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基本素質】 不可以憎嫉人故而憎嫉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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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的:建立作為一個佛弟子的正確品行。對象讀者:學佛0至10年的佛門弟子。前提基礎:【三歸依】
建議讀誦思惟觀察次數:不小於50遍。相關閱讀:【入流】進階閱讀:智本慧業
彌勒有四因緣一切辯才。諸佛所說應如是知。
彌勒。復有四因緣當知四辯。即一切諸佛如來所說。毀呰一切諸佛而不許可。
彌勒。何者四辯因緣。當知諸佛所說。
彌勒。其辯者
義具足 非不義具足。
法具足 非不法具足。
當盡煩惱 不增煩惱。
說涅槃功德 示生死過惡。
彌勒。是為四辯。當知諸佛所說。
彌勒。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與此四辯和合相應能辯說者。若善男子若善女人。於彼人邊當如佛想。作教師想而聽法義。何以故。彌勒。彼所有說者。當知皆是如來所說應如是見。
彌勒。若有謗此四辯言非佛說。不生尊重恭敬之心。憎嫉人故彼即誹謗一切諸佛所說辯才。誹謗法已作滅法過業。作滅法行已墮於惡趣。
是故彌勒。若有信心善男子等。欲得遠離滅法業障因緣者。不可以憎嫉人故而憎嫉於法。不可以不愛人故於彼法邊不生愛心。
彌勒。何者辯說。為諸佛毀呰而不許可。
彌勒。或有辯說。
無有利益。
不依實法。
增長煩惱。不盡煩惱。
增長生死。不贊涅槃功德利益。
彌勒。如此辯者。一切諸佛之所呵責。一切諸佛而不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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