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劉瑜關於Metoo的文章?

駁斥文章:也關於metoo——駁劉瑜《關於metoo》

劉瑜原文:


先拋觀點:對於劉瑜文章里的觀點,有部分觀點我支持,但是「窮盡司法救濟」的理論我是反對的——我沒怎麼看過劉瑜的書,我僅僅反對的是這個她這個觀點。

同時我也反對給觀點持有者本人扣各種帽子,我覺得沒什麼營養,九流的學者才會動不動給別人扣帽子,就好像九流的律師才會在工作里搞學歷歧視。

這兩天討論的反性騷擾問題,作為法律從業者,我覺得其實可以把強姦罪和性騷擾做一個對比。

強姦是比性騷擾更具備社會危害性的罪行,但是因為其懲罰是監禁,所以我們在適用的時候,會更加謹慎和慎重,有罪還是無罪,罪情還是罪重,一定要分個明明白白。以及基於「罪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和「不得強迫自證無罪」的原則,事實上對強姦罪的控訴和懲戒的理論體系已經相對完備,雖然在制度上有所不足,但是是有一定的調整機制。輿論方面,因為呼格吉勒圖案,浙江叔侄案等一些列冤案的發生,也使得司法工作人員和輿論對強姦案的討論時會更加謹慎。

但是性騷擾不同,雖然性騷擾的社會危害性低於強奸罪行,但是由於往年來對該行為懲戒力度不大,以及中國傳統的一些思想,導致當下性騷擾行為較為泛濫。在司法救濟不力的情況下,受害者只能求助於輿論。

輿論的武器其實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而言,輿論沒有「立案標準」,畢竟輿論不存在「司法資源有限」的情況。但是,弊端也很明顯,一方面,司法救濟已經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事實認定機制,而輿論對於事實認定的程序和機制尚不完善。

另一方面而言,輿論對性騷擾的定義也不嚴格,對比強姦罪行而言,強姦罪的定義嚴格遵照《刑法》的定義,否則將被認定為無罪,有罪無罪,此罪彼罪的限定是很嚴格的,而性騷擾的定義相對沒那麼嚴格。

最後,輿論沒有糾錯機制,而司法是有糾錯機制的,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對上訴的二審和錯案糾錯的再審,以及法官對錯案要終身負責,而輿論缺沒有糾錯機制,說話的人也不會因為其言論而終身負責。

所以我還是挺悲觀的,我認為當前輿論對性騷擾行為的懲戒,有點像數十年前司法對流氓罪的嚴打——有積極作用,但是後面發生了什麼,我們其實都知道。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我的看法是:我們要增加對這個話題的討論,才能促使性騷擾懲戒制度理論的完善,這就要求我們在討論時遵守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否則如果對觀點的批判上升到了對觀點持有者的批判,就會更少人參加討論,導致最後討論的目的實現不了。

在學《刑事案件偵查實務》一門課程的時候,學到【強姦罪偵查】,裡面的第一章節就是「如何辨別假強姦的報警」。

這告訴我們兩個道理:第一,在進行案件偵破過程中,第一步要做到的是「對事實進行還原」,而並非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抑或是證明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第二,作為刑警(當然我不是刑警),想要打擊犯罪,就必須要正視「可能會傷及無辜」的可能,並採取手法去避免它而不是說「沒關係,控訴者的法益更重要,被控訴者的法益可以犧牲」,只有真正正視這一種可能,我們的法治才能真正邁上新台階。

社會是不完美的,我們要儘力的去改善他,改善的措施有很多種,但沒有哪一種措施是絕對沒有弊端的。從某種程度而言,我認為我們不能太苛責於正義本身,否則便難以實現真正改善的目的。

最後,有一位答主說「現在還不是考慮被誣陷的時候」,認為「考慮誣陷」是何不食肉糜。用性騷擾摧毀一個男人,有多簡單最後,有一位答主說「現在還不是考慮被誣陷的時候」,認為「考慮誣陷」是何不食肉糜,我就放一個鏈接和幾張圖:

青雀:用性騷擾摧毀一個男人,有多簡單?

zhuanlan.zhihu.com圖標

我們總是容易自我代入性騷擾的一方,卻總覺得自己不會被誣陷,看到別人被誣陷的時候,就會說「肯定自身也有舉止不端的地方」,請問這種指責與「穿得少活該被性騷擾」 的思路有什麼區別?


在西方左翼和右翼的區別是什麼呢?

