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自我,到底是什麼

我們都羨慕身邊那些活出自我的人,覺得他們獨立、洒脫、敢作敢為,可以快速決斷不糾結,會覺得這種人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人格魅力,但是又不知道該如何成為這樣的人。因為面對事情的時候,自己就是擺脫不了瞻前顧後、受人左右、搞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又好像什麼都想要的局面。於是,哪條路也不對,哪條路也不通,遇事猶豫不決。

如果我們知道了「活出自我」的自我是什麼,也許大家就明白其中的奧秘了。

對心理學知道一點點的人可能都聽說過,精神分析大師弗洛依德最早提出人格包含三部分: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代表人的生物本能,尋求慾望的滿足,遵循快樂原則;「超我」代表良心或道德力量,遵循道德原則;而「自我」遵循現實原則,自我可以感知外界刺激,協調「本我」的本能衝動與「超我」的道德約束,最終形成每一個人獨特的人格特點。

打個比方:「本我」的慾望讓男人們想霸佔更多女子,而「超我」的約束讓他們意識到這是不道德、不符合社會文化的行為。自我在慾望和道德之間協調,最終讓不同的男人在兩性關係上有不同的人格體現。

有些人的本我超強,吃喝嫖賭樣樣行,有些人超我特強,道德約束時刻記心中,行為上不敢越雷池半步。這就形成了不同的人不同的自我。

隨著心理學的發展,人們發現自我並非只是協調「本我」和「超我」,自我本身就具備功能,特別是自我心理學發展以後,人們逐漸發現,自我具有獨立的內在動力系統,自我主要通過對外在環境的探究得到滿足和成長。

這恰恰說明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自我形成的一個主要方式:探究。

探究是自我發展的過程,同時,也可以說是自我最終的目標。可以說,人的一生就是為探究而生。

大家觀察身邊的嬰兒,可能有這樣的經驗:

嬰兒第一次被父母抱出家門的時候,他們的小眼珠子轉啊轉,腦袋晃啊晃,感覺眼睛耳朵都忙不過來了,他們在幹麼?他們正是在探究,藉助視覺、聽覺、觸覺、味覺不斷地探究環境。

剛出生的孩子是沒有自我意識的,也就是說沒有「我」這個概念。比如他會咬自己的手指腳趾,吃自己的大便,慢慢地,他才能知道這些原來都是自己的手和腳。最早的時候,他看見鏡子中的自己,會用手去摸鏡子,因為他並不知道鏡子的人就是自己,還以為是別人。什麼時候有自我意識呢?就是他看見鏡子中的人知道那是自己了。心理學做過一個很簡單的實驗來證明嬰兒的自我意識。在孩子的額頭點一個紅點,當小孩在鏡子中看見自己的時候,會觸摸自己頭上的紅點,而不再是去觸摸鏡子,這就說明,小孩子知道鏡子中的人是自己了,他具備了最初的自我意識。

這個時候,嬰兒也只是有「鏡子中是我」的一個模糊概念,緊接著,就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我又是什麼,是怎樣的?我和環境的關係是什麼,我和他人的關係是什麼。

於是,人便開始了一生的探究,對自己、對環境的探究,正是通過探究,才不斷的形成和完善對自己清晰的認識。

小孩為什麼喜歡玩抓迷藏?眼前這個人沒了,這個人又出現了,這個人沒了,這個人又出現了。正是通過這樣的反覆體驗,形成了人的客體恆常性,即:周圍的人或物(即:客體)不會真的消失,他們只是暫時不見了。而這個也是形成安全感的基礎之一,比如,孩子知道了媽媽只是離開一會,她還會回來的,他會相信「我和媽媽的關係是安全的、穩定的」,最終形成安全依戀關係。

再比如,你告訴孩子「箱子里是空的,別看了」,他一定不會聽你的,還是會堅持打開箱子看一下;你說「水熱,別碰」,他還是會去碰。他需要通過探究來完成自己對這個世界的認知以及對自己的認知。比如我看了箱子,確實什麼都沒有,「空」原來是這個意思;我碰了熱水,燙的好疼啊,原來熱的感覺是這樣的。

不僅孩子會這樣做,這種探究會貫穿我們的一生。比如旅行,網路上的圖片比自己真實看到的還美,國慶節幾乎可以在微信朋友圈全球旅行,那為啥人們還愣是要人擠人自己親自去一趟呢?是的,就是為了探究。探究這些幹麼呢?

可以這麼理解,探究即是自我的內在動力,也是自我不斷形成和完善的過程,更是自我的表達。

舉個例子:自我的內在動力促使我們去旅遊,而旅遊讓我們增加了對世界、對自己以及自己和環境的關係的認識,促進了自我的完善,不僅如此,旅遊也是自我的表達,「我到過某地,見過某物,留下過足跡」,認識到這個,就可以理解為何有些人旅行的時候喜歡在柱子上刻上「某某某,到此一游」,這就是自我的表達,形成自我存在感的根本。意味著「我,某某某,來過,我在這個世界上留下了痕迹。」

自我通過各種途徑得到表達,也就獲得了自我存在感。從這個角度就很容易理解為何人們喜歡在網路上罵架,這是自我尋求表達的過程,更是自我存在感的獲得。

再者,心理學研究發現,讚揚一個人比批評一個人好,批評一個人比無視一個人好,其中緣由就是自我存在感。

讚揚代表自我的存在被周圍環境接納,批評雖然意味著自我的某部分不被接納,但至少自我被他人看見。無論表揚還是批評,至少說明他被看見被關注,這兩種都比自我存在被無視、似乎這個人根本就不存在要好得多。如果自我被環境無視,這個生命在世界上的存在就是零,是空白,這可能是讓人們最恐懼的事了吧。自我存在感喪失是對一個人極大的傷害。

這也是為何我們總是在尋求自我表達,哪怕惹人厭惡,也不讓人無視。正因為如此,那些總是壓抑自我,不敢表達,在社交群體中總是躲在角落的人,也是痛苦更深的人。

而那些活得自我的人是怎樣的呢?

其實,明白了什麼是自我,也就大概知道了問題的答案。活得自我,簡單理解就是,主動探究自己和環境,主動完善自己,主動表達自己。

表現出來就是,想做什麼就去做了,想說什麼就去說了。思想上有什麼,行為上就去體驗了。無論結果是開心的,沮喪的,他都體驗了他未曾體驗的。

反之,壓抑自我的人要麼不敢想,要麼想了不敢做,做了也不敢說,而壓抑自我,就讓自我找不到存在感。

自我其實就是一種體驗一個重視自己體驗的人,就容易活出自我。每個人的體驗都會有所不同,所以自我體驗讓每個人都活出與眾不同的自己。而一個沒有自我體驗,或者不重視自我體驗,或者長久壓抑自我體驗的人,也更容易陷入別人的看法,別人的評判。而一旦過分在意別人的看法,就很容易喪失判斷力,自我存在感也會越來越弱。

所以,把體驗當成自我,讓自我去體驗,你就會發現,你的自我會在不斷的體驗中得以完善且得以表達,你便會活出你的樣子,不是最好的樣子,但是,卻是世上獨一無二的你。


作者:貝加。首發於微信平台:西柚情感(SayYouE),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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