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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煥晶被執行死刑,法律露出了牙齒

莫煥晶被執行死刑,法律露出了牙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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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各種媒體報道,今日上午,莫煥晶被執行死刑。

莫煥晶是杭州「保姆縱火案」的主角。2017年6月22日凌晨5點左右,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燃起大火,造成4人死亡。同年7月1日,在此室從事保姆工作的莫煥晶因涉嫌放火罪、盜竊罪被依法逮捕。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2月24日,莫煥晶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6月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莫煥晶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依法裁定核准莫煥晶死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對莫煥晶的死刑執行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而作出的。

許多媒體在報道今日上午的死刑執行時用了「罪有應得」4個字。我同意這樣的判斷,這個判斷表明,對莫煥晶的死刑判決和執行符合罪刑相適應的原則,體現了司法公正的要求,也符合社會輿論的普遍呼聲。

但我們不能忽視在一些圈子、一些人群中的另一種論調,即所謂死刑廢除論。這種觀點認為廢除死刑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有些國家雖然法律還保留有死刑,但司法實踐中多年不作死刑判決,這是司法實踐踐行進步理念的體現。依這種觀點,我國法律保留有死刑,且動真格地適用死刑,說明我國法治還很落後甚至野蠻,停止死刑適用越早越好,從法律上廢除死刑越早越好。這樣的論調出自一些有學歷有見識的人群,很容易迷惑人,但從法治的角度說,卻是有害的。

法律的核心價值是公正,如果罪的一方可以殺人如麻,刑的一方卻還念念不忘保護犯罪人的生命,那麼刑置被害人於何地?公正的基礎在哪裡?法律還有沒有是非?

理論界對死刑存廢始終存在爭論,憑什麼認定廢除死刑就一定代表世界的未來?有的國家曾經廢除死刑後來又恢復了。如果未來某個時期世界廢除了死刑,但一段時間後又紛紛恢復了死刑,那麼哪個才是真正的「未來」?法律是對社會現實的反映,它面對的問題,它服務的對象都應該是活生生的、現實的,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都不能把目光盯在說不清道不明的「未來」上。立法和司法有其固有的規律和遵循,這種規律和遵循建立在現實和實踐基礎之上,而不是建立在某種理論模型之上,中國古人還說過「刑期於無刑」呢,難道我們能因此就放棄刑罰嗎?

近年來,我國通過修改法律,減少可以適用死刑的罪名、上收死刑核准權等措施,縮小了

死刑的打擊面,這可以理解為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體現,使我國的罪刑體系和相應的程序規定更為科學合理。但有的人卻把它理解為是向廢除死刑趨勢邁出的步伐,這樣的理解純屬無無稽之談、一廂情願。

法律問題不僅僅是理論問題,更重要的是實踐問題。從實踐的角度看,立法和司法都是在利益關係上動刀子,都是在分蛋糕。要把蛋糕分得公平合理,就得讓相關各方平等參與博弈,讓利益攸關方都有表達訴求的機會,少數理論工作者無權置許多社會成員的生命安危於不顧,替民作主。一個人手段殘忍、殺人如麻,你卻堅持不動用死刑,你到公眾中去問問,有幾個人會支持你的意見?

有的人主張廢除死刑是受西方的影響,對中國的法律不自信的體現。但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都必須從本國的實際出來,適合本國的國情,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老虎和獅子被稱為獸中之王,許多動物見到它們就害怕,關鍵就在於它們的牙齒。法律也一樣,有牙齒才會有力量。「反殺案」過後,于海明被無罪釋放,就讓我們感覺到了法律的牙齒,莫煥晶被執行死刑,讓我們更清楚地看到了法律的牙齒。法律有牙齒,社會才能對法治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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