根據利奧塔在《後現代知識狀況》中的經典定義,左翼傳統眼裡,世界分裂為兩個對立部分,壓迫者和被壓迫者。

在右翼傳統眼裡,世界則是一個統一的整體,任何敵對勢力都一定是來自共同體之外。

所以在保守右翼眼裡,西方左翼的特點是習慣窩裡斗,分裂社會。

而在西方左翼眼裡,西方右翼的特點是陰謀論的,他們認為社會的問題一定是外部引發的。

所以在西方,激進左翼和保守右派都對社會不滿。左翼的不滿是大鳴大放還不夠,群眾上街的熱情還不夠。而在一些保守派看來則這是這一定是敵對勢力的陰謀!這絕對是俄國人、中國人、朝鮮人或是黑衣人搞的鬼。

當然,劉瑜既算不上左翼,也算不上右翼。作為國內自由派,他們的特點是既不願把鍋扣在俄國人身上,也並不認為這個社會存在根本對立。而個人主義視角下的自由主義的一貫看法,是如果這兩個人有矛盾,那這一定是關係兩個人的問題,而絕不應該假想成為兩種力量角逐的戰場。這也是當下國內自由派的視角——即當勞資糾紛發生的時候,自由派也同情勞動者,也痛恨企業家,但是自由派卻絕不會把企業家看作一個具有集體意志的階級,也不會把所有勞動者看作一個具有階級意志的集體。換句話說,自由派時刻提醒自己保持一種他們自以為更「客觀」的視角,他們同情和支持的是具體的人,而不是抽象出來的集體意志。由於他們相對保守派要激進,我們往往也稱這些人為左翼。不過這些人只能說是國內的自由主義的左翼。而這也是為什麼劉瑜支持Metoo 的同時,又反對把他抬升成為一種群眾運動的原因。而這也是那些自由派的根本困惑和焦慮,在他們眼裡左派和右派的傳統是如此相似,他們都忽視個體,他們都把兩個人之間的矛盾,上升解讀為兩種力量的交鋒。而在自由派看來,理想的社會應該是像機器一樣按照程序運轉的,如果哪個功能出現問題,我們只要去在民主法律程序的基礎上,針對這些出故障的地方進行維修就可以了。換句話,他們對社會改革的理解就是發現不滿,然後不斷改程序,打補丁就可以了。用福山的話來說,歷史已經終結了,現在應該多談問題,少談主義。而對於社會暴露的問題,他們坦然的承認社會衝突的存在,但是他們卻不願意看到這種社會衝突演變成為在法治程序之外的一種民粹性的反建制力量,不願承認敵我對立的存在。

事實上,關於性騷擾到底是多是少,這歸根結底仍然是一個不可實證的因素。因為我們沒有一個關於性騷擾的嚴格界定標準,這大多取決於女性的主觀體感。對此,無論是自由派或是左翼的都有一個「臭名昭著」的「隱形蟑螂」理論:即如果你發現一隻蟑螂,那麼你家裡一定至少有兩萬隻看不到的隱形蟑螂。

這個隱形蟑螂式推斷,在西方左翼的傳統立論中,又稱作為不可能發聲的受害者發聲。換句話說,在當下激進左翼視角中,受害者就像是隱形蟑螂,他是不可能被發現的,他是逃避實證的,如果我們發現了一個受害者,那麼在國內一定還有成千山萬倍的受害者等待被發現。所以左翼的任務就是替這些隱形人發聲。當然,自由派的視角也是如此,如果有個別人傳出被專政迫害的新聞,那麼一定就有千千萬萬遭受迫害的人無法發出聲音,需要被拯救。顯然,這是一個在統計學之外的無法實證的悖論。而為了拯救千萬萬隱形人,我們就必須矯枉過正。對此,左翼的憐憫體現為一種奇怪的自相矛盾,即一方面他認為受害者是隱形的啞巴,我們是無法在實證中找到這些人,因為這些人是太可憐了,以至於連為自己發聲都做不到,以至於成為了隱形的啞巴。另一方面,我們又堅持相信這些隱形啞巴是存在的。而且恰恰是因為我們看不到他的存在,所以這些隱形的啞巴才更需要被拯救!

而與他對應的右派版本,則是一種麥卡錫式陰謀論——我沒有發現蘇聯間諜,這不能作為說明蘇聯間諜不存在的證據,而是說明蘇聯間諜偽裝得太好,滲透得太厲害了,這更說明國家危機的嚴重性!這就像史密斯的電影《黑衣人》三部曲,我們發現不了外星人,不說明外星人不存在,只能說明外星人無處不在!說明外星人已經滲透到了整個社會的方方面面!一定是存在某個特殊機關在秘密打理著這一切!

隱形蟑螂」或是「隱形外星人」其實就是某種版本的康德的自在之物或是說上帝。對此,黑格爾對康德的指責是自在之物並不是什麼逃避一切主觀的思維形式所捕捉的最為純粹的客體性存在。他不過是就是空洞的純粹抽象思維。而在早期教父哲學中,當希臘人指責那些基督徒理論的荒謬與不合邏輯時,對此基督徒的回應卻是「惟其荒謬,故而信仰」。這也是為什麼當下女權主義會遭到正常人反感的重要原因。個人主義的自由主義故而更無法接受這種論述。這源於前提假設不同。對於他們而言,真理早已在言說之前,言說不過是以語言的形式試圖再現真理。而對真理的再現的不過是為了掩蓋那個「惟其荒謬」背後所暴露出的左翼的不滿、女權主義的不滿或大眾的不滿,而這些不滿的情緒不等於女性的不滿或是說某個特殊群體的不滿。大眾只不過是把自己的不滿情緒投射到那個隱形蟑螂身上,由這個隱形蟑螂代理抒發這一真實的憤怒。

當然,是不是還存在第四種觀點呢?

