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是因緣和合的產物,我其實並不存在?


我讀中學的時候,看過一篇小說,百思不得其解。小說大意是:一年輕女子和一畫家相愛,兩人都很真摯地欣賞、愛慕、依戀著對方,憧憬著結合的那一天。後來,女子因一場火災,臉部嚴重毀容。毀容後,畫家聽到消息,卻始終沒有去看她。周圍人知道,這種情況兩人要繼續不可能了。但畫家也拒絕了後來別人給他介紹對象。後來,畫家一直抑鬱寡歡,最後得病去世。去世後,在他的卧室里,朋友發現上千張他給女子畫的肖像,都是在毀容後憑記憶畫的,每天都畫,直到去世。朋友深深嘆息。

看了半天,我不明白,作者是要表達畫家其實是真愛還是假愛?說真吧,為何對方受傷就不要她了,連看都不看,這不說明經不住考驗嗎?說假吧,為何後來又不停地畫,心裡實際還是裝著那個人?當然,可以明確的是,他無法接受毀了容的姑娘,他愛的是原來漂亮的人兒,那麼,這種情況是算愛嗎?這個疑問持續了很多年。

直到我接觸學習了佛法,我才解開心中的疑問。實際是每個人,都是因緣和合的產物,組成每個人的要素包括:容貌、體型、才華、性格、還有社會屬性的身份、地位等等。離開任一要素,可能你就不是你了。當我們說愛某一個人時,如果對方失去你所欣賞的容貌(抑或才華、地位等其他任一要素),你還愛他她嗎?按世俗的常態,紅顏變白髮、才子變成痴呆、富人淪為窮人,人還是原來的人,可是往往會失去愛。如果說愛的不是特定的人,而是某因素,那為何有同樣才華或容貌的,未必會引發愛意呢?說白了,愛的對象就是一堆因素的組合,真的沒有什麼特定的恆常的主體。當然,有人會說,這世間,也有不離不棄的,但能做到的人都是靠道德責任維持的,否則就不會被認為高尚。

法律上有個概念叫做「法人」,就是法律擬制的人,一堆自然人加上符合條件的場所、財產等因素,湊在一起,就成了法律主體。實際上這個「人」是不是存在的呢?可以說存在,因為為了民事交易的方便,我們都是把它視作一個真實的「人」的,認可其進行各種民事活動;但實際上並沒有這麼個人存在,這裡頭場所、財產、團體成員都是會經常變動的,你找不到一個恆定的東西在裡面。實際上,我們也可以這麼理解自然人。為了生活方便,我們假定有這麼一個實體,實際不過是因緣和合的產物。


首先請你看一張圖

你看到了什麼?一支筆?但是我說筆,即非筆,是名筆。為什麼?因為你看不到它是因緣和合的產物。怎麼說呢?請看下圖。

一支筆由這些構成,拆開看就很明顯了。構成這支筆的筆芯、彈簧、筆頭、筆殼是因緣。而筆是個暫時的果報顯現,所以沒有東西能獨立存在的。你的身體如是,世間的萬物也如是,諸法因緣生即是如此。而我們總是被色塵迷惑。

我說筆,即非筆,是名筆。

當然,這是邏輯上去理解的一種方式。


不請自來。。。

題主這個問題相信很多初接觸佛教的人都會有類似的疑問。

這個絕對的「我」不存在,其實可以從很多方面來剖析。當然,主要是因為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成。

首先說說「因緣」:

因、緣,可以比方成「行」和「環境」,種子是「因」的話,「緣」就是土壤、陽光、水份,才能成長成苗。人也是一樣。一切早就我們現在這情況的都是「因」和「緣」。

常說:「因緣和合其果自成」,若是「緣」不能直接掌控在我們自己手裡,那麼「因」我們還是可以控制到的。

再說「我」的不實:

可能大家覺得「我」明明存在啊?!不然我這個拿鼠標的手是誰的?照鏡子明明看到自己啊!怎麼就說「我」不存在呢?

上面說到這個問題可以從很多方面來剖析,末學就從實際點的生物、物理角度上面來說說。這個「我」有毛髮,皮膚,器官,血管,神經系統,細胞。。。合成(和合)的而已。就算細胞,也是不同的粒子組成。。。再細也有,從來科學家都還是沒有去到盡頭說我們最小的份子是什麼,每次都會有更細微的被發現。

如果從認知角度來說,這個「我」也不過是一個「認知」的產物,因為念頭的出現,這個「出現」就有「出處」,也有所產出的了,也因此有了我們稱為的「我」和「我所」。這個念頭也不過是對「境」時候,因為自己八識田內過去世種下的種子演化的習氣,第七識誤將這些當作「我」,而作出種種誤解回應(所以還是因緣和合)。念頭產出沒錯,問題就是我們經常把這個「產出」的,和「出處」當作一個實有(怪就怪第七識吧)。這就是「顛倒」了。餓了吃,累了睡,該做事時做事,這很正常也應該。但是因為對這個「我」的誤作實有,我們反而處處挑剔,處處存在私心,為了這個血肉之軀,為了腦子裡面的那個「概念」。種種煩惱因此不斷。


你的業力因緣成熟,就會隨業力牽引,在相應業緣下住胎。善業住善道,惡業就住惡道。人是三善道,你就是隨往昔善業緣起,和合而有。若干年後,業力因緣盡了,人就會隨業轉生其他有緣的六道。依舊是,善業住善道,惡業住惡道。隨業力緣起,輪迴受生。


# 因緣和合: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

# 不存在:當處出生,隨處滅盡。無異於虛空華。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及大菩薩。於其自住三摩地中。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如虛空花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凈明體。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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