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只有中国房子有公摊!买100平房子只得70平,谁管?

7月下旬,武汉多名业主维权,抗议某楼盘开发商在公摊问题上玩猫腻。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有业主反映,该楼盘开发商对电梯、走廊等公摊面积也按室内精装价收费,且价格虚高。一套125平米的房子,精装修标准是2500元/平米,公摊比例为28%,这样一算,每套房子通过公摊多收了8万多元。事实上,公摊问题积弊已久。 近年来, 随着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趁机推高公摊比例。住房公摊面积的存在是否合理?这里面开发商又有哪些猫腻?一起听听业内人士的说法。

公摊面积是什么?

买100平米的房子,结果实际住进去只有70平,这凭空少了的面积就是公摊面积。根据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

1、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这意味着,不仅电梯、楼道、门厅,甚至门口警卫室的一部分面积也要由你买单。公摊占比不断攀升,甚至超过使用面积。谁都不希望房子的公摊面积太大,这里就涉及到公摊系数的概念。

举个例子,打开房本,上面写着“房屋建筑面积:84.47㎡;专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63.43㎡,分摊建筑面积:21.04㎡”。但并没有明示,公摊面积都在哪些地方。公摊系数就是用分摊建筑面积除以专有建筑面积,数值是0.33(即33%)。

旭辉集团北京区域事业部设计管理部高级经理刘嘉告诉记者,住宅的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5,商业用房一般在0.3-0.4,这些数据来自测绘公司的经验值。

但近年来,随着房价上涨,公摊系数也迅速攀升,部分住宅超过了30%。2010年,山东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去年,南京某商住公寓一些户型的公摊面积竟然比套内面积还大,得房率只有42%。

所以,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一同发文《“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将公摊面积的讨论推上了风口浪尖,文中追问:

“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乱象的关切?”

这个引来新华社专门发文怒斥的“公摊面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买房子有公摊面积,全世界唯有中国。一百平方的房子,实际上只有70平,甚至有些还不到。

一.有效的降低了“房价”

如此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摊面积,自然是无法在别国找到先例的。欧美国家一般都是按“室内面积”来计算房价,比方说美帝某个住宅楼的某套房的“室内面积”有一百平方,房价折合成RMB是一百万,那么单位房价就是一万元/平方。而国内的开发商一看按照国际通行的计算方式来换算,自己的房价简直高的可怕,为了避免惹得天怒人怨,创造出了“建筑面积”这一概念,以此来计算房价。

在众多的楼市数据中,这些房价通过一系列包装,全部大幅缩水。所以,通过“公摊”这个概念,我国在国内统计房价时,通过“建筑面积”这个基数,不动声色之间便大幅拉低了房价,于是楼市就在政府和开发商合力粉饰出的太平之中,继续一路高涨。

二.利用公摊这个概念,可以更好的无中生有。

关于公摊面积,还有一个很老的梗,可能大家都听过:每一个小区的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会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大概这就是所谓的1+1>2了吧。一般来说,业主对自己房子的室内面积是可以测量,也是很容易测量的,但公摊面积。。。(摊手)咋量?

公摊面积可不仅仅光是电梯和过道哦。。。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而且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甚至有的小区,连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给你计入到公摊面积中(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这些不算公摊)。

作为业主,你当然可以拿着尺子仔细的量你的家,甚至也可以量一量楼梯过道,电梯。。。可难道你能把上面这些全都量了吗?假定还是之前说的那套住宅,只要能无中生有多计入一平方的面积,那么总房价就能多收一万元,那么一千套就是一千平方。。。更何况,以我国房地产商的机智,只多计入一平方你也太瞧不起他们的聪明才智了。

三.公摊面积更有利于收取物业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的机构和组织。

物业费大家都清楚,是按照平方收的,70平方和100平方收的钱差了将近40%。有人说,如果不交公摊面积的物业费,就没有人来打扫过道,电梯的卫生……所以必须交!那你有没有想过,室内面积你倒是交了物业费,但是物业有派过人到你家来打扫卫生吗?室内的物业费本身就包含了这些所有的费用,所谓的“公摊面积”的收费不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重复收费”罢了。更搞笑的是暖气费也是坚定不移的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可过道有暖气吗?垃圾道有暖气吗?变电室有暖气吗?设备间,公共门厅有暖气吗?分隔墙上有暖气吗?但这些可都是一平方一平方要收暖气费的,谁来交?当然是不差钱的业主了。

大家都是“建筑面积”,业主虽然明知道不公平,但总体来说是模糊的,也没办法,但如果把“建筑面积”换成“室内面积”,这种违和感立马就呼之欲出了。所有人都知道对“公摊面积”收取物业费和暖气费是荒谬的行为,但又有什么办法呢?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在一个物业可以对小区业主为所欲为的国家,挨宰是必然的,区别的只是宰多宰少罢了,遇见再宰的少的,你或许还会夸赞一句够实惠。欧美的房地产商对我国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只恨腐朽的帝国主义国家法令滋彰,惯坏了一群刁民,动不动就喜欢打官司……少赚了多少钱啊……这就是为什么我国房地产业一定要坚持“建筑面积”一百年不动摇的原因,谁会看着钱不赚呢?换了你你也不会啊。

大陆除去重庆实行的是套内建筑面积外,其余各省市城市的商品房销售,公摊面积仍旧被各开发商堂而皇之的使用着,如今天怒人怨引来新华社撰发怒斥,不知道是否能引起相关部门注意,考虑出台新规整改这一弊端。

——有无可能取消公摊?

