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廈門國際半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案二審宣判:家屬索賠被駁回」?

原文:廈門國際半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案二審宣判:家屬索賠被駁回 丨沸點


沒毛病啊,典型的人出事了趕緊拉著相關人員要求賠償,就像動物園那樣,鏈接最下面也說了

馬拉松本來就是一項風險比較大的運動,每年都是聽到猝死事件的發生,不管什麼運動首先自己要學會保護自己,量力而行,報名的時候都會有風險提示,替跑者不可能什麼都不知道傻傻的就去了,他一定知道馬拉松有風險但是還是依然選擇替跑,這種比賽大部分人也不是為了名次,都是去體驗,挑戰自己的,所以說替跑的不可能和槍手一樣,為了名次,只是純粹的找到一個不想跑的自己去參加而已,馬拉松的名額在我國都是要抽籤的,因為參加的人太多了,情理上替跑者和轉讓者都是你情我願的。而且參加過馬拉松的人也都知道現場是個什麼情況人有多少!這裡就不多說了。

雖然我不知道猝死在醫學上是怎麼定義的,但是按照我跑步的經驗(每天一個10公里參加過半程馬拉松)來說猝死最有可能發生在身體到達極限還在運動時,所以就如連接中說,死亡結果沒有因果關係,一個違規在先的人出事就要找漏洞去追責,這怎麼說?


法律上,不存在因果關係。

道義上,不存在違背道義。

自己應該為自己的不誠信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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