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好消息宣教會不實言論的答辯

書名《正統和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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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宣教會不違背正統教理,很難判定為異端。

此教會教導的以上內容(上面所提及的此教會的觀點),並不構成異端的原因。

正統和異端綜合研究書

大韓耶穌教長老會聯合會

異端邪教對策委員會

發行人:耶長聯(耶穌教長老會聯合會)

參與出版的人

鄭英進牧師(耶長聯 代表會長)- 問候語

李光勇牧師(耶長聯 秘書長)- 序言

趙成勛牧師(耶長聯異端邪教對策委員長)-出版致辭

崔奎昌(韓國基督教報紙協會長,基督教報紙編輯局長)-推薦詞

對好消息宣教會的研究結果及建議事項

1960年前後美國獨立浸禮教宣教士迪克約克(Dick York,Shield of Faith Mission的宣教會長)赴韓開展活躍的宣教活動,這是此教會的起源。當時迪克約克在韓國創辦了宣教學校。當時朴玉洙牧師作為宣教學生入學受訓。朴牧師從中學起就和其他的一些宣教士有所接觸,他從那些宣教士口中聽到「沒有得救就不能傳道」的說法,為得救的問題苦惱。他為罪感到深深自責,為此研讀聖經的時候,領悟到耶穌的寶血洗凈了一切罪,領悟到這個救恩。

之後,朴玉洙牧師遇見迪克約克牧師受訓,1971年在迪克約克那裡按立為牧師。朴玉洙牧師於1963年派遣到慶南陝川開始牧會,以「罪得赦免重生的秘密」為主題開展聚會。後來1980年以「大韓耶穌教浸禮會」的名稱開展活動,但是由於有同名的其他教會,所以在海外宣教時經常使用「好消息宣教會」這一名稱,但目前好消息宣教會的官方教團名稱仍是「大韓耶穌教浸禮會」,但比起教團名稱,「好消息宣教會」一名更加廣為使用。

經過對此教會的詳細調查結果顯示,實際上並不是像一般基督教界內廣為所知的那樣,此教會教理上並無大問題,不是一個封閉性的教會。

經過本委員會詳細檢查討論此教會的主張和書籍,結果得出,此教會並不違背本委員會設定的正統教理標準,很難判定為異端。只是在成就得救,說明得救過程中,此教會認為人們對悔改和重生等基本辭彙理解錯誤,並以聖經為根本加以仔細說明。據判斷,此教會被界內認為有問題是在這一過程中所產生的誤會。因此,此教會教導以上內容(此教會在前文提及的觀點)並不構成異端的理由。

他們強調,徹底相信我們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得到救恩。據我們判斷,他們主張的觀點是可以充分容納的。另外,一般教會錯誤地認為,必須知道重生的日期他們才認定為得救,這並不是他們的主張,而且經核實,他們並沒有主張只有他們教會才有絕對的救恩。

據調查,他們重點教導得救的聖徒生活中效法神的品性,並強調生活中的禱告和悔改。一般教會一直曲解他們主張沒有必要禱告。他們的觀點遭到誤會是因為他們對得救相關的多個詞語的概念要求更本質的理解。

另外,他們教會遭到其他教會的批判的原因之一,是因為他們曾接近其他教會的信徒,以詢問他們什麼時候得救等方法讓他們轉移到他們的教會。雖然這種事例也只是一部分,但因為體育館聚會等方式教會勢力急劇擴張,遭到其他教會的許多批判。

同時,本委員會叮囑貴教會不會發生「以我們的方式信才能得到絕對的救恩」這種方式的非信仰性行為,誠實遵守貴教會已經公布的正統教理。

《正統和異端》p247~248

社)大韓耶穌教長老會聯合會

異端邪教對策委員會,

2004.6.20

全部頁數448頁

屬聖經的認罪 - 張洪軍牧師

這時代有很多人侍奉著一位神,一位耶穌,使用著一本聖經,卻因為一點教理上的差異,很多基督徒過著形同陌路的生活。也有一些牧會者因為不善於讀聖經,只是知道很多的理論,卻不能正確地引導基督徒。如果我們回歸聖經,就沒有任何解不開的問題,彼此之間也沒有任何理由不能交流,因為神的智慧和能力在其中。 我們一直傳播了基督的福音,就是有關罪得赦免重生的話語。

