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殺人犯:談了個女友,不敢當殺手丨罪行04

大家好,我是夜行者陳拙。

前陣子和一個警察朋友聊天,他提起自己喜歡兩部電影,一個是《白日焰火

》,另一個是《烈日灼心》。

他說,你們看警察題材的電影,主要圖個熱鬧,我們看的是門道,「不說別的,就說《烈日灼心》里,刑警隊長伊谷春和協警出門,駕駛的是未開制式車輛,說明不是警務活動;伊谷春後來從懷裡掏出了槍,不是腰上拔的,說明這不是值班槍;拔槍之後他沒上膛,只用手指撥動保險,我們就知道,他在防備那個協警。」

看過電影的人知道,影片中的協警辛小豐確實不無辜,他是一起滅門慘案的重大嫌疑人。案子7年都沒告破。

這7年間,包括辛小豐在內的3個嫌疑人一直在逃:一個當了協警,執行危險的任務,卻不敢考正式警察;一個當了計程車司機,幫助無數人卻從不接受採訪;還有一個智商更高的,裝了7年傻子,連朝夕相處的兄弟都沒發現。

逃避罪責的7年,他們哥幾個的日子過得不怎麼樣。「這麼多年,每天都沒指望還有明天。」「那隻鞋如果要掉,那就讓它掉下來吧。」

今天的故事和逃亡有關,主人公何芳東在衝動殺死繼母后逃了18年,在此期間,他被誣陷偷錢卻不敢反駁;想做點小生意,被人砸了攤子不敢報案;就連女朋友被飛車黨搶了東西,也得忍氣吞聲。

他再沒做過一次惡,可就像伊谷春說的,法律是人性的低保,它又講人情,又殘酷無情。它踏踏實實地告訴你,做人最起碼該怎樣。

犯了案,總得付出代價。

事件名稱:潛逃十八年

事件編號:罪行04

親歷者:劉焱

事件時間:2017年3月

記錄時間:2018年7月

逃亡十八年

劉焱/文

鐵軌交錯延伸,鋪向很遠的地方。

沿著鐵軌徒步行走的何芳東神情恍惚,鬍子卻颳得異常乾淨,不像是個流浪漢。沒人知道他走了多久,直到一輛火車朝著他的方向駛來。

路邊的幾棟房子早已搬空,掛有「火車擾民,心驚肉跳」的白橫幅依然醒目,一陣汽笛聲急促響起。

何芳東被兩名鐵路警察撲倒,半側臉頰貼著地面,耳膜里傳來轟轟隆隆的巨響,直至火車呼嘯駛離,兩位鐵警才拉他起來,讓他去派出所走一趟。

在路上,鐵警問他是不是想自殺?何芳東說自己不想自殺,就是看到護欄那裡可以進來,就想看看。

「快四十了,沒有坐過火車。」他自嘲地笑了笑。

警察說,這樣最好,以前這裡出過事,死者家屬沿途用燒火鉗一點一點地夾碎肉,走了幾公里,屍塊也沒找著幾斤。你去所里做個筆錄,接受一下批評教育,以後不要再犯。

收錄指紋時系統壞了,姓張的警官讓何芳東明天方便時再來。

第二天,何芳東早早動身。他和前一天判若兩人,明顯能看出特意收拾了一番:推了個利落的平頭,皮鞋鞋面雖然起皺,卻被仔細擦過。

在派出所等了半個多小時,值班民警一直在抽煙。何芳東望著他,不知道還要等多久。

他想走。

剛推開玻璃門,張警官迎面走來,何芳東喊了他一聲。

張警官愣了一下,沒想到他真會回來。

何芳東說,昨天說好要過來的。

那跟我過來錄一下吧,張警官說。

何芳東不自然地跟上去。

拍照時,張警官發覺何芳東臉色發青,右手手指不停地在大腿上來回移動。指紋比對的結果出來後,在場的人都為之一驚。

經過電腦篩查、人工干預後,系統顯示何芳東的指紋與在一位逃18年涉嫌故意殺人、強姦網上在逃人員指紋的分叉點、短脊、眼形、端線等十幾個特徵相同。

警察給何芳東戴上手銬,問他,知道為什麼嗎?

