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不要做個聽話的人?

有人曾問我,父母總教育孩子要聽話,那孩子究竟要不要學會聽話?

這個問題挺罕見的。人們早就習慣做個聽話的人了。「聽話」是「懂事」、「成熟」等辭彙的近義詞,而後者是褒義詞。說一個孩子很聽話,這是在誇獎孩子。

單純而又天真的孩子不具備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長輩和同伴們往什麼方向誇獎,孩子就往什麼方向成長。

那麼,我們究竟要不要誇獎孩子會聽話呢?

從字面意思上看,聽話就是聽別人說話。不聽話就是不聽別人說話。要想不聽話,大概就要把自己的耳朵搞聾,這樣就聽不到別人說話了。

所以,「聽話」不能按字面意義上理解。聽話不是說願意兼容並包、廣納忠言。聽話也不是在誓死捍衛他人說話的權利。

要想被誇成是聽話的人,那光是聽他人說話還不夠,還要相信他人說的話,並按他人說的意思去做。

所以,我從來都不是一個聽話的人。不管是誰的話,我都不聽。

父母的話,我不聽。老師的話,我不聽。醫生的話,我不聽。領導的話,我不聽。我自己說的話,我也不聽。

當然,世界上不存在這樣的人。我去理髮店理髮,問理髮師剪個頭要多少錢,理髮師報個了數字,然後我就相信了。換句話說,我這是聽了理髮師的話。在智能手機普及前,我去陌生的地方,有時需要問路。路人給我的指示,我也相信了。

小時候,地理老師教我,地球上絕大部分地方都有東南西北,但有兩個地方沒有,一個是南極點,一個是北極點。老師是一位中年婦女,說的普通話里還有長沙方言的腔調。她說的話,我也聽了。

這麼說來,我好像自相矛盾了。之前提到,不管是誰的話,我都不聽。現在,理髮師、路人以及地理老師說的話,我也都聽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答案很簡單。我不聽話,意思是不聽沒有理由的話,不相信沒有證據的話。不管是誰,要想用沒有證據的謬論來騙我,那都休想得逞。連我自己都別想拿沒有證據的話來欺騙自己。

但反過來說,不管是誰,是路邊的乞丐,是監獄裡的小偷,是逍遙法外的強盜,只要他們說的話有證據,那我都會相信。

有些人覺得,一句話僅僅從父母、老師、領導、專家口中說出來,就算是獲得了證據,我們就該相信他們說的話。

這些人想得太美了。不過他們也沒有太多可以指責的地方,因為追尋真正的證據,核查論證的可靠性,這本不是輕鬆的任務。許多結論都需要經過多年的專業訓練,才能具備搜尋並判斷證據可信度的能力。而這種能力,絕大多數人在絕大多數時候都不具備。

很多時候,我們選擇不思考,直接做個聽話的人,一廂情願地相信那些自己愛聽的話,或者從自己喜歡的人的口中冒出來的話。

這樣看來,學會思考比學會聽話要重要得多。

最後,留個小作業。在網上搜索「康德 什麼是啟蒙」,閱讀康德的這篇不長的文章,寫個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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