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遭遇樊勝美式父母,是心軟妥協還是硬起心腸?

」 勝美啊,你馬上把下個星期的生活費打過來。」

」你幫幫你哥哥啊,他可是你哥哥啊。」

——《歡樂頌》

大家還記得這兩句台詞嗎?沒錯,這是歡樂頌中樊勝美媽媽的經典台詞。本來法妹兒覺得這種把女兒當搖錢樹的父母大多隻存在於電視劇中,誰知法妹兒近看這樣一則新聞「真.樊勝美,與父母僅見面三次,父母逼她出10萬給弟弟買婚房」。

反正法妹兒看完這篇報道後,才知道原來像樊勝美那樣的父母不僅僅是存在於電視劇中,在現實中也會有這樣的父母,並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父母漠不關心的童年

具體事情是怎樣的呢?法妹兒看了下,原來是新聞事件主角唐璐從小就與外婆生活在一起,在出生四個月後,父母就扔下她外出打工,(因為窮,這可以理解),但是從有記憶開始父母只來看過唐璐兩三次,並且在唐璐六歲的時候,父母懷上弟弟更是無暇顧及她。

直到上初中,除了每次打300塊錢生活費後打電話問她收到錢沒,便再無話說。有一次,爸媽遲遲不打生活費,唐露咬著牙打給媽媽,電話剛一打通,那頭就不耐煩,「慌什麼慌,明天就寄給你,耽擱一兩天又餓不死」

從此,在唐露心中,爸媽的形象降至冰點。她暗暗發誓,今後不想和他們有任何瓜葛。所以在上大學後唐璐每天都在外兼職掙錢,同學們都戲稱她是拚命女金剛,其實唐璐是想靠自己多掙點生活費,不想再問爸媽要。所以,大學四年,唐璐靠著兼職和助學貸款完成學業。

畢業工作後

畢業後唐璐便留在大學所在地重慶工作,兩年前,唐璐找到一個對她很好的男朋友,並且計劃結婚,父母聽說後,讓她不著急結婚,先想著弟弟點,等弟弟娶了媳婦再說。

所以,直到現在唐璐也沒結婚。但就在上個周六,突然接到爸爸打來的電話,一開口就問唐璐要10萬塊錢,而且是一分都不能少,而要這10萬塊錢的原因竟是給弟弟籌錢買婚房。

唐璐當場就拒絕,但是誰想到爸媽每天打電話催,還罵她不是人,如果不出錢就找她要贍養費,而且唐家父母口氣很硬,覺得這是作為姐姐的責任。(what?弟弟是姐姐責任? )

為弟弟支付新房首付是姐姐責任?

看到這法妹兒想說,沒錯,從法律層面上說確實姐姐對弟弟有義務,但是那是撫養的義務,並且是有前提的。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不知道大家注意到關鍵詞沒有?父母已經死亡、父母無力撫養未成年。這些前提條件唐璐的父母和弟弟都不具備有。

有的朋友可能又會說了,那她父母說如果不出錢就要贍養費呢?這個是避無可避的了吧?

法妹兒跟你們說,我們的贍養費也是有法律依據的,其中,《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並且,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明文規定的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那麼。唐璐父母的實際需求是什麼呢?這個不用法妹兒多說,大家都知道吧!

所以即使唐家父母威脅唐璐要贍養費,或者最後鬧到打官司,唐家父母的控告也是不成立的。

最後,法妹兒再說個題外話,至於那個什麼情感專家的建議,「建議唐璐先做出讓步,答應爸媽出這個錢,藉此機會緩和家庭矛盾,說不定等唐璐結婚,爸媽和弟弟一樣會出錢幫她。」法妹兒只能說呵呵,如果你們對這件事有別的看法也歡迎後台回復法妹兒,法妹兒樂於與不同的思想多溝通多交流 。

編輯丨法妹兒

來源|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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