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心,監獄基層民警五大困惑

公務員序列里危險最大,風險最高的莫過於警察隊伍,而警隊序列里最苦、最累、最心酸的存在則屬基層監獄人民警察,他們沒有公安民警光鮮的外表,沒有法檢民警的輕鬆,他們工作任務繁重,監管壓力巨大,系統內問責追責成風,執法保障乏力,隊伍建設滯後,成年累月於高牆之內用自己的「無期徒刑」轉化千萬名各色罪犯,他們「摟著炸藥包,守著火山口」,曾被戲稱「末流警察勞改隊,田間地頭打瞌睡」。

以上就是監獄及一線民警現狀,不管你信與不信,它就是這樣的存在。


時光荏苒,小務進入監獄民警隊伍也有十幾年的光景了,已從當年的毛頭小伙蛻變為中年大叔,頭髮白了也稀疏了,身體也壞了,各個零部件時不時的就要搞個小事情,常常把小務嚇得一跳一跳的。

雖然歷經磨難,但小務初入警隊的誓言從未更改,理想信念從未缺失,哪怕是監管環境再惡劣,制度保障再落後,小務心中永遠記得自己當年的誓言。

按理說,時代總是在向好的方向發展,十幾年的經驗更應讓小務工作起來得心應手,然而事實卻是,小務感到一天比一天累,一天比一天鬧心。

這累,不是身體帶來的,小務自認為再戰30年不在話下;這鬧心,更不是機械式的工作造成,小務早已修鍊成了一台永動機。

為什麼越來越累,越來越鬧心呢?

一、除了要求文明執法,看不出別的好辦法

在管理罪犯方面,小務一直秉承懲罰為主教育為輔的策略,因為人是有記憶的動物,只有讓那些為非作歹之人真真的怕了,才能從根本上杜絕或減少社會上的犯罪。而一味地強調文明,除了聯合國說我們好之外,對於減少社會犯罪沒有多大的現實意義。

遙想當年,監獄一線民警那可是個個有著「拳打少林,腳踢武當」的本事,別想多了,不是打人。哪個犯人不服氣,一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劈頭蓋臉來一頓,立馬老實;再不服管教,少則7天,多則半個月的禁閉讓那些調皮搗蛋的罪犯服服帖帖,釋放了還得念你的好。

再看現在,詩詞歌賦、秧歌舞蹈、燒餅牛肉什麼玩意兒都往監獄裡裝,要知道,監獄是懲罰罪犯的地方,不是個筐,想裝啥就裝啥。關個禁閉怕這怕那的,給你來一句:我們要以說服教育為主。這還是好的,沒送你一句:出了事你負責啊!就不錯了。

長此以往,誰還怕你?誰還忌憚監獄的威懾?難道真要把監獄變成幼兒園、福利院嗎?真要想改也可以,監獄不是有開放日嗎,不要竟邀請罪犯家屬來參觀,把受害人家屬也一併邀請過來,看看熱鬧不。

二、人少事兒多,一人多崗

所謂人少,主要指基層一線警力嚴重不足,導致警囚比例不達標。而為了確保監管安全和滿足必要的教育改造工作,只得壓縮現有民警的休息時間,將個體的力量發揮到極致,短期內可能解決了監管安全和教育改造的必要投入,但長此以往勢必令基層民警疲於應付,為監獄的長治久安埋下了隱患。

雖然近年來上到廳局,下至各所監獄都在呼籲增加一線民警數量,要求監獄警力下沉,而實際情況則是越下沉警力越少。比如某所監獄,在編民警500人左右,而真正在一線參與執法執勤的只有不到一半,真不知道那些沉下來的人都去哪了。

所謂事多,主要還是基於警力不足產生的。一線民警不僅要維護監獄整體安全,還要承擔繁重的教育改造任務以及各種的台賬報表,令本已心力憔悴的眾多民警叫苦不迭。而過多的留痕主義、形式主義讓你偷懶都找不到門路。

三、檢查越來越多,令基層疲於應付

監獄系統最大的問題是沒有統一的管理標準,大到監管設施的配備,小到警服的著裝規範。

所有一線民警幾乎都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廳局安全生產部門來檢查,看到安全通道處於鎖閉狀態時,輕則命令打開,重則下發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否則以瀆職論處。而獄政部門來檢查時,則以安全通道未鎖閉存有脫逃隱患為由命令鎖閉,輕則命令鎖閉,重則下發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這就出現了一個很荒唐的情況,安全生產來檢查了就打開安全通道,獄政部門來了就關閉安全通道,反正你們高興就好。

小務在幾年前就遇到類似荒唐之事,當時由於禁閉室改造,上級獄政部門檢查時認為禁閉室應該設在某個位置,我們遂按照上級要求進行整改,本以為合了上意,哪知沒多久獄偵部門就來了,說我們的禁閉室位置設置不合理,要我們從新選址.......

再有就是著裝的問題,給民警帶個自殺帶(斜肩帶)就不說了,連正常執勤該穿什麼服裝都無法達成一致。民警執勤有要求著作訓服的,有要求著常服的,還好,有些單位還是明白著裝規定的,要求執勤時著執勤服,看似挺好的,誰知,著執勤服要求你帶領帶......

四、外行管內行,錯誤百出,令警隊無所適從

俗話講,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監獄人民警察作為一支紀律部隊,有著固定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本應一脈相承、一以貫之,然而事實卻是,很多沒有監獄基層經歷卻有其他經歷的官員被任命至監獄的重要領導崗位,並出台了許多不切合監獄實際的規章制度,令眾多監獄民警無所適從。

此情景的重災區是分布於各個省份的市屬監獄,由於市屬監獄的人事安排不受司法廳和監獄管理局管理,導致很多沒有監獄基層管理經驗的官員被任命到監獄領導崗位,為此鬧出不少笑話,就不一一列舉了,太滑稽,太丟人。反正把警禮舉成少先隊員禮的不在少數,你就知道問題有多嚴重了。

五、追責蔚然成風,令基層談虎色變

追責本是對主觀瀆職行為的一種問責形式,但如今卻常常變成上級部門推卸責任,撇清關係的不二法寶——在你的崗位出了事,不是你的責任是誰的!

話不糙理糙!

我們以某監獄罪犯脫逃為例,監獄處於改建過程,圍牆安全處於低級狀態,車輛不是民警安排停放的位置,又不是民警自己帶入監管區,司機在哪?天知道。

而被提起公訴的兩名民警,一名在會議室開會,一名在脫逃罪犯50米開外的勞動現場正常履職,脫逃罪犯在此之前未見任何的心理異常。

但又如何,雖然脫逃罪犯終被抓捕歸案,但兩名優秀民警卻因此成了被公訴的對象,天理何在?法理何在?人心何在?

再來看看罪犯自殺,打開裁判文書網,看看有多少監獄民警因罪犯自殺而鋃鐺入獄的案例。罪犯自傷、自殘、自殺本是純粹的個人行為,且是嚴重的抗拒改造行為,甚至可以說放棄自己的生命是其權利使然,我們不是天天喊著要保障罪犯的權利嗎,為什麼當一名罪犯行使權利結束自己生命的同時,要讓我們勤懇守業的民警背負刑責呢?

醒醒吧,不要讓自己的民警流血流汗又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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