也是存在的。這就是辯證法的觀點。這種觀點的獨到之處,就在於他同時具備了利奧塔和列維施特勞斯所說的左和右的兩種視角。只是在這種視角中,社會的內部矛盾和社會的外部矛盾互為前提。社會內部矛盾和社會外部矛盾處以一種相互糾纏的死結之中。這就是列寧主義以及其後來在中國革命實踐的視覺觸及之處。

換句話說,利奧塔等後馬克思主義者的問題都在於他們把外部矛盾和內部矛盾絕對的割裂開來。他們對於階級矛盾的敘事不過是保守的共和派的簡單顛倒。即在保守的共和派看來,內部矛盾是虛假的意識形態幻象,這是外部的陰謀導致的。而在激進革命者看來,外部矛盾則是帝國主義試圖掩蓋內部矛盾所製造的虛假幻象。然而,這兩種觀點都是不準確的。準確的說,這絕不是本質-假象的二分可以概括,也不應該陷入列維施特勞斯或德里達等人的相對主義的敘事陷阱。當然,這更不是說我們要像自由主義一樣同時拒絕這兩種宏大敘事的誘惑,試圖將問題歸結為具體的人和具體的制度上,更不是自由派的多談問題,少談主義式的和稀泥。而事實是,問題正如列寧所說的俄國革命之所以能成功,是因為俄國是帝國主義最薄弱的鏈條。而在中國,帝國主義入侵的殖民危機和各派系軍閥割據的現狀成為了中國革命力量能生存並發展壯大的重要原因。換句話說,列寧也好,毛澤東也好並沒有像現在的某些人一樣去否定民族主義和民族矛盾,認為他們是某些意識形態話語的虛假的投射。他們恰恰看到了民族矛盾是階級矛盾得以推進的前提。恰恰是民族主義和民族失敗情緒的遭受強烈挫敗的結果。而民族主義和階級問題實際上是同一種矛盾在遭遇挫折和壓抑之後的不同表現形式。用教科書的話來說,「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之前的一切階級的努力都失敗了。」在這句話中,明確的闡述出來一個事實,即對於近代解放而言,民族主義自救運動所嘗試的屢次失敗恰恰構成了社會主義和階級鬥爭的有力助力。階級鬥爭的目的恰恰服務於民族主義自強的事實。而現實中,也正是半殖民半封建社會中的強大的民族主義情緒和虛弱的民族主義事實催生了這種階級鬥爭的有力開展。而在歐美,他們則呈現了另外一個相反的事實。即階級政治的無能,同樣催生了民族主義這一事實。由此我們可以觀照六十年代五月風暴以後,歐美傳統老工業區工人逐漸右轉,同樣產生了類似的現象——在法國和義大利傳統工人區中,那些在60年代曾經為社會主義政黨投票的工人80年代開始越來越多開始轉而投向民粹的保守主義右翼政黨。在這裡,階級是民族主義感情在現實中遭遇強烈挫敗的產物,同樣民族仇恨恰恰也是充沛的階級話語在貧乏可陳的現實中遭遇挫敗的表現。強烈的階級情緒和無能的階級政治構成了民族仇恨的養料。而製造這些強烈情緒的核心在於當下永遠無法平衡的生產-分配秩序。

因此,對於特別是二戰後的第三世界的雨後春筍的社會主義革命,辯證法的理解恰恰不能單一的階級論敘事視角的,而是看到,階級鬥爭是民族主義苦惱的產物,同樣民族主義是階級鬥爭的苦惱產物。A不是為了掩蓋B,B也不是為了掩蓋A,而是A的存在本身是B的強烈慾望在現實中的無能和無法滿足導致的,是受到壓抑而變形的B。A和B只是同一個資本主義矛盾下的兩面。

在回到Metoo的女權主義問題上來,今天女權主義的問題根本不在於女權主義表達了任何真實的願望,而在於女權主義恰恰是代替自己發出真實憤怒的虛假聲音。對此,我們不應該痴迷於隱形蟑螂或是隱形外星人,即後現代左翼政治的「為邊緣的少數群體」發聲的政治邏輯。而這些去中心化的多元主義鬥爭,也並不是真正的無中心。他的被隱形人所遮蔽的話語中心的真正實質其實恰恰是資本主義的:即藉助自己的特殊身份,為了謀取資本主義現行秩序中的優勢地位而鬥爭——用通俗的話說就是「按鬧分配」。而按鬧分配的特點就在於他從不試圖根本改變現行制度,而只是希望通過鬧這一形式來使自己進入到資本分配的中心優勢位置。