何芳東回答:「應該是殺了人吧」。

「有些人,我們一眼就能看出問題,但我感覺何芳東是個老實人,當時只是例行盤問,沒想到他真的過來了。」張警官事後說。

張警官還告訴我:「可能他有自首的想法卻不願主動交代,或者心懷僥倖,以為這麼多年過去,他的案子銷了。」

2017年3月18號,何芳東被當年案發地S市過來的民警帶走,他撓了撓頭,一臉茫然。

這年何芳東36歲,未婚。

在我會見何芳東前,曾有獄警特意提醒我,不能問與案件有關的問題。案子拖了這麼多年,基本事實也比較清楚,警方似乎急於結案。

我給對方遞了支煙,笑著問:「那像娛樂記者一樣,挖人家八卦?」

見對方接過煙,我又補了句,「不會讓大家為難的。」

何芳東在18年前殺害的人,是他的繼母,同時也是他的三嬸。卷宗顯示,何的繼母死於開放性顱腦損傷,臨死時屍體右手垂落在地,一團頭髮被血塊粘在一起。

而何芳東就在那晚之後,開始了長達18年的逃亡生涯。

畏罪潛逃時,何芳東拿走了家中抽屜里的500塊錢,由於殺人潛逃的嫌疑明顯,把人抓住是警方最重視的,沒想到的是,逮捕一個少年會花上那麼多年。

何芳東在案發當晚就一路逃竄,躲進了一個垃圾站。

他將自己埋進惡臭的垃圾堆,只露出頭,耳邊縈繞著蚊子翅膀煽動的嗡嗡聲。他聽見外邊有汽車駛過,還有醉酒的人在大喊大叫。好幾次他想跑出去,最後都忍住了,他害怕外邊有荷槍實彈的警察在圍堵。

大概凌晨三四點,何芳東才因為口渴爬出垃圾堆。他找了許久的礦泉水瓶,用裡面殘存的水把嘴唇打濕。

其實當晚並沒有警察追捕何芳東,繼母的屍體直到第二天下午才被發現。

連夜逃跑的何芳東,在第二天登上了南下的大巴。躲在大巴里,他不住地向窗外望,沿街的房屋在迅速倒退。

正當他看得入神時,一輛警車從大巴側面駛過。何芳東的心一沉到底,緊接著將頭深深地埋了下去,一秒一秒地等待。

警笛聲越來越遠,他依然不敢抬頭。大巴車每次剎車,他的頭都要撞在前座靠背上,反覆多次,少年何芳東的脖子被硬生生扭傷了。

「我怎麼就把人殺了呢?不然躺在床上多舒服啊。」 逃亡的路上,少年何芳東想。

我第一次會見何芳東,覺得36歲的他看上去很靦腆。他剛見到我就抬起身子,不住地說「麻煩你們了。」

我問何芳東,偵查人員有沒有對你進行刑訊逼供。何芳東結結巴巴地回答:「沒,沒,也不算吧。就吼我,說不老實交代……可能睡眠會、會不太好。」

我讓他脫了衣服,發現他左臂有些淤青。何芳東著急地揮手,說這是自己摔的,不能怪警察。

我接著問,他們為什麼吼你?

「因為我問了句,我真有強姦我那個媽媽?他們就說我自己乾的好事,怎麼能不記得。」說完何芳東仰著頭,好像是在等我接話。

我告訴他這一點很關鍵,目前公安機關那邊也沒有確鑿的證據,只是懷疑。

「死我不怕,一命抵一命。但強姦……我不希望自己是這樣一個人。」何方東帶著哭腔。

鑒於該案嫌疑人時隔18年才落網,公安機關很重視,何芳東剛被押解回來的時候,偵查員說一定要在24小時內拿下審訊。

審訊室的牆上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藍色大字。何芳東在偵查員審問下,竭力回憶18年前的細節。

