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佈道者都是自欺欺人嗎?

看看以下兩段視頻:

最「誠實」的基督教騙子—2

最「誠實」的基督教騙子—1

這種類似佈道人的很多,比如凱瑟琳.庫爾曼等。現在國內也有一些有名的牧師或者佈道人,他們不事生產,傳道為生,他們接受慕道者和信徒的錢財滋養自己,用多餘的錢財繼續擴大傳道業務。

看了這兩段視頻,我想問的是:

基督教佈道的套路和成功學及傳銷講座為什麼這樣相似?

狂熱VS理智?真誠VS虛假?羊群VS牧者?真先知VS假先知?真基督徒VS假基督徒?奉獻VS索取?惡VS善?

從整個視頻里可以透射出哪些關於人性和社會的實質?


謝邀。肯定的。我不能證明是否存在一個「上帝」,但是我們完全可以證明基督教的「上帝」不存在。基督教100%是騙人的,這是毫無疑問的。下面是我經過多年認真研究之後關於基督教的總結,花十分鐘看看就知道基督教有多扯淡了。

一個哲學家說:不因為基督教憤怒的人,不了解基督教。我當年剛到美國的時候,對基督教有好感。但是我經過多年認真的學習思考,終於認清楚了基督教的邪惡本質。請花十分鐘看看我經過多年認真研究之後的總結你就知道了。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白紙黑字,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有人說我「斷章取義」,你就請他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他就無話可說了。

很多人之所以信基督教,原因在於他們沒有認真閱讀過「聖經」!我曾經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認真學習「聖經」。經過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我終於可以斷言基督教是騙人的。下面是我總結出來的我反對基督教的幾個主要起原因。請思考:

【知乎管理員閣下:我引用的經文,白紙黑字,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具體的章節號也給出來了,大家都可以查證。內容本身比較尖銳,不代表內容違規,盼您明察!又或者知乎只允許對基督教唱讚歌?】

我試圖幫助人們認清楚基督教(包括所有基督教教派)的真相,方法是從「聖經」出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歡迎大家查證!!!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大家看看耶和華/耶穌十分的行為是什麼「愛」?什麼「公義」?

------------------------------------------------

===〉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耶和華/耶穌完全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屠殺還在吃奶的嬰兒!!!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基督徒們會辯解說,不要斷章取義,看看上下文,那些人作惡,所以「上帝」懲罰他們。但是,關鍵問題是:

耶和華/耶穌用屠殺無辜嬰兒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耶和華/耶穌用「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令人髮指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2)耶穌的許多大話都吹破了。舉例:

-------------------------------

按照「聖經」「新約」,耶穌說「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基督徒們真的相信耶穌的這種話嗎?全世界上能不能找出一個「信的人」能夠「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能「按」好艾滋病嗎?

按照「聖經」,耶穌說「信的人」喝了毒藥也「__必__不受害」。基督徒們會引用「聖經」說:「不可試探你的主」。我的問題是:如果你不小心喝了氰化鉀,你真相信你「必不受害」嗎?

相關經文:

馬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And these signs will accompany those who believe: In my name they will drive out demons; they will speak in new tongues;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基督徒們會說:你這是斷章取義。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是的,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上面引用的幾節經文,15節中的「他們」「你們」都是指使徒們。但是,16節的主語就已經變了「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這裡的主語已經分別變成「信兒受洗的」和「不信的」。到了17節,中英文對照,「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主語是「信的人」,對應的英文是「those who believe」,顯然指的是所有的「信的人」。

3)「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舉例:

--------------------------------

a)根據「聖經」,號稱「全知全能」的「基督教的上帝」安排獅子吃草,

b)根據「聖經」,「基督教的上帝」說過的話是不改變的。

c)前面兩條加起來,獅子應該還是吃草的。

但事實是:獅子吃肉。「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這就證明了基督教的「上帝」不存在。

