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不一定能好散——離婚後房的執行

夫妻雙方離婚後,或是其他糾紛後,明明簽訂了協議說將房子給一方,但對方就是死賴著不過戶,該怎麼辦呢?

執行君就曾經代理的一起案件為大家剖析離婚後「房」的執行過程

2017年10月,王女士與丈夫張某於經法院調解離婚,雙方自願達成協議,婚生女由王女士撫養教育,王女士放棄要求張某給付撫養費的權利,婚後共同財產——登記在張某名下的一處房屋歸王女士所有,張某於2017年年底之前協助王女士辦理過戶事宜。但張某拒不執行法院已經生效的民事調解書,無奈,2018年6月,王女士到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受理後,執行法官立即與被執行人張某取得聯繫,通知其履行法律義務。「我就是不過戶,說什麼都沒用。」不論執行法官如何向其做釋法工作,被執行人張某的始終態度強硬。執行法官決定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向不動產登記中心送達了本案的民事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協助下,成功將登記在張某名下的房產過戶到申請人王女士名下。

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雙方就財產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如果對方就是「賴著不走」怎麼辦?

執行幹警會聯繫被執行人,並指出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將對其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對其工作和生活都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如果離婚後一方不配合房產過戶怎麼辦?

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

離婚後房子過戶的程序怎麼走呢?

1、向產權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更名手續

——攜帶著法院蓋章的「離婚判決書」或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公安局門牌號碼通知」,「房屋所有權證書」。

2、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

——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3、到房產局,填表填合同

——房產局會有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4、保存好回執單

——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夫妻離婚後辦理房屋轉移,只要能提供離婚判決或離婚證等能證明夫妻確已離婚的有效文書,則同樣不需要繳納契稅等費用,因為由於離婚引起的房屋過戶不是房屋買賣行為。)

5、拿到房產證。

目前在司法實踐中,絕大多數的法律文書主文中僅對分割後財產的所有權進行確認,而未明確財產的交接時間、方式,這也容易引發當事人財產履行分割的爭議。為做好離婚案件執行工作,本執行君建議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執行工作預案,為順利執行到位,不放過任何一點線索,也可以聯繫執行君,執行君必將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助你早日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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