1999年的暑假,才讀完高一的何芳東輟學了。案發那天,是何芳東高中同學的生日, 他晚上去參加了生日宴會。

同學的父母準備了一個六層的大蛋糕,周圍的人拍手唱《生日快樂》歌。何芳東從沒吃過蛋糕,不知道奶油這麼香。

10歲那年,何芳東被過繼給了三叔。三叔家有兩個女兒,一直希望添個兒子,因妻子身體不好已無法再生育,就領養了何芳東,傳宗接代。

何芳東被過繼到三叔家後,繼母心理上很難接受這麼一個兒子,她不想自己的女兒吃虧,對這個外來的兒子也就沒有太多好感。

繼母對何芳東很是苛刻,在吃穿、零用方面厚此薄彼,他的衣物被褥要自己洗,自個縫。十歲出頭的何芳東平時穿得破破爛爛,身上打滿補丁,被人笑話有兩個爸媽還活得跟叫花子。

長身體的時候,何芳東總吃不飽。18歲生日,他猶豫許久,向繼母提出要20塊錢,去外面吃頓好的。繼母沒同意,去廚房給何芳東炒了個蛋炒飯,飯是餿的。

何芳東幾次跑回家,說不給三叔三嬸當兒子了,都被生父生母趕了回去。回到三叔家,他又被責難,說是靠不住的白眼狼,養不熟。

後來何芳東每次吃飯前,繼母都會問他,自家的米會不會餵了狗?真餵了狗倒也好,狗不聽話,就一棍子打死吃狗肉。

每次何芳東都說,以後一定會好好孝敬爸媽,還跪在餐桌前不停磕頭。

案發前幾個小時,何芳東在同學的生日宴上不停喝酒,直到燈光在眼前搖晃,臨近散場時才稍稍清醒,他與同學又幹了幾杯,一個人走回家。

當晚10點多,繼母還沒睡,只穿著內衣坐在沙發上,見何芳東回來,罵他:「一天到晚鬼混,不找工作,窩家裡等我伺候你?」

酒勁還未散去,何芳東一陣眩暈。他幻想同學們過來給他補過生日,在眾目睽睽下遭到辱罵,他的自尊蕩然無存。

繼母尖銳的叫罵聲不絕於耳。

「當時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人是狗」。何芳東將繼母按在地上,用高跟鞋狠狠砸向她的臉,「我受夠了!」何芳東記得自己砸了二三十下,回憶這一幕時,他的眼睛突然睜大,雙手放在右肩,還在不斷做出向下砸的動作。

行兇時,鮮血濺到何芳東的臉上,他怎麼都擦不掉,還覺得越擦越多,「一個人怎麼會有那麼多血?」他閉上眼睛,回憶那個殺人瞬間。

跑出家門後,何芳東一直不敢回頭看,就是不斷跑啊跑。

載著何芳東南下的大巴停在了G市。起初何芳東居無定所,時常睡在橋洞。他夢見自己被押送到刑場,一顆子彈射穿了他的腦袋,醒來後發現,只是腦袋下面硌著粒小石子。

肚子餓了他就在小飯店後門的泔水桶里翻找剩飯,偶爾老闆可憐他,會給一個盒飯。吃完飯,何芳東會主動留下來,洗兩個小時的碗再走。

有流浪漢跟何芳東講述過被收容遣返的經歷,不交錢的話,挨打是免不了的。有些還被送去勞教,出來只剩半條命。之後碰上治安隊查暫住證,何芳東毫不猶豫地跳出橋洞扎進水裡。

直到2003年,「孫志剛事件」發生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才得以廢止。在此之前,收容制度導致流浪漢的日子很不好過。

逃過幾次後,何芳東意識到如果不找份事做,被收容是無法避免的。

何芳東化名劉冬,在碼頭找了份搬運工的活兒。南方的船吃水很深,要把貨物搬到岸上,得走一段差不多三四十度的陡坡。搬運沙子5塊錢一噸,水泥6.5塊一噸,一袋一百斤,工資月結。最多時,他一次扛過300斤。

白天的勞累身體可以習慣,難熬的反而是晚上。

工友們下班到外面的錄像廳看片,他以攢錢為母親治病為由,從不參加活動。總是一個人困在工棚里,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

