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訛人該怎麼辦?

九月中旬我父親在下雨天開車回家路上把一個騎電三輪的老太和她孫兒撞到了,我爸是正常行駛,三輪車突然掉頭,然後撞在一起,當時只把三輪車碰了一下,老太和她孫兒有點擦傷和淤青,而且又是我母親鄉里的人,都認識,就沒有拍照留當時的車禍現場照片,給了老太一百塊錢修車。結果第二天老太報警說身上痛,我們又接到縣裡醫院治療,醫生檢查說沒有問題,小孩子拍片也沒有問題,醫生建議不用住院,但是老太家人要求住院,我們也同意了,老太有糖尿病和腰椎病,在住院期間護理醫療費用了7000多,都是我們墊付的,然後出院,開證明,也沒有問題了,老太說要回家觀察一個月,今天本來約好去交警隊簽調解書,結果又說在回家修養期間買藥用了600多,小孩子頭上又有一個包,說要2-3萬的誤工營養費,這個我們不能接受,感覺就是訛人。現在存在一個問題,她調解書不簽字我們保險報不了。請問一下大家如果不調解會怎麼樣?後續如果她和她孫兒有其他問題也說是因為這個車禍造成的該怎麼辦?不調解交警隊不結案對我爸以後開車有什麼影響?如果她不調解起訴她該怎麼做?謝謝大家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

首先這個事故可能交警會以沒有現場無法查清原因為由認定你們機動車全責。但,問題不大,你方有保險,保額多少?告知對方,讓他隨便看。只要合理的,保額範圍內,別說兩三萬,二三十萬保險也會賠償的。但同時,所有理賠都要有依據,醫藥費有發票,休息時間護理時間營養費標準可以讓對方做三期鑒定,產生後遺症的讓對方做傷殘鑒定。如果沒有這些,哪怕對方簽字保險也不會認可的。同時如果產生不合理的費用,或者過度治療,最終保險不賠你也不會賠的。他們有本事就去起訴找保險理賠,你自己只要做好如果法院起訴可能需要承擔的鑒定費,訴訟費等起訴費用,但肯定不會超過你現在的一個支出。所以不必理睬,願意溝通,合理範圍內就去交警部門,不願意就直接法院吧。


謝邀,可去警察局申請單方面結案,後續有問題,讓對方訴訟解決,保險公司會繼續跟進。


讓民警出責任認定書,然後讓傷者起訴。


還不如讓她起訴呢?不調解對你爸爸開車沒有什麼影響,交警隊也沒強制你們調解的!如果他們走訴訟,到時候有判決書或者他如果訴訟,你們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也是被告的。還有,他們的醫療費不是交通事故引起的是不需要你們承擔的,至於誤工這些誤工期也是根據醫囑和鑒定結論不能要多久就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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