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規範城區犬只飼養管理有哪些亮點?

進一步規範城區犬只飼養管理有哪些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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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分析一下洪雅縣關於進一步規範城區犬只飼養管理的通告有哪些亮點。?

一、我縣城區限養區範圍為:東至美好食品廠,西至青衣江元明粉廠,北至106線,南至觀瀾城邦。限養區內准許飼養的犬只僅限於小型觀賞犬,具體為成年犬體高不超過35厘米。?

大型犬和中型犬都是一律禁止飼養。?這個標準相當好了?,甚至比一些大城市更嚴格,這是良心做法。

如果按照最良心的,毫不妥協的做法,縣級以上城市應當一律禁止養犬。

現在准許飼養小型觀賞犬,這已經是一種巨大的妥協,這實質上對於廣大不愛狗的人群,已經是一種巨大的不公平了。愛狗人士應該見好就收,而不是得寸進尺。

按照愛狗人士的願望,是只禁止烈性犬,然後狡辯部分大型犬性格溫順。

必須一再駁斥愛狗人士這些謊言。

大型犬光是跑動時衝撞人的力量,也足以把人撞成骨折,甚至是留下終身的後遺症。

金毛,拉布拉多,哈士奇溫順不咬人的謊言更是被駁斥了幾十萬次了。連愛狗人士自身都經常被金毛等狗咬。根本就不存在溫順不咬人的狗。把某一品種的狗定義為溫順不咬人,這是寵物店與狗粉勾結的產物。

縣級以上城市本應徹底禁狗,現在作為一種妥協折中,禁止飼養大型犬和中型犬,真的已經是對於愛狗人士相當遷就了。

當代一個非常令人悲痛的現象就是不養犬的人群,一直都普遍在遷就愛狗人士。

如果真的是毫不妥協堅持真理的話,在縣級以上城市養犬這一歪風邪氣早就應該被徹底剷除。

二、禁止攜帶犬只進入的公共綠地和公共場所具體範圍為:瓦屋山大道、洪州大道、禾森大道、靜園路、人民路、上正街、中正街、志遠路一段、濱江路全段、修文路五段、江南西路一段、江南棧道、田錫水景公園全段、洪雅廣場、三彩廣場、洪州酒店、縣委辦公區、縣政府辦公區。

這一條規定了很多街道禁止遛狗,這又是一個非常良心的做法。

相比之下,很多別的地區甚至大城市的養犬管理都很有問題。

比如很多別的城市,只規定了不準帶狗進入辦公區域等公共場所,但是沒有禁止狗在街上跑。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人行道本來是給人走的,不是用來遛狗的。

本規定能禁止狗進入很多街道,是一個巨大的進步。雖然說沒有明文寫徹底禁止遛狗,但是已經是相對較好的規定了。

假如能夠更進一步,做到徹底禁止遛狗,那麼實際上狗患問題就已經解決了99%,狗擾民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因為養犬需要遛狗,本質上就是損害公共利益,去滿足愛狗人士的戀狗的癖好。

有人說如果不允許遛狗,那難道讓狗拉屎在自己家裡面嗎?問得好!這實際上活靈活現體現了愛狗人士的自私,愛狗人士遛狗就是讓狗去外面拉屎,讓全社會去分擔狗的危害。

如果不讓你遛狗你就受不了,那就請你從一開始就不要養犬。

三、在疫點飼養犬只,或在疫區、狂犬病防護帶未經批准飼養犬只,或未按規定拴養或圈養犬只,或非法帶犬進入公共場所,在城市、工礦區、港口、碼頭、車站和機場由縣公安局根據《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組織捕殺犬只,並對責任人處以每隻犬一百元至一千元罰款。

亮點就是出現了捕殺這個詞語。

在執行的時候當然會遇到愛狗人士的瘋狂阻撓。?不應該因為愛狗人士的阻撓就放棄捕殺。如果改成收容,那是對不愛狗的人群巨大的傷害。憑什麼用資金去收容供養那些違規犬只?

既然有了捕殺的規定,就必須認真執行。沒有一個做法能得到所有人的認可。如果為了討好愛狗人士,就把捕殺改成收容,那不愛狗的人就會很生氣。

做事是要講良心的,捕殺違規犬只,這是正確的處理方法,就應該堅持。對於愛狗人士的瘋狂阻撓,不僅不應該妥協投降,還應該對於違法鬧事的愛狗人士果斷採取強制措施。

?四、飼養寵物影響環境衛生和周圍居民正常生活的,由縣城市行政執法局根據《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為清除,其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並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規養犬的不文明行為,有權進行批評、勸阻、舉報和投訴(舉報、投訴電話:110)。

現在人們普遍對養犬的抱怨很多。?

愛狗人士也越來越不得人心。

從原則上,理念上,我呼籲大家都反對養犬。那麼具體的做法呢,對於明顯違反現行養犬規定的違規養犬行為,大家應該積極舉報,不要害怕愛狗人士。愛狗人士都是欺軟怕硬的。隨著人們和愛狗人士的鬥爭不斷深入,養犬人會感到很大的壓力,感到很多的不便,養犬的這股風氣也會逐漸不再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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