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只是女權的工具,不是男同的剛需

同性婚姻,只是女權的工具,不是男同的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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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同權組織和女權主義者就在爭取放開【同性婚姻】,同性婚姻作為兩個團體共同的訴求已經是人盡皆知。只不過,這兩個組織的訴求方式上的不同,是很少被人注意到的——長期以來,女權主義者就在攛唆著男同打頭陣,向主流社會表達【放開同性婚姻】的訴求,自己則躲在背後以【支持者】的身份搖旗吶喊。

一旦訴求成功了,放開同性婚姻這件事就成了女權主義者的功勞——境外那些放開同性婚姻的地方,無一例外,都會號稱這是【性別平等】的成果,至於【性別平等】的成果是誰種下來的呢,自然是一直在爭取性別平等的【女權主義】啦!在國內,還有女權主義者聲稱【我們女人為你們男同發出了聲音,你們得對我們感恩戴德】呢!

萬一訴求失敗了,咋辦?沒關係,主流社會只會覺得男同不正常,畢竟一提到【同性婚姻】,大家的潛意識就是【就是男人和男人結婚嘛】,畢竟要求【放開同性婚姻】的一直是男同。雖然也有女同表達過【放開同性婚姻】的訴求,卻也是以【支持者】【參與者】的身份表達的,而非【倡議者】的身份。所以,失敗了也是男同被主流社會當作靶子,何況女同作為性資源,也是可以被主流社會原諒和接納的,幾乎不會有什麼代價。

這種雞賊而狡猾的策略,使男同免不了因為【同性婚姻】這個訴求而被主流社會當作【無理取鬧的異常人士】,而躲在他們背後的始作俑者——女權主義者一邊偷笑,一邊準備貪天之功了。

為啥女權主義者會偷笑呢?是為預想到的勝利而歡欣鼓舞嗎?也不僅僅是。

由於表達【放開同性婚姻】的訴求,勢必引起輿論動蕩,撕裂社會,尤其是撕裂男性群體,男性群體會因為性取向的不同而互相視為仇敵,這恰恰就是女權主義者最喜歡看到的局面,也難怪她們會躲在自願當炮灰的男同背後偷笑不已了。

而且,根據世界上放開同性婚姻後的結婚率與離婚率,就可以知道,同性婚姻並非男同的剛需。因為登記同性婚姻的男同數量只是女同的四分之一。

既然男同登記同性婚姻的數量這麼少,比例那麼可憐,那麼,放開同性婚姻的最大受益者,其實就是女同——女同百分之一百就是女權主義者,女權運動的主導者也是女同。而且【同性婚姻】還是一個很好的素材,用以破壞男性內部的團結——正所謂堡壘都是從敵人內部攻破的。

男同們可不要以為,你支持女權反對男權,就會被女權主義者打心裡當作自己人——事實上,女權主義者最痛恨的男性,就是對女性沒有性需求、婚姻需求的男性,因為這讓她們沒有了和男性討價還價的籌碼,男同恰恰就是這樣的男性——撐直男反基佬的女權派別就是這麼誕生的。

相反,直男對女權主義者來說,還有討價還價的空間——很多時候就是女權主義者用撒潑打滾的方式,要求直男滿足自己的要求,男同不過是女權主義者用來噁心社會、脅迫直男的工具——撐直男反基佬的女權派別就是這麼誕生的。

但不論哪種派別,直男最終會被女權主義者噁心得到家,同時也會遷怒於男同,加深對男同的偏見。當男同被直男懟了以後,又會被女權主義者洗腦【這是男權社會對同性戀者的壓迫】,從而加劇了男同與直男的對立,造成男性群體內部的撕裂。

與此同時,女權主義者少不了對女人提倡【女人一定要團結起來】,與她們不希望男性團結的隱秘動機形成了明顯的對比。

由此可見,【同性婚姻】其實只是女權用來割裂社會,挑撥男性內部互斗的工具,而非男同真正的剛需。


順便問幾句話,在女權話術裡面,男同性戀與女同性戀都屬於【同性戀】,所以就成了利益共同體。那麼,男異性戀與女異性戀都屬於【異性戀】,為什麼沒有在女權話術中成為利益共同體呢?為什麼在女權話術中,女同性戀與女異性戀雖然訴求不一致,卻是利益共同體呢?這種明顯的雙重評判標準,難道還不足以說明女權組織刻意用性取向分化男性,同時對女性不講性取向分化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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