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智化我思(四)心理治療中的三種溝通系統<下>

心智化我思(四)心理治療中的三種溝通系統<下>

Lambert(1992)的後設分析指出,心理治療的成果,40%來自治療外的改變(extra-therapeutic change),甚至高過治療關係所佔的30%。當然,我們不能排除治療內的成長是治療外改變的基礎。無論如何,在會談室內的坐而言,需要治療室外的起而力行來實踐。因此,一旦案主的心智化潛能被穩定地開發出來,且較少受到日常生活壓力的打壓,治療師和案主就不斷要以人際互動的歷程做為工作的議題,從治療室內的依附關係開始,逐步聚焦在案主生活中的其它有意義的關係上。例如,案主如何去了解他/她生活中重要他人的一個負向反應?案主如何響應他人的敏感反應?等等。很多時候案主的過度警覺干擾自己了解互動中有益的一面,或者該怎麼做可以一起深化關係的作為。

惟有當案主的過度警覺放鬆後,像是在溝通系統二中所學習到的,個人的信任感才能夠提升,也才能夠發現去認識他人的新方式。這也增進案主改變自己過去用以詮釋他人行為時的認知結構,過去那些原本屬正向但卻因案主的過度警覺或固執的社會經驗,在這個時候就有可能帶來正面影響或變為值得從中學習。於是案主開始能夠較為良性地體驗社交互動,與更正確地詮釋社會情境。即使遭受一時的社交挫折也不至於將之當成全般的排擠。案主學會實時更新對自己、對他人的見解。

溝通系統三:重現(re-emergence)在治療脈絡外社會學習的潛能:在這個溝通系統中要達成的是:

一、強化案主對明示作用(ostensive cueing)的敏感度,例如,透過隊感到困難、疑惑、挫折情境的「暫停、倒帶、探索、心智化」功夫,增進案主在越來越多的社會情境中,將自己的感受當做一種識別媒介(agent)。

二、讓案主在過度警覺與輕信(credulity)之間取得平衡,而不至於讓自己與外界疏離。

三、願意在社會生活中去檢證在治療中從治療師身上學到的臨床智慧。

四、在任一社會系統(social matrix)中,實時更新對他人,和對在與他人關係中的自己的期待。

五、改善在新的社會遭逢中的識信,以改進新關係的潛在發展並更新就有聯結的質量。

六、透過社會連繫的進展,強固案主的心智化潛能。

七、因著越來越順利和豐富的社會生活經驗,營造出更多、更大的社會接納,並減少僵化的社交互動。

八、以更具韌性的方式,面對生活的諸多挑戰。

在具療效的心理治療中,案主體驗到如何掌握真實(truth),這種感受也鼓勵案主去學習更多,案主的心智化潛能也跟著被培育出來。心智化潛能不但可以感善案主的臨床癥狀,也改善案主種種關係的質量。更重要的是,有意義的改變(Meaningful change)惟有在案主能夠以一種正向的方式來運用他們的社會環境,當然他們所處的社會環境也要能夠提供足夠的支持,才能讓這些改變得以實現。

注一:Gergely與Csibra(2005)認為嬰兒透過一套先天的認知機制來快速社會學習;當嬰兒與他人互動中,接收到一些明示,如眼神接觸、手指指示及口語訊息等等,便知道對方在傳授重要知識,因而也加速訊息的傳遞。

注二:Fonagy(2017)將之定義為,信任他人所傳遞,有關社會環境知識的真實性和個人相關性 (trust in the authenticity and personal relevance of interpersonally transmitted knowledge about how the social environment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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