實在無聊,他托工友從街上帶書回來。其中路遙的小說《平凡的世界》讓他愛不釋手,不知翻了多少遍。 「人的生命力,是在痛苦的煎熬中強大起來的。」何芳東把書里這句話寫在了筆記本上。

有次何芳東下定決心,要去看一場路遙小說改編的老電影《人生》。看電影的前一夜,何芳東輾轉難眠。平時連生活必需品他都是托工友買回來,他已經有日子沒接觸過外面的世界了。

第二天下班,何芳東第一次走出工棚。他特意找了本雜誌,在往錄像廳走的路上悶頭翻看。路邊有戴紅袖章的治安人員在巡邏,何芳東看見有拄拐的老人經過,主動迎上去,刻意大聲詢問老人是否需要幫忙。

那天治安人員攔下的幾個人里,並沒有他。

何芳東要看的電影,不是工友們喜好的口味,錄像廳里只有寥寥幾人,其他人都跑去隔壁房間看三級片了。何芳東獨自坐在漆黑的屋子裡,流下了眼淚。

電影中男主角辜負了痴情女巧珍,何芳東幻想,如果自己也能遇到巧珍那樣的伴侶,一定不會背叛她。

這點幻想成為了何芳東工作的動力。他安心做了3個多月的工,攢下2000塊錢。眼看日子有了盼頭,江上一艘船突然扣翻,驚動了警察。

何芳東不敢繼續留在碼頭,他工資都沒結清,只和工頭說家裡有事便匆忙逃離。

他又換了名字,在碎石場幹了一段時間。期間有工友丟了300塊錢,懷疑起何芳東,他沒有爭辯,當即賠錢走人。

他擔心,警察來了的話,抓走的不是小偷,而是他這個殺人犯。

何芳東被刑事拘留後的第30天,檢察院根據公安機關的提請,審查案卷材料後,下發了批准逮捕書。何芳東故意殺人,從程序上講沒有地方不對。但關於強姦的判斷,似乎有些勉為其難。

我注意到警方的現場勘查筆錄里寫著,死者家裡的沙發有部分精斑,但陰道內沒有檢查到精斑。因為條件受限,當年只提取了現場的指紋,並沒有對精斑進行留存和檢測,也就是說,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何芳東實施過強姦行為。

對何芳東強姦繼母的指控,和他少年時的經歷有關。但何芳東對這一事件的供述並不完整。

何芳東16歲那年,有天夜裡迷迷糊糊地去洗手間,撞見繼母在洗澡。關上門後,他愣在門口,不知如何是好,連忙彎腰說自己不是故意的,他以為繼母在外打牌還沒回來。

繼母氣洶洶地打開門,質問何芳東打了什麼主意。何芳東靠牆慢慢往下蹲,拉起衣服蒙住頭,不停地道歉。

繼母用手指戳何芳東的額頭,轉身進了衛生間,她沒有將這件事告訴任何人,包括三叔。何芳東當時以為事情就這樣平息了。

以後的日子,繼母卻患上了疑心病,她開始說丈夫與何芳東的生母有染,懷疑何芳東是私生子。子虛烏有的事情漸漸被繼母認為就是板上釘釘的事實。何芳東的繼父原本想靠著侄兒養老,生活變得一團糟之後,他自顧不暇,撇下一切外出打工去了。

這件事成了何芳東與繼母關係更加惡化的導火索,直到案件發生那天,繼母只著內衣坐在沙發上,何芳東回憶自己動手時,心裡想的是,「我要砸爛這張臉,我受夠了。」

到底是否進行了性行為,何芳東的記憶里只留下一團迷霧。

在遞交法律意見書時,我去找過檢察官。當時有兩位律師正在他辦公室協商別的案子,現場氣氛有些僵硬。我不敢多說話,只告訴他我的法律意見書大意是:故意殺人供認不諱,關於強姦我們不認。

檢察官等其他人都離開了,敲敲辦公桌說:「這個案子如果法院肯放過你,我們不抗訴。」

一切穩妥後,我去看守所會見了何芳東。他告訴我:「現在比之前的任何一天都過得踏實,我不用再自欺欺人了。」何芳東緊繃的臉舒展開來,他抬起雙手,伸出中指和食指放於鼻尖處,深吸一口氣,尷尬地一笑,說想抽根煙。