這就像之前我們看到的一條新聞,某個女性為了在職場上報復和打擊他討厭的男同事,就通過性騷擾指控,來毀壞這個男人的名譽。而這個女性雖然在博客上發表了這一控訴,但他並沒有訴諸法律途徑。

但為什麼這個女人不在當時告發這個男人,而是發生很長時間以後去控訴這個男人呢?這其實是《韓非子》中衛靈公與彌子瑕的故事的翻版——彌子瑕同國君一起在桃園玩,他吃到一個很甜的桃子,便把桃子給了靈公。靈公說:"這是多麼愛我呀!把自己的桃子分給我吃。"。而等到彌子瑕年紀老了,失寵了,靈公則說:"這個人多討厭啊,他給我吃剩下的桃子!"而在韓非子的故事中,彌子瑕本身是一個隱喻。在《說難》這篇文章中,彌子瑕有兩個名字,一個是開篇的姓彌子,名瑕。另一個篇末評論中的姓彌,名子瑕。這並不是韓非子的失誤,而是韓非子的早期樸素辯證觀的體現——即同一個客觀事實,被體驗為兩種截然不同的東西。至於彌子瑕到底是什麼樣的人,這是一個事後重建的工作。事實是,衛靈公仍然愛彌子瑕,不過是姓彌子名暇的彌子瑕。

對此,隱形蟑螂的左翼版本認為這個女人不走法律途徑,是因為這個女人受到的男性傷害是無法通過男權法律得以伸張,所以我們應該發動姐妹利用網路輿論大鳴大放,搞臭這個男人,讓他一輩子抬不起頭來。

而隱形蟑螂的右翼版本認為這一定是女權主義的陰謀,這個女人一定是被公眾號洗腦了,她不敢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是因為這個女人沒有證據,果然女權就是背後放冷箭的孬種。她們就是故意製造仇男輿論氛圍。

而國內自由派的版本會認為我很同情女性在現實中的遭遇,但我希望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現有法律在這方面界定不嚴,我們應該通過組織專家討論,社會意見徵集,來修改法律,確保法律能清晰嚴格的做好權利義務關係的界定工作,來實現雙方的和解。

而辯證法會這麼說,女人無法在資本主義市場競爭過其他男人,是資本商品社會催生出的強大慾望與殘酷的現實的對立,她無法通過他夢想中的正常的渠道發泄這一憤懣,他無法在根本上否定這一困局。於是他的慾望就以另一種形式,也就是對男性的性騷擾的道德指控來完成他的這個最初的夢想上來。

所以,今天關於Metoo問題,它不是一個矯枉過正的問題,而是一個資本主義現實童話中的「曲線救國」的問題,一個按鬧分配的困局。對此,自由主義者們也反感按鬧分配,但他的解決方式是卻無能的,也是困惑的,例如很多像劉瑜這樣的人沒有認清按鬧分配背後的真正矛盾之所在,而是被那個被激憤的人群所拋出的虛構的隱形蟑螂轉移了視線。而今天的問題不是,去幫助A打倒B,或是幫助B打倒A,更不是和稀泥假裝A與B都不存在, 而是如何去處理那些左與右背後都存在的普遍的根本性不滿。


最近不少歸為「metoo」的事件,一直在持續發展。雖然之前頻有受害者站出來控訴,但引爆這一次「metoo」新聞熱點的,是一位ID為「豬西西愛吃魚」女性,指控資深媒體人章文強姦了她。隨後有蔣方舟、易小荷等多位女性指控章文對她們進行性騷擾性侵。緊接著著名作家春樹,也站出來指控文化人孫冕,以及張弛對她進行了性侵和性騷擾。再之後,又有多位女性站出來指控其他一些人對她們的性侵和性騷擾。

而後就是一些擴展和波瀾,譬如章文發表了一篇充滿骯髒下作小心思,試圖發起「蕩婦羞辱(Slut shaming)」的回應。而他的豬隊友如鄢烈山之流,也和章文如出一轍,在微博上試圖以對蔣方舟等人進行蕩婦羞辱來聲援章文。它們都陰陰而齷齪地說,指控章文的女性們,或有諸多男朋友,或是離了婚經常出入酒局,等等,等等。話里話外無非就一個意思:她們私生活很隨便,所以睡她們不算強姦。非常典型而標準的蕩婦羞辱手法,堪稱當代活標本。

令人高興的是,現在已少有人吃它們這一套了。章文們發動的「蕩婦羞辱」,不但沒有達到它們想要的效果,反而使得相當多的人愈發憤怒。絕大多數人都堅持一點,那就是哪怕有個人夜夜換性伴侶,也不等於章文們可以強姦她。對方的私生活如何,和章文們有沒有強姦她,完全是兩碼事。

只是除了事件的後續發展,隨之而來的是有一些朋友開始擔心,「metoo」的興起會不會出現被人誣陷而無法辯白的情況。如以寫政社雜文見長的劉瑜女士,更是將之與文革大字報類比。

在我看來,這是多餘的擔心。

首先要說的是,在所有的性侵性騷擾的指控中,有沒有誣陷的?

