成了一個「公民個體為本,統一憲政立國」的憲法建國過程。在美國走過「革命-制憲-建國」的光榮三部曲後,漫長的殖民地時代就失去了它在憲法史中的獨立地位,成為一種為了「1776-1788」這一建國時刻而存在的「預備立憲」。


三部「建國根本法」串聯解讀:

  1. 1776年《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美國《獨立宣言》是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脫離大不列顛王國,並宣告獨立的綱領性文件。1776年7月4日,此宣言由第二次大陸會議在費城批准。

2. 1781年《邦聯條款》(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

從歷史上看,美國的形成從13個州聯合開始,開始時連憲法都達不成一致,只能通過一個《邦聯條款》(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隨後人們又感覺到需要有統一的貨幣,統一的外交和軍隊,最後才走到美利堅合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也被稱為「十三州邦聯憲法」(美國第一部憲法)

3. 1787年美國制憲會議(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憲法慣例(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s):憲法慣例是指憲法條文無明文規定,但在實際政治生活中存在和通行並經國家認可、具有憲法效力的習慣和傳統。


SAT閱讀歷史篇— 立憲政體(Constitutionalism)

1788年的立憲會議上,華盛頓被全票推選為新成立的美利堅合眾國首任總統。當時的內閣(Cabinet)成員中有國務卿(Secretary of State)Thomas Jefferson和財政部長(Minister of Finance)Hamilton。這位國父不僅把北美殖民地從英國人的統治下解救出來,並且實現了這塊新大陸的高度自治。

(Source: Democracy Constitutionalism)

北美曾是印第安人的天堂,從16世紀法國航海家雅克-卡地亞(Jacques Cartier)跨過大西洋到達加拿大東部的紐芬蘭(Newfoundland)後一路南下到今天的魁北克城(Quebec)。到17世紀,英國和北歐的荷蘭以及瑞典陸續有移民來到北美東部。英國人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大約分為三種:

  1. 英國國王賜給某個貴族的領地

今天的馬里蘭(Maryland)就是封給巴爾的摩男爵George Calvert的領地。為了感激當時的英國國王,他以英國王后瑪麗(Mary)的名字來命名這個這塊土地,成為「瑪麗(Mary)的土地(Jand)」, 即馬里蘭(Maryland)。

(Source: Portrait of George Calvert)

2. 特許公司殖民地

在大航海時代,荷蘭和英國給一些公司頒發特許狀,從而鼓勵國民開拓海外殖民地和市場。這些公司被允許以國家的名義在海外做生意、移民和建立武裝。歷史上最著名的就是荷蘭的東印度公司 (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它有自己的軍隊和艦隊。

(East India Company Flag 1801)

3. 自治殖民地(殖民者契約殖民地)

他們是自由移民自定契約建立起來的,比如羅德島(Rhode Island)和康涅狄格(Connecticut)。

(Source: Original Thirteen Colonies)

經濟上,美國各個殖民地經濟獨立,根據地域特點經濟結構差異很大,北部地區水上交通便利,有較多天然良港,工商業尤其是造船業非常發達。南部地區,種植園面積大,並且使用大量黑奴,種植藍靛(Indigo)、水稻(Rice)和煙草(Tobacco)。

由於各個殖民地的利益差距很大,並且南北各州在黑奴以及眾多問題的看法上截然相反,導致後來的建國談判困難異常。所以在閱讀中提及的:「 州才是聯盟的特徵和靈魂。如果各州不是作為中介出現在這份契約中,那它必須是一個強大的、統一的,屬於各州人民的統一的國家政府。」 (States are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soul of a confederation. If the states be not the agents of this compact, it must be one great, consolidated, national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of all the states.)

北美獨立運動的大本營有兩個:北方以波士頓為中心的新英格蘭地區和南方的弗吉尼亞。1773年的波士頓傾茶事件(The Boston Tea Party)加速了北美獨立的過程,英國當時調重兵鎮壓茶黨運動。

(Source: W.D. Cooper. Boston Tea Party in The History of North America. London: E. Newberry, 1789. )

為了土地所有權(Ownershio of Land),弗吉尼亞州和馬塞諸塞州號召了十二個北美殖民地於1774年費城召開了第一節大陸會議,大會通過了John Adams起草了一份相對溫和的《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

The spirit of America, were bonds of our union: union and unanimity, and not that insignificant paper, carried us through that dangerous war. 「United, we stand-divided, we fall!」 Echoed and reechoed through America- from Congress to the drunken carpenter- was effectual, and procured the end of our wishes, though now forgotten by gentlemen, if such there be, who incline to let go this stronghold, to catch at feathers; for such all substituted projects may prove.

