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葯神》:法律之鎖與道德之鑰

最近《我不是葯神》的電影宣發鋪天蓋地,看到徐崢這個大IP,想著估計又是一個票房冠軍級的喜劇電影,眼前不禁浮現出一個光頭亮腦、油嘴滑舌,整出各種營銷手段忽悠病人的藥販子形象——得,周末去影院看看,放鬆放鬆。

結果,這個電影沉重地讓我窒息……影片中,每個人物都似乎困在一個牢籠中,他們在抗爭,在泣述著自己的不易和生存原則,我不禁想問,這一切到底是誰的錯?

我們依次來看看影片中的各路角色(有劇透,介意慎入)——

瑞士諾華製藥公司

諾華公司研製和銷售一種治療慢粒白血病的葯——格列寧,定價4萬一瓶!這價格對普通病友來說太高了,吃不起就意味著生命得到不延續。他們集體去諾華公司大門口拉橫幅抗議,扔雞蛋,抗議天價葯。但是,諾華公司有錯嗎?如果他們一開始投入巨大人力、設備、時間去研發這種葯,取得了專利,再去宣傳,做市場推廣,結果算下來每瓶葯的綜合成本是3萬5,那定價4萬是否也是合理的呢?又或者,真實情況下成本5千,定價4萬,那是否也是體現了知識產權的價值,符合了以供求關係為基礎的市場價格機制呢?難道我們要去逼迫政府動用《反壟斷法》的大棒讓諾華製藥降價銷售?對不起,市場專利葯,僅此一家,他家的護城河是海溝級的。

期望企業家身上流淌著道德的血液,期望天價葯主動大幅降價,就像期望北上廣深房價崩盤一樣naive。

印度仿製葯公司

在印度特殊的專利法律的庇護下,該公司得以仿製「格列寧」,相近的療效,但出廠價只有200多,經過賣印度神油的小店老闆勇哥(徐崢主演)走私後在國內賣價5000,雖然也是暴利,但這價格也讓眾多病友看到了生命的曙光。從國際普遍的知識產權保護標準來看,印度法律和印度仿製葯公司是違法的,這是赤裸裸的抄襲和偷盜他人的知識成果。但是印度仿製葯公司有錯嗎?他們的行為後果是造福了許多貧窮的病友,給了他們活著的權利,避免了這些家庭的垮塌。但是我們可以只看行為的後果而不看源頭的合法性嗎?比如現在《我不是葯神》電影很火爆,但是50元以上的票價可能對一部分人來說就是幾天的工資,我可以在電影院把電影錄下來,再到社會上傳播嗎?

前印度神油小店老闆、「格列寧」獨家代理商、紡織廠廠長——勇哥

勇哥本來開著一家印度神油小店,生意寡淡,渾渾噩噩,以至於租金都要交不起,這時家裡老父親得重病需要繳納巨額手術費,他鋌而走險做上了走私「格列寧」的生意,之後渠道打開,越做越火,獲得暴利。好景不長,機緣巧合之下,勇哥被一個專業售假二十年的假藥販子張長林盯上,在威逼利誘下勇哥交出了「格列寧」獨家代理權,而張長林要把葯價提高到1萬,勇哥的同伴們不解,這麼多病人等著他救命,而他為了錢說撒手就撒手了。勇哥很崩潰:你們都知道賣假藥是犯法的,我又不是白血病人,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要是進去了,他們怎麼辦?

一個小人物,一個走私小販,被推上了「葯神」的聖壇,但在關鍵時刻,他很清楚,對自己而言最寶貴的還是家人,而相對家人而言,自己的安全也更寶貴。

三年後,勇哥二次創業成功,成為一個每月純利幾十萬的紡織廠廠長,本來他已經遠離了「走私」,「賣假藥」這些灰色地帶,但是曾經的生意夥伴,一位白血病患者老呂的離世又把他拉入這個是非之地,那一刻,他可能想起了老呂曾經和他說的:我得病的時候什麼都想過了,可是看到我兒子的時候我只想活下去,我想聽他叫一聲:爸爸。他又可能想起了那個午後,在浦西的一個老破小裡面,老呂夫婦臉上洋溢著喜悅、感激和對未來的希望,身體羸弱的弟妹倒滿一杯白酒,向他致謝,而後一飲而盡。

時局變幻,瑞士諾華公司向印度政府起訴侵權,印度仿製藥廠停產,只能從印度藥店以零售價購買,價格2000,這一次勇哥只賣500,而且把葯賣向了全國。終於,事情敗露,勇哥被抓獲。

勇哥本可以安靜地做他的紡織廠生意,可他卻主動拾起走私的攤子,每月倒貼幾十萬,他在法庭最後陳詞時很淡然地為自己辯解(大意):這些人吃不起葯,就活不下去,我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不管吧。

「上帝說過,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殉道者勇哥,成為廣大病友心中的「葯神」。

公安機關:局長和刑警隊長曹斌

局長在影片中鐵面無私,他對負責辦理此案的刑警隊長曹斌強調,法大於情,作為執法機關,要堅定地站在法律這邊。這句話聽起來沒有錯,可是曹斌在具體執行起來才發現好像不是那麼回事,第一,印度產的「格列寧」療效可靠,不是「假藥」,第二,買葯的病友齊心協力,始終不願意供出藥販子。最終他承受著被處分的後果退出辦理此案。

老呂,黃毛,思慧,神父,等等廣大病友

這是一群不幸遭遇病魔的人,他們想活著,同時也不想連累家人,無奈之下,他們憤怒,轉而控訴、攻擊天價藥廠商。雖說生命無價,可這時候錢就是命!一邊是4萬一瓶的正版葯,一邊是張長林之流的假藥販子的煽動,病急亂投醫之中,勇哥賣出了5000一瓶的仿製葯,誰是老百姓心中的救命神,不言自明。

「這個世界上很多病都能治好,唯有一種病你怎麼都治不了,那就是窮病。」影片中這句台詞可謂振聾發聵,但這句話從假藥販子張長林口中說出,真是一種滑稽的諷刺。

但是,窮病是錯嗎?人生來就是平等的嗎?努力勤奮與回報是正比的嗎?這個世界上有絕對的貧窮和絕對的富有嗎?

老呂,黃毛,思慧,神父,甚至勇哥,這些得了「窮病」的人他們身上都有人性的光輝,有真善美最本質的東西,他們才是電影中最可愛的人。

這個社會哪有什麼對錯,「小孩才分對錯,大人只看利弊」,影片中,每個人物都在牢籠中做困獸之鬥,仔細看那把鎖是法律,是命運,而開啟鎖的鑰匙卻是道德。

法律是理性的,道德是感性的,理性是要維持秩序,保障效率;感性是要兼顧公平,體現人性光輝。法律無情,執法者可以有情;道德奢望,肉食者切莫奪走弱者生活的希望。個人終是渺小的,無妄天災,無解癥結,誰能保證自己這輩子不會遭遇呢?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願我們這個社會的底線能覆蓋住最底層人們的生存尊嚴。

命運是奮鬥的邊界,樂觀、自信、努力、勤奮仍然是在這個看似文明的社會中保護自己和家人最好的途徑。

我相信未來會越來越好的,希望這一天早點來到。」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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