答案當然是肯定有了,這沒什麼好說的,自古到今都有。不過呢,從邏輯上講,如果一個有人想誣陷你,那麼無論有沒有「metoo」,它都會誣陷你,是不是?在中國,搞臭一個人毫無疑問大多會從攻擊私生活下手。所以如果有人想誣陷你性騷擾,這其實和「metoo」無關,只和對方為什麼想要誣陷你有關。實際上,有沒有「metoo」,它都會說你性騷擾的,因為這一直以來都是很有效的構陷手段。

其次依然是一個邏輯問題。那就是在「metoo」之前,就沒有以性騷擾為名的誣陷了嗎?答案還是當然有,而且一直都有。然而「metoo」運動是起自2017年10月的美國,也就是去年下半年,到現在還不滿一年,具體到中國也就是這個月出了章文事件才廣為人知。所以如果有人以性騷擾誣陷你,這個帽子扣不到「metoo」身上。

再其次,當「metoo」蓬勃發展之後,會不會導致有人覺得可以乘勢以性騷擾誣陷人?

這個問題的答案,依然是肯定的:當然會有。但是,這個問題最終又會回到問題一,那就是有沒有「metoo」,它都會構陷你,只不過現在「metoo」聲勢大,於是它覺得有機可乘,就用一下。所以本質上,如果沒有「metoo」,它一樣可能用性騷擾構陷你,無非是現在成功的概率可能要高一些,而已。這個理,沒錯吧?

其實我想說的並不是這個。

我真正想說的是,我認為「metoo」目前沒有太大的可能在中國蓬勃發展,可以預見的近期,也不太可能發展得比目前更壯大,劉瑜女士真的是多慮了。

「metoo」在中國,僅僅是一些「精英」階層人群的吼聲,而已。甚至都不是全部「精英」階層,只是一些,而已。現在是這樣,未來的一段時間內依然是這樣,「metoo」還觸及不到中國整個社會,甚至連萬分之一的人群都觸及不到,更談不上運動了。所以也就壓根就出現不了劉瑜女士擔憂的局面。

不客氣地說,這是杞人憂天。於我而言,我更擔心「metoo」發展不起來,而不是現在就開始擔心誣陷之類的肉糜事。

原因其實很簡單,待我一一道來。

其一,現在發聲的是什麼人?

首先站出來控訴章文的女性,就目前所知應該是律師出身。其他幾位,如蔣方舟是《新周刊》雜誌的高管,易小荷也是資深媒體人,王嫣芸應該就是那位蘇紫紫的王嫣芸(我沒有太仔細查證,所以說應該是)。這些女性的一個共通點,就是現在的她們,基本上無懼也無損於來自蕩婦羞辱的傷害。也就是說,她們有足夠的抗這類擊打的能力。這些能力,來自於她們財產和收入的支持、生活環境(朋友、家庭、工作)的支持,以及身份地位(提供公信力和話語權)的支持等等各方面。

簡單說就是她們具備足夠強的對抗社會壓力和某種程度權勢的能力,不但如此,而且基本上可以說,章文們幾乎已無法傷害到她們。甚至某種程度上,現在她們比章文更強大,然而這和「metoo」無關,這種能力並非來自「metoo」,完全是來自於她們自己。「metoo」只是鼓勵她們無懼於各種壓力,站出來控訴,使更多的人免於性侵和性騷擾的傷害。

其他幾例控訴性侵性騷擾事件里,幾乎所有女性,也都有足夠的知識水準,且具備相當的獨立謀生能力。

概括起來,就是我認為目前歸結為「metoo」的這些案例,敢於站出來的,幾乎清一色來自於思想高度足夠、認知足夠、知識足夠,生存生活能力極強,哪怕對方蕩婦羞辱成功,也不會大幅度危及當前生活的階層。

我不知道該如何準確描述,說精英階層吧,也許人家不接受,說文化人也一樣。所以我只能用了這麼多的描述來定義。總之,綜合衡量的話,我認為她們幾乎都位於中國社會階層的上層,或者說職業階層的上層。

那些工廠工地商店飯店的打工妹、打工仔,服務業的小妹、小弟,KTV和酒吧的少爺、小姐,都不屬於這個階層。

但是他們數量遠大於這個階層。

以及,他們非常脆弱,根本經受不住略大一點的打擊,就目前我國的狀況而言,無論從經濟上還是身份上還是社會壓力上,他們都毫無「metoo」之後所需要的抗擊打能力。

從我的過往經驗和當前認知看,「metoo」也照耀不到他們。甚至可以說,哪怕我給你足夠的傳播時間,半年之後你去問他們,他們依然不知道「metoo」為何物。這才是本朝現狀。這就是我想說的一部分話語。

