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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官宣了:這樣回國帶禮物需要繳稅!錯過這篇小心多花冤枉錢

眼看又到了年尾巴,各種節假日就要接踵而至,很多朋友又準備剁手了,然鵝,這兩天新的《電商法》出來後,讓大家都懵了。

而且,除了各種以此為生的大中小代購,還有很多留學黨也不能再隨便給家人朋友帶東西了。

在外留學的朋友都有這樣的經歷,每次公布自己回國的日程後總會有幾個親戚朋友要你幫忙帶東西,而且大家也會在回國之前為各種親戚朋友準備些禮物。可是現在的形勢之下,帶禮物有可能面臨繳稅。

這主要是看屬不屬於「經營活動」,判定是否為「經營活動」,要參考盈利數額、活動次數、時間長短。

根據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電商法》: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同樣要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否則將會被處以2萬~50萬元不等的罰款。

也就是說,事實上,你帶東西給誰都無所謂,對方給不給你錢都無所謂,重點是,有沒有達到「經營活動」的基準!如果達到經營基準了,即便真的是禮物也要繳稅。

接下來就要和大家說說海關現行的規定啦!這可跟我們的口袋息息相關哦,一個不小心可能對面排隊補稅的隊伍里就有你啦!

按照現行政策,中國籍的個人旅客進境可以享受的免稅額為5000元人民幣(含5000元),換算就是1000澳元……

如果入境口岸有進境免稅店,免稅額度還可提升至8000元,非免稅放行物品連同口岸進境免稅店購物額總計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的,仍予以免稅放行。

也就是說,境外購物+免稅店購物,如果超過8000元人民幣就要進行補稅和罰款。

這麼低的限額,大家可能會心想,恐怕禮物都帶不齊吧,為什麼免稅額度只有5000塊這麼低?

你想想,什麼LAMER啊,SK-II啊,這些貴婦品牌隨便買上一套,就超5000塊錢了。然鵝海關總署的蜀黍們早就回應過了,「5000元這個額度已經不低了,大家可是享受了居民政策的,非居民的條款才是真正的嚴格!」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是的,你沒有看錯,是2000!!!人民幣!!!

而「非居民旅客」,是指進境居留後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對於長期定居在澳洲的華人華僑,無論是回中國探親還是旅遊,大多數屬於「非居民」旅客。因此,多適用於這條。澳籍華人們許久不回一次國,回國去見親朋好友,只能帶2000人民幣以下了

還有一點要小心,法規里規定,單一品種只限自用、並且數量要合理,而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徵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如果有大量重複或者未開封,仍極有可能被海關判定為「經營活動」。

哪怕你只是買了2000塊的東西,但如果其中包含大量重複商品,也有可能被海關判定為非自用而要求你補繳稅款。比如你一個人可以用10盒同樣的面膜嗎?不可以…...

目前查的最嚴格的就是iPhone手機、奢侈品手錶和包包,哪怕你只買了一個,只要入境被查到,必須繳稅。

前段時間iPhone XS上市,加上香港高鐵開通,所以好多寶寶想著去香港買個手機,可以省將近二千塊。結果基本上每個進關的都會被稅,再加上交通成本,最後到手比國內還貴!

至於撕掉牌、丟包裝、藏小票這些套路更是上不得檯面的小手段。海關天天過手這些東西,早就練就火眼金睛了,根本瞞不過!

講真,如果海關真的想查你的稅,沒有吊牌和包裝,照樣能知道新舊。只要看你包包衣服的磨損度就可以了,只要是新的,哪怕你說是自己用的人家也根本不會信。

總之,千萬不要把放在那裡的X光機和坐在那裡的海關當擺設,想出一些奇怪的辦法。

那麼對於出國旅遊、在海外留學或是定居海外,想通過代購來轉點零花錢的華人來說,這不是什麼好消息,不過法律制度的出現,也是為了讓本來混亂的市場,更加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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