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乙醯氨基酚治療關節炎有用嗎?

對乙醯氨基酚,這個名字很多人或許很陌生,但如果換成泰諾、必理通、百服寧、泰諾林、白加黑等名字,必定又會幡然醒悟——原來是感冒藥啊。

是的,這些感冒藥中所含的主要成分就是對乙醯氨基酚,又叫撲熱息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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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醯氨基酚的歷史

對乙醯氨基酚是一個非常成熟的老葯,最早在1873 年就已被合成,但是直到1955 年才開始在美國上市銷售,商品名為泰諾(Tylenol);1956 年,500 毫克一片的對乙醯氨基酚在英國上市,商品名必理通(Panadol);1963 年,對乙醯氨基酚被列入英國藥典,並因其較小的副作用而流行開來。

目前作為非處方藥物使用,患者在大多數的藥房與超市都可以自行購買而無需醫生處方,但是這也導致了相當程度的藥品濫用。

2013 年AAOS :不贊成也不反對

對乙醯氨基酚屬於乙醯苯胺類解熱鎮痛葯。它的劑量安全範圍較大,通常最高劑量可以達到每天4 克。以往不少的膝骨性關節炎治療指南中,均把對乙醯氨基酚作為輕至中度疼痛的首選止痛藥,如果有效則可作為長期口服止痛藥應用。

但是,長期應用對乙醯氨基酚的劑量至每天4 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近幾年受到質疑。認為長期使用每天大於3 克的對乙醯氨基酚會增加消化道出血、穿孔以及梗阻的風險。

而且還有研究表明,對乙醯氨基酚對於有癥狀的骨關節炎沒有臨床效果。

目前最具權威性的關於骨性關節炎治療的指南是美國骨科醫師協會(AAOS)的治療指南。這是綜合了美國風濕病學會、美國家庭醫師學會和美國物理治療協會的意見,回顧了超過10000 篇獨立文獻,AAOS 使用最佳證據合成來進行循證醫學證據分析得出的結論。

2013 年AAOS 對於膝骨性關節炎患者使用對乙醯氨基酚的態度是:不贊成也不反對。

吃對乙醯氨基酚,慎飲酒!

且看下面這個病例——

急診室里,患者痛苦自訴:「最近兩天感冒了,頭痛、發熱,便自服用了白加黑,現在出現了嘔吐、上腹部不適、肝區疼痛。」進一步詢問,原來患者既往長期喝酒,檢查發現血對乙醯氨基酚濃度很高,血轉氨酶升高。考慮為對乙醯氨基酚中毒引致肝損害。

事實上,在美國和歐洲,該葯正是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的首要原因。大多數是意外,也有些是故意自殺。

對乙醯氨基酚應用非常廣泛,而且作為非處方葯管理,理應是非常安全的藥品。為什麼上述患者卻出現肝損害了呢?——問題就出在飲酒上。

對乙醯氨基酚在肝臟代謝,中間產物N- 乙醯- 對- 苯醌亞胺需要與肝臟里的谷胱甘肽結合而解毒。長期飲酒的患者,N- 乙醯- 對-苯醌亞胺生成過多, 超過體內谷胱甘肽結合量時, 多餘的N- 乙醯-對- 苯醌亞胺便會與肝組織蛋白結合,引起細胞壞死產生肝毒性,嚴重的甚至會導致死亡。

因此,服藥期間飲酒或飲含有酒精的飲料,尤其不可取。

過量,傷肝沒商量

同樣地,其他可能影響對乙醯氨基酚代謝的因素,也可能造成藥物中毒。最常見的是超劑量或長期連續用藥。

進入體內的藥物增多,則代謝產生的N- 乙醯- 對- 苯醌亞胺越多,不能被體內有限的谷胱甘肽結合,同樣會導致嚴重的肝毒性。

從2011 年開始,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不斷更新各種警戒信息,提醒它的肝毒性。

因為對乙醯氨基酚一直是葯源性肝損傷的常見原因。美國一項研究顯示,在662 個急性肝損傷病例中,42% 與對乙醯氨基酚有關;其中,將近一半都是用藥過量導致的。

人們總認為這類經典藥物安全可靠,不再注意藥品說明書,「一不小心」就服用過量。

再次強調了一個安全用藥須知:不管是處方葯還是感冒藥、退燒藥,在24 小時內服用對乙醯氨基酚的量不能超過4 克。

事實上,只要你認真閱讀說明書的「用法用量」,一般都不會超量。有些說明書還特別註明:兩次用藥間至少要間隔4 小時,一天最多只能服用4 次。

不要重複用藥

注意,不要同時服用兩種以上含對乙醯氨基酚的藥物。否則,二者所含對乙醯氨基酚的量加起來,就有可能超過4 克。

因此,用藥前得仔細閱讀說明書的「成分」一欄,如果甲乙兩種葯都含對乙醯氨基酚,那麼只能用一種。

除了西藥,中成藥中含撲熱息痛的也很多,譬如,感冒沖劑、維C銀翹片等。值得注意的是,從藥名看,無法判斷這些中成藥是否含有撲熱息痛。

判斷藥物里有沒有對乙醯氨基酚,有個簡單方法:看看其通用名,凡是名字中帶「酚」字,即含有對乙醯氨基酚。比如快客的通用名,復方氨酚烷胺膠囊,就有「酚」字。

但是,並非所有說明書成分欄都用「對乙醯氨基酚」這個大名,有的可能用別名,如「對羥基乙醯苯胺」「撲熱息痛」「醋氨酚」等,所指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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