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師兄教你弄清楚警銜和警察對應的級別
(注意 這裡談論的警銜只限於大陸地區 香港和澳門地區的警銜制度與國內有很大差異 這個問題我是沒有能力表述出具體差異有多大 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搜搜相關的論文)
我國警銜主要分為警員級 警司級 警督級 警監級四個級別
其中還有學員警銜 和見習警官警銜
學員警銜也就是警校生日常佩戴的一拐
這種警銜廣泛佩戴於全國公安院校與司法警官院校的學員 因為畢業不能保證是否從事警察工作 所以這種警銜不具備法律效力 不能代表警察身份
見習警官警銜 這種警銜一般為兩種人佩戴
第一種為已經成為正式人民警察 但是正處於實習期
第二種為協警或輔警佩戴(說白一點就是沒有執法權的臨時工作人員)
學員警銜與見習警官警銜在某些學校可能進行混帶 這是由於管理不嚴格 或者方便實習需要而造成的 按照法律規定 正規警察院校學生在校期間是不允許佩戴見習警官警銜的
警員級 實際上該警員級警銜已經在我國被取消 這是由於人民警察法與公務員法的衝突造成的。《人民警察法》規定高中(中專)以上學歷都可報考人民警察,但實際上由於人民警察屬於公務員序列 ,《公務員法》規定的成為公務員的最低學歷為大專以以上,因此就造成高中和中專畢業生在實際上無法成為正式人民警察,而警員級的警銜恰恰是為高中、中專畢業生而設立的。隨著士兵轉業制度的終結,截止目前此項警銜已經完全沒有佩戴的可能。
綜上所述在我國目前實際上已經沒有此級別的警察 如果說見到某人佩戴 只能說是他沒有按照規定佩戴
警司級此種警銜在我國警銜制度中對應的是初級警官。也是數量最龐大的一類警銜。
這主要分為三種:三級警司(一杠一星)、二級警司(一杠兩星)、三級警司(一杠三星)
由於我國的學歷和行政級別存在一定掛鉤,因此不同學歷授予的警銜也是不同的。
成為正式警察,完成實習期後,大專以及本科畢業生授予三級警司警銜。
碩士研究生授予二級警司警銜。博士研究生授予一級警司警銜。
(至於具體警銜與行政級別的對應關係 不要著急 後面在表)
這裡無論清華北大還是三本專科是一樣的,只要考入警隊,警銜都是按照上述警銜執行。
警督級 此種級別對應我國驚險制度中的中級警官 一般情況下,都要從警10年以上才可以佩戴(高學歷除外)。
警督主要分為三種:三級警督(二杠一星)、二級警督(二杠兩星)、三級警督(二杠三星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要區別「督查」與「警督」。
「督查」是一個警鐘,也稱為管警察的警察,類似於我們上小學時候的管紀律的值周生。
而「警督」則是警銜,兩者一個是工作性質,一個是警察內部級別。
(國內絕大部分的警察都是在警督這個警銜上干到退休,因此這個級別的警銜也是每個警察都能達到的,只不過早晚而已)
警銜篇總結
在我國大陸地區,警銜與行政級別並不是完全對稱,很有可能出現一個警銜級別較低的警官指揮警銜級別高於他的警官的現象。這裡和香港的警銜制度有很大差別。
至於具體的對應關係如下:
1、部級正職:總警監;
2、部級副職:副總警監;
3、廳(局)級正職: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監;
4、廳(局)級副職:二級警監至三級警監;
5、處(局)級正職:三級警監至二級警督;(到這裡警銜和行政級別才開始完全對稱)
6、處(局)級副職:一級警督至三級警督;
7、科(局)級正職:一級警督至一級警司;
8、科(局)級副職:二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9、科員(警長)職:三級警督至三級警司;
10、辦事員(警員)職:一級警司至二級警員。
這裡要注意的是:這個對應級別是以警銜為基礎的,意思就是說你有了這個警銜才能有機會去爭取相應的級別。但有了高警銜(警監除外),並不意味著你能有很高的級別或者職務。
例如:一個佩戴二級警司的警官很有可能指揮一名高於其4個級別的一級警督來完成任務。
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二級警司最大可以做到職務上縣局副局長,而一級警督最小可能僅僅是個無職務僅有級別的主任科員
我國《人民警察法》規定的是:在出現突發情況時,職務高的警官擔任指揮人員。在職務相同的情況下,由警銜高的警官擔任指揮人員。
本文由國子祭酒原創,藏藍青春警色年華髮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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