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連山區南山公墓報非法承包山地,村民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無果

連山區南山公墓報非法承包山地,村民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無果

?? 日前,有市民舉報位於葫蘆島市連山區塔山鄉老官堡村的南山墓園長期違法在園內毀林建墓地,對外出售。

南山生態墓園坐落於葫蘆島市連山區塔山鄉老官堡村,據該村村民介紹,該墓地老闆在2008年和村裡簽訂的山地承包合同,總款為80萬元,而入村的賬目里只有8萬元。南山生態墓園老闆王某,自2010年起,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現墓園及其他設施共佔用林地面積為71.76畝,毀壞林木20多萬株。走訪了解到,該墓地是對外的營業性墓地。起步價為三萬,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家族性大片墓地價格甚至能達到80萬元。

進入南山墓園,放眼看到整座山體的半邊幾乎被全部挖掉,林地被毀壞。「這些樹木都是近期挖出來的,先砍掉枝幹,再連根拔起,都已經死亡。曾向有關部門多次投訴無果,而且開發出來的墓地價格不菲,家族墓地售價高達80萬」知情人說。

據官方資料顯示:南山公墓負責人王某自2010年起,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在該村南山修建南山生態墓園,現墓園及其他設施共佔用林地面積71.75畝。2012年12月3日,王某因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600000元。

2017年3月23日,在接到群眾舉報其繼續破壞林地修建公墓後,連山區森林派出所對其繼續破壞林地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經技術鑒定,公墓及其他設施超過2012年追究王某刑事責任時破壞林地面積佔用林地40.79畝。其中造成林地植被或林業種植條件嚴重毀壞的面積為31.5畝。經葫蘆島市森林公安局批准,森林派出所已於2017年3月30日對王某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案立案偵察,案件正在辦理中。

此外,當地村民稱王某還具涉黑背景,當地村民王德臣被王某及其侄子帶來的社會人員打斷肋骨,村民張擁軍胳膊被王某帶人打骨折,村民趙愛勇的胳膊、手臂被王某帶領人拿刀手臂挑開,村民張志江被王某帶人拿搞靶打到頭部和後背等。在如此高額利潤的回報下,怪不得王某多次以身試法。

根據1997年頒布、2012年修正的《殯葬管理條例》,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也不得在耕地、林地和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等地區建造墳墓。《條例》還要求,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禁止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葫蘆島市連山區塔山鄉老官堡村只要給村委交錢就可以建造新墓、山地林地,此舉顯然違反了《條例》要求,葫蘆島南山公墓違法建設,望相關部門與督查組嚴肅處理,將涉案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推薦閱讀:

TAG: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