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幾種法律責任?
教師資格考試中會涉及到法律法規部分的考察,而在常見的法條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最後一個章節都是有關法律責任的,那眾多的法條我們每條都要記住嗎?「君子博學於文,約之於禮」,孔子講做學問從廣博出發,繼而務精深,最終達到簡約。聰明的做法是掌握其中的規律,根據規律就可以解出大半的題目了,現將規律總結如下,方便各位同學理解。
法律責任大致分為三種:
1.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可以分為兩種: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行政處分一般為對內,比如,教師違反行政法以後對其進行警告、記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行政處罰一般為對外,比如,社會單位非法使用童工,對其進行罰款,嚴重的話回吊銷營業執照等。
行政責任是最常考的,其中以行政處分居多,大家只需要判斷對你內,對外即可。我們拿一個法條來舉例,我國教科書的編寫由以前的「國編製」,變成現在的「國審制」,地方有自己編寫的權利,但需要國家審核通過才可以,如果學校擅自使用未經審定的教科書的話,需要承擔行政處分,而如果出版社出版未經審定的教科書的話,需要承擔行政處罰,所以,法條當中有這樣的表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其中,(四)選用未經審定的教科書的。
第五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其中,(三)出版未經依法審定的教科書的。
2.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一般涉及一些侵權或者財產問題,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侵佔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3.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一般涉及的問題都比較重大,題干中出現一些重大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構成犯罪這樣的字眼的時候,考慮刑事責任,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條當中出現重大損失的時候,即使是內部人員,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試著來做一道題吧
1. 李明因與同桌吵架,回家向家長哭訴。第二天李明家長帶領五六個高大威猛的社會人員來學校,揚言不交出讓李明受委屈的學生不讓學校正常上課。根據有關法律,對李明家長及其他相關人員應該依法給予( )。
A.刑事責任 B.治安管理處罰 C.行政處分 D.民事責任
【答案】B。解析:題干中的社會人員屬於外部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承擔行政處罰的責任,故此題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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