到達幸福的結果。並非聯邦,而是共同的危險,是美洲精神,讓我們的聯合的內聚力:聯合和聚力;分開,我們倒下!」 這個在美洲一再傳揚的道理是有效的,並促成我們的最終的願望。雖然現在已經被僅為去抓住羽毛而拋棄立足點的紳士們忘記了,如果的確是這樣;所有採取的替代做法將被證明。


真題分析01:

解析:

費城會議有各類利益集團的代表參與,而對於他們來說,每一種制度都帶有特定含義,不是對這個就是對那個利益集團更有利。因此,幾乎每一個立憲的關節點都充滿了爭議,其中有兩次險些讓聯邦立憲流產。一次是人口大州和小州代表之間的爭執,而且各自都發布過自己的立憲方案。按當時的標準,弗吉尼亞就算大州,因而發表了著名的《弗吉尼亞方案》,代表聯邦黨的利益訴求;小州則發表了《新澤西方案》,代表「反聯邦黨」的利益訴求。這道題選A,是由於當時弗吉尼亞州和其他州的差異在於沒有任何國內動亂的跡象。


真題分析02:

解析:

在這個國家的其他地區已經一片動亂。在弗吉尼亞州,沒有危險,沒有動亂,沒有騷亂,一切都平靜和祥和。但是,儘管如此,我們正漫遊在人類事物的廣袤海洋中,我看不到指引我們的地標。我們正在奔向未知的前方。這個危險的創新使得意見的差異在國家不同地區升級成煽動性的仇恨。

本題從題意可以直接進行判斷選B選項,表達不確定性(uncertainty), 選項A的不耐心,選項C的樂觀主義以及選項D的憤怒都與原文表達的意思不符。


真題分析03:

解析:

第一條反對意見是針對用詞形式:認為「我們,人民」的表達方式不合適。請允許我反對這位提出反對意見的紳士,除了人民誰還能代表權利呢?

第二篇是支持立憲,

從第一段表明需要改變我們的政府;

第二段從認為We, the people這個表達方式不妥開始,這篇文上來就開始解釋並反駁為何這種用法是妥當的:因為人民才是最根本的利益。

第三段接著提出,各州的權利說到底還是人民的權利,解釋聯邦議會的許可權是為了消除當前政府中一切缺陷, 提出不局限於任何特定框架的建議。

最後表達了:既然聯邦議會做出憲法題案的做法是完全合理的,那麼我們需要關注討論的應該是這個憲法題案本身的內容是不是足夠明智。

所以從選項進行判斷,我們可以得出作者是在表達對「We, the people」的恰當性的表達,可以直接選擇B選項。


真題分析04:

解析:

Henry對於立憲制的態度是支持的,但我們需要了解憲法的內容是否明智,所以confederation仍然有一定的不足,但是Pendleton並不支持立憲。這道題的B選項中的Authoritarian(獨裁主義)並未提及,C選項中認為Pendleton所認為的過渡體制(Transitional System)也未提及,以及D選項中認為的不可不要的迴避(Unavoidable Compromise)也並未提及。所以本題的正確選項是選項A。

接下來的幾篇文章我會圍繞5個SAT閱讀常見核心歷史背景(獨立運動,制憲會議,法國大革命,南北戰爭,女權運動)近一步給大家補充美國歷史的知識,大家敬請期待。

此題作者態度題,本題想表達的是作者對於《邦聯條款》的態度,作者對地區所引發的衝突所能給予的幫助甚少。所以可以直接進行判斷選B選項。


真題分析05:

解析:

Passage 1 表達的是反對立憲,開篇很明顯地讀出了作者自己的態度,他甚至認為制憲會產生暴政,因為權力更加集中,而不是每個州獨立自治。之後表達了成立聯邦政府。證券更加穩固,由此更加危險。由此而提出了強調了聯邦派的核心觀點:States are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soul of a confederation.

由此可見,兩篇文章的關係是Pendleton與Henry的觀點很不一致,Henry是支持立憲,而Pendleton是反對立憲。兩位作者的態度截然不同,所以本題應該選D。


真題分析06:

解析:

Henry對於立憲制的態度是支持的,但我們需要了解憲法的內容是否明智,所以confederation仍然有一定的不足,但是Pendleton並不支持立憲。這道題的B選項中的Authoritarian(獨裁主義)並未提及,C選項中認為Pendleton所認為的過渡體制(Transitional System)也未提及,以及D選項中認為的不可不要的迴避(Unavoidable Compromise)也並未提及。所以本題的正確選項是選項A。

接下來的幾篇文章我會圍繞5個SAT閱讀常見核心歷史背景(獨立運動,制憲會議,法國大革命,南北戰爭,女權運動)近一步給大家補充美國歷史的知識,大家敬請期待。


作者:SAT學長幫-小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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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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