後來我給他帶去幾根在免稅店買來做紀念的KENT香煙。不過這種行為是禁止的,事後我遭到了處分。

何芳東曾小心翼翼地問我:「就是那種從家裡得到了很多關愛,所有人都喜歡他的人,是不是就不會犯這種大錯?」

「多少有點關係,但有的人家庭美滿也會犯滔天大罪,有的人即便身處煉獄也在堅守社會的底線」,我回答道。

我寬慰他:「執法部門的人是有感情的,很多人關心你的案子。」

「謝謝,你相信我嗎?」何芳東低著頭。

「從證據上看,我是想相信的。但隔了這麼久的往事,個人的記憶都有可能出現偏差,你說呢?」

「我也不知道,如果有,那我一定會後悔到棺材裡。」他再次強調這一點。

何芳東吞了幾次口水,表情好像被噎住了一樣,繼續說:「我到底是錯了的。」

這些年的逃亡之路,何芳東已經記不住自己有過多少化名。遇到前工友,對方喊出的名字他總要愣上許久,心想「以前好像用過這個名字」。

何芳東不敢使用自己的身份證,為了得到一個可以辦銀行卡、住旅店的新身份,他聯繫過街邊辦證的小廣告,被騙去身上所有的錢。沒工作也沒錢,他又把自己藏進了垃圾堆,時間久了,何芳東覺得自己彷彿和垃圾融為一體。

「這種日子無聊又絕望,我想著去垃圾堆亂翻。你可能理解不了,人到那種狀態,會覺得那裡就是座金山,說不定就翻出個照片和我長得像的身份證。」何芳東告訴我。

他收集了很多大白兔糖紙,那是他小時候最喜歡吃的糖。

何芳東翻撿垃圾時踩到過鐵釘,痛得他破口大罵,將木板丟出好遠,「我當時就想,連木板也和我作對,我要和這片廢墟同歸於盡」。

我插了句話,「就是這種憤怒才是悲劇的根源,所以不能全怪家庭。」

後來何芳東在垃圾場遇到個叫強哥的二流子,他自稱是勞務公司經理,專門給兄弟介紹賺大錢的工作。

強哥帶著何芳東來到東莞的厚街鎮,和四五個胸前手臂滿是紋身的男人同住一間房。房子裡面什麼都沒有,除了砍刀、繩索、麻袋。

強哥告訴何芳東,「這些哥們身上都背了事,大家都是一樣的人。」

聽到這句話,何芳東心裡安穩下來,他想著都是同類,在一起有安全感。

然而何芳東發現自己和這群人並不一樣。

加入的第三天,他們被要求砍人一隻手,酬勞3000塊。因為腳傷未愈,何芳東沒有跟去,他獨自在房間里,心情忐忑。

沒兩小時他們就回來了,看上去有點累,坐下來開始打牌。何芳東以為這些人只是去嚇唬別人。

晚些時候,眾人喊何芳東一起去喝酒,說錢到手了。

何芳東不肯相信。

「一隻手,兩斧頭就卸了,還要撿來給你煲湯?」有人調侃道。

被整治之前,厚街就像是港劇里的九龍城寨。何芳東待了半個月,發現在這裡械鬥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何芳東說自己在厚街沒賺到一分錢,因為下不去手,「我是殺過人,但要我再拿起刀,我有一萬個理由丟掉它」。

強哥安排何芳東到聯防辦幫忙,在檢查一個男人的暫住證時,聯防辦的人看對方態度不好,就示意何芳東找點麻煩。何芳東撕毀了那個男人的暫住證,男人還被扇了一巴掌,然後被聯防辦帶走。何芳東說這是他當時做得最出格的事。