很多年前,我在深圳管理過不下三個規模為數百人的服裝廠。最大的一個,大概有四百多人,所以我對服裝廠很熟悉。就假定一個服裝廠來說明吧。

眾所周知,服裝廠女工極多,多到男女比例普遍是10:1,甚至女性比例更高。但是,幾乎所有的管理者,都更喜歡用男工,因為他們普遍技術更好,產能更高。然而男工在這個行業里非常少。也所以比較有意思的現象就出現了——在服裝廠,雖然女性占絕對優勢,但相當部分基層和中層管理者都是男性,譬如小組長、車間主任等等。

服裝廠大多是以小組為基礎單位,車工一個小組十幾二十多人,多的三四十人,幾個組為一個車間,全廠可以分幾個車間,包括車工、後道、包裝、質檢等等。這些數量眾多工種不同的小組,組長和車間主任,相當部分是男性。

在這麼一個現狀和環境里,如果一個男性組長言語騷擾女車工,我可以說,幾乎沒有任何可能得到處理——其實我可以把「幾乎」二字去掉,直接說沒有沒有可能的。不過做考據的習慣很難改,此處不用「幾乎」我心裡不踏實……

如果他性騷擾女車工,譬如走過時候公然摸了一位女車工的臀部,也幾乎沒有可能得到處理——此處其實依然可以去掉「幾乎」二字。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在那個環境里,這行為和他在女車工面前講個葷段子,在程度上沒人會認為有區別,它們就是沒區別。

要得到處理,除非發生非常嚴重的猥褻或者強姦。而且這種處理,絕大多數時候不會報警,也就是不會走法律途徑,各方面的人都會建議私了算了。工廠也許會開除施暴者,但絕對不會主動報警。報警,只能是受害人自己發起。

但這還不是我想說的全部。

我真正想說的,是在這麼一個環境里,我讓你擔任一個非常常見而普通工人的角色,然後我來告訴你會發生什麼。

你是一個女性。家在中部山區,人在深圳服裝廠打工。你每月往家裡寄錢,一方面補貼家裡用度,一方面給自己攢嫁妝錢,家裡條件顯然無法提供全部嫁妝,別說在城裡買房了,所以你最終還是會回去。不過回去的前提是攢夠錢,不然你回不去也嫁不出。

你住廠里,八個人一間宿舍。說是朝九晚五,其實不可能,一天至少工作10小時以上,計件制,多做一件就多一件的工分。你技術比較好,所以是車衣領的,這活工分也高,這個由組長分配,那是他的權力。

昨天晚上,你在過道里被組長摸了一把胸。

然後你想怎麼樣?

從管理角度看,一個熟練的能力好的組長,可以提高相當的產能。你所在小組日產二百件襯衣,別人組一百六、七。所以你們組收入也高。

你找資本家,本朝資本家肯定不會因為這事開除和處分這位小組長。他會告訴你,這也算個事?你想多了。

略微好些的狀況:安撫你一下:啊?這小子膽子這麼大!我會罵他!你安心工作,放心吧,以後不會了!然後你會發現你第二天被組長安排去車大身,活多還不出工分,然後被各種小鞋,最後你只能另找工作走人。

最好的狀況:老闆把你換去其他組,這事實際上就是不了了之。

你想要資本家處理組長?憑什麼?一個組長對服裝廠來說,是很重要的基礎,不誇張地說,無論從產能還是完成作業的角度看,至少可以佔百分之十以上的管理比重。如果廠小,可以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比重。要完成幾乎排滿的訂單,嚴重需要和依賴於好的組長、車間主任們。

而且吧,在深圳這種地方,一旦要換基層或中層,最常見的問題很可能 就是這組人會被帶走大部分甚至全部走掉。能瞬間破壞掉資本家們完成訂單的計劃,如果不能按期交貨,LC就無法從銀行兌付,資本家就要完蛋。

至於車工……招就是了。

你想「metoo」?如果你試圖不依不饒做秋菊,那麼,老闆會說:很遺憾,X小姐,你被辭退了,你跟保安大哥去財務那裡結賬,然後離開。

保安會跟著你,監督你把所有工具交還工廠,把個人物品清理走並檢查過裡面沒有工廠的東西,然後要你馬上搬離宿舍。如果你在本市沒有相好的同鄉和朋友可以借宿,你只能住酒店或露宿街頭了。住酒店你其實住不起,因為你還要找工作,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找到,一不小心就是幾千塊。你還要吃飯,你還要給家裡補貼家用。所以你充其量只能去住幾十塊一百出頭的小旅館。

所以,你想好了,你要不要堅持跟老闆討個說法來個「metoo」?