約翰.衛斯理

約翰衛斯理的家族,祖祖輩輩都是信基督的家族,他本人作為牧師和宣教師的名分去美國宣教,但他卻發現了自己尚未重生。同樣,當今時代也有些人就像悔改之前的約翰衛斯理那樣,認為自己只要勤勞去教會,就是侍奉主。

約翰衛斯理明白了基督的血洗凈了自己一切的罪且重生,隨後當時的聖公會開始逼迫約翰衛斯理,約翰衛斯理倚靠 「務要傳道, 無論得時不得時。」(提摩太後書4:2)的聖經話語,他一直堅持傳了福音,也形成了循道宗。

約翰衛斯理所領受的福音,就是完全倚靠主的恩典永遠罪得赦免。

但是當時的聖公會表面上提倡恩典,實際上卻局限於行為中,因而逼迫了約翰衛斯理。

他們總是局限在屬行為的觀念當中,並「需要人自己也付出點什麼才可以」。

他們不能理解傳播恩典的約翰衛斯理,所以攻擊他並把他逐出聖公會。

我們親自見過華人神學園地陳連虎傳道,他在文章中說過我們教會不會悔改罪。

我們就給陳連虎傳道解釋了關於我們的教會,給他解釋的內容與這裡的文章是相同的。

而且我們教會每當舉辦佈道會的時候,也邀請他過來親自確認、親自查考。

當時陪同陳連虎傳道的新興宗教關注事工總幹事楊子聰先生也親自參加了4次我們教會的禮拜並查考。

經過我們和他們的當面交流,他們親自提到,以後不該把好消息宣教會列為異端。

因此我們請求他們刪除誤會我們的文章,但是直至今日他們仍未刪除文章導致很多人誤解我們教會。

我們為了正確表明我們的立場,寫下了以下解釋。

我們再次聲明,我們相信基督的寶血永遠洗凈了我們的罪,並從黑暗的權柄中拯救了我們,把我們帶領到了愛子的國度當中。因此我們見證我們的身份從罪人轉變為了義人。

希望愛主的眾位牧師明確分辨,不要因多數人對我們教會的不明確認識,導致牧師們的誤解。

對於認罪和悔改,有些信徒聽了耶穌將我們的罪一次都洗凈了的福音後非常高興。但同時,有的人心裡也會進來一個想法:既然罪已經都洗凈了,那以後再也不用認罪了。

其實洗凈罪和認罪是兩碼事,但是魔鬼會給人這樣的想法:反正我的罪都洗凈了,所以以後再也不用認罪了。不但心裡有這樣的想法,而且有的人還會大肆地說:「以後我們再也不用認罪了。」

這話讓很多人不能接受,也讓很多人關閉心門,也會引來很多的指責。《聖經》里沒有說:「以後再也不用認罪了。」

聽見福音後得救了,得救以後又犯罪了,該不該認罪?怎樣認罪?得救後犯罪了,不是不認罪,一定要認罪,但要正確地認罪。

怎麼認罪、怎麼悔改呢?我們特意選了約翰一書1章5-10節的話語,因為這段《聖經》是很容易讓人誤會的一段,藉此機會,我們分享一下這段經文。

約翰被稱為愛的使徒,就是耶穌所愛的那門徒。約翰一書寫的是信徒內在生命的建造。

約翰一書開始說的是: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這裡的「相交」就是交往。從約翰一書開頭的部分,就能看出這書的重點寫的是與神之間的交往。約翰說門徒們是與神相交的,然後約翰又把這個傳給我們,讓我們與他們相交。他們是與神相交的,也帶著我們與神相交。怎樣與神相交呢?

