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二十歲想活命,他有什麼罪(規則與道德衝突下良知向何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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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原本也是人,但是他做到了人未能做到的事,他超越了人的自我判定,具有神格,他就變成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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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中勇哥一句:他只有二十歲,,他只要活命,他有什麼罪(需要去死)。如一把胡椒撒入觀眾的眼中,如一把重鎚砸在世人的良知上。窮人去吃沒有上關稅、沒有繳納專利費的救命葯而不得,只有等死或者自殺,這是什麼樣的社會制度和道德人倫?不是社會制度變了,而是規則變了。公安局長一句:我們見的法大於情的事情還少嗎?!這是作為執法機關和執法者的無奈。勇哥藉以遊說牧師所說的:救人一命勝造七級佛圖,你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這個也是當情與法、西方制度體系與東方道德人倫衝突的無奈。
沒有準入備案、沒有繳納關稅、沒有專利授權的葯就是假藥,而這個假藥可以救人命。是法理重要還是道德良知為上?!這是拷問社會的良知,也是每個人對於所謂趨利避害中「利」的合理性、「害」的責任感如何自我審視。
《我不是葯神》的刷屏遠遠超越了當下中美的貿易戰(對於老百姓來說,這個事件的影響還很遠),小米的上市(對於老百姓來說只是部分人的盛宴),但是《葯神》中生與死的抉擇更靠近市井草根的關注---世上有一種病沒法治,窮病。我不想死,我想活著。人的生存權才是老百姓所關心的。
前幾天,我的一位哥哥轉發了一片《我不是葯神:為什麼越是底層的人越可能具有神性》,在對於社會底層人士的測試中,被測試者的行為超越了很多人的預判。
這個故事是一個「街頭測試」:
這是YouTube上的一個視頻。
是他們做的一個街頭實驗。
下午4點,實驗員(黑衣男),
走到一個流浪漢身旁打招呼:
「請問你在附近看到過我的女兒嗎?
我兩天前跟她失去了聯繫。」
流浪漢回答:
「我沒有看到過,如果我看到了,
就用那邊那個電話亭給你打電話。」
實驗員遞給流浪漢一張紙。
這是一張尋人啟事。
然後,他對流浪漢說:
「好的,如果你看到我女兒,
就用那邊那個電話打給我。」
流浪漢就開始舉著這張尋人啟事。
5點鐘,他舉著。
7點鐘,他舉著。
9點鐘,他舉著。
深夜11點半,他還舉著。
就這樣舉了6個半小時。
他放下了他討要錢的牌子,
就這樣一直舉著這張尋人啟事,
他一步也沒有離開,
生怕過往的人錯過了這張尋人啟事。
晚上,實驗員回來了,
像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一樣問他怎麼回事。
流浪漢回答說:
「我想要幫忙,幫你找到你女兒。」
實驗員很意外:
「為什麼你寧願放下你的牌子,
卻要舉著這張尋人啟事,
你明明可以賺一些錢,
然後去買吃的,
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流浪漢的回答讓人無比震驚:
「相比獲得什麼,
幫助別人才有更大的意義。
我知道孤獨的滋味,
我希望她能安全地回到家。」
你的人性認同與價值觀不僅僅是點贊,更需要傳播。
祝我們生而平凡,但不要忘記創造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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