在聯防辦待了十八天,何芳東覺得自己「不是什麼好人,但也做不了壞人」。周圍的人都讓他「威一點」,把外省人當野狗對待。

何芳東說:「我也是一隻野狗。」

因為頻繁變換身份,他已經分不清自己應該是哪裡的人了。

在看守所里,何芳東對我說,「現在我覺得比逃亡的時候簡單多了,不用驚慌,而且看守所至少比垃圾場好。」

他深吸了一口煙,繼續說,「但我其實還是想活的,等有一天出去了,我想去找雁子,如果她還是一個人,我就守著她好了。不過就算是判了我死刑,我也覺得是該。」

雁子是何芳東逃亡中遇到的姑娘。

一天半夜,他蜷縮在城中村路邊的門板上,迷迷糊糊聽到有人喊救命。他看到兩個30歲左右的男人,正在搶劫一個中年阿姨。

何芳東沖了過去,對方說自己身上有惡性傳染病,警察都不敢管,讓他趕緊滾。

他完全不在乎對方的恐嚇,攔住了那兩個男人。

「我不怕死,興許還能賺回點名聲。我不想死的時候只能被人罵是『殺人犯』。」何芳東說。

何芳東被他們踢了幾腳,兩個人就消失在夜色里了。獲救的阿姨向何芳東道謝,還問他為什麼睡在路邊。

何芳東謊稱自己被爸媽趕出來,沒身份證進不了廠。阿姨讓何芳東先住到自家平房裡,租金等賺到錢再給。

何芳東在阿姨的幫助下弄了張身份證,他擺起了地攤,嘗試像正常人一樣生活。

2002年,他在擺地攤期間遇到雁子,過上了逃亡期間最大膽的一段日子。何芳東帶著女友去轉商城、逛公園、看電影、溜冰、唱卡拉OK。以前不敢出入的公共場所,他都不再躲避,有時見到警察還主動過去問路。

「你看過《無間道》沒有?我想做好人。」何芳東說這是他很喜歡的電影。

影片中劉建明是在警局卧底的黑社會,即使想做好人,卻擺脫不掉壞人的身份。另一位主角陳永仁在黑幫當卧底,哪怕在做壞事,也還記得自己是個好人。何芳東說自己想當陳永仁。

可惜何芳東後來的經歷,更像劉建明一些,他精心維護的美好形象,逐漸被現實一一打破。

有天下午,一輛摩托車從雁子的身後疾速駛過,當反應過來時,她的耳環被扯掉了,耳垂血肉模糊。

被劫走的那對金耳環,是何芳東送給雁子的生日禮物,她執意要拉著何芳東一起去派出所報警。

何芳東這時猛然想起,他犯下的事比搶劫更大,一進去可能就出不來了。

這種事發生過不止一次。何芳東出門擺地攤,被幾個年輕人敲詐,雁子頂了幾句,這幾個人就動起手來。

何芳東護住雁子,向那幾個年輕人求饒,事後也不願報警。雁子質問何芳東為什麼如此軟弱,何芳東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其實不是軟弱,我一活死人。雁子帶我見她老鄉和朋友,介紹我叫什麼名字,還說自己找了個最好的男人。她以為自己說的是真的,其實全是假的,我頭皮就麻,想快點走。」