5-6節: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這裡有兩個世界,一個是光的世界,另外一個是黑暗的世界。有光還有黑暗,光的世界當然是神的世界,神就是光。跟光對應的就是黑暗的世界,黑暗的世界指的是魔鬼的世界,肉體的世界。

6節: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說自己與神相交,但是你現在還在黑暗裡,那就是說謊話了。

7-10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7節的意思是:如果你活在神面前,活在神的心意當中,那麼你就能不斷地享受到「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的恩典。

8節、9節這兩節經文是很重要的,也很容易讓人誤會。

先看8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前面講福音的時候,我們講了:他洗凈了人的罪;因基督耶穌一次獻祭,我們得以成聖;因耶穌基督一次獻祭,我們永遠完全。

《聖經》分明是這麼寫的。而且歌羅西書1章22節: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

羅馬書3章24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看著這些福音章節時,我們必須承認:耶穌洗凈了我們的罪,我們在他面前聖潔完全了。這是神藉著耶穌成就的結果。

但約翰一書1章8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這裡說的「無罪」是指什麼呢?

我們在英文聖經,可以看到單數的罪(sin)和複數的罪(sins)。單數的罪指的是我們裡面罪的品性,複數的罪指的是我們犯出來的罪的行為。一個是罪性,一個是罪行。約翰一書1章8節的這個罪是單數的罪(sin),9節里的罪是複數的罪(sins)。

要解釋這兩節經文,必須藉助英文版《聖經》。根據「罪」的單複數,我們就能很好地解釋清楚了,不然就理解不了,就會感覺《聖經》有矛盾。《聖經》是絕對不會有矛盾的,是絕對一致的。

再看8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如果真理在我們心裡,我們的心與神聯絡著,就應該說自己有罪。這「罪」是單數的罪,指的是罪性。

耶穌已將我們一切的罪都洗凈了,我們沒有罪了、聖潔了、完全了。我們在接受福音的那一刻,聖靈住在了我們裡面,我們就得救、重生了。雖然我們得救、重生了,但我們肉體中還有罪性。

羅馬書6章12-13節: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里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這裡說:「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罪在哪裡作王?在必死的身上作王。

我們都有身體,這罪性與身體聯合就成了肉體。雖然我們得救了,但是我們有肉體,就是我們身體里有罪性。所以一旦有環境,我們照樣會出來犯罪的念頭。

當別人比你好就會嫉妒,你比別人好就會驕傲,還會起來貪心,還會有污穢的心,有時還會說謊,還會出來偷盜的心……

義人分明是得救了,但是心裡瞬間還會有這些想法出來。有什麼環境,照樣會出來什麼想法。為什麼這樣呢?是因為人有肉體存在。因為有肉體存在,所以從肉體里會出來這些犯罪的想法。肉體里會出來這些,就是因為有這個罪性,因為罪的品性在肉體當中。

雖然肉體當中有罪的品性在,但因為我不屬於肉體,是屬於神的,所以我與罪是不相關的。羅馬書8章9節: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聖經》里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裡面,你就屬於聖靈了。我們已經屬於聖靈,屬於神了,雖然肉體中有罪性,但我們不屬於它了。既然不屬於它,我們就不用向它反應,也不用順著它生活。

因為不屬於它,所以我們沒有義務順著它生活。應該順著誰生活呢?我們應該順著聖靈生活,應該接受聖靈的引導生活。

約翰一書1章8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這意思是什麼呢?

如果你現在說:「我得救了,我裡面再也沒有犯罪的想法,我裡面一點污穢的心也沒有了,我這肉體中一點犯罪的念頭都沒有了。我一點也不想驕傲,一點也不會嫉妒,一點也不會有貪心,我心裡這些惡念一點都不會起來了。」如果你這樣說,這就是自欺,就是自己在騙自己。

大家能在生活中發現,我們在不同的環境中會產生不同的犯罪念頭。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人的肉體中罪性還在。因為罪性在肉體中,所以一遇到環境,罪性就發動,就會出來惡的念頭。但是現在你已經不屬於它了,雖然它存在,但你不跟隨它生活就可以了。

