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母親,當你絕望時,誰是你的救命稻草,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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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四川一位女性跳樓了。這個世界每天都有很多人生,也有很多人死,一個覺得活不下去的女性跳樓,在世人看來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是,她還有另一個身份,她是一個母親,三個未成年孩子的母親。她不僅自己跳樓了,而且還在死前用農藥毒死了自己的三個孩子:一個8歲的女兒,一對2歲的龍鳳胎。
這是近兩個月來網路新聞里的第二起母親帶著自己的孩子一起死的新聞。上一起是湖南的一位母親,她帶著自己兩個三四歲的兒女投水自殺,說是要去與生死不明的丈夫一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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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天,我並不是要專門分析各個角度的評論,而是想說一說我個人的一些觀點。希望其中的隻言片語能對同樣處於困惑中的你有一絲幫助。
順便說一下,我很喜歡問自己問題,我更喜歡給我的每個疑問尋找終一的答案。所謂終一,便是放在宇宙內皆準,不會隨時間推移而改變的。現在,我想問問所有有緣看到此文的讀者,你有想過自己這一生的意義所在嗎?當然,這個問題的答案由各位自己給出。簡單說說生命的過程。我們每個人因因緣在自己母親的子宮裡集結、生長、而後出生。接著,我們經歷幼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最後這一生結束。單這麼縱向的看,我們這一生始終就是我們自己,無論快樂或是悲傷,無論是男還是女。但在這一過程里,我們還需要繼續經歷各種未盡的因緣。於是,我們的生命變寬了。
接下來,我單獨說說母親這個重要的社會角色。
作為女性,從生命集結而成的那一刻起,她們便有一個天生的使命,那就是孕育生命,以使人類生生不息。因此,女性的生命系統里要有作為母親這必不可少的一環,生命的意義才算完整。母親孕育孩子是天職,是否母親就該有權利決定孩子的生死或是主導其人生呢?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孩子與母親到底是怎樣的關係呢?是個體與個體的關係,是成全與成全的關係,也是救贖與救贖的關係,但絕對不是私有關係。孩子從出生的那一刻或說從聚成生命的那一刻起,TA便只屬於TA自己。作為母親,無論你是在TA出生前將TA人為流掉,還是在TA出生後把TA殺掉,你都犯下了殺人的罪業。你們累世的恩怨又添了一筆。
那麼,孩子與母親是救贖與救贖的關係又是從何說起呢?
女性在孕育生養孩子的過程中,能切身感受到生命的來之不易,更能切身體驗作為母親的甘苦,從而學會愛與感恩;不是有一個詞叫"母性的光輝"嗎?正是因為有機會當了母親,女性才有機會散發出母性的光輝。總結成一句話便是:孩子的到來能讓女性生命的歷程完整,並助其向生命的高階升華邁進。在這裡,我重點強調的是,女性想要完成這一內在的升華,必須要學會真正的愛和長久地付出這種愛。因為世間的一切都是平衡的,只有你發自內心的付出愛,你才能有同等的收穫。這種收穫不是急功近利便能得來的。說了這麼多,再回到救贖。母親給孩子生的機會,用愛撫育孩子長大是對孩子的救贖;而這一過程中她學會的愛與感恩也是對自己的救贖。是的,不要懷疑,母親對孩子的愛正是對孩子及對她自己的救贖。再次強調,我說的是真正的愛,不是佔有,不是執念。這愛里有教導、有慈悲、有包容、有責罰、有尊重、有放手、有責任…最重要的是都要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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