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的出台,都会面临按哪种面积收费的问题。既然公摊缺少标准、管理混乱,未来购房时,是否有可能只看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呢?

其实早在2002年,重庆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规定: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

西安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杨东朗认为:

对公摊面积的计算和管理,其实是很简单的问题,在政策和技术上都能做到,但问题就在于交易的信息是否透明,开发商是否愿意公开具体的公摊内容、是否有虚报公摊面积的嫌疑。

建议取消公摊,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来计算房价,这样购房者能更清楚明白。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

一套房子的总价是固定的,如果按照套内面积来算,那么每平米的单价必然会有所提高。其实无论按哪种方式,最关键的是把标准制定清楚,能让人看得明白。

建议在现有购房方式下,给开发商或代理销售中介一项强制义务,即向购房者明示“到底分摊了哪些面积”。

附:新华社发声:全世界只有中国房子有公摊面积!简直是伤民伤财!

最近,一篇《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在网络热传,甚至引起了新华社的注意。

公摊面积问题不是一个新鲜话题,每每提起来,都一定会引发国人巨大的关注。面对无厘头的公摊面积每个人心里都有疑问,公摊面积是怎么划分出来的?为什么不按房屋实际面积核算价格?

在房价高企、调控加码、一房难买的窘境之下,国人不禁追问: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几乎成国际惯例,为何中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等,却要包含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

中国独有的“奇葩”房产制度

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住房面积都是按照套内面积进行计算,也就是你房产证上写的是100平米,你房内的使用面积就会有100平米。但是中国却不一样,中国有一个奇葩的公摊制度,当你的公摊系数为30%的时候,你房内的面积只有70平米,2010年,山东某楼盘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拿到手100平米的房产证,只有48平米的使用面积,严重侵害购房者权益。

中国官方从来没有给予公摊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现行国家标准甚至还没有“公摊建筑面积”和“公摊系数”这二个术语,只有住建部和一些地方政府文件能看到。

中国的公摊制度是和谁学的呢?

公摊面积的前世今生

公摊制度是香港独有的制度,全世界都没有,这个制度是怎么出现的呢?1952年之前,全世界的房子都是整栋出售的,整栋楼从地皮到建筑全是属于一个业主的。但是高昂的价格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房地产行业也非常不景气。

为了加速资金回笼,某个香港地产商发明了新办法,那就是把楼房拆开销售,每一层销售给一个人,一栋5层卖给了5个人。这一下好卖多了,这个创新手法很快被全香港的地产商都学会了。但是实际上一层楼还是有点大,依然有很多人买不起,为了能更快的销售,香港地产商在单层销售的基础上再度创新,把一层楼拆细成数个小公寓进行出售。这一下购房的门槛再度大幅降低,总价急速缩小自然好卖,但是这种卖法引来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当把一个五层楼拆成5份,每层楼卖给一个人的时候,没有任何争执,公用面积大家平均承担成本就可以了,因为也确实是平均的在使用。但是当每层楼拆细成数个小公寓的时候就麻烦了,每一个户型的样子、占用的面积都不一样,没有办法均分,很容易在各种成本上面产生纠纷和矛盾。于是,“公共契约”的模式就出现了。房地产商把整栋大楼的土地和全部的产权以建筑面积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了所有的住户,所以你花钱买,买的是建筑面积。

那么电梯井、大堂、岗亭这些占地面积怎么算呢,按照当初约定的比例,依次扣除,剩下的,才是你的套内使用面积,这就是公摊制度的由来,公摊二个字的原意,就是公共摊派。由此,公摊制度和建筑面积就成为了香港特色的土地制度,后来推广到了台湾,然后推广到了大陆,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人特色地产制度。其他所有国家,均没有公摊这个概念。

公摊、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到底是什么?

使用面积(地毯面积)=各个房间的面积总合

真正可以摆家具的的面积,香港叫“地毯面积”,顾名思义就是地面上能铺地毯的空间(包括厨房和卫生间)。一般是不计算窗台、露台和开放式阳台的。

套内面积(实用面积)=使用面积+墙体厚度+阳台

在使用面积上,加上了墙体的厚度。因为套内面积和使用面积相差不大,经常被混为一谈。日本买房就按套内面积计算,但不包括阳台。

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

所谓的公摊,即整个大楼的公共区域加起来,分摊到每户头上。像是楼梯、大堂、电梯井,统统都算在公摊里。

买房公摊比例多少合适?

根据我国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4-6层的建筑被视为多层建筑;10层以上的建筑被称为高层;小高层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说,其实就是7-11层的楼房。

在这些不同性质的建筑当中,合适的公摊比例是不一样的。

多层建筑合适的公摊比例是8%-15%;

小高层的是10%-20%;

高层的公摊比例一般在15%-30%之间。

公摊面积制度废除难

因为公摊的计算没有标准,也太过复杂,部分开发商利用民众对公摊的不了解,快速推升公摊系数,上文说的山东某地50%的公摊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

当公摊系数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对购房者的权益产生严重影响,明明房产证上标的是豪宅的面积,结果套内就成了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更过分的是,公积金、取暖费等按面积计费的。

公摊的发源地香港在2013年彻底废除公摊制度,但是大陆仍然存在,诸多地产商利用这个制度上下其手,用信息不对称来悄悄侵害购房者的权益。

其实,纵观世界大部分国家,大家采用的都是室内建筑面积作为房子计价的依据,完全没必要加上公摊面积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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