所以《聖經》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要想跟著耶穌,就得舍己。為什麼要舍己呢?因為「己」是惡的,這個「己」就是肉體。我現在不屬於肉體了,不用跟隨它了,沒有義務順著它了;我現在已經屬於神了,我現在從心裡跟隨神的引導。

舍己的「己」指的是肉體的我,肉體裡面的私慾,肉體里犯罪的想法。

約翰一書1章8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這句話里的「罪」是單數的,這節經文的意思是:你雖然得救了,但你仍然有肉體,肉體中仍然有罪性,如果你說自己再也沒有犯罪的念頭了,這就是在自己欺騙自己。人直到死為止,肉體還是肉體,肉體永遠不變。到見主時,主才把這肉體改變成屬靈的靈體,人就再也沒有犯罪的念頭了。肉體的改變不是我們做的,是要到主來的時候,主會把它改變。主把我們的身體變成屬靈的身體,我們住進屬靈的身體里就再也沒有私心雜念了。

但我們現在還活在肉體中,因為肉體有罪性,這罪性總會給我們慾望、想法、貪念,這些東西會一直誘惑我們,牽引我們。

如果我們在心裡能很好地劃線:我現在不屬於它了,我已經屬於神了。當我們這樣劃線生活的時候,我們不跟隨它,它就不會影響到我們。因為我們已經屬於神了,只要面對神生活,神就會帶領我們過新的人生。

在實際生活中,因為我們太愚拙,太無知,心裡就很剛硬。雖然理論上知道它是騙我的,是害我的,但偶爾還會順著肉體里出來的想法和念頭走。那時就會說謊,就會做一些不該做的事情,這樣做就會犯罪。

得救的人犯不犯罪呢?還會犯罪。雖然我們得救了,但還是會犯罪,當人順著肉體的私慾生活時就會犯罪。一旦犯罪後,律法就會過來找我們,良心會在心裡譴責我們。良心譴責、控告我們的時候,我們該怎麼做呢?約翰一書1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

《聖經》箴言書28章13節: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人犯罪以後,有兩種反應。一種反應就是不承認罪,把罪遮蓋起來,為了保守自己的義,過著虛假的生活;另外一種反應就是認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9節的這個「罪」是複數的。我們犯的罪不止一個,會有很多,所以這個罪是複數的罪。9節里的「罪」不是指罪性,是指罪行,指犯罪的行為。

義人犯罪以後該怎樣做呢?約翰一書1章9節給了我們很好的答案。「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犯罪了,認罪才對,要在神面前認罪。如果得罪了一個人,這人過來追究時,也要承認:是我做的,我錯了。如果我說謊欺騙了人,就應該說:我剛才說謊了,我欺騙了你。這就是「認罪」。我們需要認自己的罪,這是我們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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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論質疑

陳連虎傳道:

在朴玉洙的救恩論中有一個核心論點:真正得救的人心裡沒有一點兒罪,如果有,就說明沒有得救。心裡如果還留有一丁點兒罪,就不能坦然地說自己是義人,會猶豫不決,不能發自肺腑地說「我是義人」。朴玉洙等人在因信稱義的救恩中加進了條件,即:信心+內心沒有罪的意念。也就是說,一個已經信主的基督徒若承認還會犯罪,就是這個基督徒沒有得救。救恩就這樣被他們扭曲了。

答辯

李光輔牧師:

「得救」有著「從掉進去的地方拯救出來」的含義。從我們靈魂的角度來看,我們因著亞當,從神聖潔的國度陷進了撒但罪惡的世界中。人們屬於了罪,所以是罪人。因為是罪人,所以結出犯罪的果子。

「耶穌」是「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的意思(太1:21)。既然從罪惡里救了出來,那就成義了,但如果還說有罪,就是不信,就是在罪的所屬里,所以只能說自己是罪人。

相反,說自己是義人的意思是耶穌的血洗凈了我這個罪人的罪,由此使基督得到無限的榮耀。這並非驕傲,而是在神面前高舉耶穌而謙卑自己的表現。因為我們已經洗凈了,所以神稱我們為義,只要相信這一點,我們心裡的罪就會洗得像白雪一樣白,就會從罪中得到釋放,屬於義。

故此,說我們是義人,並不是指行為的完全,而是指義人的身份,即借著相信基督的功勞,從黑暗的權勢挪移到愛子國度的義人的身份。如果我們心裡相信耶穌的血永遠洗凈了我們的罪,就能達到義;用口來表述此義,便是說自己是義人。

雖然陳傳道說加添了得救的條件,但事實上並非加添條件,而是檢驗決定一個靈魂得救的確信。很顯然,只有心裡沒有定罪,才是完全的得救,不是嗎?