再舉一個例子:根據「聖經」「創世」的順序,先有地球和地上的植物蔬菜水果,後有太陽月亮和宇宙中的億萬星辰。稍微有點科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和科學矛盾了。

4)「聖經」上有很多根本無法繞過去的自相矛盾。舉例:

-------------------------------------------------

這個說起來有點長。比如我這篇分析: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5)「聖經」「新約」裡面對基督徒們提出了很多荒謬的要求。舉例:

---------------------------------------------------------

先說一句,基督徒們會說我斷章取義。但是實際上,我多年前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學習「聖經」。經過長達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以及和牧師們的討論,我終於敢斷定基督教是虛假不實的。我當年學習「聖經」,中英文對照,上下文反覆推敲,自信沒有「斷章取義」的地方。反倒是基督徒們「解經」的時候經常使用這樣的絕招:「黑」在這裡是「白」的意思。。。。。。

如果有基督徒說我「斷章取義」,我只要回一句:哪裡「斷章取義」了?請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

好,言歸正傳,大家看看「聖經」「新約」隊基督徒們提出的種種荒謬的要求: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女基督徒們在教會要「閉口不言」,女基督徒們遵守嗎?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基督徒們生病的時候要請人來抹油/禱告,基督徒們遵守嗎?

再比如,「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也非常清楚:

a)「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b)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身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們的主子了。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們都成立!

c)「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d) 為什麼「聖經」「新約」要求基督徒們儘可能減少性生活的次數呢?其實邏輯上也很清楚:耶穌給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要用「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主」,那麼請思考一下:基督徒們過性生活的時候心裡還想得起「主」嗎?我猜早就把「主」丟到爪哇國去了吧!

相關的「聖經」經文和分析請參考: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等等等等。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基督教的知識,或者感覺基督徒給您的「解釋」似乎有道理,請您務必聯繫我。謝謝!


基督教的傳教方式跟傳銷極為類似。

被傳銷洗腦的人很難被說服。基督教也是這樣。

他們不是自欺欺人,是自以為正確,迷失在基督教自洽的邏輯當中。


回復 嘁哩喀喳(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3119124/answer/488031664)

因為受篇幅的限制,所以只能在這裡發。

1)大家看看耶和華/耶穌十分的行為是什麼「愛」?什麼「公義」?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耶利米書19:9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耶和華/耶穌完全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屠殺還在吃奶的嬰兒!!! 撒母耳記上15:2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基督徒們會辯解說,不要斷章取義,看看上下文,那些人作惡,所以「上帝」懲罰他們。但是,關鍵問題是: 耶和華/耶穌用屠殺無辜嬰兒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耶和華/耶穌用「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令人髮指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回復:

你上面舉出的這二個事例無非是說神殺人了,而且很殘忍。還真是的!我想起我們打掃屋子,發現有一個蟑螂窩在陰暗角落,於是用最厲害的殺蟲劑噴下去,把一窩蟑螂全毒殺了,其中有嬰兒蟑螂,有可能已經懷孕的母蟑螂,我們真是太殘忍了啊!不好意思,在我的家裡就是不能有蟑螂窩,必須徹底清理乾淨!同理,罪人在神的眼前同樣是污穢羞恥的,並不會比蟑螂在我們眼前好!神在打掃祂家裡的時候和我們一樣,不分什麼大蟑螂小蟑螂嬰兒蟑螂的,全部毒殺,再用漂白水徹底清洗。

那神是殺人的嗎?是的,祂是至高的審判者!我們的法官槍斃罪犯好像也很殘忍,而且法院每天都在審判。對不起,有罪的就是這個下場。如果我們知道我們國家的法律不允許犯罪,神的公義高過我們人的公義,在祂的國度里,更不允許有罪。人都是罪人,不分男女老幼,嬰兒也是罪人!你可能不明白什麼叫罪人,罪人就是屬於罪的那種人,是指種類,不是指有沒有犯罪行為。一隻獅子可能一輩子沒有吃過人,但如果說獅子不會吃人那就錯了。嬰兒沒有犯過罪(指行為),因為嬰兒不具備行為能力,但如果說嬰兒以後長大了不會犯罪就錯了,嬰兒長大了也照樣犯罪,不會有例外的。正如小獅子長大了就是食肉的,它是不會變羊的。所以《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本人不是在審判別人,而是在陳述事實,因為本人也是罪人,只是蒙了憐憫而已。