這不是誇張。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實際情況只有更糟糕,不會比我現在給你的這些假設好。在工廠工地商店飯店這些地方,性騷擾性侵的數量遠比我們知道的要多得多,程度嚴重得多。

同樣,也可以去問問北京簋街的服務員什麼待遇,找這份工容易不容易,敢不敢對騷擾他們的領班發起「metoo」。

最後,再問下他們知道不知道「metoo」——老實說,連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畢竟我是守法良民,絕對不「違法」翻牆去上推特和臉書的,是不是。

然後,我之前說了,現在「敢於站出來的,幾乎清一色來自於思想高度足夠、認知足夠、知識足夠」的人群,而打工仔們,絕大部分不屬於這個範疇。也就是說,他們沒有這個思想高度,也認識不到這些。所以,很多人甚至自己都不認為或不知道哪些可以歸為騷擾,又意味著什麼。

譬如這個組長在食堂飯桌上,一桌子人,他色眯眯地對一位女性說,哇,你胸好大好白。

基本上我可以肯定,在場沒有人會覺得這是性騷擾,包括那位女性。她也許會不適或者憤怒,覺得屈辱,但她意識不到這屬於性騷擾。因為她沒有這個認知,思想高度不夠,知識不夠。也因此對她來說,壓根談不上什麼「metoo」,我們首先要讓她清楚地知道這是性騷擾,然後再來談其他。

這還沒有討論「metoo」之後所需要的基礎和能力呢。他們絕大部分人,承擔不起「metoo」的後果。因為環境不允許,法律支持不夠,社會公眾(包括他們自己在內)思想高度和認知不夠,等等,等等。然而,這還不是他們面臨的首要問題,在metoo中他們第一個面臨的問題,是如何發聲說metoo。他們沒有話語權,沒有發聲渠道,甚至沒有發聲能力,他們和誰去說metoo?

所以在中國,目前的幾起事件,僅僅只是開了一個好頭,還遠遠談不上什麼「metoo」運動。現在不過是一個新聞熱點,以及在某些階層里涌了一下波瀾,而已。

也所以劉瑜女士擔心的誣陷之類的問題,在我看來就是杞人憂天。

與其擔心「metoo」蓬勃發展後的誣陷,不如憂心「metoo」該怎麼發展才能讓更多被性騷擾性侵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來,使更多的人能免於性騷擾和性侵的傷害,讓「metoo」惠及更多人。對劉瑜女士的這篇文,我非常同意本問題下 林原 所說的:

套用劉瑜老師當年回應對democracy 在中國的發展程度的指摘來評價吧:明明我們還營養不良呢,有些人就開始說你得減肥了。(原話不記得了,大概這個意思)

她終於也變成了「有些人」。

另外,劉瑜女士直接把「metoo」當做大鳴大放大字報看待,真不是一般的糟糕,而是極其之糟糕。

大字報從聶元梓起,目的就是攻擊和打倒對手,發動者也無需任何前提和身份,是一個非常純粹的攻擊行為。而「metoo」的核心,則是鼓勵受害者勇敢站出來,因為太多受害者迫於社會和其他原因的壓力,不敢站出來。「metoo」不是想攻擊和打倒什麼人,這和大字報有著本質區別,豈能混為一談。

我覺得劉瑜女士可能骨子是把「metoo」運動的目的,當做打倒性騷擾和性侵者來看待的,所以才會擔憂出現誣陷,因為她首先考慮到的是攻擊,從而進一步表態她更傾向於法律手段解決,更相信法律的公正。

但問題在於「metoo」的核心只是鼓勵受害者站出來,並不排斥法律途徑和手段,這和訴諸法律一點不矛盾。而且首先要受害者有勇氣願意站出來,才能有下一步訴諸法律的行為和可能,是不是?

「metoo」的發端,艾麗莎·米蘭諾(Alyssa Milano)等人在2017年10月針對金牌電影製作人哈維·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提出了性騷擾和性侵控訴。本年6月,在曼哈頓開庭審理其中的兩起性騷擾和性侵指控。實際上,如果沒有艾麗莎·米蘭諾的那句「metoo」,這個指控就不會發生,也就沒有了劉瑜女士理想中的法律途徑和手段。

所以現在我們應該擔憂和需要做的,是如何才能讓「metoo」廣為人知,如何提高大家的認知,讓更多的人意識到什麼是性騷擾,該對什麼行為說不,以及讓已經受害的人可以輕鬆擺脫蕩婦羞辱之類的社會壓力和煩惱,勇敢地站出來,使更多的人免於性騷擾和性侵的傷害,而不是去擔心「metoo」運動會導致誣陷。

因為「metoo」在現在還遠遠不是運動,距離成為運動的條件還異常遙遠,這個遙遠的距離,近則幾年,遠則十幾年幾十年——這樣的判斷,我已經認為我是非常樂觀的了,一點不悲觀。