赦罪論質疑

陳連虎傳道:

朴玉洙認為,一個人若已得到救恩,就沒有必要再求饒恕。這種教導帶來的後果,很容易使人得出這樣的結論:一個人信主之後可以過為所欲為的生活,生命也無需被主建造,就算是犯了罪求饒恕也是沒有必要的,也是沒有用的。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性的赦免了所有的罪,信耶穌以後就可以任意而行了。

正統教會從來不否認基督在十字架捨命的救贖大功可以赦免一切的罪,使所有相信祂的罪人藉著祂與神和好。但「神完全能夠赦免任何罪」和「赦免了一切的罪,也赦免了以後要犯的罪」卻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答辯

李光輔牧師:

可以赦免和已經赦免的不同:難道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沒有得到永遠的饒恕嗎?

朴玉洙牧師說:「已經得救的人無需再祈求饒恕。」李漢圭牧師說:「所洗凈的罪包括將來要犯的罪,因此即使做了求饒罪的禱告,也沒有意義。」帶著一般的觀念去想,似乎認罪禱告才能洗凈罪,但這只是我們的感覺而已。只有借著耶穌的血才能赦免罪,耶穌兩千年前已經在十字架上成就了一切。如果知道分明的真理,真理就必讓我們得以自由。這裡只是強調了借著血洗凈罪的表述而已。

聖經分明說永遠赦免了,但人們被「覺得這話語會導致放縱和隨意犯罪」的想法捆綁,因而認為不能宣布真理,這是阻擋話語的出自人本主義的思想。說這樣話的人是因噎廢食,所以只是含糊其辭地說「耶穌的血可以赦免我們的一切罪」,而不明說「耶穌的血已經赦免我們的一切罪」,讓人無法蒙受永遠贖罪的功勞而下入地獄,那麼怎能承擔這責任呢?

《希伯來書》10章17節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話語正是神永遠不再記念我們罪愆的應許。神說赦免了就是赦免了,信實的神說不再記念,就不再記念了。為什麼不原本接受這話語,反而限制福音的能力,用「可以赦免」來替換「已經赦免」,以此使福音變質呢?

陳傳道指出我們不認定罪性,說我們不承認約翰一書1章8節中「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這句話語。

自朴玉洙牧師在1962年重生以來,一直傳講的便是:「如果對於肉體的罪性不警醒,就只能相信自己而導致墮落犯罪。」創世記6章5節中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得救並不等於罪性消失。如果忘記罪性,就會相信自己的想法,跟隨自己的想法,只能依舊犯罪,所以要不斷地回顧自己,在話語面前對照自己。如果分明知道自己的惡,就會脫離罪惡的自己,從此接受聖靈的引導,過上聖潔的生活。

罪論質疑

陳連虎傳道:

人對神的「背信棄義」乃是是罪的本源,不順從神就是墮落的開端,由此全人類的本性也被玷污,就衍生出種種罪惡來。但該教派的「罪論」則過於簡單,「一切的罪都是來自撒但」的概念在該教派不同形式的講論中十分常見。朴玉洙說:「我心裡產生的罪不是出自於我,而是撒但放入的。因此,否認相信自己的心,接受神的話語,才能過真正的信仰。」李漢圭也說:「我們得救後仍然犯罪,並不是我們的罪沒有得到解決,而是撒但給我們放進惡念。」