說到死亡,肉身的死亡並不可怕,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死。因為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由此可見,肉身的死在神看還不是最後的死,靈魂的死才是最後的死。嬰兒死後也要面對審判,但我想他們的良心在審判面前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我不能代表基督說話,但求主最後拯救他們的靈魂。而且《聖經》也說了:「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彼得前書4:6)。

如果你覺得你上面說的那二個事例都很殘忍可怕,那我們就要敬畏神,其實沒有「敬」,就是「畏」,Fear God!害怕神!正如《希伯來書》10:31說的:「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神為了滿足祂的公義,祂用最殘忍的十字架殺死了自己的獨生子耶穌,替我們獻出了最後的贖罪祭。試問,神對祂的兒子尚且如此,還有哪個罪人敢有僥倖心態,或者藐視祂的審判!


2)耶穌的許多大話都吹破了。舉例:按照「聖經」「新約」,耶穌說「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基督徒們真的相信耶穌的這種話嗎?全世界上能不能找出一個「信的人」能夠「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能「按」好艾滋病嗎? 按照「聖經」,耶穌說「信的人」喝了毒藥也「__必__不受害」。基督徒們會引用「聖經」說:「不可試探你的主」。我的問題是:如果你不小心喝了氰化鉀,你真相信你「必不受害」嗎? 相關經文: 馬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And these signs will accompany those who believe: In my name they will drive out demons; they will speak in new tongues;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基督徒們會說:你這是斷章取義。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是的,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上面引用的幾節經文,15節中的「他們」「你們」都是指使徒們。但是,16節的主語就已經變了「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這裡的主語已經分別變成「信兒受洗的」和「不信的」。到了17節,中英文對照,「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主語是「信的人」,對應的英文是「those who believe」,顯然指的是所有的「信的人」。

回復:

這個你可能對《聖經》不熟。你上面說的《馬可福音》結尾的16章在原文「聖經」里是沒有的,請查看「中英對照聖經-和合本」97頁,上面用英文已經明確註明了,但旁邊中文沒有翻譯,所以很多隻看中文的人就可能忽略了。第97頁上的英文注釋為:The most reliable early manuscripts and other ancient witnesses do not have Mark 16:9-20。很多中文和合本的聖經也有註明。現在很多歐洲版的《聖經》就直接刪掉了這段。同樣的事在《約翰福音》8:3-11,這段也是原文聖經里沒有的,而且很容易就可以發現這一段是插進去的,因為與上下文不連接。請留意!

因為你所舉例的這段經文不存在,所以就不予以討論了。


3)「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舉例:

a)根據「聖經」,號稱「全知全能」的「基督教的上帝」安排獅子吃草,b)根據「聖經」,「基督教的上帝」說過的話是不改變的。c)前面兩條加起來,獅子應該還是吃草的。 但事實是:獅子吃肉。「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這就證明了基督教的「上帝」不存在。

回復:

你這裡說的應該是指《以賽亞書》11章里的描寫,原文如下:

Isa 11:1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指基督耶穌)

Isa 11:2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Isa 11:3 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

Isa 11:4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

Isa 11:5 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

Isa 11:6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卧。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

Isa 11:7 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卧。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Isa 11:8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Isa 11:9 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Isa 11:10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以賽亞所描述的是指將來基督再來時天國里的情景,不是現在的。現在基督還沒有來,天國還沒有在地上實現,不過從現在的世界局勢發展速度來看基督很快就要來了,還請稍等片刻,你會看到獅子吃草,孩子和它們玩耍的情景的。正如《聖經》在幾千年前就預言以色列要復國一樣,這最後一個預言也必定到時實現的。