雁子的朋友曾向他倆傾訴自己生活的難處,因為孩子是超生的,為了躲掉罰款,孩子一直是沒上戶口,眼看就要上學了,還是個黑戶。

雁子一直安慰朋友,何芳東聽得心理難受,還得跟著雁子一起勸她們車到山前必有路,以後總會有辦法的。

那天回到家,何芳東像得了失心瘋一樣,反覆問雁子:「今天我沒有哪句話說錯了吧?我沒有嚇到你吧?沒有吧?你覺得他們會怎麼看我。」

何芳東知道,他和雁子的未來不會比朋友過得更容易。他自己都無法以真實的身份示人,不敢領結婚證,就連拍婚紗照都擔心會留下隱患。這一切都是因為,他是殺人犯。

壓力過大的何芳東開始出現各種幻覺,雁子以為他發燒,倒涼水給他洗臉。雁子告訴何芳東,自己過的很幸福。

洗臉的時候,何芳東哭了,也徹底清醒了。

何芳東開始故意刁難雁子,倆人大吵了一架,以分手告終。

為了隱藏身份,何芳東覺得自己騙誰都可以心安理得。但是騙雁子,「真的比死還難受」。

何芳東問我:「你談過戀愛沒有?」

我說談過幾次。

「你肯定有好多女人可以選擇,我就遇到一個,還怕哪天暴露了,她會怎麼看我。」最後他說,這輩子到這裡,就算完了。

2017年十月下旬,何芳東的案子開庭了。公訴人說何芳東對強姦的行為供認不諱。

這讓我有很大意見,我直接站起來指著公訴人說:「你告訴我什麼叫供認不諱?就一句,『我真的殺了我那個媽媽』這就叫供認不諱?你們證據鏈不完整就扯供認不諱?」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辯護人請遵守法庭紀律,發問之前先申請。」

公訴人繼續說何芳東的強姦行為證據確鑿,不能因為以前的刑偵技術不夠成熟,就表示何芳東沒有實施強姦行為。

我聽了依然無法控制情緒,又站起來反駁他:「你是說以前刑偵技術不成熟就不用破案了?就破不了案了?」

審判長又警告我:」辯方律師請遵守法庭紀律!不要問與案情無關的問題!」

我說,那好,我現在申請發言。

審判長說,你可以發言。

我說,「檢方說被告人對強姦的的事實供認不諱,為什麼在筆錄里沒有?只有一句,『我真的殺了那個媽媽嗎』,然後在公安機關進行誘供後,他才說了句,『那我可能強姦我那個媽媽。』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辯方律師請注意你的用詞和法律素養,什麼叫『欺負老實人』」公訴人未經允許也站了起來。

我當即進行反駁,「那你說什麼叫供認不諱。」

何芳東站在被告席,起初一直合掌,向我投來抱歉的目光。後來見我情緒激動,他一直搖頭,雙手不停地做出不要的姿勢。

審判長臉色鐵青,對著法警說,「請帶辯方律師出去冷靜五分鐘。」

我在庭外懊悔不已,認為自己的情緒起了副作用,如果強姦被認定了,那一定是我工作上的失誤。

好在審判長等時間一到就喊我進去了。

庭審結束後,我心情煩躁,故意拖拖拉拉,等其他人走了再出門。

沒想到公訴方的人已經在外面等我了,他跟我握手,「辯護得不錯,以後一定要控制住情緒。」

我尷尬地笑了笑,客套一句,「你們也很不錯。」

後來我得到消息,案件要在審判委員會進行內部討論。那天我坐立不安,大白天打亮房間所有的燈,盼著時間快點過去。

宣判那天,我特地系了紅領帶。當聽到結果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我一顆懸著的心才放了下來,整個人平靜許多。

最後一次會見。我問何芳東,那天為什麼去鐵路邊?

他沒直接回答我,「我喜歡的那個女孩,雁子後來嫁人了,老公家暴。過了幾年,她離了婚,打聽到我地址,堵在我家門口,說不能錯過一個對的人了。我是殺人犯,不能讓她才從一個坑裡出來,又掉到另外一個坑裡。」

「所以你就去鐵路邊,後來又去了派出所?」

何芳東搖了搖頭說:「我沒有想那麼多。」

他只是沿著看似沒有盡頭的軌道,邁著蹣跚的步伐,漫無目的地向前走著。

劉焱曾告訴我,對何芳東來說,伴侶是代表正常生活的符號,雁子給了何芳東逃亡生涯中為數不多的正常生活體驗。

故事裡沒寫到的是,何芳東曾央求劉焱找到雁子,除了道歉以外,他還想問雁子一個問題:「如果我當時坦白,你還會和我在一起嗎?」

劉焱告訴何芳東,按照法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雁子是必須舉報他的。

但何芳東不在乎,「在外面一天,就是監獄裡的十天,如果她舉報的話,那我就安心了。」

帶著懊悔與不安去生活,日子確實難捱。電影《烈日灼心》里,鄧超飾演的逃犯小豐,在被抓捕歸案後說,「太煎熬了,我們都在等這一天,也許你們不會理解」

多年後,何芳東也依然記得,逃亡路上自己的片刻想法:「我怎麼就把人殺了呢,不然躺在床上多舒服啊。」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插圖:@東五環超人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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