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有短暫的,然而卻是真摯的感情嗎?如果有,能不能討論下,那些曇花一現般的情感,是不是真的很不現實呢?

我第一次從一個陌生人那裡感受到愛的時候,因為年輕而畏縮,於是錯過了一段感情,然而我再次遇到那個人時,仍是不敢向前,那麼,是不是那個喜歡我而其實我也很喜歡她的人,並不可能是我的終身伴侶呢?


十一日——我答應過你的,為你寫點什麼

在北京呆了很多年。

我幾乎對任何人都張開懷抱接納。

來,我歡迎,去,我歡送。

無論男女,你若有走遍五湖四海的豪情,我此一時不妨做個接引你上梁山的朱貴。

你來之前,我們聊的不多,我對你所知甚少。

你不管不顧的來,來了,北京迎接你的是一場盛大豪情的夜雨,而我,要從雨水之中拎回來你。

我沒想到你來,此一來,你竟呆了十一日。

我也很抱歉,除了第一天,我帶你去逛了附近的公園,去萬科吃了一頓好。陪我看了一場電影寒戰2之外。我幾乎沒有好好的陪過你。

這麼多年了,我強制自己養成了習慣了,早上起床,就開始寫字,看書,一直到深夜。

我這個失業十年的人,看起來時間很多,其實,卻一點也由不得自主。

這麼多年過去了,這是我的命,而我認這個命。

所以,多數時候,白天的時候,我寫字的時候,翻檢文獻的時候,我只能委屈你呆在另外一個小屋子裡頭。

我說過這樣的話——

家裡來了個腦殘了啊,每天我都被整傻了啊,氣得我只能把房門關起來啊。

但是這個腦殘非得一天找各種理由進入房間十幾次啊。

我不談戀愛,是因為我沒時間戀愛。

我每次戀愛,最終只是延長了寫書的進度。

我每次投入談一次戀愛,最終都是雙輸。我有豐富的愛,卻遺憾沒有足夠的時間。

我平衡不了這些關係,從某種程度而言,我比這世間多數人更無力更不幸。

我的目標遠大,我的能力卻不足以匹配我的野心,我在實現自己的道路上滿身污泥。

說真的,歸根到底,我也不是不喜歡你。

我喜歡你的每一個動作,你隨時都在嬌羞,在家裡如是,在大街上亦如是。

你讓我笑,大笑,放聲大笑。

謝謝你這十一日的陪伴,這十一日,每一天,有一個人用手機記錄我的感覺,說真話,也不壞,也不賴。

在相處的日子,我當過袁世凱,也喊過安拉胡阿克巴。還當過越獄的米勒。

終於到了第十天,你一而再延遲你的行程,你訂下了火車票,又退,你一而再的說,說了要走。

你說,我最不好的一點,就是不講究。一點也不講究。

這算是對我最大的讚美了。

人生都是皮影戲,歡樂的都是皮肉,而留下的終將歸於虛無的黑影。

我很早就有這樣的覺悟。

但並不是說,我對我這樣的聚散無常就無感,我非上上之人,我到底也是有情之人。

你上了火車了,你拿走了家裡的一把鑰匙了。

你說,你隨時會回來。

其實我想告訴你的是,你拿著也沒有用。我馬上也要搬家了。

我是十餘年來搬過十餘次家的人。

你說,沒用。那就當留個紀念。

最後,我得表揚一下,你臨走前,寫的這一段留言,真的是非常機妙。

你這話,既是大大恭維了我,也大大恭維你自己。

你是一個讓主人最放鬆的客人。

換言之,你是一個好姑娘。

你到家了,你說你要從今天起,做一個愛讀書的女孩紙。

你拍了你讀書的照片給我。

你說,要陪失眠的我,繼續數羊,一隻羊,兩隻羊…… 五隻羊。

我想說的是,我嫉恨你繁花似錦的青春,我嫉恨你對時間揮金如土的奢靡。

我想告訴你的是,每天當我一個人躺在光禿禿的床上,睡不著的時候,我會想像我的床底下,是一座充滿人間煙火的小城市。

即便是在那個熱鬧的小城市裡頭,我以為的我,人群中的我,也是一個乾巴巴而又毫無趣味的人。


就我來看,我覺得沒多少現實可言,畢竟這些感情來去太快,都是一時精蟲上腦吧


crush!因為聲音.顏值.一句話.一個動作或一個有趣的觀點而產生的短暫而熱烈的迷戀.從開始到結束不到一周.慢慢沒感覺了也就沒有然後了(語無倫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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