朴玉洙還認為:「大部份人信仰都有錯誤,以為熱心禱告、讀聖經、不犯罪、遵守神話語就能過好信仰。但是信仰不是那樣做就能過好的。」似乎一個基督徒只要有良善的行為,就是意欲用行為得救。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聖經的教導是平衡的,所以稱義必須也必定會產生與這個地位相稱的行為,即有了正確的信心,一定就有正確的行為。正如使徒雅各在討論信心和行為的關係時總結道:「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因此,死的信心嚴格來講根本就不是信心。

答辯

李光輔牧師:

陳傳道最大的誤區在於開展論理之前,因對基督徒的定義模糊不清而自陷誤區。將對尚未重生的普通人所講的話語理解為對重生的基督徒所講的,之後得出藐視行為的結論。朴牧師書籍的許多內容是傳道聚會的話語,是對那些尚未重生的信徒或陷進宗教的熱心中、不知道基督恩典的福音、自我陶醉的人們吶喊的話語。

就像耶穌在《馬太福音》7章21節中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陳傳道似乎將那些只要是去教會的人都認定為基督徒。真正的牧者需要能夠區分山羊和綿羊,但陳傳道好像就沒有做到這一點。現今時代,我們要與「即使沒有正確的重生體驗也認定為基督徒」的不分明的得救界限爭戰。

朴牧師所說對於行為的否定,是警戒那些以為靠行為就能上天國的未重生的人,並非否認信心良善的果子。

成聖觀質疑

陳連虎傳道:

我們說稱義是救恩的開始。因為「稱義是指我們在神面前被悅納為義人,並且稱義包含罪蒙赦免和將基督的義歸給人」。因此神稱我們為義是一個宣告性的、法庭上的行動,並且是一次性完成。但這並不意味著是把聖潔也同時注入到我們的生命當中,因被神稱為義、算為義就變的聖潔了,就不會犯罪了。從人的角度看,稱義後我們其實仍會犯罪,需要不斷地認罪悔改。從積極的方面講,我們在已經稱義的地位上,就要把稱義的果效活出來,追求聖潔的生活,這是我們的責任。

成聖則是救恩的延續,「是神在信徒生命中的持續工作,使他真成為聖潔。這裡的『聖潔』指有神的樣式。」因此,成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可見,朴玉洙對正確成聖觀的概念含混不清,完全將「稱義」與「成聖」混為一談。可以說,他的錯誤「成聖觀」和「罪論」是互成因果的。

答辯

李光輔牧師:

陳傳道在文中提到:「我們說稱義是救恩的開始。因為稱義是指我們在神面前被悅納為義人,並且稱義包含罪蒙赦免和將基督的義歸給人。因此神稱我們為義是一個宣告性的、審判上的決定,並且是一次性完成。」完全同意這一觀點,這句話是非常正確的。那麼以這句話為根據來問一下:若有人接受主所賜的義,那麼此人是罪人還是義人呢?

我們沒有否認過罪性。我們的身份是義人,是脫離罪、屬於義的義人,這一點再怎麼強調也不為過。因為這是主所賜的義,而不是我們自誇的。如果法官在法庭宣判無罪,那麼我們難道還要說「不是,我有罪」嗎?耶穌說沒有罪,就是沒有罪了。難道不應該照著耶穌所判決的接受嗎?主說成義了,那麼就是義人,這就是原本接受聖經話語的信心。如果在那之上再加添什麼,就是對主的叛逆,就是異端。

我們從未說過「我們不犯罪」這樣的話,所說的只是「因罪得赦免而在神面前是沒有罪的義人」。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7:20)可見陳傳道要麼是無法區分罪得赦免和不犯罪的概念,要麼企圖在「異端」這個框架里捏造一些似是而非的內容。

朴牧師在《應該怎樣相信神》一書中說,即使我們犯了罪,因為神已經洗凈了一切罪,所以我們成聖、成義了;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赦免了我們的罪,所以我們成聖了。朴玉洙牧師講述的是即使犯了罪,也得到赦免了的事實。但是陳傳道將這樣的表述擱置一邊,再捏造一些無中生有的東西,請問意欲何為呢?

