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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調解遇付費尷尬

第三方調解遇付費尷尬

第三方調解遇付費尷尬

吳劍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醫院

《中國中醫藥報》2011年1月13日 3版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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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平市醫患糾紛調處中心成立以後,整體上醫患糾紛的衝突劇烈程度下降,賠償金額減少,社會效益比較明顯。但在其機制尚需要不斷完善、持續改進的過程中,也遇到了問題和尷尬。

  某醫院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協議規定了法院裁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辦公室鑒定的醫患糾紛,其經濟賠償都予以認可。但是在具體實施時,保險公司只認法院的判決、裁定,不認可法院主持下的調解結果。

  醫患糾紛調處是第三方調解機製作用的具體體現,其結論具有與法院調解書同等的作用。因為保險公司不認可,使醫院陷入尷尬,就是醫院購買了醫療責任險,卻得不到相應的保險補償,使醫院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失去了意義,醫院產生了經濟風險。

  醫患糾紛的第三方調解機制是中國經過多年的醫患糾紛調解後,積極探索出來的有效應對機制。產生了衝突少、解決快、成本低、效果好的結果。但是,這個調解過程是一個體系,需要包括付費系統在內的各部門的支持。醫院希望通過第三方調解,緩解醫患矛盾,減少賠償金額。如果賠償金額不能下降,那就會影響了整個體系發揮正常作用。

  而且,隨著第三方調解的大規模實施,這樣的情況會繼續增加,那就意味著醫院的損失更大,醫院就可能寧可選擇法院判決,大額賠償,也不意願接受第三方調解,這樣第三方調解就失去了存在意義。

  當然,醫院也可以選擇不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特別是商業性的保險。據了解,保險公司也有其說詞,醫患糾紛雖然有了第三方調解,但是仍然是一個在調解中心主持下的,醫患雙方協商的過程,具有一定的隨意性。因為保險公司沒有參加協商,所以擔心其利益被出賣。其實,這個擔心是多餘的。因為從醫院行業整體利益看,從因為賠償金額增加導致次年交費金額上升的趨勢看,哪家醫院都不意願多賠償。另外,也不能完全排除,法院判決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辦公室鑒定的就是絕對公平的。

  看來,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的付費機制,還是需要進一步探討,使這個機制發揮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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