再舉一個例子:根據「聖經」「創世」的順序,先有地球和地上的植物蔬菜水果,後有太陽月亮和宇宙中的億萬星辰。稍微有點科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和科學矛盾了。

回復:

科學只是人類對客觀事物的主觀認識和總結,我們當初沒有參與宇宙的創造(或者我們都沒在場),這點想必你不會反對。就算是先有地球,後有太陽和其他星球,有什麼問題嗎?如果有神,神是一切的創造者,科學不過是我們局部的、暫時的、主觀的、過程的、實驗性的認知和總結,對宇宙的起源更是在猜測階段。我們怎麼可以把尚未定論的設想(好聽一點叫理論,其實就是大師的猜測),去衡量評判宇宙萬物創造者的《聖經》哪!如果有神,那就是科學應該符合《聖經》,而不會是反過來的,因為我們總不能去教愛因斯坦讀《相對論》吧!


4)「聖經」上有很多根本無法繞過去的自相矛盾。舉例:這個說起來有點長。比如我這篇分析: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你似乎沒有具體說明為什麼耶穌復活是個謊言,只是喊了句口號,所以我也無法評論了。


5)「聖經」「新約」裡面對基督徒們提出了很多荒謬的要求。舉例:先說一句,基督徒們會說我斷章取義。但是實際上,我多年前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學習「聖經」。經過長達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以及和牧師們的討論,我終於敢斷定基督教是虛假不實的。我當年學習「聖經」,中英文對照,上下文反覆推敲,自信沒有「斷章取義」的地方。反倒是基督徒們「解經」的時候經常使用這樣的絕招:「黑」在這裡是「白」的意思。。。。。。 如果有基督徒說我「斷章取義」,我只要回一句:哪裡「斷章取義」了?請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 好,言歸正傳,大家看看「聖經」「新約」隊基督徒們提出的種種荒謬的要求: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女基督徒們在教會要「閉口不言」,女基督徒們遵守嗎?

回復:

哦,你是指責有些女基督徒沒有按照《聖經》教導去做,對嗎?如果只是這樣,我也同意。其實我們男基督徒們在很多地方也沒有(或沒有完全)按照《聖經》教導的去做,真是愧對主耶穌,求主赦免我們,也求主幫助我們。同時也謝謝你的督促!

關於女基督徒在教會閉口不言,這是指普通去聚會的女基督徒,並不是說女人不能講道。《哥林多前書》11: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這裡不是明確說了嗎,不是女人不能在教會講道,而是要蒙著頭講道,因為她們的頭是男人,男人的頭是基督,基督的頭是神(哥林多前書11:3),這幾句不能割裂開來講,不能只說男人是女人的頭,而不同時強調男人的頭是基督。女人在禱告和講道的時候必須把男人遮掉,直接面對神。所以女人蒙頭是蒙住男人,不是蒙她們自己。

所以你說的「閉口不言」是有點斷章取義了,或者說沒有全面理解。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基督徒們生病的時候要請人來抹油/禱告,基督徒們遵守嗎?

回復:

你說的應該是指《馬可福音》6:12的:「門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6:13 又趕出許多的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

但主耶穌也用泥抹在瞎子的眼上醫治好他的呀?並不是一定要抹油的呀!《聖經》記載的主耶穌和後來使徒醫治人們的方法有很多種的(如摸到衣裳墜子等的),並不是一定要抹油的呀。當然,我明白你是好心督促我們基督徒要按《聖經》說的去行,感謝了!但同時我也想強調,不論是什麼手法或者沒有手法,真正做這些事(醫治)的是聖靈,不是什麼手法。所以抹油與否並不是重點。既然抹油不抹油的沒有什麼本質區別,荒謬之說也就無需討論了。


再比如,「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也非常清楚:

a)「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回復:

先肯定你說的一點,《聖經》是「鼓勵」獨身,不是「規定」!這不應該算是荒謬吧!