教會論質疑

陳連虎傳道:

異端教派在教會論上有一個共同點:只有自己的教會才是真教會。好消息宣教會對此也毫無列外。在該教派的著述中,經常可以看到「真教會」、「真牧者」這類的講論。

朴玉洙說:「所以你們要找正確的教會,你們應該在真正的神的僕人下面過信仰生活。」

李漢圭也說:「不能正確見證寶血的功效,不能正確傳達神的應許,使你罪得赦免,只是一味地指教人的義,強調律法的行為,這樣的教會都是魔鬼製造的。」

正統教會的「教會論」持守聖經真理,恪守使徒傳統,以基督為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世上作耶穌基督的見證,有「聖而公之」的特性,與別異教派的所謂「真教會」相比,孰真孰假不辨自明。

答辯

李光輔牧師

陳傳道主張正統教會,然而中世紀的正統教會是天主教,耶穌時代的正統是猶太教。當時的正統,現在也被認定為正統嗎?現今時代,也有許多人仗著多數和既有權,自己不傳福音,還阻擋福音道路,就像在中世紀天主教狩獵魔女一樣。無論怎樣,正統都應該歸屬聖經。

學歷質疑

陳連虎傳道:

朴玉洙僅在西方宣教士們開辦的「Shield of Faith Mission」宣教學校學習了半年時間後,就開始正式走上傳道牧會之路。此後直至1976年朴玉洙創辦所謂的好消息宣教會宣教學校,在長達十三年的時間內朴玉洙並沒有接受過良好的、有系統的正規神學訓練和教育。在這之後,也未再見其有接受過神學教育的記錄。

答辯

李光輔牧師:

約翰?衛斯理畢業於牛津大學後成為了牧師,卻沒有罪得赦免。他去美國宣教,但以失敗告終,重新返回到了英國。此後的1738年5月24日,他在英國埃爾德斯凱特街上的小禮拜堂里聽著馬丁?路德寫的羅馬書講解緒論話語時,領悟了神真正的恩典,從而罪得赦免重生,成為了神真正的僕人。他被英國聖公會定為異端,受到了許多逼迫,但他不屈不撓,有力地傳播罪得赦免的福音,引領許多人擁有正確的信心,成了監理教的創始人。

約翰?衛斯理之所以能夠作為神的僕人,有力地被福音使用,並非因為他畢業於牛津大學,而是因為罪得赦免重生了。真正的神的僕人並非畢業於著名大學的人,而是分明地罪得赦免重生,被神的手所抓住,被使用在傳神福音的工作上的人。

身份質疑

陳連虎傳道:

對於朴玉洙的專家、博士身份,有David弟兄根據韓國「教會與信仰」網站刊載的一篇署名鄭東燮教授的論文,指出朴玉洙是初中中途退學,這是其有據可查的唯一學歷。因此,朴玉洙的所謂博士學歷值得質疑。

答辯

李光輔牧師:

2016年8月21日,朴玉洙牧師榮獲墨西哥阿茲特克大學(azteca universidad)的名譽教育學博士學位。

朴玉洙牧師小時候家境很困難,他畢業於善山中學,就讀於首爾高等技術學校,但沒有完成學業就返回了故鄉,並於1962年10月7日罪得赦免重生了。此後,他進到了重生的宣教士在三德洞創辦的為了培養韓國人傳道者的宣教學校。

宣教士當中,迪克約克宣教士是美國Shield of Faith Mission的宣教士,凱斯·格拉斯宣教士和德利爾宣教士是屬於英國WEC宣教會的宣教士,瑪倫·貝克是美國Christian in Action的宣教士。這些宣教士所屬的宣教會是聞名全球的屬福音的宣教會。

朴玉洙牧師罪得赦免重生後,向著優秀的屬福音的宣教士學習了聖經話語和實際的信心,從此被神的手抓住,56年以來無論地位高低單單為了福音而生活,但現實某些教會的牧會者不但不一同傳播福音,反而妨礙和誹謗福音,真是令人著急,希望我們通過探討交流使信仰回歸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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