如果現實能讓我更樂觀就好了。


一些批評認為劉老師誤解了me too,但事實上誤解的可能遠不止她。這場運動表現出來的是不斷的揭露,但缺少闡釋,至少是不足的,或者是因為現實原因,闡釋沒有被傳播開。這場運動是出於什麼,針對什麼,為了什麼,沒有被很好的解釋和討論的話,就容易產生認識上的割裂。這樣的誤解與批評誤解,對於這個運動本身被闡釋和被傳播是很有好處的。千萬不要再標籤化地說令人失望或者炫耀學識,快認真說啊,表達的機會來了。

說迴文章,很多問題需要在「應然」和「實然」兩個層面上有區分地進行。法治當然最好的,「我可以騷你不能擾」當然也有道理,冤假錯案當然可以被辯解,這次運動當然可能「矯枉過正」,這些都是「應然」層面上的,但現實中不一定。為什麼做不到,或者為什麼無法如「應然」般的生活,障礙是什麼,這也是這個運動里需要反思的問題。

許多人的失落是來自文章中對「大鳴大放」的批評。在比較保守的觀念里,一種過度希望改造世界的努力,往往醞釀著更大的風險。所以對於社會運動往往是「支持,但應警惕」。提出這種「警惕」也是知識分子的責任。但也不能因為「警惕」,而否定了「支持」

在保守的觀念里,秩序,制度,法治,相較於革命和運動所蘊含的不確定的熱情,是更可靠的。一些朋友說「這還是我認識的劉瑜老師嗎」或者失望,可能是對此前被樹立的「民主女神」形象的誤解。民主強調大眾和參與的同時,也強調程序,制衡和秩序。中國自由主義的左右翼終於意識到自己不是一類人了。

當然了,就事論事地說,這個運動還處於艱難萌芽的階段。剛剛呱呱墜地的嬰兒,我們當然可以說它不夠完美,應該如此這般教育改造,但也並不妨礙我們看著它長大,祝福它成為有用的人。

補充:

1.希望不要對劉瑜老師進行個人化的爭論,希望就觀點談觀點,否則難道比較可能免於被侵害的精英女性都不能夠談論這個議題?2.希望不要拿出「你是公眾人物你說話要小心」或者「你是個公眾人物你怎麼能這麼說」,這樣不利於討論。


首先,我並不認同劉瑜老師的這種看法,尤其是其中體現出的對「群眾運動」的擔心。劉瑜老師可能出於某種歷史上的原因,對這種群眾運動有著天然的敵視,但作為一名在憲法學和政治學領域投入了相當精力的學者,她應該知道,憲法和法律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更不是某些權貴突然發善心施捨的,人民群眾永遠是最根本和最強大的動力源。

但是,她在文章中提出的一些問題,也是需要Metoo運動進一步思考的,核心就在於:Metoo運動作為一場「運動」,它的落腳點到底是什麼?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Metoo運動無疑取得了一些成就:它鼓勵更多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來揭發事實,並且引起了公眾相當程度上的關注。隨著關注程度的提高,它會給予越來越多受害者以勇氣,並帶來更多事實的披露,形成一種雪球效應。這是Metoo運動目前正在做到的。

如果僅以事實披露和引起關注為目標,那麼Metoo運動已經成功了。但這就是終點嗎?受害者揭發以後,究竟要怎麼解決?或者說,我們需要的是對若干性侵者個案的解決,還是整體社會環境上的解決。如果Metoo運動發展到最後,只是把幾個大人物拉出來批判了一番,讓其淪為別人差異飯後的談資,那麼這場運動無疑是失敗的。

讓我擔心的是,從國內之前的各種輿論風潮及其後續發展來看,更多的人是以看娛樂八卦的眼光來看待社會事件的。他們更在意的是「爆料」,誰的聲音大,誰的內容勁爆,誰就能獲得更多的關注。Metoo運動也已經部分展現出了這種苗頭,大家的注意力都被「某某名校」、「某某主持人」所吸引,社會運動變成了對名人的八卦,而更多受害者說出的經歷,人們壓根不會去看一眼。

當然,這是人的天性,是沒有辦法指責的。只不過作為一場「運動」,我不希望Metoo停留在個案層面上。從世界各國的歷史來看,運動最有價值的結果,是推動立法的變革。如果Metoo在聚焦了足夠的關注之後,能夠對我國性騷擾的相關立法有所推動,那麼無論對於目前站出來的受害者,還是更多的沒有發聲,甚至沒有機會發聲的受害者,都是一個更好的結果。

這必然是一個非常複雜,也非常艱難的過程。一方面在我國,這種自下而上推動立法的渠道本身就比較匱乏,另一方面,它所涉及到的也不僅僅是立法本身,司法、公安等配套制度的完善也是必須。對於這一切,我們不可能立即給出一個完備的解決方案,無論是立法也好,司法也好,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和完善。從這個意義上講,Metoo運動不是終點,它只是一個起點,未來的路還很漫長,我希望能看到它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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