我想你說的是《哥林多前書》吧!請看原文(這裡必須整段看),我知道你是個聰明通達的人,且容我班門弄斧,稍微解釋一下。括弧內仿宋體是我的解釋,僅供參考。

7: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聖經首先讓我們維持現狀,因為現在是什麼其實並不重要)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關於是否結婚-童身,使徒保羅明說他並沒有主耶穌的直接命令,只是把他自己的個人意見告訴我們,當然,使徒是主的使者,他們的意見也是很重要的)

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就是世道艱難,我們是怎樣就怎麼樣,對這個世俗的事情其實不必太執著)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如果已經結婚,就不要離婚,或脫離婚姻)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如果還沒有妻子,就不必太過強求)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娶妻結婚是允許的)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女人出嫁也是可以的,已婚婦女或寡婦再嫁聖經另有闡述)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如果你是已婚人士,你就有體會了)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你說是「鼓勵」獨身,我想更精確應該是「勸」我們獨身,因為使徒保羅明確說了,那不是主的命令,只是他自己的個人觀點。但「獨身」肯定不是「規定」,所以天主教的做法肯定是錯的。如果只是鼓勵而不是規定基督徒獨身,有什麼荒謬的哪?


b)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身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們的主子了。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們都成立!

回復:

你這裡用帶有侮辱的口吻稱呼基督徒,我想你是故意的吧!其實還真無所謂,這不就是證明了信耶穌和不信之人的區別嗎?何況,我沒有信耶穌之前也不比你好。


c)「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回復:

聖經原文是:「我(使徒保羅)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哥林多前書7:8-9)

你可以把吃飯當成僅僅是填飽肚子,也可以享受其中,你自己可以選擇。婚姻也一樣,婚姻可以解決性的需求,神也是允許的,但更美好的,就是一起享受著基督里的愛,因為她與我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彼得前書3:7),這種情感和生命層次你能明白嗎?

如果你對夫妻之間的愛有理解難度或有尷尬之處,歡迎來私信討論。


d) 為什麼「聖經」「新約」要求基督徒們儘可能減少性生活的次數呢?其實邏輯上也很清楚:耶穌給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要用「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主」,那麼請思考一下:基督徒們過性生活的時候心裡還想得起「主」嗎?我猜早就把「主」丟到爪哇國去了吧! 相關的「聖經」經文和分析請參考: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回復:

這個你就曲解《聖經》了,《聖經》強調夫妻性生活必須維持正常,《哥林多前書》7:5說: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因為「中文聖經」是晚清時期的翻譯,同房就是指夫妻性生活,「夫妻不可彼此虧負」就是指夫妻在性生活上不能彼此不顧及對方,除非是為了專心禱告,否則不能停止夫妻生活,而且就算是為了禱告,之後也要立即恢復正常。神是很體貼我們的,因為如果長期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撒旦就要用異性來引誘我們。當然,你肯定抗得住!(開玩笑的)


總結:

雖然你很努力地引用了幾段《聖經》經文來試圖證明基督教是胡扯的,但是正如我上面回復的,有如《馬可福音》16章誤用的,有片面理解的,也有曲解的,最後,用你自己的話,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基督教的知識,或者感覺基督徒給您的「解釋」似乎不夠有道理,請您務必聯繫我。謝謝!

小小請求:因為你已經反覆幾次發過這篇文章了,如果你以後再在網上發此文,請把本人的解釋一起附上,以免讀者誤解《聖經》,好嗎?謝謝了!


那些不直接加工、製造物質的第三產業,(比如:偶像明星、網路遊戲、國家智庫、安全管理、心理諮詢、牧師講道等)到底算不算生產,這個就見仁見智了。


推薦閱讀:

TAG:人性 | 基督教 | 社會 | 宗教 | 反基督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